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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时间:2024-10-20 09:06:2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篇(集合)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篇(集合)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水平实在有限,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

  18暑假,家中无聊,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开始翻看。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也刚好看到了“要么庸俗,要么孤独”的网易热评。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至此,全书读完,也不过几个小时,虽未搁下,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这也许是假读书吧。书中诸多细节,记忆已然模糊,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细细想来,并非书中不足,实属个人问题。此问题缘由,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多读书,多修心。

  关于想法: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是潜移默化的,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但不管何时,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应有一天,你心中虽仍有疑惑,但已充满勇气,“不计得失”的走向那“一个人的朝圣”。

  以上便是此刻的我,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全部交集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也许没有。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60岁,87天,627英里,穿越苏格兰。他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当他在路上,他的妻子也在心里进行着情感的穿越,那些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我们有时候需要逃离才能看清,而最终我们都将把过去的一切放下重新生活。

  这是一个简单朴素但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哈罗德从收到信的'那一刻开始,心就已经在路上了,直到加油站女孩无意的启发,朝圣拯救的路途便正式上路。于大众看来,这是信仰与朝圣;于奎尼看来,这是多一刻弥留的支柱;于莫琳看来,这是多一份不安的插曲。其实最终他们都是美好的,延长了生命,寻回了感情,弥补了伤痕,挽回了家庭。87个日夜,600多公里的徒步旅程,像是春风雨露般滋养了事物和心灵。对于哈德罗自己来说,这仅仅是年青时未能开口的一声谢谢,以及颓废人生的一次搏击,不论成功与否,都是逆转。何况,他坚信只要走下去,就有希望,因为前方有期盼的眼神。这就是他的朝圣之路。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作者很注重景色环境的描写,在旅程中,哈罗德看着似曾相识的场景,回忆过去,发现了许许多多他没有注意过的景色,这些景色都不绚丽,却象徒步老人哈罗德的心情,时而清新明亮,时而黯淡颓丧。而书里人物情景的安排也很独特,在哈罗德和妻子分开的87天中,原本形同陌路、貌合神离的夫妻各自回忆着痛苦哀伤的过往,哈罗德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让他检视自己残破的人生,在经历了自然和行走带来的痛和畅快,心境渐渐宽广,开始慢慢坦然接受不堪回首的过去;莫琳也逐渐适应哈罗德不在的日子,但是对于莫琳而言,不管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寂寞,没有他的世界却是更为荒凉。唯有互相包容,方能走得更深更远。最终,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亦或是工作中都要有一定的信仰和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面对困难,我们往往是望而却步。人们往往被一句以后该怎么办吓住了,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近日,读了一本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书,我感受到了一切事情皆有可能,只有长时后才有发表言论的权利。书中讲述了一个老者退休以后郁郁寡欢,在得知老友病重,命不久矣的消息后,他决定徒步去老友所在的城市贝里克,以带给她信念与病魔做斗争。他白天赶路,晚上在旅店住下,包扎自己因为过度行走而受伤的脚。后来他捡了一个睡袋,干脆在街上过夜,吃野菜,喝泉水。最终,因为他的'不放弃和努力,终于走到了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为的就是让老友活下去。而老友也活着等到了他。

  书中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从一个城市徒步到另一个城市,听起来根本不可能的,可是书中的主人公却做到了。这也告诉了我们在这世界上有很多事看起来很难,预想似乎做不到,但只要我们肯努力尝试就一定能做到。毛主席曾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他们勇于尝试,不被困难吓倒,爱迪生在发明电灯之前,人们从来没有想过还有比煤油灯,蜡烛更明亮的照明物,正是因为爱迪生的努力,最终发明了电灯。成功来源于不可能。只要有信念,勇于尝试,就成功了一半。我们应该向书中的老者学习,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坚定地走下去,勇往直前。

  近日,单位开展了“发卡零差错”活动,要实现“零差错”就得需要我们保持认真的工作态度,熟知车型的划分标准,仔细核对每一辆车的信息,确保正确后才能将通行卡递给司机,这是一种责任,对司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我们在做一件比较难的事的时候,不能自己先否定自己,做不到,不成功。应该相信自己,面对困难努力去克服,脚踏实地,总有成功的一天。

  在工作中,我们要向脚踏实地,努力奋进,遇到困难努力克服,不气馁,不退缩,努力成为一名有担当有责任的职工。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一个人的朝圣》讲解并描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挚友,直到宁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一般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接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平凡的事儿,而这不平凡的经验,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密切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须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洁,故事人物也不困难,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变更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新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平常不过的告辞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简洁。一起先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探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肯定会等着他的。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绽开了新的一页,事实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起先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一开始非常困惑,他们的孩子戴维到底怎么了,一会儿觉得戴维好像去世了,一会儿戴维又跟他们对话,觉得自己想多了。但是随着哈罗德“朝圣”的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做了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的事情,也看淡了许多。直到快要结局的时候,在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里,我才知道,哈罗德和莫琳的孩子戴维因抑郁症自杀了。只是莫琳无法接受,所以前期我看到的那些对话,都是莫琳的自我安慰与想象。

  虽然哈罗德与莫琳他们的故事我没经历过,但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感同身受,有些心酸,可能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吧。刚开始我还在想,就是去个贝克特,为什么说是“朝圣”呢?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心服口服的承认:这就是朝圣。有信仰不一定就是去信仰某种宗教,其实自己的内心本身就是一种信仰。战胜自己,看清人生,珍惜眼前,何尝不是一种成功!

  这样的朝圣是我向往的,我希望自己也能走出那个自己所谓的熟悉的世界,走进另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可以尽情地让自己的思想碰撞。我敬佩哈罗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习,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近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平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你是否也浑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与自我否定的声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赎与肯定自我的征途独自上路?

  很庆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阅读也没能阻止在写书评的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节仍能跃然纸上,当然这得益于本书经久不衰的`魅力,总能感动一个个平凡却不甘于平庸的人

  放弃的理由千万个,上路的理由只有一个:哈罗德知道,在痛苦挣扎自我放弃之时能被坚定选择,被鼓励,被给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为昔日老友奎妮做点什么,为她上路,与她一起承担苦难未知一起咬牙坚持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一路上,“曾以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将左脚迈到右脚之前”但后来才知道将一件最简单的事日复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每一步都是到达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罗德就这样一步步上路。

  起先,难免会被一句浅浅的鼓励所感动,会为陌生人的善意所动容,会去聆听形形色色人的种种经历,会疲惫,会像个旅行者一样学者去享受旅途。

  后来,他开始融入自然,成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与回忆作伴,丰盈而自由

  哈罗德赢来了荣誉,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随者,旅程变得热闹,他却越来越空虚,不可避免的被别人影响

  他行进的速度追不上“朝圣者”们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终于又是一个人了,这份久违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后是我们渴望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莫琳,哈罗德与莫琳重归于好,哈罗德也悦纳了自己

  人的一生终会有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谢谢,没有表达的歉意,有遗憾就永远需要自我救赎,这条路我们只能自己走,很艰辛,但好在不放弃,终会得到救赎,请记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断断续续地,最终今日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一起先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觉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全部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志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生疏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挽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奇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许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生疏人的时候起先削减,间或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或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全部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躲避恒久不是方法。假如哈罗德和莫琳当时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或许就能变更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完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起先。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绽开了新的一页,事实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看完《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遍,看书的时候正处于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计划,却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本书像一盏灯,让我从哈罗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标。他告诉我,开始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在那个念头冒出脑海的那一刻,坚定地迈出你的脚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杀在计划、准备的`过程中。如果哈罗德在第一个信箱前投进了回信,那什么都不会改变,在以后的日子,他仍旧会呆坐着院子里,和莫琳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运的是,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这一路,是心灵的洗礼,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许多不好的、美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看到希望;哈罗德碰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在行走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脚伤、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让哈罗德的旅程慢慢偏离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后,他还是最初出发时的那个保留初心的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哈罗德就是我们自己,这段旅程就是我们生命的缩影,坚持自我,忠于内心,应该就是哈罗德教会我的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汇总些文字,也是对这本书的回顾。

  本书主人公哈罗德,始终过着重复的人生。在某一天,由于一封信,却使他的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念头——他迈开艰难的脚步,强忍住关节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横跨英格兰,完成了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根本就无法完成的朝圣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标会变得清晰可见

  有了目标,自己只需向这个方向努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独行,微小的细节,也会勾起无数回忆,获得反思与觉醒

  一路走来,一路思考:

  当你敞开心灵,开始关注身边各式各样的人的时候,就会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与无助,不妨试着走出去,看看外边的世界,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总会让你不是在解决问题,就是在解决问题的路上。

  因为熟悉现在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变时,就会缺乏对未知探索的勇气。这个时候可以跳出这个圈,以旁观者来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当局者迷。

  想要改变,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变的勇气和动力。

  由于沉没成本,但是已付出的变成损失。其实男人重在果敢、决断,生活的本质在于经历,尝试没有尝试过的事情,经历没有经历过的旅程。

  不能因为惧怕改变,就变成温水里渐渐煮着的青蛙。在某个环境中觉得安逸,不想离去,随着水温上升,会猛然发现自己所在的环境是水生火热的,但此时在没有离开的实力以及勇气!

  这本书也给自己不一样的启发:

  一、职业观

  当读到在一家公司呆了几十年,退休后没有一场欢送会,职场上也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时,感觉到的是深深的震撼!!!最近也别喜欢一句话“你所见即真我,不阿谀奉承,不见风使舵”。践行这句话时,必不可免会得罪人,但是职场上是否要惧怕得罪人呢?

  自己七八年的职业时间,也遇到过烂人,而且是那种不可理喻的烂。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让其不高兴。后来释然了,没必要要求每个人都喜欢你,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多伸出手帮助他人就行。至于那些带给自己不便的烂人,不选择原谅,也不会记恨,只是她是谁?(忘记就好)

  二、好的家庭关系,是一切幸福的根源

  自己奋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亏于身后的家庭,而好的家庭关系又是自己奋力拼搏源源不断的动力。会在顾着自己身体的前提下,不惧挑战,勇于尝试新的机会。

  多体谅身边人,因为男性思维方式是奔着解决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寻求理解,寻求感同身受。作为一个倾听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师,对方也信任你的建议。要不就还是多用两个耳朵听。

  三、怎样是一个合格的父亲角色?

  是否有了娃娃后,男性就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是否应该有一门课程来教育成年后的男性,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时候男性心智成熟较晚,自己还是一个娃娃时,突然转换角色,会适应不了。也会自然而然仿效从小教养自己的父辈们方法,但时代变迁,方法是否通用?这种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总结,带入自己的思考践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读完小说,我突然自问,自己是不是一个朝圣者?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启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们都希望遇见称心的旅伴给予的鼓励。我发现,这段千山万水的“朝圣”,不只救赎了哈罗德,也救赎了我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余音犹在,接下来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学会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包容、学会认识自己和这个万千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一个人的朝圣》看完很久了,一直想说点什么,无数次提笔放下,放下再提笔,在纠结与矛盾中挣扎了很久,终于决定还是要对自己说点什么。

  其实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在这个谈死还早谈爱已老的年龄,人生阅历终究太过浅显,讨论生命无常有些苍白,只能就来时走过的路作一些回顾,对未来要走的路尽可能希望它漫长一些,平和一些。

  这本书讲述了退休老人哈罗德突然间收到旧时好友奎妮在人生尽头的告别信,哈罗德于加油站无意中听到“等待”可以治愈一个人的疾病,于是他决定从家徒步去遥远的圣伯马丁疗养院看望奎妮。一路上不停的有人加入他朝圣的队伍,又不停的离开,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团队,最后又回归到一个人。在这场艰苦的徒步旅程中,一路风餐露宿似苦行僧。不断的思考人生路上所有的恩怨情仇,直到最后决定跟往事告别,与自己和解,而奎妮也终于等到见哈罗德最后一面,了无遗憾的归去,哈罗德与近二十几年形同陌路的妻子莫琳也重新旧好,开始新生。作者蕾秋的写作手法细腻温和,平铺直叙,读过后内心阵阵暖意,但又时不时的疼一下。为奎妮,为哈罗德,为莫琳,为哈罗德死去的儿子戴维,也为浑浑噩噩过了这么多年的自己,温暖与疼痛交替,绝望与希望并存。

  记得两年前在去川西的途中,亲眼目睹一位朝圣的大叔,三步一磕,双手合一嘴里念着六字真言,眼神里只有远方,只有信念,只有纯粹。我当时真的就觉得信仰的力量太伟大了,能让一个壮年男子放弃一切,去做一件很多人眼里并无多大意义的'事。这一路走来凄风苦雨自不必说,在完成朝圣之后对实际的生活又有哪些具体意义呢,其实你我心知肚明。都说藏区的天空最美最纯净,因为那里世事安然人心纯良。我们身处繁华尘世间,一颗心被世俗沾染了贪嗔痴,偶尔想要逃离,还自己清净纯白,却发现无处可逃。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而我恰恰相反,用理性思考人生,以感性规划未来,缺少信念的未来如梦幻泡影吹弹可破。这样的人生早已偏航,就像哈罗德所说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吃,说话,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两脚走路无非是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前面,人生也正如此,一步搭着一步如大象过河,深浅自知,应该试着学会像哈罗德先生那样,纠正已偏航的人生。

  哈罗德的行走既有对奎妮的内疚,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救赎。退休后的哈罗德内心深处的愧疚与自责如影随形,他不停的往前走,往事就会在脑海里在眼前不断浮现。一次又一次的回忆,让他前半生的残缺不全有了可以缝缝补补的机会,直到奎妮归去,他才明白人生有时候在于自己错误的坚持了自己想走的路,以至于常常莫名其妙的迷路走错,等醒悟过来再折回重走。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是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与自己和解,还一个重生的自己。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珍惜眼前人。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

  心烦意乱的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出门行走一次,也许归来时云淡风轻。有人说一个人走在路上太寂寞,但我总觉得一个人的寂寞好过两个人的疏离。比如哈罗德路上遇见很多人,热闹的背后是哈罗德无法言喻的酸楚,所以他选择在一个不为人知的清晨悄然离去。心静才会脑清目明,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错误的坚持,根本原因在于这颗心的纷乱繁杂。摒除一切贪嗔痴,让生命回归最初的柔软纯真,才会云开见月。

  天空一直都在,是云来了又去。冬天的风吹在脸上生生的疼,窝在一个熟悉的地方久了,人心似结了冰,好在还有书籍可以温暖,这个冬天遇见《一个人的朝圣》将不再寒冷。

  昨天看见一句话:希望我走时心如止水。多年以后,当生命归于尘土,希望我也心如止水,于人于己与尘世已无亏欠。

  所以生命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一个人的朝圣》是本英国长篇小说,当时看它时,觉得故事平淡,内容也简单: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为了探望病危友人,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用行走的方式,行程87天,627英里(大约相当于1009公里),最终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

  但小说看了两年多,一直心里有这个故事,也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个故事的影子呢?尤其是在自己跑步的时候,好像跟这主人公一样踏上旅程,一路上也会想很多,关于生活、工作、友情、亲子。想想,我和他,不一样也是人生的旅人,也在路途中反思与领悟吗?

  小说讲的,其实是一个自己和自己和解,关于爱的治愈的故事。

  男主人公很普通,甚至是个生活中的LOSER:原生家庭的支离破碎让他患得患失,害怕失败,害怕自己不真实的幸福,与妻子的感情慢慢变淡、儿子的自杀使得家庭关系降至冰点、此后的二十年,家庭关系一直是冷漠与疏离状态、平庸的职场生涯、因害怕失去工作,懦弱而辜负了友人......

  男主人公的朝圣之路,从收到一封信开始,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因患了癌症,写信来与他道别。男主人公写完回信,路过邮筒想投递时,觉得用寄信的方式去鼓励,太简单,而且他也想起当年的懦弱,以至于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偏离了家的方向也不自知,想着能为友人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做。

  直到路过加油站,一个女孩跟他说:“或者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于是主人公决定用步行的方式去友人的疗养院,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友人等他,坚持活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揭伤痛,去面对我们不敢面对、不愿意面对的心结,在完成自我救赎的时候,也完成对别人的救赎。最终,他完成了徒步,见到了友人,友人带着微笑离去,妻子开车来接他回家,两人也相拥和解。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者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男主人公一直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但他后来所记起的,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回忆。记忆唤醒了美好,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也烟消云散,男主人公最终修复了爱的关系。

  我没有主人公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穿越地域,来一场时空之旅。每天的跑步,便是我的放空时间。跑步过程中,身体放松,与黑夜融为一体,内心安宁,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想的时候,过去的点滴,有甜蜜、苦涩、快乐、遗憾。很多情绪在我的脚下慢慢展开、呈现,让我内心更加温和,也让我更珍惜生活中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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