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读后感精品(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俗世奇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俗世奇人读后感1
《俗世奇人》这本书不知曾经几时看过,只是依稀记得其中的几个人物,不巧,在考试阅读题上遇到了。假期来临,为了弥补之前的遗憾,我又去翻了几遍,着实让我体会到不一样的滋味。
有了前一次的积累,加上故事的简短,我很快读完了一遍。当我合上书本,看到书名“俗世奇人”四个大字时,不禁对书名产生了兴趣,“俗世奇人”意思应该是在平凡的世界里的功夫了得的奇人,虽有一身的本事,却默默无闻地干着平凡的事情,最奢华的名头也就是常人的几句夸赞。
这让我想到在我们班级中,不也有这样明明与众不同、有独特魅力的同学吗?他们有的记忆力超强,却只是用来背枯燥的.单词、乏味的课文;有的是超级的体霸,却只能在运动会上发光;有的拥有一身韧劲,却只是在钻研题目上体现出来。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崇拜或去寻找更多的吗?这第二遍读得真是茅塞顿开!
在我们身边,有这些不凡之人,那我们这些平凡的人呢?难道只是这样吗?我有些疑问,于是,我就再来打开书本。
这一次,我边看边陷入深思:与其去羡慕他人的不平凡,为自己的平凡而感到自叹不如,为何不自己来当个不平凡的人呢?想到这里,我为自己的想法而吃惊,从沉思中醒来。
俗世奇人读后感2
今天,我又读了《俗世奇人》。发现了一个奇人叫“好嘴杨巴”知道他为什么叫“好嘴杨巴”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好嘴杨巴”一看肯定觉得觉得他的嘴非常厉害。是的,他的嘴特别厉害。他还有一个兄弟叫杨七,他们合伙开了一家在民间很有名的茶汤。有一次,李鸿章来天津,地方的府县道台费尽心思,终于想到了“杨家茶汤”。
下午,李中堂听过本地小曲后要尝尝茶汤。茶汤来了,李中堂手端起茶“啪”的一声把茶汤打碎了,杨七杨巴慌忙跪下。杨巴想清楚了,因为李中堂没喝过茶汤,以为碎芝麻是脏东西,然而杨巴想了一个好主意,说了一句:“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
李中堂知道了,也顺着坡下了说:“不知者无罪!虽然我不喜欢吃碎芝麻,但你的.茶汤名满津门,也该嘉奖!
好一个“好嘴杨巴”,其实他原来叫杨八,因为他的嘴好,所以把“八”换成了“巴”。这就是奇人杨八。
俗世奇人读后感3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所作。读完此书,带给我的印象是深刻无比的。
《俗世奇人》是一本构思精美的小书。全书共有三奇,其一,它是“绘图绣像本”;其二,全书由短篇小说连缀而成,各篇文字精短,书中所述之事,多以清末民初的.天津市生活为背景;其三各篇作品的风格接近古典传奇色彩,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小说。
《刷子李》因语句优美而选入我们的课本中,学完那一课后,我对刷子李佩服得五体投地,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奇的人物,而且刷完一间屋子后,身上竟连一个白点也没有。真不愧是俗世奇人呀!
《俗世奇人》里所写的人,都是真人真事。正如本书后所写的,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起就传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读后感4
这个暑假,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们五年级学过的《刷子李》就是选自《俗世奇人》,我很好奇其他的“俗世奇人”是怎样的。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著名作家冯骥才撰写的',全书由18个俗人奇事组成。我最感兴趣的是“刘道远活出殡”,刘道远想知道人死后会怎么样,便装死,活着出一次殡,发现有人找茬讹钱、邻居在他“死”后来抄家。
《俗世奇人》中的刷子李和泥人张的手艺让我懂得:要好好的学习,而《绝盗》中的盗贼和好嘴杨巴又让我懂得了:要拥有好的头脑和能说会道的嘴巴。
看了苏七块的故事,我不经佩服他,他是想救人,但规矩不能改。而《认牙》这个故事里的牙医,他虽然不记人,但他是牙医,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牙上,那么认真。
读完《俗世奇人》这本书,我很惭愧,我每次考试都不认真检查……。我学会了很多道理,也得到了很多启示,书中描写的很多人物惟妙惟肖,是一本好书。
俗世奇人读后感5
之前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作《俗世奇人》,书中讲了许多的行走在江湖的俗人,奇人。带着自身的本领行侠仗义,在这大千世界中闯荡。
书中给我印象很深的人物有许多,不过这并不是他们干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成了什么大英雄,只是因为他们是“俗人”。
古人常常追求什么是得道成仙,摆脱七情六欲,玄幻小说中也是什么拯救世界,苍生什么的,但是这些还能被称为人吗?
如果成仙的代价是失去七情六欲,还不如幸福的和亲人度过一生的每一天,如果成仙的代价是拘束的过完一生,还不如潇潇洒洒的游历大好河山,如果成仙后能看到绝世的`美景但却失去一颗欣赏美景的心灵,那又为何呢?
何为人?人是拥有情感,拥有欲望的物种,没有人不为利打动。我为何喜欢这本书,因为书中的人物放荡不羁爱自由;因为书中的人物是人,会为利所动;因为书中的人物有血有肉,我行我素,活出了一颗拥有自我的一生,这才是活生生的人啊!
俗世奇人读后感6
寒假期间,我看啦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书中讲了古代的有才人物。没错,这本有意思的书就是《俗世奇人》。有的人可能会问啦,什么人才是有才人物呢?别急,让我慢慢回答你的问题。
苏金散,医生,他的医术非常高明,好似华佗在世。每逢有人伤筋断骨,他手指一触隔着皮肉里头咋么回事他立刻心知肚明,双手上翻下翻不等病人疼痛,骨头接上了。他那双神奇的双手好比现在的机器。机器都未必能这么快接上,而他可以做到,我打心眼里佩服他;张金壁,因为身强力壮,力大无边,所以绰号张大力,他还有一件事令我匪夷所思:他将一个好像连着地壳的石锁当成一个小竹篮,轻轻松松举到了头顶。他的力气肯定比现在机器的力气还大。砖块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他们都是有才人物。
想想那时人的`经济条件,那时的人都是靠真本事赚钱活下去,不强活不成。回过头来再想一想现在,经济条件那么好反而有些人整天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我们也应该像书里的人一样练出一手绝活,从俗世俗人变成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7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由我的老乡冯骥才写的。这本书写的是天津的劳动人民都有自己的特长,他们喜欢将人的特长和姓结合在一起。如:泥人张、刷子李、背头杨、蓝眼。
在这么多身怀绝技的人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苏七块》,看了这题目的人都知道他姓苏,可为什么叫他七块呢?原来他是位医生,每次给人看病都要七块银元。有一天苏七块去与人打牌,牌打到一半,门外来了一车夫张四,张四的.一个胳膊断了,要苏七块治,可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而且我听爸爸说七块银元在当时不是个小数目。牌友华大夫是出了名的心善,他推说去上厕所,其实偷偷塞给了张四七块银元,张四将七块银元交给苏七块时,苏七块就帮张四接好了骨头,还送了张四许多药。晚上别人走光了,苏七块取出七块银元还给了华大夫,说:不要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是我定的规矩不能改。我这才知道苏七块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还有很多能人:油漆功夫好的刷子李,力大无边的张大力冯骥才把这些人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仿佛就看见他们站在我面前。真是本好书!
俗世奇人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尤其是里面的“酒婆”一篇,更是十分好看,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仰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如今她一路上摇晃的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的惊奇,也看的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地的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面的'惨事就甭提了······”在这一段里,对酒婆的动作描写十分详细,也十分生动,尤其是“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这一句,它十分夸张,又能很贴切的描述她的动作,可谓是十分恰当。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都买一本看看吧!
俗世奇人读后感9
当我拿到《俗世奇人》这本书时就爱不释手,被书里有趣的情节深深吸引。这本书写了清末明初天津卫的奇人异士,作者把各色性格的人描写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里面的每个人都很厉害,印象最深的就属刷子李了,他是一名刷墙工,他刷墙可是了得,刷完整间屋子浑身上下没有一个白点。
最特别的是他沾浆的方法:刷子李的刷子沾浆,刷子不滴一滴浆,匀称、饱满,他还立了一条规矩:如果他刷完墙身上有白点,刷墙就不要钱。刷子李的这个功夫绝非一日之功,而是日积月累出来的结果。刷墙是一件很枯燥乏味的事情,如果刷子李偷懒怠慢是绝对不可能有那么好的技术,也不会有那么好的`生意,这就是他和别的同行不一样的地方。
看完这套书我忽然明白了妈妈一直和我说的一句话“偷懒是没有出路的,勤劳才能有收获”,但我一直没当一回事,学习上能偷懒则偷懒,考试时总是考不出高分,刷子李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要想拥有好的成绩,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不停地努力,才会有所收获。
俗世奇人读后感10
漫长的暑假,总少不了几本好书陪伴。在这期间,我读了一本《俗世奇人》的好书。让我给你们慢慢道来。
《俗世奇人》里有许多的奇人,有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把人捏得栩栩如生的泥人张……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刷子李,专干粉刷一行。他每次刷墙,都要穿一身黑衣黑裤,还要穿一双黑布鞋,刷好墙一滴白油漆都不会掉到他的黑衣服上,他说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需要钱,倘若没这本事他不就饿成干儿子了?我被刷子李高超的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来本领需要不断练习出来的,就像我们学习也是如此,一定要下功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令人发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看了就会捧腹大笑,真让人爱不释手。
《俗世奇人》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的生动。不愧是一本名著啊!
俗世奇人读后感11
在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个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而这本书正好写了他们的绝活!
刷子李一身黑衣刷白浆,刷完以后身上一点白也没有,还说如果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你说绝不绝!
苏七块,一双巧手,你若是骨折了,就去他那,在你胳膊上一摸就只打你的各部怎莫回事,在上下捏一捏还没等疼就好了!但是有一个规则,那就是必须有七块大洋,不然,免谈!
要是说我最喜欢的,那就是绝盗了,在一家的新婚之时,来了一个爹和几个兄弟,一边骂他说他没良心不给他妈看病来这享清福,一边搬东西,邻居见了,也说他没良心,自认没人管,等人家回来了,看见几门大开,物理什么都没了,旁边的人都理他远远的,他很奇怪,有个老人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他一听蒙了,大喊道:“我哪还有爹啊,我三岁时爹就死了!”你说好不好笑,不仅丢了东西,还给人家当了儿子!
这些奇人各有各的的本事,各有各的`绝活,而且都是真的,有的好笑有的可以然你明白一个道理,是一本和有意义的书!
俗世奇人读后感12
暑假里我读过很多书,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但这本《俗世奇人》让我难以忘怀。
它的作者是冯骥才,他主要介绍的是天津的奇人,有“刷子李”等人,那些天津人为什么又要被称呼为齐人呢?那我们来看看吧。
刷子李是一位粉刷匠,有很多人请他刷墙,刷完墙还赞不绝口,传闻他刷的墙一尘不染,没有一点瑕疵,更让人不敢相信的'是,他刷墙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有一个店小二早就听闻刷子里很厉害,于是想拜他为师。有一次他刚好碰到刷子李,便拜他为师,刷子李也答应收他为徒,好传承他的手艺。于是刷子李给他一份差事,那就是端茶倒水。
有一次刷子李接到了一份任务,于是带着徒弟去做任务,刷子李有一个习惯,就是刷一面墙,抽一根烟,再刷下一面墙……徒弟趁每次给师傅敲腿时,查看师傅的裤腿上有没有斑点。第一次看没有斑点,第二次敲师傅腿时,竟然有斑点,他很惊讶,难道传闻是假的吗?但师傅却不惊讶,因为那是一个小洞。
看到这里,我被他的技术折服了,因为刷子李一丝不苟地做每一件事情,而且没有一点瑕疵,令我非常敬佩,所以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一丝不苟,专心致志,不能粗心大意!
俗世奇人读后感13
“十一”长假前,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写的,写的是天津人民的生活习惯。最搞笑的是《酒婆》和《绝盗》这两篇。
《酒婆》这篇讲的是天津一个小酒馆,只卖一种用山芋干造的酒,似像镪水,细嚼慢咽的.话会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而且喝完晕乎乎的,一个酒婆付好钱就进去喝酒,,虽然晕乎乎的在路上打转,但一直没出事,可最后一次就出事了。原来老板良心发现没有往酒里掺水,酒婆受不了真酒劲。
《绝盗》这篇讲的是老城区邪事横生,有一位老头子,把小两口家的门砸开了,还入室盗窃,假装说是小两口的爹。
另外还有一篇好玩的,一人名叫张大力,原名叫张金璧,因为他力大无比,大家叫他张大力。一家店的老板说举起这把铁锁赏银百两,张大力举了起来老板没给钱,因为张大力没注意下面一行字:唯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俗世奇人》真是妙趣横生!
俗世奇人读后感14
今年这个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 冯骥才先生写的小说《俗世奇人》。
小说写的是清末明初在天津卫有好多个响当当的人物,他们在各行各业里都身怀绝技。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
刚看了几篇文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每篇文章都不长,都配有一幅图画,但寥寥数笔,就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爱好凸现了出来;短短的一片文章,就把一个故事写得那么精彩。如不能破了规矩但仍能行侠仗义的.“苏七块”、刷油漆不留一点痕迹在身上的“刷子李”、喝了假酒无事喝了真酒倒丧了命的“酒婆”、伺候好八哥自己却落得个“死鸟”绰号的贺道台、举起石锁而又爽朗大度的“张大力”等等,每篇故事看了以后都让人记忆深刻。
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不仅喜欢这样的文学体裁,而且喜欢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更喜欢每一个故事里面所表达的意思和一些做人的道理。我想这就是我们所要学习的一种写作风格和方法。其实,我们生活在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都会遇到很多人,只要我们认真留心身边的人,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用心去体会去感受,就一定能够写出好的文章来。
俗世奇人读后感15
一本好书可以把人带到一个更高的境界,一本好书可以使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翼才,浙江宁波人,1942年生于天津,中国当代作家和画家。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方刚;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即在显要上层,更在市井民间。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酒婆》了,讲述了酒婆很爱喝酒,她常常上酒馆喝酒,一走到路口时酒就醒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酒馆的老板每次都在浓酒里掺一些水,使酒变多,沾一些便宜,老板没儿没女,给佛爷口头时,动了良心,不再往酒里掺水了。这天,酒婆又来吃酒,喝了几大杯酒后,到了路口酒也没醒,结果呢?却被一辆马车给撞了!哎,你说这老板大发慈悲,不再往酒里掺水,反倒害死了人,还不如继续作假呢。
我喜欢冯翼才的文章。幽默,搞笑,给人说不出的欢乐,每当看到这本书时,就会把烦恼忘得一干二净,浑身放轻松,美美的享受这段幸福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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