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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为天》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为天》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为天》读后感1
在短短的一个寒假里我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去社会实践。虽然比较忙但我还是做了一件我认为最有意思的事情。我把余秋雨教授写的《文化苦旅》大致看了一遍。
虽然来不及仔细去揣摩但确实让我感触很深,尤其是《风雨天一阁》至今都使我记忆忧心。
一个家族背负着艰守一座藏书楼(中国古老文化)的命运。范钦一个拥有强大毅力和强烈的爱国精神的藏书家让中国留下了一座具有文化代表意义的藏书楼,直到到现在都有它的痕迹,但是岁月的沧桑,历史的风尘还是将它掩埋了。范氏天一阁之所以留下来的原因是什么呢?这正式余教授所说的“超越意气,嗜好,才情,甚至是时间的意志力”而这种毅力有是什么呢?
范钦曾经顶撞过拥有巨大权势的皇亲国戚,而因次遭到仗打这样的重刑,还进过监狱。但他豪不畏惧,始终毫不顾惜坚持自己的信仰,相信真理。最后谁都奈何不了他,这就是一个古代藏书家,一个真正称职的藏书家所表现出来的超越常人的强健的职业道德品质。
说到这里,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我们这些学生,有哪一个能像范钦那样监守正义,监守自己的岗位。或许有但也是极少数的。我不是故意要借古代成功人氏来讽刺现代人,但是我还是要批判我们不好的'地方,包括我自己在内,同学们,所有读书的人们,我们早就应该反省一下了。对我们来说范钦的意志力乍看之下,显得不近人情,然而我们的毅力呢?可以说连他的二分之一都没有。我们读书,在遇到挫折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学成之后又为了什么呢?等等这些尖锐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继续往下说,时间的流逝,光阴的短暂,80岁高龄的范钦中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但他连生命的最后一刻都要监守岗位。他将自己的财产分成两部分,一份是他监守一生的藏书楼,另外一份是一张万两银票。他让他的两个孩子去选择自己想要拿的一份。
我想如果事情放到现在,有谁会愿意继承藏书楼,又不能卖而且不但没好处还要惹得一身的麻烦。然而有范钦这样伟大的父亲,就会有像他一样伟大的儿子。他的大儿子范天冲毅然的选择了子承父业,他继承了藏书楼。中国的古老文化就是因为有了像范氏父子这样的真正的读书人而保存到现在的。
说到这里我又要开始批判些什么。想到读书人,现在的读书人(有些人)说说是书生,毫不考虑自己的言行举止,说不该说的话做不该做的动作。而且读书为的尽是一些私人的事情,只为那黄金屋或是颜如玉,而且做人都做的很自我,对自己要求很低对别人则很苛刻,只要自己好就万事大吉,毫不顾虑别人,更不用说是监守岗位和保护民族的历史文化了,一点都没有范钦那样的奉献精神。
还有那些可恶致极的污吏,他们丝毫没有一点职业道德,简直像行尸走肉一样活在世界上比狗都不如。范钦好比是天使,而这些贪污的官,滥用职权的人就是恶魔,总有一天这些恶魔,会被天上的那些像范钦这样的天使给带去,进化那肮脏的心的。
《文化苦旅》使我对读书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我们读书人读书不能只为自己,要为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这样读书人才是读书人。
而且我们所学的文化有多少是古人用自己一身的心血换来的啊,文化的保留是艰难的,因此我们要好好珍惜这来自不意的文化,不虚度光阴,真正的领悟中华民族的优异文化,并且发扬古人身上的良知和意志力,坚决不做学成之后,而忘本的人,也不做半途因为搓责和困难而放弃学业的人。
一个人拥有了良知和强大的毅力才能领悟到我们祖先的精神,继承和发扬炎黄子孙数千百年来的优良传统。余教授的《文化苦旅》就如一艘导航船,她将带领我去深思更多中国文化的发展史。我也会将其细细品尝的。
《食为天》读后感2
新疆美食有一个特点,即自身的展示性,和对他者的诱惑都颇为强烈。于是乎,无论是品尝还是欣赏,都会为其独特的形式和美感所折服。究其原因,无外乎有两个。其一,浓郁的地域特色已融入美食制作之中,并且能够以最直接的方式展示出来,令目睹者赏心悦目;其二,地域和民族文化常常通过一饭一食,便可转换成独特的饮食文化,让人品尝时犹如穿行于香艳的味觉长廊,其味蕾迅速被刺激,迅速体验到异域风味。
王族的《食为天》中所写的新疆美食,皆是新疆人喜欢,且被世人熟知的一日三餐。其中有脍炙人口的烤羊肉串、新疆人每天都不能少的拌面和抓饭、出自新疆的大盘鸡、典型地方小吃烤包子和薄皮包子、极富边疆饮食气质的手抓肉和烤全羊、独产一地的瓜果(哈密瓜、冰糖心、小白杏和无花果)等。亦有鲜为人知的少数民族饮食,如平锅羊肉、缸子肉、苏甫汤、冬拜吉干、馕坑肉、沙尔阔勒等。全书注重传递美食在日常生活中的温暖,尤其着力呈现了人们享用美食的自足心理,表达了美食和人,或者和一块土地共同的演变。
书中最让人着迷的,是王族留在舌尖的记忆。他在内地长大,当兵到新疆后犹如一个窥探者,兴致勃勃地观察和品尝当地美食,亲身经历和听闻了不少趣事。譬如他第一次吃拌面时一口面一口拌菜的不得要领的吃法,以及数日后模仿新疆人的规范吃法,将面和菜拌在一起吃完的经历;吃烤羊肉串前,先站在烤摊前看羊肉逐渐烤熟的个人嗜好;吃烤包子时“一看二摸三慢吃”(看是否烤得焦黄,摸其冷热,慢吃以防里面的肉和油烫嘴)的个体经验;被西瓜里面焖熟的羊肉震撼后,追寻其制作方式在民间的悠久历史……如此一来,王族的味蕾品尝与心灵体会,便变成具体场景中的幸福。古往今来的美食家,大低都是这样,体验了故事与美食形成的微妙关系,记忆就变成了无法忘却的味道,而之后的述说无疑是又一种品尝。
新疆最为显著的文化背景是游牧,美食亦在游牧文化下沿袭,大多都保持了原生态制作方式,也更为契合大地生息。譬如馕、烤包子、馕坑肉等,便不借助任何烹饪器具,仅仅用一个馕坑便可炙烤而熟。如此古老而又坚实的做法,在当下的新疆仍处处可见,人们从容地在大地上种出粮食,在制作时又让其回归大地,人与食物之间保持的和谐关系,证明了“民以食为天”的事实存在,以及在悠长岁月中的生存承袭。
游牧民族自古以来保持的“沿季节迁徙,逐水草而居”习惯,实际上与饮食密不可分——季节是大地对人类的馈赠时光谱,到了一定的时令,便有固定的食材长成,无论是游牧民族或牛羊,只要找到有水有草的地方,便可驻足下来,人在地上挖一个坑烤馕,把肉挂起来风干,而牛羊则自由自在吃草喝水。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规模,也是悠久的游牧文明,王族虽然在《食为天》中没有对这一文明作考察,但呈现了诸多在这一背景下的人和事。譬如人们劳动到中午,走到河边将馕甩到上游,然后在河水中洗葡萄,洗完葡萄后馕正好漂至面前,且已泡软,人们于是一口馕一口葡萄的吃;再譬如人们在沙漠中吃完西瓜后,将瓜皮反扣在地上,以便让鸟儿或他日受困的人救急。书中有很多这样的新疆掌故,既闪现着人性光芒,又呈现着温馨的现实况味。
王族是一个谚语爱好者,在《食为天》中引用了诸多与食物有关的谚语。譬如“一个人的家乡,在他的锅里”“人吃剩的馕渣子,要留给鸟儿”“火把肉烤熟,人把路走好”“果子落下,离树不远”“一碗饭让眼睛看饱,也让肚子更饿”“只要沿途有毡房,走一年也饿不着”等等。谚语是最短的文学形式,亦是最富诗意的口头传播信息。谚语最大的价值,是可以供人们复制使用——某位牧民说过的一句谚语,有一天会被另一个人想起,他想起的一刻其实就是顿悟的一刻,而顿悟之后,必然会有意识地改变观念,或自觉统一行为。新疆谚语多在牧区流传,是牧民的自我律条,至今仍然沿袭多则两句,少则一句古老的方式,但正因为它质朴、明快、工整和直接,会让人在瞬间清澈,然后获得认知。王族引用的食物谚语,基本作用是生存教诲和指引,大到诠释“民以食为天”的深明大义,小到以一日三餐的释怀总结世界。书中大概有上千条食物谚语,有力提升了语言张力,也呈现出了地域的精神色彩。
这是一本能把人看饿的书,无论是书中80种美食的制作方法,还是对其色香味的描述,乃至于记录它们的历史沿袭、生成过程中的传奇、与人类共命运的嬗变或固守,都透出让人欲罢不能、垂涎欲滴的气味。读《食为天》,犹如与美食共同穿越时空,最终到达一场旷野或葡萄架下的饕餮盛宴。美食书很难写,既要对食物属性精准把握,又要有个人的独特体验,方可写出一篇读之有趣、有味和有情的文章。纵观此类文章,张爱玲、梁实秋和汪曾祺是大成者,他们因为沉迷于对美食的体验,笔下的文字显得趣味十足,读之如品菜肴,回味又余味无穷。王族在《食为天》中写了诸多颇为迷人的细节,使文章既好看又余味悠长。譬如一个人吃拌面离开后才想起忘了喝面汤,于是又返回喝面汤以完善“原汤化原食”的情节;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位在烤羊肉摊上负责开票的姑娘,其爱情的悲欢和命运变化;十七世纪的一位法国画家,以冒死精神证明番茄可以食用,并推介给世人的奇特经历;锡伯族人历经一年多迁徙,用双脚丈量了从白山黑水间到天山脚下的万里大地后,在一张大饼的两面分出“天”与“地”的象征,等等。这些细节故事,读来让人不由得感叹:原来故事也是美食,记忆亦是味道。
《食为天》不仅仅写的是新疆美食,还呈出了游牧沿袭的悠然滋味,绿洲乡村的生存世道,边疆族群的旷世情怀,戈壁沙漠的美丽传说。读这本书,最直接的感受是,新疆是一个有酒有故事的地方,拿着这本书到新疆走一走,便犹如被一张美食地图引领,一定能让舌尖和味蕾得到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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