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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2-10-27 09:19:1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合集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劳动合同合集9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古锦流石仔加工场

  乙方:

  身份证号:

  一、合同期限

  从20xx年 1 月 10 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含试用期30天,本合同期满,双方未正式书面签约,则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和解除。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职务或工种。

  2、乙方应履行甲方制度的岗位职责和流程要求,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执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随时分配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岗位职责要求。

  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领取劳动报酬,其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每月20日前为甲方发放员工上月工资的日期,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四、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公之于众。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管理技能。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2、甲方因调整生产、销售管理任务和部门职能安排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违约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及公司公示的其他通知、公告;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5)《劳动法》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乙方未按约定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自行离职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违反保密约定的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按劳动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若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例如培训费、福利费、商业秘密损失等),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节假日期间需要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要服从甲方安排,同时可领取加班费。

  2、实行定额工资的甲方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向当地基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申请应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二0xx 年 一 月 十 日 日期:二0xx 年 一 月 十 日

劳动合同 篇2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注:

  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合同 篇3

  根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等级工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咸人社发〔20xx〕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xx年技师和等级工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核工种

  1、技师: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车工、钳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广播电视值机员、护理员、药剂员、财会员、保管员共20个工种。

  2、等级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共23个工种。

  二、 申报条件

  1、技师: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证书,或者取得高级工证书满5年(取得高级工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报考条件);具有技工学校或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2、等级工:工作年限20年并持有中级工证书,或者取得中级工证书满5年(取得中级工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报考条件),可申报高级工考核;工作年限10年并持有初级工证书,或者取得初级工证书满5年(取得初级工证书当年已转正定级)以上,可申报中级工;20xx年底前学徒实习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合同制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

  三、报名时间与程序

  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5月23日,逾期不予补报。

  1、技师报名程序: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组织填写《技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和《技师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高级工证书,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5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等级工报名程序:申报参加等级工考核的人员,应统一填写《升等级申报表》一式两份和《升等级审批表》一式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4张,以及下一级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由各单位于5月23日前专人统一报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办理报名手续,个人报名概不受理。

  四、考核内容与考核成绩的评定

  考核内容分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

  技师:根据考试成绩民情况,由省工考办确定评审建档线,三门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评审建档线者,方可提交技师考评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过关者颁发技师证书。 高级工:三门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且总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中、初级工:三门成绩均为60分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

  五、考试时间

  技师、等级工: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时间7月17日,实际操作7月18日。各单位7

  月10日后统一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领取准考证。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能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工勤技能人员的.工资平衡关系,关系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工勤人员技能水平的充分发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不疏漏每一名够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

  旬邑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五月四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乙方(劳 动 者):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居民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 部门(或子公司)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相应岗位职责确定。争得乙方的同意后,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及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单位、部门、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如遇紧急情况或生产高峰期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乙方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月工资不低于 元,奖金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乙方的工资随乙方的岗位技能及岗位变化适时调整。甲方可根据依法制定的绩效考核工资制度考核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2.甲方每月 日前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按政策要求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 培训

  如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约定另行签订《培训协议书》,约定具体服务期、违约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2.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安全制度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八条 保守秘密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被甲方列进保密范围的内容乙方不得对外泄密。如泄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按损失额度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依照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工作交接程序办理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方可结算当月工资。

  第十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不得在其他用人单位以任何方式提供劳动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进入甲方时如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乙方自愿负违约责任,如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自愿负赔偿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职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因自己的原因中途离职而造成甲方投资或生产的重大损失,乙方须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聘任期间因泄漏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离职时,应办妥工作交接,不得故意隐瞒甲方的生产和商业核心技术和秘密;不得私自带走甲方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泄露甲方的科技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损害甲方的经济权益。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交予的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变岗变薪。

  2.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各项应聘资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等)内容属实,并无掩饰任何不利申请此职位资料。如有虚假,乙方自愿承担因隐瞒事实而带来的一切后果。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长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慰藉,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有关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这对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针对大众的问题,下面网站的小编为您解答“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长”。

  我国目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但如果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强制规定只要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6

  一、《劳动合同法》的突破

  《劳动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很多方面有所突破和进步,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在劳动合同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成果,相信对今后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其突破和亮点我认为较突出地体现在以下方面:

  1、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以往的草案中,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多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存在挂一漏万的弊病,特别是劳动关系是极为活跃的、变动性较强的关系。该稿采用了在总则中界定劳动关系,再运用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将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确定下来。不仅扩大了适用范围,适应了今后劳动关系的发展,同时避免了列举无法穷尽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纳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

  2、肯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口头和行为默示方式

  由于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只能以书面的方式订立,导致实践中大量事实劳动关系无法依法调整,劳动争议层出不穷,劳动关系极不稳定。该稿正视了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第十一条将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事实形成劳动关系的视同劳动合同并纳入劳动合同法,为处理这类关系,消除这类关系带来的隐患,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3、在多方面区分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该稿作了较大突破:如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合同不同的解除条件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预见性很强的合同,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解除的补偿金的标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特别是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规定对鼓励和促使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防止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现象的蔓延具有积极的意义。

  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的灵活就业和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型劳动关系。以往由于缺少法律规制,这类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将劳务派遣作为降低用工风险、逃避劳动法责任的形式。该稿对这两种用工形式作了专章规定,对于促进灵活就业,防范用人单位以此侵犯劳动者权益,以及处理由此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对几个问题的认识

  1、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该稿第一条为立法宗旨,“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劳动合同法的灵魂,反映出该法的价值取向和主导思想。认识这一问题,应明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区别。由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征,劳动法的性质不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范畴,而是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法的价值目标即在于通过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突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核心,劳动合同法自然属于劳动法,其立法宗旨当然要以劳动法为准,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而不是在形式上公平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已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明确这一点,对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理解和适用关系重大。

  2、关于劳动合同的无效

  由于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在调整关系及性质上的不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不应简单地照搬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确认,而应持谨慎的态度,严格限制劳动合同无效特别是全部无效的条件。该稿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内容低于国家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的;(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种情况不当然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第二种情况规定得过于宽泛,实践中难有统一的标准予以确认。

  该稿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撤销权,应当看到有进步意义。但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的不同,使得撤销权在行使上也必然会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撤销权消灭的规定上,采用了合同法的规定,即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由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存在的不平等关系,加之就业带来的沉重压力,劳动者要想行使撤销权比较困难,而一旦不行使,一年的撤销期满,则撤销权消灭,劳动者将不得不接受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这显然将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另外,这一条在实际操作上的难度,也会导致这一规定的形同虚设。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负责人电话:

  乙方经多方联络、考察、洽谈,确定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作为暑期工工作地点。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期间、工作待遇、工作要求等,甲方经了解、询问,系自愿参加本次务工。本着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有权要求乙方为其安排暑期工作。

  2.甲方有权按照劳动获取基本工资、加班报酬及其他在厂期间享有的其他福利。(为900(基薪)+100(满勤奖金)+100元(夜班津贴)+100元(无尘津贴))+150元(绩效奖金)(总金额=2200-2400元/月)工资按月结算。

  3.甲方应年满18岁(要求有身份证,并以身份证的年龄为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没有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且已购买人身保险。进厂后会另购保险。

  4.甲方应为身体健康的工作者。如有不宜参加劳动的先天性或易急性发作的心脑类疾病病史或征兆则不宜参加本次务工。如有隐瞒情况,造成不利后果责任自负。

  5.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工厂里的规章制度、生产技术要求、操作规程等,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若在非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打架斗殴、犯罪等责任自负。

  6.甲方应负担自己的车费、公司规定需办理的体检等及按月给乙方收入20%的联络管理费用。(此费用主要用于新手低效和做废产品的成本,乙方为获取该信息的信息费,联络通讯费、交通费、食宿费,多名驻厂管理员工资以及由于)

  7.工作期间为 201 年7 月 4 日 至201 年 8 月 底。甲方服务时间内,不得擅自离职,如有特殊事情,须提前半个月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厂。

  在此约定期间未满擅自离厂或辞工,按违约计算,赔偿乙方500元(RMB)违约金。(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等特别原因等则除外)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工作岗位及保证各项待遇及时发放。

  2 乙方确保甲方的工作环境安全、工作内容适当、工作保障到位。

  3 乙方有权获取一定的`联络管理费用。

  4 乙方有权随时解除与违反本协议的甲方的合同。

  5 乙方可以追究甲方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6 乙方应保证甲方知情自己的每月工资待遇情况,并不得在已说明的扣款项外乱扣款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判委员会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续订)如下条款,用书面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其中试用期个月。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甲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双方都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终止。

  3、本合同期限为完成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该任务结束时终止。

  4、乙方属初次录用的,在本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或短于3个月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在(部门、科室、车间、班组)为(职务、工种、岗位)工作。主要生产经营(工作)任务是:;劳动定额是:;质量要求是:

  工作地点是:。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变化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岗位(职责)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根据其所在岗位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相应的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除《劳动法》规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且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生育假、探亲假、婚丧假、工休假等节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本单位(学徒工□、熟练工□、生产□、营销□、技术□、管理□、)岗位系列的工资标准,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资的标准,用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现定为元,并每月按乙方工资的%增发性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且不低于甲方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乙方享有与甲方其他职工同样晋升、调资的权利。

  4、乙方的奖金、津贴、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加班工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按乙方工资总额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每月按本人工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2、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医疗期,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乙方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江西省有关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遗属补贴,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必须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工作场地、生产工具、材料、安全保护设施、防护用品、卫生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等手段致使甲方签订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按照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第(七)条第1、4、5、6款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按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设区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20xx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上述约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约定以下事宜:

  1、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使用专项培训费用万元,送乙方到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乙方同意为甲方服务年。乙方若违反服务期限约定,应当按专项培训费用总额与服务期限平均,逐月递减支付未履约期限的违约金。

  2、乙方(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的范围为;地域为;期限为年个月(不得超过二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万元/月,每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总额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4、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劳动者)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鉴证机构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