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工程工程合同汇编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__)补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买方(甲方): 签订地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款:(或附清单)
2、本合同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1)材料原价、包装费、税金、保险、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2)售后服务费;(3)运抵至项目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4)卸车费用;(5)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6)合同标的物的试验、检测费用;(7)其它:
3、本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当实际供货材料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合同清单上有规格型号的,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按实结算;如清单上没有该规格型号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定价后方可送货,最终以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甲方应提前XX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将本批次需供货数量清单书面至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设备)送到指定地点。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设计图纸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及费用负担
交货方法:乙方将货送XXXX项目并卸至指定地点,指定收货人需在收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货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担,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在货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单价内)
四、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
1、货到指定地点后XX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第 XX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尺;③其他。
2、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甲方会同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对产品外观进行现场抽检,并根椐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出乙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甲方及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五、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的保证是终生的。
1、乙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乙方对其所供的材料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服务等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 XX 之日起算。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根据验收合格后的物资数量进行结算;
2、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后XX天内支付货款 XX%,满足何条件时XXXX 内付至 XXX %,留 XX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修)证期满后XX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争议,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或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或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XXX%的违约金,按日计算。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质量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或不能如期交验,则承担全部损失并处以合同总价XXX%的罚款;
3.甲方应按时接收、验收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乙方单证齐全的产品,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X份,买方 XX 份,卖方X份。
甲方(盖章): 已方(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钢筋混泥土路面
工程地点:库区二号大门、西货场。
工程内容:土建
二、 承包范围
1、 该工程采用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负责为甲方破损路面
浇筑新的钢筋混泥土路面,总面积为:16米、单价:800/㎡、计:﹙人民币﹚12800元。
2、 乙方为甲方砌筑垃圾箱一只。
3、 乙方负责用碎砖石填补甲方油库西端马路破损地段。
第二、三项甲方承担费用﹙人民币﹚200元。
4、乙方包工包料为甲方浇筑货场下水道阴井钢筋混泥土盖板两块,厚度150MM、双层铺设直径16MM钢筋。计:﹙人民币﹚500元。
三、 工程要求:
1、 乙方负责拆除新浇筑路面地段沟底承重墙并将沟地清除干净。
2、 新浇筑的`钢筋混泥土路面厚度:200MM、双层铺设直径为20MM钢筋。
3、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并做到保质保量。
4、 该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工。
四、 合同价款
上述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五、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建冷库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附件的确认价格,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60%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第一笔款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35%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完成50%后3日内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5%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完成100%后3日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账号)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2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1、提供冷库工程的平面布置图。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3、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4、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
6、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7、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否则,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离场,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十、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拾贰个月),自验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0%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三天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十二、其他条款
1、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木工班组:班组(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项目部计划的实施,明确承包任务、职责、内容,发挥班组的劳动积极性,现将**居住主题公园**的部分别墅工程的木工支模工作,以包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商定,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工作内容
l、工程承包范围:按建施总说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本工程所有图纸及联系单内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木工模板工程。
2、工作内容包括:场内操作棚搭拆、场内水平、垂直运输、搭拆模板承重架[包括钢管切割(切割片由甲方负责)、模板制作、安装、加固、拆除、清理、刷隔离剂、轧头、对拉杆、螺帽、垫片的回收和修整、预留洞口(包括安装所需的预留洞口,指用木模施工的洞口)压顶梁和冠梁、小型预制件模板制作、预埋件安装工作、落手清、炸模后凸出部分的凿平,以及施工缝等处钢丝网安装等。结构完成后支模材料及附件必须经清理后吊运至地面,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场地上的木工班作业垃圾如木屑、碎板条、块等由木工班及时清理吊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当场地清理时各方的垃圾或施工材料混放时,乙方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不先清理,若额外产生点工,按合同点工处理。
3、乙方必须在 按合同要求人数进入甲方指定的场所正常开工。
二、单价
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和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按工程建筑面积联排L11#、L12#、L13#别墅每平方米45元,独立、双拼别墅每平方米48元计算。此单价还包括支模所需的`铁丝、铁钉、锯片等辅助材料的费用,以及本协议内所确定的其他费用;如建设单位或因特殊情况而工程停建时价格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部位结算。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国家规范标准施工,确保本工程目测、实测在结构验收时一次性达到优良的质量要求,并且实测实量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
2、施工前,必须上报管理人员名单,支模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组织精干的场指挥人员,精心施工,确保甲方下达的指标按期完成。
3、砼浇捣时必须在木工班管理人员的带领下有专人值班,跟随浇捣班,不得随便离开,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由于支模引起砼变形或炸模现象而返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每处500--20xx元进行罚款。
4、乙方保证砼接缝平滑无明显漏浆现象,主要部位如柱和梁交接处、楼梯施工缝、楼梯处剪力墙上下层接缝、电梯井内侧上下层接缝、地下室外墙内外侧接缝、楼板、梁施工缝接缝、楼梯平台角柱、栏板与楼板外侧接缝、地下室外墙与外柱接缝等均用泡沫胶条或其他可代用材料处理。墙、板模板接缝整齐、预留洞口垂直平整无炸模现象、梁底处阳角、柱阳角、预留洞阳角等无炸模现象、构造柱与砖接槎整齐,接槎处嵌泡沫胶条,柱子一次性定形部位的模板按缝不能超出2毫米,水平模板接缝不能超出1.5毫米。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牢记安全生产“十个不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工时新工人进场前均作安全教育,完成甲方所发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及考试卷,并登记好安全技术教育者名单,上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对全部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自工班长、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呈报甲方。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一名,负责后勤,配合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坚持文明施工,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搞好宿舍及包干区范围清洁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寝室内不准烧电饭锅、热得快、电炉等用电量较大的电器。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开火,违者按有关条例予以处罚。
5、若发生工伤等安全事故,经调查后,属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责任,医药费在1000元以下,不予报销;1000元以上酌情处理。
6、在现场作业层,禁止放置木工锯机进行现场切割加工,如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办理好安全、消防等手续。
五、工程进度
1、乙方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昼夜分班施工,在高峰期必须保证施工人员有30人以上,管理人员有1人以上。
2、乙方应确保项目部编制的总进度网络及进度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便和其他工种衔接。服从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按各部位划分的施工进度要求通知单组织施工,并无条件接受通知单要求的奖罚措施。
3、如因工程需要必须保证雨天、节假日、夜间正常施工。
4、在主体施工中,专门落实1名施工人员配合项目部放样及复核工作。
六、综合治理
l、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另附),创文明建筑工地,做文明建筑工人,与项目部签订有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书,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争创模范班组。
2、新别墅主体木工模板工程承包合同提要:乙方承包后,不得借故价格高低、施工困难等原因而中途终止合同,否则罚没保证金和工程余款。如工人进场必须具备汁划生育证明、外出劳务址明、有效身份证及准备五张一寸彩色近照,甲方配合做好暂住证就业证等,费用由乙方自负,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准带家属孩子住工地,违者按有关条例予以处罚。
3、乙方招收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按江西省有关法规规定、政策接受政府所属部门及街道组织的监督、检查。
七、机械设备、劳保用品、其他机械用具及零星点工
1、木工工程所需的机械没备,木工锯机、平板压刨机、工具均由乙方自理,如属甲方提供部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配中的配件更换由乙方负责.保证所有机具能符合安全规范,可以正常使用。
2、劳保用品(包括雨衣、手套)由乙方自负。
3、轧头损耗按2%、山形卡损耗按3%计,小于或超过上述损耗数,按工班工程量分摊以市场价奖罚。
4、本工程所需要而不属承包范围的木工工人工资,按每小时4元计算,不作调整。乙方必须服从从项目部统一调派,不得因工资高低或其他借口而拒绝作业。
八、付款办法
每月工资发放,因本工程属于低层,需用时间短,故乙方进场后一个月凭在甲方项目部办理的有效工卡作为领取生活费的凭证,500元每人每月,在结构主体验收后付至80%,(但前提是必须做好做完,乙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事务后),如乙方需中途借款,由工班长向所在栋号的施工员书面申请,栋号施工员签字后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再到项目部财务人员处领取。剩余款在幢号工程竣工验收后45天内付清。
九、奖罚措施
1、质量奖罚:若乙方不能遵守合同内的各项质量要求,造成中间结构验收的目测,实测、实量等检验项目达不到结构验收质量要求的,除扣本合同余留款作罚金外,并承担返工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2、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必须及时清理楼板、隔离剂等,如不执行,则按每平方罚0.5元,当月执行。
3、工期奖罚:凡乙方不能完成由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总施工网络计划的,除赔偿其他工班的误工费外,还需承担每天500元的罚款。
4、乙方不能随意锯短;大板小用、模板打洞,发生该类情况时,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如确需要锯短、小用、打洞时必须先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处以罚款300元/次。
5、乙方的质量不符合技术交底或企业、国家标准时,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造成返工等损失时,加倍赔偿甲方损失。
6、其他奖罚:根据项目部的各项制度或会议纪要、双方承诺等执行。
十、其他
l、乙方承包后,不得借故价格高低、施工困难等原因而中途终止合同,否则罚没保证金和工程余款。如确因乙方施工质量与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制度、条令,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遣、指挥,时刻维护企业与工程的信誉,对违反者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落实专门施工员,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调换。
4、乙方负责急用材料卸车工作,甲方不承担费用。
5、乙方应教育职工在施工时做好其他工班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已浇捣的混凝土等,若在混凝土表面有乙方工作人员踩留脚印的每只罚10元,在当月执行。
十一、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以各种理由中途退场,则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成的总工程量的70%给乙方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本工程木工班施工人员需办理政府规定的各项应由班组承担的手续费用诸如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所有对外办理的证件如暂住证等费用匀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五、项目部的职工文明守则、就餐制度、项目部治安处罚管理条例、项目部全员规范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消防防火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用明火及危险品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奖罚条例,各班组落手清检查考核制度,班组长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书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
委托代理入:
联系电话:
承包方:
承接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和设计图纸)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天。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年 月 日。
5.合同价款:工程造价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施工管理
1.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清场。
2.采取积极措施作好建筑物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室内装修行业的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施工,因乙方责任造成建筑物损坏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责任造成建筑物发生损坏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管理
1.乙方应认真按照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2.施工中经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返工和修改。并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延期。
3.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乙方要求或相关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条件。
4.竣工工程质量经甲方检查不合格,乙方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时所发生的费用。
5.因甲方原因导致竣工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返工所发生的费用。
6.隐蔽工程必需经甲方或者质监部门验收后方可隐蔽。
第四条 设计变更
1.甲、乙双方必须坚持按图纸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主要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看样定货,乙方应在材料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乙方使用。
2.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到场前通知乙方。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发生下列情况应做调查。
(1)室内装饰定额站发布的调整文件并由室内定额站的审认定。
(2)设计变更。
(3)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2.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签定后,甲方应预付工程总造价的70%,计:
元。泥工、木工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安排下道工序进场,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25%,计 元。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办理验收手续和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元,甲方如延期拖欠工程款,每天按欠款的3‰赔偿给乙方,并终止维修条款。
3.如有增补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妥定,并且书面签定后甲方应当一次性付清增补项目工程款,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对增补项目不施工。
第七条 合同签定后,如中途退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总工程总造价的50%赔偿给对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由襄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后,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委托方(章): 承接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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