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优秀作文>体裁作文>应用文>安全检查通报

安全检查通报

时间:2023-12-09 08:24:09 应用文 我要投稿

安全检查通报合集【6篇】

安全检查通报1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贯彻和落实南岸建通【20xx】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工程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参建各方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

  二、强化监管,严防安全事故。

  1、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日停工期间施工单位要落实停产留守措施,加强巡查,保障安全。

  2、要进一步增强火灾隐患整治和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没有生产的单位及施工现场,出留守人员生活照明用电外,应切断电源,电箱应上锁,防止电气火灾。

  三、抓好应急管理,加强节日值守。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值班值守、防火、防盗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施工单位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施工单位要在1月22日前将值班表先上报建设单位及项目监理部。各参建单位春节值班表、项目自查表均需上报区安监站。

  四、立即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评价等基础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大型机械的使用以及安全通道、“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严防高空坠物、施工临时用电的规范设置等工作

  五、按区文件精神,整改落实以下内容:

  编制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方案;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在工地大门外、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必需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进行宣传;施工现场严禁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组织人员对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进行巡查,且安排好节日留守人员值班;对施工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和覆盖,并配齐消防设施和保证消防水源通畅。

  祝各参建单位春节快乐!

  阳光100国际新城e组团工程项目监理部

  20xx年1月20日

安全检查通报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8月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解决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时间:从即日开始至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xx〕144号)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入夏季高温以来,我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对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截止目前,火灾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已发生9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50%;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慈东工业区“7.26”事故造成1死16伤,引起了上级部门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局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遏制当前我市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党办传〔20xx〕99号)中第二阶段(检查督查)要求,采用集中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线上检查,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部门协调。块上检查由各地负责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检查,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要组织各村开展检查,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慈党办传〔20xx〕99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本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时应做好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报安监、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国庆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10月8日10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传真:)。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检查通报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郧十指挥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本阶段的施工安全,指挥部组成专班,由颜书记带队于三月十七日起对各个标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深入到各标段,重点检查了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以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情况。

  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各参建单位均能认真按照投标合同要求,明确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规章,细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二)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参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宣传安全知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与交通部联合即将举办的“三类人员”培训和指挥部与十堰安监局组织的特种操作人员培训。

  (三)完善基础工作,落实安全标准化要求。各参建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专项方案,如用电方案,爆破管理办法等,并对照厅质量监督局下发的《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了各种台账和安全管理资料。

  (四)严格安全交底,确保安全规范施工。各参建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做到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对新入工地的基层施工队伍进行相应的岗前教育培训,指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和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有力的落实了“安全管理、预防为主”的理念。

  部分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管理体系和编制的专项方案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不全,存在兼职现象;部分特种人员无证。

  (三)安全交底工作以及安全培训工作资料不齐全,缺乏相应的影音资料和和会议记录。

  (四)已进场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定标定。

  (五)挖孔桩现场用电混乱,砂浆拌合不符合要求,现场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不到位。

  (六)施工便道通行能力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与指示牌。

  (七)驻地、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欠缺。

  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参建单位下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结合本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按照要求尽快健全各类切合实际的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施工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特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使用安全规程》,《雨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为保证安全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进行迅速、有效的处置,要进行急演练。

  (四)要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所有进场人员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五)要深入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积极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周报。

  (六)要尽快对整体风险评估讨论稿提出反馈意见,做好下阶段安全评估的准备工作。

  (七)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工作,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郧十高速公路质量技术处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检查通报4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2月15日吉林、浙江省两宗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3月8日至4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楼、医院、学校、幼托场所、敬老院(含老年公寓)、车站、码头、机场和文化体育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中村”出租屋,“二合一”、“三合一”经营场所;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五)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文物古建筑;

  (六)重点森林与草原火险区、火灾高发区,清明节期间祭奠、扫墓场所和重大活动场所等。

  二、检查的内容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建筑物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宾馆、旅馆的客房和商场内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场所内是否按规范要求限制人员流量;

  (七)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八)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九)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十)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十一)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二)扑救森林火灾的机具,交通、通讯工具是否完整好用;

  (十三)是否配备森林消防专职消防队伍;

  (十四)森林火灾事故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

  三、检查办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从3月8日至3月28日。由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逐一对照自查,逐项抓好整改。

  第二阶段:从3月29日至4月3日。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属各单位,中央、省驻穗单位,各地驻穗办分别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从4月4日至4月8日。市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和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的重点和任务,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三)认真对照消防技术标准查找火灾隐患,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四)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

  (五)请各区(县级市)、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报市公安消防局。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检查通报5

  4月28日、29日校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会同延安路校区办、后勤保障处、后勤发展中心、地铁物业公司等单位对学校危险品仓库、第三教学大楼、新世纪食堂地下室、实验室、松江校区第一、二食堂、建筑工地民工住宿地的安全情况进行了大检查,确保“五一”长假期间学校的安全。4月25日、27日,保卫处、宿管部、学办以及各学院的'辅导员,已对学生宿舍、研究生楼、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等大楼、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前提下,积极整改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学校的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之中。从检查中还发现下列隐患和问题:

  延安路校区:碳纤维材料实验室将实验用丙酮(原装桶)堆放在露天,且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瓶装丙酮放置在无上锁的露天橱柜内;材料重点实验室将许多废液瓶乱扔在原材料学院花草中;第三教学大楼通道门白天上锁;新世纪地下室宿舍内存在脏、乱等现象;地下室消防重点部位泵房间内任意堆放杂物;地下室通道内停放自行车;学生食堂、新世纪食堂厨房间的煤气软管老化,缺少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

  松江校区:第一食堂煤气接管缺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一楼顶部通风管接头处漏水;第二食堂:煤气软管老化、断裂、缺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擅自挪用消防水带,消防箱内堆放杂物;三楼诱导灯全部损坏,应急照明灯无电。建筑工地民工住宿地:脏、乱、差;“三合一”现象突出,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热得快”。

  针对以上问题,有些当即收缴,有些立即整改,有些发出整改通知。我们希望为了确保学校安全,请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维护学校稳定的高度,对存在的问题切莫忽视,务必高度重视,逐一落实措施,尽快整改。

  保卫处

  20xx年4月29日

安全检查通报6

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以及青岛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把安全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紧而又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动员全校各部门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格监督检查集中行动。不断提升单位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监督检查为重点,针对学校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山林防火、饮食卫生、燃气安全、学校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校内经营网点开展工作。

  (一)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各二级单位是否设置网格联络员,负责本网格日常安全事务工作。

  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特别是是否层层分解本网格的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3.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宣传责任、安全审批责任、安全检查责任、违规(事故)处理责任、安全培训责任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

  4.是否落实本网格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5.是否建立健全本网格各类安全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各类防控资源和对象的情况。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学院、系(所)、实验室各自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是否清楚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底数及安全现状;购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采取了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使用档案,全面记载购置、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使用人员是否进行过培训,能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对剧毒化学品是否落实“五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有关教学院部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办公室、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是否具体到岗位;是否签订各岗位的消防责任书;是否进行逐级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特殊工种、岗位是否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开展重点要害部位防火巡查;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措施;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四)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学生食堂要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每个学生食堂是否按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实行“阳光采购”;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饮食物资质量和安全;是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和食用油公开公示制度;是否建立完整的台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能全部追溯;校内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规范;食堂燃气管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使用;是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五)校内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各级针对建筑施工安全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责任人。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安全标识、设备培训、操作规程和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等。

  本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六)校内经营网点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经营网点要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园服务网点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认真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营网点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服务网点用房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切实督促经营网点合规合法经营。

  本项工作由产业经营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产业经营管理处、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七)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为确保今冬明春校园防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消防宣传也是“灭火器”的理念,向师生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重要性,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等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相关单位在抓紧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还要加强对食堂、实验室、电脑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配电房、锅炉房等用火、用电管理,坚决杜绝私接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小黄山是我校师生休读场所,冬春季节是山林防火的重要时期。公安处要加强山林防火宣传,提高师生山林防火意识,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林周边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要落实山林防火巡查责任和措施,排查整治山林火险隐患,有效遏制山林火灾发生。

  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留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小黄山安全检查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学生公寓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教育发展中心、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以上各项检查工作,由排序第一位的'单位作为各项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学校校办产业的安全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工作由产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东营校区由胜利学院使用的场所、楼宇的安全检查,由胜利学院自行负责。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本单位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和防控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整改,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台账。

  (二)学校检查督导阶段(12月15日至明年1月1日)。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组织督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以及安全台账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时效性和针对性强的措施,责任到人,限期彻底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自查整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拒绝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巩固深化,总结阶段(明年1月1日至1月15日)。学校各单位对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稳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自查材料和部门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于20xx年1月5日前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20xx年11月25日

【安全检查通报】相关文章:

安全检查通报04-21

安全检查通报范文_安全检查情况通报格式09-06

公司安全检查通报09-05

【精选】公司安全检查通报09-09

安全检查通报15篇04-21

安全检查通报(15篇)04-21

安全检查情况通报07-29

安全检查通报汇编15篇04-21

安全检查通报(集锦15篇)04-21

[热门]安全检查情况通报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