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工程合同集锦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石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
工程工期:有效工期不超过五个月。
开工时间:月日进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开挖、运输。
三、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____省________年土石方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单价32.00元立方米),该单价运距为3公里以内,超出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2.50元立方米运费,以此类推。该项目以地勘及设计资料为准,爆破由简阳XX公司实施,包含炸药、人工等费用,乙方按实际爆破方量以每立方米4.50~5.00元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油料由甲方负责安排XXXX加油站,加油,乙方负责签单,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所使用的油料费和实际爆破量的费用。
2、计量方式:结算方量按进场前双方测量并约定认可为准,总方
量130万立方米,不足130万立方米按130万立方米结算,超出130万立方米按实际工程开挖方量结算为准。废土运至迎宾大道,倒场, 约8万车,以每车100元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开工后承包方每月____日上报工程量,发包方在审核承包方上报的工程量后,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报工程款的80%,余下20%次月补足,以此类推。以后每月累计结算工程款。开挖土方工程完工后为最终验收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完成余额全部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同时全额退还保证金。(开工后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承包方协调开挖场地的纠纷事宜,并有义务告知和搬移开挖线内含开挖线三米外(电缆、光缆、水管、煤气管等)设施;注:(如果未在进场前告知而导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开挖场以外的事宜由发包方自行处理。包括交警,城管,建设,运管,环保局等相关事宜,由发包方协调处理。所有弃土的弃土堆场由甲方负责(包括堆场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炸材的相关手续。
3、甲方有权监督并指导乙方按本工程规定的工期完成。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开挖土方及运输的要求进行作业。
5、甲方协调处理一切施工作业的影响因素(包括炮震、炮损、噪声、扬尘、扰民等影响)。
6、乙方承担本协议的.开挖基础部分的工程,不包括独立基坑和人工捡底,如有另算。
7、甲方负责完善工地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污设施由甲方负责完善。
8、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而造成的停工,按每天每台挖机800.00元天计、运输车每台500.00元天计、装载机每台500.00元天计、人工每人100.00元天计,补助给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保证质量。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进场,如进场后未按时开工,或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逾期付款不能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款项。
八、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叁佰万元;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退还保证金,余下的 保证金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随结算款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付息)。
九、保证金到账后协议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报给____XX红塔XX公司备案存档。
十、税金按照甲乙双方五比五承担,乙方将油票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甲方账号:
乙方账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乙两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监控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两方关系
乙方为甲方工程的总包方,甲、乙两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将本合同工程进行施工。
二、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监控系统的设计,
5、工程范围:车间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的录像保留天数在12天以上。
6、施工标准:按照如国家“弱电技术要求”。
三、监控系统要求布线要求
1、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2、设备由甲方指定乙方安装。
四、工程总造价及支付:
1、工程总造价
(1)、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两日内付款,乙方应在确认收款后一天内开始施工。
五、工程设备验收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六、工程安装、调试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3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开通后12个月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
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七、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5)、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八、售后服务
(1)为12个月内免费维修。超出保修范围内,收取人工费用。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工程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 合同编号
买受人(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工程的名称及地点: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量约 吨。
三、交易方式: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 、 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甲方订货、并签收甲方的送(供)货单等,乙方对该代表上述行为均予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的钢材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 小时内将乙方所需钢材送到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三)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后当场清点数量应、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四、钢材的品牌、规格、数量:根据乙方每次的要货订单为准,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订单向乙方提供钢材。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
六、钢材的价格(包括运输费用)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本合同
第一款标明的工程地点,由甲方负责运送到达。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每批次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达钢材后48小时内取样送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钢材在检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负责退回并及时调换供应合格产品,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因钢材不合格退回甲方的,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当于所造成损失额的.赔偿责任。
十、结算及付款时间、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钢材供应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更换之日起五日内偿清所欠甲方的钢材款,逾期不付清货款的,乙方每日应当按照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二)、乙方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承付甲方的钢材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付给甲方违约金;
(三)、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延迟送货,影响乙方工程进度,甲方应当赔付乙方所受的损失;损失无法计算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迟延送货的金额的千分之三计付;
(四)、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并在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五日内结清已经交易的钢材款。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当每日按照未偿清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十二、如需合同担保,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茶陵县教育局农村合格学校建设维修、改造工程价目表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名称
火田中心小学排水沟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规划预算范围中排水沟的全部工程项目:详见教育局关于火田中心小学排水沟《项目规划预算》表或《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工程数量、预算评审价等作为施工清单)。
三、承包方式
按教育局规划预算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全部项目及要求施工,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四、工程结算
包干,以教育局规划预算、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为依据,经教育局、财政局和学校共同验收合格后经评审后结算。在规定时间,按时按质完成的,在原合同金额的基础上给予维修项目(有新建的除外)总造价的3%奖励资金。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在原合同金额的基础上处罚维修工程(有新建的除外)总造价的3%资金。
五、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15天。乙方必须在 20xx年6月22日前组织施工队伍开工,必须在20xx年7月6日前完成,竣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赔偿500元。
2、如出现非人力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因甲方原因影响,经甲方论证确认工期顺延时间。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六、工程质量
1、按照学校及茶陵县教育局农村合格学校建设维修、改造工程价目表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
2、工程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学校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设置专职质量监督员,对本工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及每一套工序验收签证,隐蔽工程及时做好验收记录。校长对项目负总责。
4、建筑材料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指定材料品牌、规格、质量要求,且采购过程由甲方派专人全程监督,经验收签证后,方可采购、使用。
5、铝合金推拉窗的'安装,教学楼将窗户倒置(即固定页在下方,开启页在上方,且固定页用磨砂玻璃)。学生宿舍一楼将窗户倒置,二楼以上将窗户顺置。
七、工程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程施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安全围档,不得影响行人行车安全,保证原有道路畅通;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学校师生安全。
八、工程付款
经验收合格评审后,教育局将工程款一次性拨付到甲方,乙方凭税务发票到学校结算,5%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九、违约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伍仟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退还。
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在20xx年6月22日前未组织施工队伍开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退。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对外转包,如有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退,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如质量不合要求,由乙方自费返工。工程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因乙方组织管理不当,造成质量、工期无法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
十、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配合当地政府及甲方调处好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纠纷。
2、甲方必须提供施工项目清单及施工质量要求,搞好施工单位与当地的协调关系。
3、如有工程变更或预算外增加工程项目内容,由乙方书面提出理由、经甲方认定、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及时进行工程签证,所增加部分工程量原综合单价不变,如原来没有综合单价则参照相近的综合单价或由双方协商确定,最后经评审为准。否则,教育局拒绝拨付变更或新增加项目的工程款。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教育局、财政局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 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便于班组间施工作业的交叉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进度的控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以内框架主体的模板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随变,已包在承包范围以内。
四、工程内容:
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拆除、清理分类堆放、板面清理、板缝隙密封处理、起钉子等一切模板施工工序。工程完工周转材料清理、分类归堆。
五、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节约)。手提电动工具及手工工具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纸,包括变更等部分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实际展开面积计价。
六、质量要求:
严格要求按图施工,符合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必须满足合格。
1、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漏浆由木工班组清理干净,浇砼时木工必须安排专人看模,漏下砼浆用水冲洗干净,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七、施工工期:
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流水作业需要,按时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其它班组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
九、工程管理双方责任:
a、 甲方责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2、提供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交叉作业及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矛盾问题,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意见;
4、及时将支模用的材料供应至现场;
5、负责模板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及质量监督,负责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6、 根据规范、标准、合同及施工图要求,甲方为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者;
7、组织有关人员在拆模后及时对砼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夹渣漏浆情况等方面进行实测,按现行验收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以实际评定结果作为对乙方模板安装质量的奖罚依据;
8、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夜间施工照明和工人现场临时住宿;
9、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工人必须是熟练工人,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甲方人员;
2、熟悉图纸,按图纸要求提前配好模板,尽量减少余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甲方工长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4、甲方提供的大件施工工具、机械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养护,操作不当和人为造成的损坏要赔偿,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按图纸及工艺要求提前做好材料计划,报甲方工长审批;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切实做到工完场地清、模板起钉、材料分类归拢,堆放整齐有序。特别要注意检查柱头、梁沟等,务必清理干净。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上方在签订《______包装工程》合同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址
本合同项目位于______区,名称为______包装工程。
二、工期及建设时序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先建设涂料生产车间,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办公楼。钢结构总工期______天,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项目按照包干方式承建,总承包金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其中涂料生产车间______㎡包干价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办公楼______㎡包干价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涂料生产车间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主体钢结构完工后支付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余款______等地平完工后一次付清。办公楼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封顶后付办公楼的总承办款的80%,剩余20%的办公楼工程款于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清(未等相关部门验收,于工程完工之后开始计算滞纳金)。工程承办款逾期未付,未付金额从应当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月按所欠工程款的.2%计算,直至付完所欠工程款之日时止停止计算滞纳金。
四、其他约定
修建涂料生产车间不包括水、电、门、散水、消防部分;修建办公楼不包括水、电、消防、地面砖、门、窗、散水、内墙涂料、外墙抹灰和保温部分。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如果其中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与主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主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5、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人签订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两层以下(含两层)农民住宅,或者进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当事人确实违反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的,可以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前述合同对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予以确定。当事人有其他争议的,原则上可以参照本解答的相关内容处理。
7、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
8、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在结算报告、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盖项目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发包人供材等行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约定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9、当事人工作人员签证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权对工程量和价款洽商变更等材料进行签证确认的具体人员有明确约定的,依照其约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该签证人员有代理权的除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工作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是其职务行为的,对该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签证人员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10、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签字确认的签证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质量等事实的,原则上对发包人具有约束力,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决策的,原则上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对监理人员的授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11、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以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主张工程价款调整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约定施工的具体范围、实际工程量增减的原因、数量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2、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
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建筑材料供应时间延误的,在此期间的建材差价部分工程款,由过错方予以承担。
13、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审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两者对比计算出相应系数,再用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乘以该系数确定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
当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双方在撤场交接时签订的会议纪要、交接记录以及监理材料、后续施工资料等文件予以确定;不能确定的,应根据工程撤场时未能办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4、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未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此未作明确约定,承包人仅以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3.3条的约定为依据,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认定实质性内容变更?
招投标双方在同一工程范围下另行签订的变更工程价款、计价方式、施工工期、质量标准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应当认定为《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变更。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备案的中标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工程因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或施工工期发生变化,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会谈纪要等书面文件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的,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应以上述文件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17、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
18、《解释》中"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包工头等民事主体。法院应当严格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不得随意扩大《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该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按照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妥善处理。
19、违法分包合同、转包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发包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实际施工人以违法分包人、转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其欠付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20、不具有资质的挂靠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挂靠人又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人承揽工程后,以被挂靠人名义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21、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处理?
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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