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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500字锦集七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作文500字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喜欢作文500字 篇1
如果要我选出一天中最好的时辰,我一定会选择七八点左右的晚间时分。
在这个时候,我往往刚吃好饭,慵懒地在沙发上坐好,整个人都心满意足了。然而有一天,母亲却把我从沙发上拖起来,一边说着:“你出去散会步啊,别整天不动。”一边把我推出了家门。
我走下楼梯,对平白无故被赶出来一事感到有些懊恼,而当我吸入户外的第一口空气时,这种想法立刻烟消云散了。这空气带有一丝清凉,吸入肺中的那一刻让人神清气爽,仿佛才嚼过几片薄荷叶。我在门口驻足了几分钟,随即便踏入夜色中。
突然感觉,晚间时分小区才真正活了起来。家家户户都传来浓郁的饭菜香,就连我这个刚吃过饭的人也想尝一尝,伴随着此香味的还有愉快的交谈声笑闹声,奇怪的是,很少有纷争声出现,大概晚间就是这么一个让所有人放松的.时段。我继续前行,来到大片灌木前,那一声声猫鸣告诉我,晚间也是它们活跃的时间。早有好心人摆放了装有猫粮的锅碗瓢盆,四五个毛茸茸的脑袋凑在一起狼吞虎咽,我走进些他们也不跑,反倒亲昵地舔舔我的鞋。
再往前走就是小区的边缘了,在这里可以眺望卢浦大桥,上面车水马龙,红色的车灯,昏黄的路灯,连成了一条不曾终结的我。看着这一切,我心里忽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想要大喊一声:“生活真是美好啊!”
回到家里,母亲问我看到了什么。我把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事情一一叙述,感觉快乐像个气球一样充盈了心间。
喜欢晚间,是晚间时分人们的千姿百态让我明白了平凡生活中最普遍又最为伟大的美。
喜欢晚间,是因为晚间时分的空气,人们,猫咪,车流……都那么出彩地点缀了这个世界!
喜欢作文500字 篇2
前段时间看到了一句话,对于喜欢你的人,不用讨好,他也会展臂相拥;对于不喜欢你的人,就算是你百般讨好,在人家眼中也不值一文。
认真地想一想生活中的人与事,这句话虽然有些偏激但也可以诠释大多的现实。
小言说,每次她在家里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这一切好像成了理所当然的。
起初她也没有太在意,只是觉得有空了就做做了,顺心而为。
只到有一天,有朋友来家里玩,说她家地板上的灰尘有点多。结果她老公直接就来了一句,是呀,小言太懒了,地很少去拖。
当时碍以朋友的面子,小言没有直接去反驳,可心里却是委屈的很。
虽然因为附近在施工,那天地板没拖,的确是有灰尘,小言没有拖地这是事实,但是她老公的一句话,却把她平时的勤劳努力全都否定了。
还有一次,小言把菜炒咸了,她自己也觉得不好吃。结果她老公直接就说,你应该跟XX家的妻子学学,你做的.饭真心不好吃。
小言虽然不是个很挑剔的人,但是平日里的饭菜再算不上美味可口但也还是不错的家常菜。
结果,只是一道菜,就给了她全盘否定。
后来小言和我聊天的时候,她告诉我,其实就是这些年,她自己放弃了自己,没有再成长,所以无形中把喜欢自己的人也变成了讨厌自己的人。说实在话,连她也开始不太喜欢现在的自己了。
所以,与其去讨好他人,先把自己改变成自己最喜欢的人。
喜欢作文500字 篇3
毫不夸张的说,我妈是最厉害的厨师,她能为了我专门去买高压锅、铸铁锅,买各种各样的锅,只因我喜欢那色香味俱全的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是我的最爱,自打我妈数年前为我端上第一盘糖醋排骨后,我便深深地爱上了它,它成了我家饭桌上的常客,妈妈总让我吃饭菜“雨露均沾”,可是我听不进去,我的饭碗旁总是一大堆骨头,一盘排骨也随着我的成长变成了一盆排骨,只是因为我喜欢妈妈做的那独特的糖醋排骨。
进入育才以后要在学校吃饭,这让我更是对糖醋排骨刻骨铭心,以至于我都忘记了奶奶家的白菜馅饺子和蒸豆腐。在我心中,唯有糖醋排骨的地位不可撼动。每周四我都会给妈妈打电话报菜单,糖醋排骨是必点菜。有时候妈妈会说“你就不怕吃腻了?这周先吃点别的——”我立刻沮丧至极,后面的话我就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了!
每逢周末,我家总会飘出糖醋排骨的独特香味,邻居就问我:“你家为什么经常做糖醋排骨啊?”我特骄傲的说:“因为,我喜欢!我妈就会给我做,嘿嘿!”想想那新鲜的排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腌制,高压锅半个小时的蒸煮,十几分钟的翻炒,20多分钟的红焖,盛进盆里,浇上糖醋汁儿,撒上白芝麻,浓香钻鼻,怎能不钩魂摄魄啊!
只因我喜欢糖醋排骨,妈妈就会不厌其烦的为我做,从小到大,从小学到初中,一盆糖醋排骨系着妈妈对我的爱,成为我和妈妈爱的桥梁,让我温暖,令我感动。
喜欢作文500字 篇4
说到萌宠,可能会想到猫、狗、小鱼、乌龟等家养宠物。
我从小就喜欢狗,每次上街看到狗,不管是大是小,我都会不自觉的说出:好可爱的狗狗。记得后来爸妈看我很喜欢,就带我去了狗市,但是在那里看了一圈都没有喜欢的。在快要走的时候,我看见一只金色的小家伙在笼子里跳啊叫啊,好像在说:“别走,别走,回来,快回来。”我当时不知为什么,拉着爸爸就走了过去,一走近,那小家伙跳得更欢快了。一看它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发亮的金色毛发,两只小腿跟上了马达一样不停地蹬着……就这样,小家伙第一次来到了新家。我爸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英文名“Leo”。
它每天和我一起玩一起跑一起耍一起闹。和我们一起出去,去山区,去溪边,去森林,去公园,就这样整整陪了我三年。我把它当成我的伙伴,我的.朋友,我的家人,甚至把它当成了我弟弟看待。但是在三年前,它因得了种病,为了不让它舔药而拍了它一巴掌,但不知为什么,它一下子就跑了,我在后面拼了命的追,但是追着追着它就没影了。我以为它过一会儿就会自己回来,但是并没有,它并没有回来。往后的日子里我都在想,它有一天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但是我等了三年,即使我又养了一条,但是我还在等。
因为Leo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家人,所以它陪了我三年,我也等了它三年。这也是一种还的方式吧,但我现在还是忘不了它……
喜欢作文500字 篇5
一直不喜欢喝白开水,因为它的无味,因为它的苍白。
感冒了,朋友说,多喝白开水吧;我说,我不喜欢喝无味的东西;朋友说,还是要喝,喝多了,就有味了。
于是,一个下午,我喝了六杯,一为身体,二为那句话。
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杯一杯的续着,突然想,我的生活可不正是这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吗?平淡的生,平淡的活,一点点的走过已近四十年的岁月。无数个平淡的日子,犹如蜷在一杯杯温吞的白水中,把所有的`时光,浸泡的发白,聊无生气,但却柔和幸福。
抬头看看,天空亦然蔚蓝纯净,白云亦然静静飘动。秋风轻轻的拂过面颊,恰似飞鸟的翅膀,剪落一阵阵冰凉。远山的树林已经褪去了华丽的色彩,只剩下了片片的枯黄和淡淡的萧瑟。身旁的河水安静的行走着,没有一丝的波澜,似乎在等待着温度的凝固。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淡淡的感觉。喜欢仰望这头顶的蓝天白云,喜欢眺望这远处的枯黄萧瑟。喜欢凝视这身旁的平静流水。它们就是生活的气息、它们就是生命的轮回,这些淡淡的一抹远胜过喧嚣的姹紫。
爱,无论何种,也许都是要淡淡的好。就象这白开水,多了,久了,就有味了。一句淡淡的问候,一个淡淡的微笑,也许就会象发了芽的思念一样蔓延,溢满你的心头,侵蚀你的心底。
而现在,就着这杯淡淡的白水,我在淡淡的想着你。想着过去的点点欢愉,想着现在的举止神情,想着未来的丝丝记忆。生活的画卷总在永不停息的描绘着,落下的泪和展开的笑,都是那淡淡的色彩。
恍惚间,一个下午,就着这六杯白水,就这样淡淡的逝去了。
而我,却突然喜欢上了这白开水。
因为淡淡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好的生活;因为淡淡的味道,也许是最纯粹的味道
喜欢作文500字 篇6
其实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我喜欢你。
其实我不在乎什么工作或地域限制,我只知道我喜欢你。其实我才不管是不是住进大都市还是小县城,可是我又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因为我知道我喜欢你,理所当然想让你过的更好。
如果我有什么好担心的话,那就是因为自己的一些陋习或者说是自己的个人因素问题,不能得到你的偏爱,最终不能娶到你共度余生,那样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自从发现你可爱的那一瞬间后,我就决定喜欢你了!虽然和你独处的时候,我显得有些木纳,其实想和你说很多话,就是说不出来。一般我只采用发短信的'方式和你交流,因为打电话时我怕卡带和前言不着后语。但是每当短信没有回信后我又想迫不急待地给你打电话。其实我也非常想把你捧在手心,细心的呵护你,每当有其他人对你好时,我甚至还有点嫉妒!我也知道这是自寻烦恼。如果你无事可做或空虚无聊时,我也想竭尽全能去陪你玩耍或者想方设法去给你找人组织些娱乐活动。不管去那里,第一时间想到就是你!
其实我非常尊重你的任何决定!另外我也非常关注你的一切,就算是你给谁打电话!或者是受了什么委屈,第一时间给你安慰,不给别人机会。但是我知道我还是没有做的更好,因为我还没有完全得到你的信任。算了,什么也别说了我只知道我喜欢你,我决定爱你了!
喜欢作文500字 篇7
当迷人的晚霞开始装点天空,夜幕降临,黑暗吞噬大地。喧Y的城市渐渐安静下来,一阵寒风卷起了路边的落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这个时候,教堂里传来十二下清脆的钟声,已经是午夜了。我漫步在这冰凉的马路,耳机里播放着《夜的第七章》,忧伤的旋律在黑暗中蔓延。黑色的墨燃烧了香……
我喜欢夜,尤其是暴雨的夜,当灰色的雨幕笼罩大地,到地面都变成了银色的玻璃。夜的.雨哗哗地下着,以雷暴为主打。闪电的火光照亮了每一幢大楼,每一个角落。此时此刻,夜的黑暗完全淹没在这耀眼的弧光之中。然而,随着每一声霹雳,大地在震动,脚下的砂砾都在跳动。我就喜欢它那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
对于我来说,深沉的夜——我的偏爱。没有激情,只有沉默,只有忧伤,它有一种沉毅的性格。
月亮在屋顶上撒满了霜,萤火虫都不动地停聚在夜空,点亮了宇宙。清爽地微风从脸上扫过,扫过森林,扫过树梢,又是一阵风吹落叶的声响,赶走了沉默和忧伤。在这样的夜景之下是很适合灵感突发奋笔写作的。望着屋檐下一大片波浪起伏的野草,突然,黑夜长空中流星划过,一道灵感从天而降,仿佛得到上天的明示,下笔如神,那时是何等的高兴。
许多人都认为,夜代表着恐惧、黑暗和幽寒,所以他们都追求白天和光明。在漫长的进化史中,人类已经失去了对黑夜的毫无畏惧,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24小时光明的世界。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静穆而又草动的夜,因为只有在夜里才能令我思维清晰,灵感呈现,只要没有那灼热的阳光,令人目眩。
所以,我更喜欢夜,无论是春夏秋冬,直到破晓,直到一道霞光穿破云层散解黑暗,一声鸡鸣打破所有沉寂,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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