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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2-10-19 22:16:25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承包合同范文锦集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承包合同范文锦集9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因工程建设需要,乙方承包 水电施工工程内的建筑安装总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地地点:

  二、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基础工程、结构主体工程、装饰工程、附属工程的预埋、安装,进出材料装卸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所包含的图纸内容。

  ⑴基础及主体工程:避雷、预埋各种管道、预埋洞口(如落水管、空调管落水、室内空调管、厨房、厕所、排气管、热水管等)。

  ⑵装饰工程:各种电箱盒的预埋安装,各种线路安装,洁具安装等!本项目工程的外墙落水管、空调落水及所有管道的安装,各种临时的安装等。

  ⑶附属工程:临时宿舍内的水电安装、下水管道的安装。

  ⑷消防工程:各种管道的预埋、安装及图纸上所涉及到的通风、中央空调的预埋线管、预留洞口的布置。

  三、结算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双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2、承包工程的计价方式:暂按施工图预算价。

  3、承包单价:按实际施工内容和甲方让利结算。其他管理费、税金、让利等同甲方与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

  4、合同价款:本工程进场支付甲方 作为现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金。具体收取金额以收条为准。另甲方收取乙方总决算价的3%作为合作费(不包含配套费,配套费另行支付)。

  乙方提供总工程款70%的发票。

  5、付款方式: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内的付款方式延迟三至七天按水电完成内容比例付款。中途不付款,每月施工人员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经现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负责人、工程负责人签字后有公司财务来现场发放。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交底、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程款。

  5、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的指导、监管。

  6、如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施工中涉及到的各种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五、乙方责任

  (一)质量责任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约定的要求。

  3、乙方应根据施工不同阶段及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技术交底,提高质量意识教育,实行自检、交接检、专职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规范施工,确保施工符合验收标准。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上道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符合标准后,由甲方出具质量验收证明手续,乙方才能下工施工。下工施工的质量不得低于样板的质量标准。

  5、乙方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先施工样板,(不能做的除外),经甲方验收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封样,乙方才能正式施工。正式施工的质量不得低于样板的质量标准。

  (二)工期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计划,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安排足够的劳动力,每月、每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计划、周计划、确保工期,确保甲方的关键工序,关键工作,和突出性的'检查、验收提出的工作。如乙方经过努力在不增加材料成本的前提下而使工期提前的,适当给予奖励。

  2、在下列情况下,工期可顺延(经签证),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叁个工作日以上的停电,停水、待料。

  (三)安全生产、施工责任:

  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市级文明示范工地。

  2、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并认真执行,严格落实,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甲方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乙方在现场各班组长,每天上班前都必须有针对性对各自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安全员。以便适时消除险情或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职工生产安全。

  5、乙方施工人员严禁拆除或人为破坏生产安全防护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处罚,对造成危害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严禁带家属,小孩及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外来人员安排住宿,如发生以上情况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日做日清,工完场清,工完料净,不乱扔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如发现工完料不净每次罚款200元,乱扔建筑垃圾每次罚款100元,周转物资和使用工具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乱堆乱放每次罚款200元。以上行为除罚款外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整改,整改不到位重新罚款。

  8、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保证生产区、生活区,卫生及良好秩序,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9、禁止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如果发生上述行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500元,造成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0、施工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管理,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遵循安全规范要求或野蛮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逃避,则所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所交保证金扣除一半。

  (四)其它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禁止拖欠。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职工工资发放情况,乙方不得对甲方隐满真实情况,如有隐满时甲方可拒付费用。如发生乙方的班组或职工因工资未发放及其纠纷闹到上级有关部门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影响到招投时,甲方将对乙方采取最严厉的罚款措施(1到5万元)

  2、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辱骂政府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更不得拒绝相关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级代表,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按合同所授予的权限而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

  五、甲方代表人

  1、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人为负责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及全面管理工作。

  2、甲方代表的职权:A、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检查,监督管理、奖励处罚权力。B、对工地上各施工班组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决定权。C、行使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本控制达到符合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D、在不违合同和规范要求前提下,批准本合同要求乙方提报各种材料计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的权力。E、有将自己部分职权委托下属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考核其工作的权力。F、有否决其下属作出的违反规范要求或合同约定内容的指令和决定的权力。G、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制订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工程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的权力。

  六、乙方代表人

  1、乙方代表:为本工程劳务分包责任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中乙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派现场负责人 施工员 资料员 。现场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更换乙方班组负责人须征得甲方代表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更换。当甲方代表认为乙方代表或乙方班组长不能按合同继续履行职责时,有随时要求乙方更换班组长或乙方代表的权力,乙方必须在接到书面通知72小时内予以更换。

  3、有对乙方职工行使充分管理的权力;有全力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⑴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工程量、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款时,按同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息,除此以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三条1,2,3,4条款之约定义务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拖延的工期顺延。

  ⑵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影响甲方关健工序工期计划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的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至合格,返工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返工损失金额两倍以上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1,2,3,4,5条款之约定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作出(50元/款次)以上的罚款,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应赔偿甲方信誉损失10000-100000元/款次。

  4、乙方如管理不善,材料损耗超出合同约定(或定额)标准,超出损耗标准的材料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支付损耗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5、乙方由于劳动力不足,不能保证正常施工,又不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派人员突击抢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同类情形发生三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无条件撤离甲方工地,甲方只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分包价款。其付款方式仍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条款执行。

  6、如乙方进场人员违反合同质量约定,三次整改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分包价款。乙方必须在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无条件撤出甲方工地,付款方式仍同本合同有前述关付款条款执行。

  7、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自动退场的,甲方只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结算款60%的分包工程款。

  8、一旦发现有乙方进场人员偷盗甲方财物,将对乙方处以偷盗物价值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部门处理。

  9、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管理目标不能实现(如优质结构、文明工地、太湖杯)时,结算单价降低5%至10%,同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为创优而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用及其它)。

  10、为确保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乙方有转包情况,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50%违约金。

  11、乙方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及其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发生纠纷(或投诉)对甲方信誉或经济造成损失时,其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按纠纷(或投诉)次数每次赔偿甲方的信誉损失1000-5000元,产生严重后果(指连带甲方被行政部门处罚)时,乙方赔偿甲方10000元/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超出合同合约定的付款要求。

  八、其它约定

  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宿舍、床铺、食堂等生活设施,乙方如有损坏必须按购买价赔偿,职工生活用品自理。统一发放使用的安全帽、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其费用在乙方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2、甲方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为乙方办理户口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代表,乙方各班组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现场应向甲方代表或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特殊情况应向项目部电话请假,并按时回岗,不经批准或不提出书面申请就离岗,一交次罚款200元。

  4、乙方代表的通信工具必须确保24小时畅通,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5、双方确认,均已充分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真实含义,十分清楚合同约定相关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本合同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被隐满或被欺诈的可能和情形。本合同内容除非双方确认,涂改(或单方面修改)无效。

  九、有关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有必要可根据情况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的签字(责任人)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并将复印件贴于合同背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乙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提高砖厂生产的质量与产量,以达双方共赢的目的,在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的情况下,双方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现有正常运转的砖厂成套设备及场地设施(详见财产清单)承包给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于乙方生产使用。

  2、生产与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但不能干扰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与管理工作。

  3、本厂内部及外部环境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确保乙方在本厂内一切正常生产环境。

  4、甲方负责成品砖销售,不得以市场销售问题耽误乙方正常生产,甲方确保乙方在生产期间的'原材料,水、电、煤、油料及工人工资及其它费用,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甲方则按每人每天最低壹佰元补助给乙方,以乙方实际人员为准,按天计算。(七天内无任何补助)在补助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工作。

  5、甲方每月按实收乙方所生产的成品标砖块为准,计算工人工资并算清乙方所生产砖款,不得拖欠,甲方确保每次月10号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工人工资,如有拖欠,甲方自愿以现实市场大票价开出砖票以抵乙方工人工资。

  6、乙方工人全部到位后,甲方负责工人保险费以及工人一次的往反车费由甲方负责。

  7、若出现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8、甲方必须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及水电、煤气和劳保用品,甲方每月为乙方提供叁仟元的生活补助,保证乙方人员在本厂内不受一切外部干扰。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生产与管理,保质保量生产。

  2、乙方负责所有生产技术与职工的一切工作安排,并保证正常生产。

  3、乙方在保质保量的技术基础上完成双方所定的日产量玖万块。标砖为准,注:因甲方原因及天气变化造成产量降低,乙方不承担补偿。

  4、在甲方正常提供生产环境下,乙方保证按正常生产,不擅自停工,如有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

  三、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将现有砖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交于乙方生产使用与管理。

  2、甲、乙双方协商承包合同为乙方每生产出壹块成品标砖交于甲方,所得承包金柒分伍厘钱(¥:0.052元),不包括烧窑工、电工的工资及费用(注:维修人员工资及烧火人员生活费用合计22500元)价格在合同期内双方不能变动,甲方接收乙方成品砖以当日开出入库单据为准,月底一次性结算,并付清当月承包金(注十九孔折

  1.6倍计算为准)。

  3、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此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交于甲方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合同期满后,双方在无任何争议前提下,甲方优先续承包给乙方,次年承包金待定。

  四、安全生产

  1、乙方确保在场内安全用电、用水、安全生产。

  2、乙方应积极实施本砖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厂内职工属乙方管理人员的日常事务由乙方负责处理,在本厂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有保险公司及甲方出面 协调处理,甲方不得互相推托,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负责协助处理,注(乙方人员在本厂外出现的事故,由乙方协调处理)。

  4、甲、乙双方应协调搞好民族团结关系。

  五、法定保障

  1、本砖厂劳务承包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乙方工人到厂后生活费用。

  六、本合同如产生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有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方可补充附加协议,均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养美术人才是甲方履行社会职能、促进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式。考虑到协会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为广大美术爱好者提供培训服务须以系统的组织、管理工作和稳定的师资力量为基础,甲方决定将本会的培训业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法定业务范围之一为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此项业务承包给乙方后,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在法律许可和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内开展活动,享有自主决定权。

  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与第三人发生任何关系,必须诚实、守法,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条 用以履行本协议的场地、设施和材料等,由乙方提供。乙方可以使用向他人租赁的场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开展培训所需师资,由乙方组织。

  第三条 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之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法收款收据,但不参与具体事务。

  所收培训费,除每年上缴甲方______________元以补充协会活动经费之外,其余全部作为培训业务经费由乙方管理,包括招收学员的经费、场地租金、水电费、材料费、差旅费、工作人员和授课人员的劳动报酬等一切开支。

  工作人员和授课人员取得劳动报酬,应自行承担相关纳税义务。

  第四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经费有结余的,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奖励,全部归乙方所有。

  乙方应履行本协议而取得收入的,应自行承担相关纳税义务。

  第五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送省文联、省民政厅社团处、______备案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项目管理合同;

  2、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6.1总则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项目建设策划

  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陈景华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文家湾花岗岩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宁陕县新场乡文家湾花岗岩矿(证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五年(**年4月~**年4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按工程项目计价)

  1、土方开挖:6元/m(包括出渣运距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1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荒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荒料的全年产量不得低于10000m如为矿体结构、矿石质量、甲方责任等因素,则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章)乙方: (签字)

  住址:宁陕县广场路森林文化中心 住址: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江镇组82#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4月 6 日

  签订地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人:xx(简称甲方)

  承包人:xx(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公墓墓碑一事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本次修建的墓碑属于单人墓碑和双人墓碑,位于xx,总计xx堆。

  2、碑石主体材质为汉白玉,碑心石为黑金砂,碑石长、宽、高为xx米。

  3、修碑工程实行全承包(包工包料),具体内容包括石料购置、加工、打磨雕刻、运输、基础修筑、安装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及标准

  本工程按甲、乙双方协商,所用石材保证石质无裂纹、无破损及疤痕,无太大色差,做到花纹、字迹清晰,自然美观,结构卡口紧密。各部分尺寸大小及式样与本合同要求为准。基脚必须牢实,灰浆饱满。

  三、造价及付款方式

  1、单人墓碑为xx元/堆;

  双人墓碑为xx元/堆。

  2、每堆墓碑安装完工后,由甲方及墓碑订购者按甲乙双方协定的合同条款中的'尺寸大小、式样、质量等为准进行工程验收,尺寸大小、式样、质量标准与实物相符为合格。

  3、验收合格后所有款项由墓碑订购者一次性全部付清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务必按照合同执行,无论是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因违反合同条款,不按合同履行,达不到合同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部负责。并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xx万元。

  五、安全责任

  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设施、施工现场管理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务必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无论任何大小安全事故,一律由承包人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塔吊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机械、包维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 。

  二、租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施工塔吊QTZ40 型( 有效臂长40m) 整机壹台,QTZ4807(TC40A) 型(有效臂长48m )整机贰台,QTZ630 型(有效臂长55m )整机壹台。高度均不低于80m ,包括配置砼料斗(容量为0.5 立方米)各台壹个。

  三、租赁期限及费用:

  1、期限:租赁期暂定12 个月(根据工程需要,不受租赁期限限制,可长可短)。租赁日期计算:塔吊安装、调试正常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计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安装期应在塔机基础浇灌完成15 天内完成。

  2、租金费用:租金包括每台塔机叁名合格开机操作工人工资、施工期间顶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维修保养和配件费用、安全施工措施费、食宿、暂住户口登记费、计生管理费、劳动、安全部门检查等所有费用在内为:QTZ40 14000.00 元/ 月,QTZ4807 17000.00 元/ 月,QTZ630 19000.00 元/ 月,合同范本《塔吊承包合同书》。塔机进、出场费用、安装费、拆卸费、运输费、塔机预埋件费用、塔机验收检验费用等按每台计算:QTZ40 30000.00 元/ 台,QTZ4807 30000.00 元/ 台,QTZ630 35000.00 元/ 台。

  四、付款方式

  1、进出场等费用:塔机进场安装完成并取得有关部门验收后,承租人一次性付给出租人该型号塔机进出场费。

  2、租金:承租人在每月5 日前以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出租人该月租金。出租人出具收款收据,税金由承租人承担。

  五、甲方职责

  1、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厂家塔机 基础图纸要求,负责塔吊基础施工,协调乙方作好地脚预埋件的预埋和塔吊附着臂预埋件加工制作、安装、拆除。

  2、负责塔机安装、拆卸场地障碍物的清理,并提供电源及专用配电箱至塔机现常

  3、对乙方工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条款时有单方处置的权力。

  4、负责协调塔机吊运次序。

  六、乙方职责

  1、确保所提供的塔吊设备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齐全(包括基础及附墙预埋件、连墙杆等)。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安装、操作及拆卸安全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安装、操作及拆卸。

  3、负责塔吊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及其申报验收手续办理。若遇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时,由此产生的罚款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提供安装、拆卸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拆装操作证、现场管理班子名单及拆装等技术资料作为甲方工程入档资料,并配备具有上岗操作证且经验丰富的`开机操作工每台叁人进驻施工现场值班。操作工人不能故意窝工,如有不在岗或故意刁难甲方施工班组的现象时,每人次予以罚款人民币 500.00 元。

  5、服从甲方的安排与管理,并按甲方协调要求各工种的物料吊运,确保施工按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没有配合甲方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更换该人员。

  6、负责填写塔机的安装及运行记录,确保塔吊的常规保养和及时维修(含更换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规保养、顶升加固应利用空闭时间进行且不耽误甲方工期)。

  7、本租金价已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员人身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组织实施。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伤害人),乙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引起争议影响甲方声誉和工程进度,甲方有权从乙方租金款项中先行扣付赔偿给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负责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办理班组人员的暂住证、劳务、计生、上岗证等手续及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拆机通知后伍天内必须进场拆运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时拆运,每延误一天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0 元。超过拾天,甲方有权组织拆运,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场地无法拆除、安装,均由甲方负责)。

  七、其它约定

  1、若塔机发生机械或电路故障等,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并确保3 小时内完成。如影响甲方正常施工超过3 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影响当班的租金。超过5 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拾天租金,超过72 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租金。

  2、乙方施工中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与各施工班组团结协作。若本班组吵架、斗殴的每人次予以罚款壹仟元,与其它班组吵架、斗殴、群架的,不管事由与否,每人次罚款陆仟元。

  3、乙方不得容留在逃犯、逃避计生人员在工地。

  4、乙方应先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塔机进场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一次性无息归还。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权拒绝操作,且应赔偿乙方人民币200 元/ 天。

  2、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违约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项目部

  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8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得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涂料品牌:三棵树涂料(英文名称: SKSHU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得国家标准。

  2、乙方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款

  第四条 涂布量

  1、 经甲乙双方确认三棵树涂料得涂布量如下:

  2、甲方施工过程中实际用得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得产品供应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补充供货得时间和数量。

  3、乙方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得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得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得涂布量,则甲方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方余剩得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天向乙方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得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得产品得名称、品种、型材代号、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得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得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得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得,应赔偿甲方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得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交货地点:上海市普陀曹杨路888号

  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方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施工后得质量品质,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得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方在乙方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7~10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得质量要求得,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得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得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得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得计人民币 240450元 )。

  2、乙方将产品运到合同约定得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得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得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得30%,计人民币元)。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得10%,计人民币80150元 ).

  4、剩余10%得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提出异议得时间和方法甲方对乙方得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得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得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得,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得损失(按退货总额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得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得,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得100 %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得,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得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得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得,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得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1)乙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得,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得一切损失。

  2)因乙方得原因逾期交付货物得,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得3‰计算;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得,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得100 %计算。

  3)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得,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得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得金额;但甲方必须提供因乙方原因多支付费用得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得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得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得发生影响了合同得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得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得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得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得,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得,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得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得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得方式送达对方。甲方得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后得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变更后得证件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 方:江苏德士龙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代表:雎一鸣

  乙 方:郭留福、曹东

  甲方与乙方于20xx年2月8日签订就乙方承包江苏德士龙车辆部件有限公司经营权,签订了《承包合同》一份(详见《承包合同》)。

  在承包期间,甲方如约履行了自己合同中约定的出资义务,共计投资304.5万元给乙方支配使用至今,但乙方至今未能依约向甲方提供担保,又拖欠甲方承包费、租金(代垫)、水电费(代垫)等,加之乙方经营期间的效益,并未达到当初对甲方的承诺,现乙方为避免双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向甲方申请提前解除承包,经双方多次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并自愿共同遵守:

  一、 自20xx年8月9日起,甲、乙双方解除之前签订的《承包合同》,但甲方保留根据该承包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于20xx年8月9日签订的《情况确认及减免协议书》和《还款协议书》如期、足额归还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如约足额还款,则甲方自愿放弃追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如约履行前述《还款协议书》,则甲方取消减免额,乙方按实际欠费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甲方名义从事的各项经营往来和对外的.债权债务(包括隐形、遗漏债务),现经过双方对账并确认,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随后附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对账单》;

  四、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甲方名义产生的各级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则相应后果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五、 双方解除承包关系后,乙方须在日内撤离公司,并不得破坏公司现有的生产状况。公司的生产设备及设施,生产原材料、辅料,办公用品及装修等,乙方不得带走。办公用品及装修等确属乙方私人生活物品,乙方可在撤离公司时一并带走。撤离公司时未带走的,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六、 乙方在撤离公司前,必须结清现有员工的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等,不得拖欠,如有遗漏未清的,由乙方负责清偿;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江苏德士龙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见证方:

  20xx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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