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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2-09-19 05:17:44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合同模板汇编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工程合同模板汇编五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部分)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经 文批准,建设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经过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4、承包范围和内容:

  5、 其他需要约定的工程概况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未能接通而影响施工。

  (2)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在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设计变更而延误工期的。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而影响进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总价

  1、 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工程的承包方式为按甲方审定的本工程预算总额承包,包工包料(其中:不含 )。

  3、 预算、结算编制依据:

  4、遇下列情况,承包总价可作相应调整:

  (1)本工程承包总价为暂估价,经双方确认暂估价有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

  (3)经双方审查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

  (4)经甲方批准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在-------天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期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齐后的-------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其余-------%的价款留做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未发生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内,乙方将竣工资料(含发生的单项设计变更竣工资料)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设备、材料供应

  1、以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及运输费用: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和费用。

  3、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在设备、材料到货前一天应相互及时通知,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查、质量验收。

  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其复验、退换、返工、停窝工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工程分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必须将分包人资质交甲方备案后,乙方才可与符合资质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方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开工条件。

  (3)提供设备材料

  甲方应负责提供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他实物。

  (4)发布开工通知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乙方发布开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对乙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6)及时提供图纸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和调整合同价款。

  (8)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或自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并配合设计完成竣工图。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施工图和有关变更、洽商,配合设计院完成竣工图,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4)施工准备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乙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6)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7) 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8)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乙方应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一经确认,并对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9) 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乙方应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合同上的施工进度要求按期完工,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总工期滞后,并对为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10)环境保护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1)采取有效措施

  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因上述事宜罚款,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乙方会同甲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12)设备及材料保管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现场设备及材料代保管合同要求,对现场设备及材料进行保管,但乙方不得擅自通知设备和材料厂家提前或推迟设备和材料的合同交货期。

  (13)报送工程进度

  每月 25日 前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月报表一式二份(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和《甲方供应设备材料》月供应计划一式二份。

  (14)完工清场和撤离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否则,甲方可代其处理。

  (15)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在移交甲方前,乙方应无偿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乙方还应无偿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甲方为止。

  (16)完成工程总结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投运后(以工程启动时间安排为准)一月内,完成针对自身在本工程中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工程总结,并以电子文件(1份)和书面形式(四份)上交甲方。

  第八条 合同适用的标准和法律适用

  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第九条 施工图纸要求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乙方如有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合同约定处理。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以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查验时使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目标:

  (1)保证贯彻和实施工程主要设计的技术原则及国家、行业颁发的规范、规程;

  (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和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 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委托 按国家规定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工程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5、乙方应按质量验证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单位现场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重新检验

  虽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当甲方认为需要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设计 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经甲方、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8、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低于施工图设计及质量标准的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及设计单位确认确需返工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竣工图纸及说明书、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竣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 用,即视同已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其他

  (1)质量管理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2)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无偿返工。对后序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或出现永久性质量缺陷。

  (4)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不当,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设备和材料不合格或损坏 ,应由乙方更换、返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5)质量争议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施工资质的有关文件。

  2、乙方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包括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对所属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甲方认为需要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并交纳安全保证金的,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5、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对乙方施工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6、乙方应制订严格的安全施工方案并认真执行,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规程或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合理,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自身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项,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合同另有规定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签约地点: **市**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日

工程合同 篇2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立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互利互惠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由甲方将中标的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商定,特制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及施工范围:

  4、工程造价:

  5、工程开竣工日期:

  6、工程质量等级:

  第二条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对乙方施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难题,协助乙方协调好和业主的关系,协助解决好施工中的其它相关问题。

  3、搞好工程财务管理和工程核算台帐,负责和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4、配合乙方做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和工程的相关验收工作。

  5、对乙方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且甲方提出整改不力,受到建设单位批评,影响甲方信誉的,有罚款处置权、指令停工整改权,直至解除合同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按本协议违约条款执行。

  乙方职责:

  1、承认并严格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和工程相关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一切损失,甲方将乙方所缴纳的工程保证金或房产抵押等优先用于补偿损失。

  2、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章纳税。涉及该工程的一切费用,包括债权债务扣罚款,矛盾协调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施工过程中,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施工图进行施工,按操作规程把好每一道工序,凡前道工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坚决消灭质量通病(如屋面、墙面、窗台、卫生间等部位出现的渗漏,阳台倒泛水,现浇楼板面达不到设计厚度,内外墙抹灰空鼓、龟裂、渗漏等)。严格把好质量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无条件的返修工程缺陷直至符合要求外,所发生的返工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后果严重,无法挽回的,按相关程序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工程不能一次交验合格,出现二次以上整改验交的,除负责整改到位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外,处以总价1%的罚款。

  其次要把好原材料进场关,严禁使用劣质材料或以次充好,严格原材料检验制度,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后,交一套资料甲方存档。

  4、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并服从甲方管理。按工程总价的1%提取安全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安全该投入的必须投入,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协调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①签订本工程施工协议的工程项目承包人是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②职工进场施工,特别是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通过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塔吊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③项目部与施工班组要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班组与个人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④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持C类证书),建立施工安全台帐,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⑤工程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规定要求施工(如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安全网张设,“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塔吊安全保险限位,临时施工用电的配置设施等),无论是从选用材料到施工,都要按规范要求,保证质量,确保安全;

  ⑥乙方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安全意外伤害保险。

  5、认真执行行业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工程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按照创建文明工地标准,搞好现场文明施工。该工程确保创省级文明工地。

  6、施工工期必须按合同认真履行,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及时和建设单位办理工期顺延手续;如乙方的原因拖延工期,受到建设单位处罚时,其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工程形象进度款的预付和工程质保金的清收。

  8、在每次工程付款时,乙方首先保证农民工工资,并确保工程竣工交付后不拖欠工人一分钱。否则,甲方有权冻结工程款,以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9、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杜绝各类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如乙方施工人员违法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如工程未达到业主和相关部门要求造成的罚款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付款、结算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财务管理。涉及该工程的税费和相关部门征收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收代缴。

  2、工程付款: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自行按期向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由甲方财务出具收据,将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再按审批手续进行用款,甲方保证专款专用。乙方不得避开甲方,擅自到建设单位付款,一经发现,立即追回,并按违约论处。

  3、甲方暂按工程合同价收取 %管理费(最终以审计结算价为准),在工程首次付款时交60%,第二次付款时交30%,余款待工程竣工交付办理完审计决算后结清。

  4、乙方承担该项目建造师的个人费用,具体包括开标出场时的来回旅差费,出场补助费(县内 元、县外 元),开标结束后付清。中标后确需在现场的为 元/月,不需在现场的为 元/月,专职安全员为 元/月。

  5、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到位、安全违规、工期等原因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罚款的,在工程付款或结算时,由甲方代扣,乙方无异议。

  第四条 履约与违约责任、争议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民事责任,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价的2%的金额予以处罚。

  3、乙方要加强整个工程管理,若乙方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乱纪,使用劣质材料,工程质量低劣,舍不得安全投入,不注重安全生产,影响甲方信誉,造成不良影响,且甲方多次提出整改意见,而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甲方有权随即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按违约论处。

  4、合同签订时,乙方按工程总价3%缴纳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资金暂有困难,可在该工程首次付款时扣转或以夫妻双方在县城内的商品房产权证到房管所办理他项权证作为该工程的风险抵押。(如乙方在该工程施工中,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不良、不应发生的经济损失或出现亏损,使工程无法运行,甲方有权处置该资金或资产,以便工程继续进行。)工程竣工交付后无一切矛盾退还该保证金。

  5、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业主合同规定,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回访保修,主体结构质量终身负责。回访保修期满,退还保修金。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附则: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原签定通用合同的基础上签定本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一起使用,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约定与原合同的条款约定有相抵触时,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均为 层住宅楼,均为砼剪力抗震墙结构,基础采用桩管基础。

  二、承包方式

  2.1、本工程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2、本工程采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预算总价承包方式(本补充协议允许调整的项目除外),工程建筑面积按约 平方米计算,以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经双方协商,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工程结算总造价按本协议5.1条确定。

  2.3按甲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范围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总价仅包含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消防、电梯、弱电、道路与绿化工程和专业工程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乙方施工,若甲方委托第二家单位施工,则乙方按其承包结算价的3%收取总包配合费(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配合费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给总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3.1、工程结算依据:根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按《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xx》、《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xx》、《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xx》、《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xx》、《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xx》、《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xx》、《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xx》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3.2预结算办法:按相应工程类别套用:土建工程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xx》、《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xx》《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xx》、《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xx》,安装工程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xx》、《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xx》、《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xx》及xx或xx区造价站颁发的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xx或xx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发布的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

  3.3预结算取费标准:

  (1)按惠州市的《二类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和《二类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执行,利润按定额规定35%计取。

  (2)按总工程价上浮3%计取。

  (3)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均按定额规定上限的标准计取,其中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其它费用不计取。

  (4)其它项目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按3%计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剔除设备购置费),其它项目费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其它费用一律不计取,园林绿化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5)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工程排污费不计取,但水电费按实际缴费的单价调整。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修费按实际发生,凭政府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列入计价程序。

  (6)税金按照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套用县城(镇)标准3.35%计取。

  (7)水电安装工程按定额规定的上限标准计取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税金按3.35%计取,其它一律不计取。

  (8)施工过程中如遇计价办法和标准浮动,本工程计价办法和标准仍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整。

  3.4人工工资暂按惠州市规建函[xx]351号文件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新的调整文件,则按分段计算。

  3.5、施工图预算由乙方编制,经甲方审定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本协议

  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4、本工程结算允许按调整造价的项目如下:

  4.1、主材价差调整

  施工期内本工程主材价差按《xx或xx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进行调整。价差每季调整一次。调整材料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4、2、人工费调整

  施工期间内政策性人工工资调整依据文件规定按实调整。

  4、3修改工程

  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有出入的项目定义为修改工程,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基础超深、工程签证、桩基深浅变化、已施工完的项目重修改图纸造成的增减工程量、图纸外增减的工程量,经监理、甲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工程当月由乙方报送修改预算给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后生效,修改预算按原预算计价方法计算。

  5、工程结算总造价:

  5.1、工程结算总造价=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总价±按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并经甲乙双方商定的调整价。

  5.2、调整价的计算:按本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乙方应在可调整项目实际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甲方报送调整项目预算书,监理、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调整项目预算书明确批示并确认,逾期则视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提出的意见,乙方的调整预算直接进入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完成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85%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2、砌体及室内外装修部分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在本月28日前报给甲方,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毕,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十五天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的工程款,余款3%作为工程保修预留金,预留金预留期为二年,二年到期后15天内,如乙方无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返修并经验收合格,则甲方无息返还预留金给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保修责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如甲方以该土地做抵押进行贷款必须经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对房产进行了预销售,甲方必须将预售款所得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款。

  5、若销售形势缓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额及时间付给乙方银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违约。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具有法定开工时间的开工令为开工的前提条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将基坑开挖平整交付并确保“三通”之日开始计算,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不包括砖砌体工程、屋面机房层、女儿墙、架构)日历工期为12个月,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日历工期为6个月,总工期为18个月(即540日历天,从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温天气)、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的可以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实顺延,停工超过7天以上,甲方必须赔偿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给乙方。如乙方因无法垫资等原因停工属违约,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申请延长工期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监理和甲方,甲方和监理在接到报告后经审查符合上述约定的顺延工期条件的,须自接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签署顺延签证。

  六、施工管理

  1、乙方应当提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料给甲方并且应将这些人员派驻施工现场,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调走。

  2、乙方施工现场应当为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合理办公场所。

  3、乙方施工应当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挥,与其它施工单位协调施工。

  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计划控制好各阶段形象进度的工期。除土方开挖基坑防护以及基础工程、检测工程外,其它阶段工程不能按约定工期保证工程进度,拖延5天还不能改正的,则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处理,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伍仟 元,乙方每推迟工期一天则罚款 伍仟 元,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施工队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报知施工程序。所有材料在进场使用前应先报甲方或监理公司,先验后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应经甲方或监理公司同意后执行,并签字认可。

  七、检验与检测费用

  工程的桩基础检测、空气检测、门窗三性检测、安装原材料检测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余所有工程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2、承包人违约除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在带资过程中资金不足,未按双方协商的垫资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甲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退场,则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2)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约退场,则甲方对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进行结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如约退场,则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3)承担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该楼不能如期竣工,并导致购买该楼的业主不能如期收楼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赔的全部赔偿金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

  (4)承担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该楼不能或未及时竣工导致该楼盘不能如期发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九、其它应予约定的事项:

  1、甲方如另行发包门窗工程,则门、窗制作安装后,框边灌浆、抹灰等工作由本合同乙方完成,而且严格按要求和规范处理。如出现渗水等质量问题,由本补充协议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消防安装工程如甲方另行发包,因乙方土建装修有沙浆粘结或弄脏已安装好的管件及设备时乙方应负责清理干净。

  3、弱电、电梯安装工程的管件预埋由乙方负责。

  4、设备安装和配套的其它工程如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负责完成的,但又涉及到有土建的工作量的,土建工作量由乙方负责完成。

  5、本工程未验收前和验收后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墙面开裂、空鼓或脱落,导致装饰面或油漆反碱变色、退色或开裂,空鼓、脱落导致渗水等一系列的工程质量问题时,由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清理、清洁运输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定期把整个施工现场和建筑物周边的建筑垃圾及余土残渣进行清运,不得累积堆放,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清运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和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未验收移交回甲方之前,其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依原合同及本协议负责的工作,应按工序在总工期的期限内完成且确保质量。

  9、乙方与其它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之间的工序协调可自己解决,但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按甲方的意见执行。

  10、根据广东省建设印发的《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的通知(粤建管字[xx]132号),乙方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按本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则以本补充协议条款约定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协议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发包方单位名称(章):

  承包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制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列定以下条款,希共同遵守:

  一、双方严格遵守《网络程序版权管理条例》。

  二、承制方必须保证制作质量,在委托方审稿期间,委托方有权要求修改。

  三、委托方在确认功能并交付承制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稿件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承制方的.工作量,委托方应另付费用。

  四、委托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在承制方制作过程中,委托方应尽力配合,给与方便。

  五、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委托方即付制作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全部制作完成,并经委托方审核确定后,全部结清。

  六、承制方未按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作进程实施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因委托方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委托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____%起向承制方要求负责赔偿。

  七、承制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签字,即生法律效力。

  九、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