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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1-26 15:24:40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工程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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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安全及时的完成建房工程,尽量避免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要求施工、建盖,女儿墙和水、电安装在承包范围,如有异议双方商议。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建筑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到施工工地,乙方自带施工工具。

  四、承包款(单价)为每平方 元,合计 元。

  五、付款方式:分层付款,每层浇顶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该层房屋的90%,余款整幢房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楼梯间双算,1平方米2。

  七、工程施工中所需水、电的接通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所带到施工工地的模板、工具,甲方必须看管好,如果造成损失,甲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甲方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相关的矛盾和纠纷,确保乙方正常施工,若由此造成误工,甲方要赔偿乙方误工费用,再由双方协商顺延工期。

  十、乙方在施工中有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技术问题而又不服从甲方监督调整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

  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安全施工,严禁一切违规、违章作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

  二、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

  三、违约责任:此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再议。

  十五:

  十六:

  甲方(印):

  乙方(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乙方参加了甲方组织的“_______智能化一期项目”招标并成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鉴于乙方拟承担_______的施工,并接受了甲方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招标要求,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组成和解释顺序:

  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协议条款、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和会议纪要等。

  2、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根据施工图所作的.材料明细及报价)。

  3、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投标文件、甲方招标过程往来的函件。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经过承包人二次设计的智能化系统施工图、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施工方面的规范、标准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本合同乙方每页都必须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内容的全部认同。

  第二条: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三条: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付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及违约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第五条:智能化系统施工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幕墙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GF-20xx-0209)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发包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4 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光学性能》、《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

  3.3 有关设计事宜的函件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乙方对 项目进行幕墙设计,设计费按 元/m2收取;甲方选择乙方优先参加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工作,如果设计人中标,本合同的设计费作为乙方的优惠条件,免收设计费,自动转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一部分,并在工程 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中抵扣。

  第五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七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责任:

  8.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8.1.2 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交底。

  8.1.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错误,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但是同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修改或返工的除外。

  8.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8.2 设计人责任:

  8.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接受发包人和相关设计院及审图公司对图纸的审核。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8.2.3 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六条规定的内容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8.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8.2.5 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需派专人负责与施工方、发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时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百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9.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9.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9.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9.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10.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0.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5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6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

  10.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10.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双方利益,明确双方的职责,约束双方的行为,相互紧密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商定的分项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及附楼装饰工程

  2:施工工种: 木制作天花工程3:工程地点: 龙川路 4:工程承包范围: 1: 1-3层的天花2: 窗帘盒 、天花线条5:工程总价: 安工程结算单为准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于20xx 年 05 月21日开工,至

  20xx 年 07 月20日 竣工交付使用。(按项目部

  施工进度表实施)

  第三条:工程付款:结算方式及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进驻工地施工10天后,甲方支付部分工人生活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展。支付金额右甲方按乙方每人10元/天的标准预付生活费。(实际施工工日和每天进场人数由发包方审核)

  2:工程中、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度款不付,年终总结。

  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待建设单位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方付到承包总价的.95%。留取5% 维修款,维修期1年,1年后一次性结算。如工程跨年度时,甲方必须在春节前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付80%为工人人工费。 4:结算条件:1、合同2、工程部结算清单、3、分管经理审批。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

  1、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

  2、甲方负责设计与技术上的指导工作,及施工队伍流程安排工作。制定工程的各

  项规章制度及分项单位的协调工作。

  3、根据乙方的材料计划及时供应所需材料。

  4、负责协调各工种的关系及因交差施工所引起的各类矛盾。

  乙方:

  1、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施工,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管理安排好自已的施工队伍。

  2、及时开出材料计划单,严禁多开材料,合理使用材料,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3、自行解决住宿及日常生活等问题。

  4、严格遵守施工规范,若材料到现场后,由现场安排搬运,若乙方不搬,甲方自理,自理费用在乙方费用金中扣除。

  5、出现明显质量事故,而又无法修改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6、在施工现场由于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恶意违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1、如设计变更出现二次施工,甲方将按实际返工量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设计施工,及未经甲方同意施工返工自负,并承担材料浪费的责任。

  第六条:奖惩制度

  1、本工程确保优良工程,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2、严格按JG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3、严格按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施工。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规范施工,对违反者(乱开材料、浪费材料、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应无条件按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如能在合同期内,甲方将一次性奖励乙方人民币元整。如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一定限度的经济罚款。

  6、如果乙方未按照规定条款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并承担经济责任索赔,在工程承包款中扣除。如上下力资、易耗品等。

  7、因甲方因素,含停工待料,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但发生的停工待料甲方应补乙方每人按10元/日生活费(业主因素除外)

  8、因材料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及维修费用。

  第六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根据协商签字的其它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双方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安全事项:

  1、乙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为宗旨,确保施工人员人生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等。

  2、施工队伍要求班长每天在现场,特殊情况外出必须由代理班长负责。正副班长都脱离现场一次罚款100元。

  3、下班前现场必须清扫,材料摆放整齐,现场检查不合格一次罚款50元。

  4、现场不准任意拖拉电线,发生因电造成的事故,一次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施工现场规定的场所不准吸烟,中午不允许喝酒,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工地不准打架斗殴,不管任何理由各罚款500元。对扰乱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如发现工人偷盗公司的材料(不论好坏)一次罚款500元。并追究赔偿责任,严重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若发现乙方施工人员素质太差,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必须服从。

  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信守。

  工程承包合同申请表见附件。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工

  程范围内项目全部竣工,尾款结清后失效。

  备注: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6

  1.词语解释

  1.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本条件指铁路工程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1.2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资质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项目承包责任人。

  1.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的监理。

  1.6总监理工程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

  1.7设计单位:铁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

  1.8工程质量监督站: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其授权的下属工程质量监督站。

  1.9工程:协议条款约定的具体的永久工程。

  1.10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11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13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数应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天数。

  1.14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场地。

  1.17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并加盖有效印鉴或签字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1.18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1.19变更设计:自设计单位交付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对原设计的变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纪要、协议;

  2.4招标承包工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决争议的方式加以解决。

  3.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和使用标准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铁道部颁发的标准、规范。铁道部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国家和建工行业标准、规范。

  4.双方一般责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口头通知,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通知应予执行。乙方认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通知或继续执行原通知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图纸及资料,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可向甲方代表提出迟误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2乙方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经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2.2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5.对《协议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其他合同条件为:

  5.1第1条工程概况

  5.1.1建设项目名称系指铁道部批复的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系指乙方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某段或一项工程的名称。

  5.1.2工程地点系指工程所在县(含)以上行政区域。

  5.1.3承包范围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规模或专业分类项目。

  5.1.4承包方式系指双方约定的,甲方对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总包及单价承包等。

  5.2第5条设计文件

  5.2.1在开工前甲方若不能将设计图纸全部提供,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写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专业分别列出可提供的设计图纸,以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第7条7.9“申请项目开工报告”按《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计建设〔1997〕352号)办理。

  5.4第11条11.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中“确有必要”系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5.4.2由于乙方某种失误或违约导致的,或乙方应对其负责的必要的暂停施工;

  5.4.3由于施工现场气候条件恶劣导致的必要停工;

  5.4.4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计划调整。

  5.5第12条12.1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中:

  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发战争、军事征地、动乱、罢工、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特大的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击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5.5.2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依据《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铁建〔1996〕13号)划分的四个等级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6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中:

  5.6.1质量保证体系:乙方为了实现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质量:在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

  5.7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中:

  5.7.1隐蔽工程系指一项工程主体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无法观察检查的,需被复、掩盖的分部、分项工程。

  5.7.2本条“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监察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

  5.7.3重点工程系指按(80)铁基字665号《关于试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重点工程,或甲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重点工程。

  5.8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可不使用本条款的规定。

  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以及铁路通信信号等专业材料设备,甲方须自行采购的,应使用本条款规定。

  5.9第21条验工计价

  5.9.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实际工程量报告,甲方代表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计量结果无效。

  5.9.2乙方应为甲方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自行计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10第22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应按铁道部和建设银行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研究,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条竣工验收

  依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和铁道部(84)铁鉴字第180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5.12第24条竣工决算

  国家组织验收的大中型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在6个月内完成并报铁道部计划、财务、建设司,鉴定中心及使用单位。其他建设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应在3至6个月内完成,并报铁道部财务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