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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11-06 09:22:1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合集7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的作文合集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看报时,看到一篇有趣的文章,题目是《跳出思维的陷阱》这篇文章讲了一个国王叫大臣们测算池塘里的水有多少个水桶那么多?一个星期后大臣们没有算出来,国王把这个题目公开叫全国的臣民来回答,两个星期后,一个8岁的`男孩对国王说,如果池塘和桶一样大,那就只有一个水桶那么大,如果池塘比桶大一倍,就需要2个水桶的水... ...。

  为什么同一个题目会难住大臣?而才8岁的小男孩却能答出来呢?这是因为大臣们只想到怎么去计算池塘和水桶的大小,而小男孩没有像大臣那样去计算大小,跳出了思维的陷阱。我从这个故事里受到了启发,我们在学习中,思考问题问题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打破平时的思维模式,看似复杂问题,其实答案就在其中。

  看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不久前上英语补习班时老师给我们出的一道问题:1=2,2=4,3=6,问4=?听老师一说完题目,我就回答是“8”,我说完后,又有许多同学回答是8,老师摇了摇头,我想:前面的数字相差1,后面的数字相差2,怎么不对?我正想着,平时数学成绩不太好的小欣却说出了真确答案:2。答案一公布,我恍然大悟,原来2=4,4=2。是啊,我们都掉进了思维的陷阱,只有小欣,另辟蹊径,不去找规律,而从题目中找答案,开拓思路,只有这样才能不被题目所迷惑。没想到,一个小故事,也蕴含者大启示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我的妈妈是精灵》的书,书中的情节很感人,很多处都令我情不自禁潸然泪下。

  故事讲了有个叫陈淼淼的孩子,原本一家三口,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是有一天她的妈妈不经意间尝到了一小口酒,变成了一团又轻又薄的蓝雾。从此以后,陈淼淼知道了最爱自己的妈妈原来是另外一个世界的精灵。这一突入袭来的变故,使他们的生活开始发生了变化。虽然这期间精灵妈妈给淼淼带来了许多惊喜和快乐,但不幸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淼淼的爸爸想和精灵妈妈离婚。为了不让爸爸妈妈离婚,淼淼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李雨辰,他们一起使出了浑身解术,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败,最终还是没有挽救淼淼原本幸福的家庭。

  书中每一处的喜、怒、哀、愁,时刻触动着我那幼小的心灵。尤其是“感情是世界上最粘的胶水”这一篇章让我感动的不能自拔。精灵***话,字里行间都流入出对陈淼淼的爱,我想她给予淼淼的“胶水”一定多得数不清吧!

  精灵妈妈 的`那些肺腑之言,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在我刚刚能蹒跚学步的时候就给了我许多许多“胶水”。当我升入一年级时,妈妈千叮咛万嘱咐,上课要认真听讲,下课不能追逐打闹。每次妈妈送我去学校,都会紧紧地盯着我,直到我踏入教学楼,走向楼梯……

  我的妈妈就如淼淼的妈妈一样给予了我多得数不清的“胶水”,在我没有看到这本书之前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些“胶水”的份量,自从看完这本书以后,让我明白了原来这些“胶水”是妈妈用自己的汗水、泪水和血水汇聚而成的。

  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粘的“胶水”,我为拥有多得数不清的“胶水”而感到无比幸福。同学们!我们应该好好爱惜这些“胶水”,好好爱自己的妈妈、爸爸和家人,因为他们同样需要这些爱的“胶水”。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这样度过了48天,好不容易才钓到一条大马林鱼。因为老人掷叉时扎到大马林鱼身上留下了一圈圈血液,让鲨鱼闻到跟了过来,老人尽管奋力与它们搏斗,可最终还是寡不敌众,让鲨鱼吃了大马林鱼,只剩一副鱼骨架。而老人依然将它拖了回去,且在途中没叹一口气。读完后,我若有所思。

  老人那么大年纪了,却还有一颗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心。屡遭挫折却没有灰心;而我一遇到一个小小的难题或一次漫长的等待,就哭爹喊娘,或者直接放弃,都不敢去挑战困难,面对现实,这和书中的老人相比,那相差何远啊!作者海明威在书中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在世人看来,鲨鱼吃了大马林鱼,糟蹋了老人50几天的劳动成果,他们才是胜利者,在我看来,老人才是赢家,虽然千辛万苦后的成果被鲨鱼一口咬掉,可是他并没有向任何事物屈服,这种刚强的性格、无畏的勇气和坚持到底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崇敬,因此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是最高最远的自信。人生中很多时候被困难所折磨着,或者希望破灭了,多数人选择的都是放弃,向困难屈服,只有少数人坚持,用自己不屈的信念敲开了成功之殿的大门,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一定要向老人桑地亚哥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为《苏菲的世界》的书。屹今为止,《苏菲的世界》是我读过的书中最奇特的一本了。它既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又是一本悬颖侦探小说,还讲述了西方国家中世纪的历史。

  书中讲述了:14岁的少女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面前展开。在一位神秘的哲学老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考一些自己从未想到过的问题。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开始用少女天生的悟性和后天的企图解开这些谜团。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仿佛走进了哲学的世界,开始了解哲学,与著名的哲人一起沉浸在哲学的浩瀚海洋中。渐渐地……我认为哲学不像我想像的那样死板,戛然无味。哲学有时只是几个诸如:“我是谁?”,“马儿为什么叫马儿”?“世界是从哪儿来的?”这样看似简单,幼稚,实际上却难以解答的'问题。

  哲学不同于科学。因为前者所研究的是全人类关心的问题,像:“善与恶”、“高雅与低俗”这样的问题。它没有一个具体、固定的公式来衡量对与错。它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像一位耐心的老师领着我走进了哲学的世界,让我感受到了哲学的趣味。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这原本是没有时间流过的故事。——《边城》

  金色的光穿透云层,铺在鸳鸯江上,隐约几只渔船划过江面,星星点点。紧接的一场蒙蒙细雨,是南方小城独有的情韵。晨光弥漫了整个河岸,空气中氤氲丝丝泥土清香,早起的人们在细雨中漫步,游人打着一把油纸伞,在堤岸边领略小城早色。远方的来客啊,南方多阴雨,愿你缓步当歌,一缕炊烟似是梦中多归客。此景,甚美。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活在一个山环水绕的历史古城里,人也滋润美艳至极。不比北方的豪情,南方的女子,多是温润细腻而多才情,山城水都孕育了多少文学的灵魂。而我也乐得自在,从小耳濡目染中爱着书籍和文字。学习生涯总是苦中作乐的,在人人竞争的大时代,知识的储备量就是第一资本,无论何时,多读书总是好的,无论是与数理化的斗争或是文科的背默,都将在人生历程里留下难忘的记忆。但比知识更重要的,是爱和悲悯。不比往日学习的匆忙,每每持书一卷在窗台仰坐,我便能静上一天,书中的纸墨书香深深吸引着我。

  我最爱的读书地点是学校的石椅,在一片红枫的艳丽色彩下,它平凡普通的在那儿。当午后的暖阳穿透树枝和文字,那斑驳树影仿佛在诉说着什么,纸质书发散的魅力是电子书而不能比的,它的每一个文字和标点符号都显露着作者的每一次心跳,每一个呼吸。一本好书就是一个说书者,它静默无言,在跟你娓娓道来作者的心绪。在美好的下午,去图书馆找书看,已经是我课余时间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邂逅了沈从文的《边城》。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山城水都女孩儿来说,看这本书就像是在用文字的方式欣赏自己的家乡,家乡的每一座石桥,每一处景致,每一段小溪流水就那样自然而然的在脑海里一一过目。

  几年前曾领略过凤凰古城的美,它是“边城”的原型。那里浓厚的乡土气息吸引了我,一条河流就那样悠扬啊漫长的流到了城边,不知来时路,也不问归处。河边吊脚楼,河上石板桥,石板桥上的游人,是摄影师作品里的靓丽风景。“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你。”美人,美景融为一体。无比和谐而又充满了各自的与众不同。在小巷里,琳琅满目的饰品和民族服装很是抓人眼球。充满文艺气息的小酒吧里,民谣歌手弹着他那迷人的吉他,仿佛在说着这风光古城的辉煌历史,讲故事的人入迷了,听故事的人听醉了。古城的夜晚大概是最撩人的了,没有霓虹灯的璀璨但却有篝火的`迷媚,没有演奏会的宏大,只有几把吉他,几支笛,一把二胡一个鼓。街边的艺人就这样自顾自的弹着,唱着。游人们喝着,吃着,谈天说地着,一切都慢下来了,一切都随着河流的缓慢而静止。远离都市的喧闹,它带来的是内心的平静与安乐。读过《边城》便知小城情趣,去过古城便知作者心绪。 在那个夜晚,我做了一场特殊的旅行,我又重新捧起沈从文的《边城》,再读,便有另一番感触。眼前心上的,是我的家乡梧州。那里淳朴的民风感染着我,令我不禁感叹我们家乡的骑楼城,夜幕当空,华灯初上,无比旖旎。绚烂的灯打在鸳鸯大桥上,七彩的江面令人叹为观止。不比夜晚的风情万种,早晨的小城是静谧的,像一个含羞的少女,散发青春的美丽。望鸳江春泛,一清一浊,一婉约一豪放,是苏子笔下的:“我爱清流频击楫,鸳江秀水世无双。”凤凰古城的美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皆是山环水绕,却又各有特色。这类小城,让人萌生千百个喜欢的理由。

  我羡慕那些能把景致写得如此真实的人,每每看到精致处我总会惊叹不已,究竟是有多深厚的文学底蕴才能写下如此词句。说多了就是,爱生活,爱读书罢了。在那个没有电子的时代,信纸是心绪,而书则是寄托。每每有着共鸣的人,一定有那么几本同样爱看的书,它是精神文明中伟大的杰作。在这个繁华绚丽的时代,电视剧电影代替了大量的文学作品,但我还是希望,多看书。纸墨书香带来的情致和温暖皆是这些不可比拟的。人与人之间变得更融洽,更有气质,更具文雅,都可以归功于看书。我泱泱华夏,一撇一捺是脊梁,而“礼仪之邦”的美誉不能徒有虚名。

  在学校的综合楼前,“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牌匾正闪着独有的光芒。 在教室的每一个位置,同学们认真看书的场景感染了红枫树的每一片枫叶。红枫精神在学校里延续,读书所带来的爱和对事物宽容悲悯的气量会为人所称赞。读书风气在社区里传开,人人讲礼貌懂文明的好习惯在古城里划下了这个时代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时间流过,美好依旧,如茨维格所言:“一个人和书籍接触得愈亲密,他便愈加深刻地感到生活的统一,因为他的人格复化了,他不仅用他自己的眼睛观察,而且运用着无数心灵的眼睛,由于他们这种崇高的帮助,他将怀着挚爱的同情踏遍整个的世界。”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最近,我观看了《水浒传》电视剧,这部电视剧与原著基本相符,它讲述了宋徽宗时期梁山泊起义,直到轰轰烈烈结束的事,以宋江为核心人物,演绎了一出悲剧。

  宋江本是小吏,因怒杀阎婆惜而逼上梁山。他不是第一个上梁山的人,为什么当上了梁山的`首领呢?这是因为他有领导才能,而且为人乐善好施,意气深重,是妇孺皆知的“及时雨”。但梁山上有领导才能的人有很多,为何只有宋江才能担此重任呢?我想是因为后者。例如柴进和宋江对待武松的不同态度,柴进是把武松当成看火的,而宋江却始终把武松当兄弟看待,宋江有此二胜,众人有此二败,他焉能不坐第一把交椅?但宋江的愚忠,却让我对他的敬佩大打折扣。

  他的愚忠,害死了七十二位兄弟,七十二位好汉顷刻间变为七十二个冤魂,断送了一百零八位英豪的前程。他应该意识到,朝廷在招降他们之后,都没让他们进京,就把他们派去征讨反贼,朝廷的用意,就是要坐收渔翁之利呀!吴用、林冲等人曾屡次劝阻,可他就是不听,他的固执,酿出一场悲剧,害死了自己,也害了众英雄。

  但不管怎么说,《水浒传》也是我喜爱的片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永远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无奈地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死在金雕的爪下,心中充满了遗憾的离开了间。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甚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狼儿在搏斗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的碎尸万段,也不帮它。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来回报父母,反而要撕咬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对狼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因为狼的世界竞争是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优胜劣汰的世界里生存下来,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至于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动物的世界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凶恶的狼。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