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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3-02-09 03:05:1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承包合同集合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承包合同集合七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使本工程施工顺利,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提高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条文规定,遵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把本项目的脚手架分项工程以包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及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XX 工程

  2、工程地点: XX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范围:

  1、XX脚手架分项工程施工。

  2、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结构编制搭拆方案、绘制施工平立面图、分类报表、材料计划,房屋四周围护(搅拌机、出入口、防护棚)登高楼梯(斜道)基坑安全围护;主体外脚手架、洞口、临时房屋顶搭设、楼梯、防护棚、临边防护的搭拆,隔离网拉拆;脚手片,安全网围护挂、翻、拆、连接件预埋;扣件上油;落手清工作,场内运输。本工种用材料进入现场新钢管需派两人配合卸车,旧钢管自行卸车;堆放连接件以及在外墙装饰过程临时拆除、临时固定;拉接件预埋、制安、焊割;拆除后的本工程所有材料清理集中,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卸扣件,安全网拆叠入库,现场临设棚、舍搭拆等工作。包括钢筋、木工、工具房等操作棚,不包括物料提升机的搭拆,但包括通道口、通道板铺设,不包括新钢管的油漆,并且在此项工作中不存在任何点工。

  第三条 承包形式:包清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标准

  1、按实际搭设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按 元综合计算,(如需搭设满堂脚手架,应由架子班搭设,其费用不高于市场价)此价位已包括如下:

  (1)工资及奖金。

  (2)各类津贴。及夜餐。保健等补贴

  (3)劳保福利,劳保用品,防暑饮料,防冻取暖。

  (4)非生产用工:包括社会义务用工,开会、学习、培训、探亲

  等用工及差旅费,因气候影响的停工,特殊停、待工费等。

  (5)作业队员的招募、进退场,工地之间转移等费用。

  (6)构件的场内水平运输,本工种范围内材料的装卸。

  2、乙方承诺脚手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保证金三千元整(本合同生效前提交)保证金主体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3、乙方进场后不预支生活费,甲方按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并应通过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方面项目部管理人员认可后,发放生活费,每月每人每月 元出勤率不少于25日,但发放生活费的人员必须经安全员,办理过三级教育及持有本项目部制有效胸牌的工人,否则,不予发放。主体结顶后付至总价的 60%.达到项目部质量时,脚手架拆除后,在45天之内结算付清全额工程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如不及时发到每个职工或卡职工工资导致向有关部门告状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每次罚款 元。

  4、如非正常原因,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的,甲方与乙方的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50%算。保证金视实际发生的原因而确定是退回还是没收。

  5、乙方在现场所需用的安全帽、工作服、雨衣、保险带等统一向甲方领取,必须全员配备,费用由乙方自负。

  6、如遇上级部门大检查,本工种范围内所应紧急处理的各项工作由本班组负责,与兄弟班组责任范围不十分明确由项目部决定谁清理。

  第五条 工期标准

  乙方必须组织充足的施工技术力量,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分项工期计划提前或及时完成,密切配合工种之间关系,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的,或无故停工,造成的影响及工期由乙方承担,甲方处以乙方罚款20xx/日,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扣除在当月工资款中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外脚手架及防护等脚手架工程必须按现行《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施工质量必须达成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安监站标化验收优良标准。搭设不符合要求必须返工重搭,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如属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原因影响省标化评选的

  按整个乙方承包总价10%计罚,现场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按项目部治安管理条款及制度进行奖罚。

  第七条 甲、乙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按施工方案落实采取安全施工措施,确保乙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与10人住宿宿舍。

  3、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二级安全教育。

  4、负责技术交底、验收、现场施工与调配;材料采购。

  5、协调好内外部施工环境,为乙方作业做好各项后勤服务。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进场施工,虚心接受有关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及指导(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负责维护管理好本工种所有的施工机具、劳动保护设施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按时完成甲方生产部门的生产任务。项目部需要乙方配合时必须全力服从。不得提任何附加条件。

  乙方负责脚手架搭设及安全防护材料的把关、验收工作,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扣件的损耗率为1%,超出部分有乙方负责,节余部分由甲方按市场价给予奖励。钢管不存在损耗。损耗不包括因扣件的质量问题损坏,以及螺帽滑丝。

  2、班组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3、乙方施工人员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并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私拉电线,经查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100元。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4、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打架,如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500元,如发现有承担责任人参与或背后指使罚承包责任人壹仟元每人次。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每次罚款壹佰元,罚金在质保金中扣除,如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的扣罚除质安保证金的'同时,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责任,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发生其它意外,医疗费在1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在1000元以外部分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6、积极配合项目部质安部门工作,做好上通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即刻上报,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8、乙方承包人应是本工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摆好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位置,保证全体施工人员,全方位的动转。

  9、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氛围。

  10、乙方必须确保班组长、专职技术质量、安全检查员的到位,如不到位项目部有权100元/天·人处罚。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1、脚手架搭设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应在使用前提早15天以书面上报用量计划。

  2、搭设防护所用机具等由乙方自备。

  3、乙方不得随意浪费材料、切截钢管。人为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其他

  1、乙方必须充分有效的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进度需要,杜绝转包,一旦发生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没收。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指挥,执行本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工期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另行安排班组施工。终止协议时按阶段预付工资额终止结算,余额及保证金作甲方的损失弥补。

  3、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工程完工后终止。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未尽事宜,按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协议希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承包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爱护车辆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机动车辆的作用,更好地为发展工副业和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

  经社员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__元,其中,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现金支付,甲方

  收费后即出具收据。每年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表如下: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并随车交付下列工具给乙方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2.根据县石油公司分配给农村机动车辆的燃料指标,合理分配给乙方购买。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养路费、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动车辆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修理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与合同规定的种类、数量不符,应按所欠工具的

  价格补偿乙方。

  2.甲方如果克扣乙方应得的燃料指标,每克扣一公升,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按时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任务,每拖欠一天,应按照银行关于拖延付费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不按时交付车辆修理费、配件、燃料、养路费、车检费及税金,乙方应承担有关单位的经济制裁。乙方如不按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可代为投保,然后

  凭保险费收据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车损人伤(亡),应从保险金额中支付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营运,经有关部门证实后,甲方应据实酌情减少乙方的承包费。

  第九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得变更合

  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制定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 将位于__________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承包期限为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前三年每年每亩定价______元,后三年每年每亩定价按市场价承包,总亩数________亩,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付清当年承包费,承包金乙方在当年的___月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承包期满后,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现有国家直补、粮补等补贴归甲方所有。

  五、自承包期内,如遇土地被国家征用,乙方享有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如国家给予水田补贴由甲方享受。

  六、违约责任:如发包方违约,应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如承包方违约,发包方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付给发包方违约金贰拾万元。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路_______号至_______号停车场的使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承包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承包价格:乙方于每月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承包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在对外言论上不能有损甲方公司形象,乙方对外绝对要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甲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有对乙方的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协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关系等。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承包费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停车场承包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七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椐_____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经营门面实行责任经营,并由____________为承包责任人。

  一、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定编人员:______人。其中设经理一名(由公司副经理______兼任),主任______人,主管科员______人,科员______人。

  三、承包经营原则及方式。

  1.承包经营原则:确保甲方门面收入指标的完成,乙方工资及办公应酬开支等费用自理,其它费用如税金、占道费、维修费、员工福利等由甲方负责,亏损自补,奖罚兑现。乙方财务收支由甲方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在收入内坐支及借支。

  2.门面租价必须按县公司规定的价格收取,如需浮动,报县公司批准后执行。

  3.承包经营方式:实行承包抵押经营,工资基数核定为:主任______元/年,主管科员______元/年,科员______元/年(______资按其基本工资发放),其在编、分流人员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自理。承包集团人员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年工资基数额的保证金,以备亏损。

  四、承包经营项目:负责收取______个门面租金。

  五、承包经营指标及考核

  1.乙方在承包期内月上交甲方承包款______元,在次月的______日前交清。

  2.乙方每月必须先保证上交甲方承包款,欠计划则从承包责任人及在岗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不足部分从抵押金中抵扣,抵押金扣除后乙方必须及时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乙方经营开支及工资、津贴支付

  1.乙方经营性开支即办公、通讯、易耗品,差旅费、应酬费,各类罚款及员工工资、奖金、待业、轮岗人员生活费、寒暖费、门诊药费等政策性补贴,均由乙方按甲方成本费用控制计划数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2.乙方员工工资形式及分配:员工工资由甲方确定,乙方自行支付发放。

  七、财务管理与承包结算

  1.财务结算由公司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门面收入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承包款上缴甲方财务,乙方不得私自截流短款。

  2.乙方可自定二名财务人员,次月15日前与甲方财务按考核指标结算一次,并报送基层单位内部承包收支月报表及员工收入分配明细表(工资表)等给甲方财务,由甲方审批后核发工资。

  3.乙方责任经营单位必须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并随时接受甲方财务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除了履行其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以外,乙方还应保证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抓好门面管理,做好卫生工作,保证卫生设施齐全,商品摆放有序,门面美观,各项指标创优不损车站窗口形象。

  2.抓好门面不超面积经营,如因管理不善,门面超面积经营,每发现一次,罚乙方承包人及在岗人员当月工资的5%。

  3.抓好安全工作,搞好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的的发生。

  4.抓好门面收入及时上解,杜绝私收、漏收、欠收等情况的发生。

  5.乙方员工水电费、卫生费、会费、基本养老金及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政府有关部门临时收费,均由乙方代扣代缴,按月上缴甲方财务。

  6.关心员工生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按月发放职工工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7.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任意一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承包上交计划,甲方在每月考核时按每欠______%扣承包责任人及在岗人员工资______%的比例扣减,扣至______元生活费为止。

  2.乙方损害甲方利益,侵犯员工正当利益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或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其它

  合同期间乙方人员如有退休的,其工资改由甲方发放,并不再给乙方增加承包任务,如遇甲方有重大政策性变动,本合同自行中止,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公司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______公司,最后裁决权归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详见工程设计图纸。)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_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当事人可先自愿协商,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包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合同 篇7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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