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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时间:2022-10-23 08:20:06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高一作文七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一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高一作文七篇

高一作文 篇1

  有个小小的村庄,住着寥寥几户人家,在深夜里偶尔传来几声凄凄的犬吠。

  深夜,一户人家灯还亮着,昏黄的灯光如同虚弱的病人在一咳一咳中消磨着时光,炉子上的水壶“咕嘟咕嘟”的响着,却没有人把它拿下来。

  “爸,我要出去,去城里。”儿子咬着牙说出这句话,沉默许久,父亲才开口:“行,多回来看看就行。”“我不会再回来了!”儿子几乎是吼出这句话,父亲正在用抹布擦拭着肩膀的手突然停了,猛的把抹布扔到儿子身上,肩上被绳子勒的而露出的鲜红的肉似乎也随脖子上的青筋跳动起来,儿子却提着早已打包好的行李在漆黑的夜里头也不回的走了。

  几个月前,父亲用肩膀驮起了他,让他高过新建学校的围墙,交不起学费的他只能用这种办法,可老师的一声怒喝,使他感觉脚下父亲的肩膀一抖,他便直挺挺的摔在了地上,从此,他恨透了这个村庄、贫穷的父亲以及他那一抖的肩膀。

  走出村庄,在外几年,摸打滚爬,遭受了各种白眼和磨难后,他有了自己的小房子,有了稳定的收入,只是他真的没再回过村庄。

  情人节那天,他和女朋友一起买了昂贵的电影票,去看那种悲悲戚戚惨惨的电影,电影播放期间他抬头望了望,便像触电般想起了父亲,以前父亲总会让他坐在肩膀上,跑到邻村去看一年才有一次的戏,那是个“露天大剧场”,漆黑的天空就是块大大的幕布,那时几个村的人都在,人自然就多,可“坐的高看的远”,他总不会落下每场戏。戏后他兴趣未减的问着父亲戏的内容,父亲答不上来,只一个劲的附和着说:是,是这样的。只是那时的他还不知道,前面人头攒动,父亲驮着他满面汗水怎么看得到。。。。。。想到这儿,他哭了,在漆黑寂静的电影院他掩着面无声的哭了。

  回到家,他的小房子又停水了,他低声咒骂,只好提着塑料小桶去楼下接水,在黑暗的楼道里,他又想起了父亲。那时家里没水,几个村子用一口井,父亲早早的就去井旁排队,家里没有扁担,他就用绳子,在两端各绑上铁桶,再从脖子那往肩上一套,“吱呀吱呀”的就回来了,那粗粗的绳子啊,总能把他的衣服磨破,让他的肩上渗出血来。想到这儿,儿子也不再去提水,他想省去那些烦杂的事,早早睡觉,明天回去看看父亲。

  回家了,他的仇恨也因为爱与思念消失不见了,回家之前,他千挑万选最后为父亲带了瓶云南白药和洁净的'纱布,并且根据记忆中父亲的身材买了件外套,才坐上了归家的车。

  回到家,站在门口,他思量着怎么开口,背后有人拍了他,他转身一看,这就是他几年来都在想念却因为执拗而不肯见的父亲啊,他接下父亲肩上的水,父亲两手颤抖。嘴上一个劲说:“回来了,回来了啊……”

  家里依然昏暗、脏乱可又亲切。他帮父亲脱下背心,用云南白药一点一点帮父亲处理那绽开的肉,父亲不会叫疼,可那皱着的眉却深深刺进他的心。

  他给父亲穿上了外套,也遮住了那已包好的伤口,但那些岁月带来的伤痛又怎么遮得住呢?

  父亲的肩膀是一个艰辛生活的缩影啊,可那心灵上的伤痛却比肩上的伤更难愈合吧。

高一作文 篇2

  当岁月的背影慢慢掠过你的眼睛,那曾经的光景就已悄然消逝,但我却在怀念。

  ——题记

  抬头又见樱花,那些白的、粉的,包裹了深褐色的枝干。像是某个公园门口卖的棉花糖。丰盈、干净。每天从寝室到教室的路上总会见到这些樱花树。看着它们由光秃秃的树干到开出第一朵白花,再到一团明亮的白。但今早路过时,它却开始凋谢了。一片片花瓣在空中缓缓下落,好似一个个降落伞。随着风儿不断变换着姿势。脑海中出现一对恋人相依在樱花树下甜言蜜语的画面,唯美至极。

  人总是在思想四处游走或是无所事事时,才觉得闲散,放松。以往上学的时候,我都会选择走路。双脚机械地走在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的道路上,脑子里,想的都是些混沌无序的内容,好像毕加索或是达利的油画。以至时至今日,我大都忘了幼时通往学校的路是怎样的曲折蜿蜒,只剩下断断续续的画面。

  上学的路多是巷子,四通八达,有无数种走法。对于我每一种走法的目的地都是学校。东边的巷口有一家转糖,琥珀色的糖块,在平底锅内嗞嗞作响,一会便化成了金色的糖浆。转糖人用娴熟的手法在大理石上浇出一个个鲜活的图案,有鱼、蝴蝶、虾,最吸引人的是大龙。常常是围满了孩子,如同观赏一项世界奇迹的诞生般。看着师傅满头大汗地拼接龙脚、龙首,于是,特别崇拜他!

  还有西边巷尾的小花园,里面开着各色的花。有的散发淡雅的香,有的结出奇异的果子,还有一种叫不出名字的花,细长的花瓣,抽出花蕊,吮吸底部,会有蜜汁溢出,有十分清逸的甜味,回荡在味觉里,久久不散。

  前些日子,又偶然去了那条巷子。我竟在里面迷路了,这条我穿越无数次的巷子,居然把我困在了里面,多么讽刺的笑话。

  眼前出现了几个斜挎书包的小学生,看到那些映在他们脸上的落日余辉,突然想起这条小巷是东西朝向,清晨上学和黄昏放学都是朝着光线的位置走。于是,开始纠正路线继续前行。

  走着走着,看到了那间转糖的店面,如今已成了专卖教辅资料的书店,有三五成群的学生拎着花花绿绿的书从店里走出来。还有那个小花园,野藤爬满了石凳和扶栏,久未打扫的路面铺满了枯枝落叶。我没有待,应该说是不敢再待下去吧!脑海里一片混沌,像是一团线头不停的'纠缠,打结,最后只剩狼藉。

  像是突然起了风,耳畔总有呼啸的声音。我走在余辉里,望着熟悉又陌生的道路和墙壁,不知阵阵风声里,是否夹杂着我十五岁的孤独,十四岁的自负,十三岁的莽撞,十二岁的无知以及十岁前的稚气?

  青春在被摧毁后才显得无懈可击,成长往往带给我们冗繁的情绪。这些细微的欢喜悲伤如织布机上的经纬,单调亦不可断,累积成各自青春的花色。当因记忆纠缠而难以从中获释时,我们只是以最寂寞的姿势表达对一些美好的难以割舍,我们用这种感情维系故事的结局。是非,悲喜,皆已被时间定夺,明智的人对过去采取审视的态度。有时候必须对自己残忍,以扫除未来不必要的阴霾。

  光景,缓缓褪色的场景,缓缓逝去的流年,缓缓转身后的物是人非。

高一作文 篇3

  天空乌云密布,谁都知道,大雨快要来了。在家的妇女早早的把晾在外面的衣服收进屋里,在外面打牌的酒鬼也都大摇大摆地回到了家。小约翰仍然在街道上游荡,没有人知道他的目的,也就对他置之不理了。

  他是一个流浪汉,城里年龄最小的流浪汉。他喜欢戴一个纯白的帽子,披上一件英格兰风的夹克。看上去,他和其他的孩子没有什么大区别,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人才能晓得他的经历。

  “先生,您能给我一些钱吗?”小约翰看准目标,对一位衣着得体的先生说,“我很久没有吃饭了……”

  “孩子,快回家里去吧,瞧瞧天空,快下雨了,你的爸爸妈妈呢?啊?”先生看到小约翰衣着不像流浪汉,甚至还看到他胸前别着的金胸针,就觉得他肯定是在闹着玩儿了。先生走了,只留下小约翰站立在街道中央。

  下雨了。细细的雨丝不留情面地落到大地上,打在还未归家的人的脸上。小约翰很气愤,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别人都以为他是富家子弟,就不给他钱。他气得直跺脚,他觉得这不公平,他觉得应该为自己换身行头。

  小约翰没有家。他的姐姐是一位有名的教育家,却不肯管自己年幼的弟弟。他还有一位做商人的舅舅,可舅舅一天到晚都要跑来跑去,小约翰自己拒绝了舅舅的盛情邀请。

  小约翰很郁闷。他走过街道,来到了一条古路。路边的.灯都保留着复古的欧洲样式,灯的旁边有一堵大墙,墙的另一边是全国最富裕的地方,从这里望去还能看到灯光闪烁的摩天轮,小约翰时常盼望着能去那儿坐上一次摩天轮。小约翰今天没有心情去想其它的事,他觉得自己的流浪生活太失败了,至今为止,他只要到了一小袋钱,加上自己的积蓄,勉强还能度日。“小姐!您能给我一些钱吗?”“走开小鬼!讨人厌!”小约翰知道,要向那些富家小姐要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儿,以前甚至还被小姐们的保镖打到眼睛肿了的程度。“亲爱的奶奶,您忍心看到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饿死街头吗?”老奶奶若无其事的离开了,小约翰只听到拐杖敲击着地面的声音。小约翰认为没有希望了,连老奶奶都不愿意帮助自己。他早已看透世间的人情冷暖,突然又觉得无所谓了。

  小约翰很累了。他很喜欢这堵墙,因为他能在墙上嗅到妈妈的味道,可惜妈妈不在了。小约翰觉得没妈妈的孩子,很可怜,他的流浪汉朋友保罗,虽然日子过得很艰难,可他有妈妈疼爱。

  小约翰不知不觉走到了古路中央,迎面骑来一辆自行车。“天哪!停下!——”

  小约翰躺在地上,觉得自己快没呼吸了,自行车主淡然地走开了,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

  小约翰觉得自己的流浪生活要结束了,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光幻想着天堂的模样,他想着,在那里,自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高一作文 篇4

  少女的笑就像那三月的春风,让人飘飘然。满堂的人都看呆了,这个女子是如此的耀眼!

  安静的大堂里突然传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洛紫涵不满的皱着眉头。这个人从一开始就在帘子后面看热闹,原本以为他不会插手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惜……既然他要插手,那就要先分清是敌是友!洛紫涵凛冽的目光扫过去,却在看清楚来人的面孔时微微失了神。若说太阳很耀眼,那面前的这个男人的'耀眼程度不亚于太阳。刚毅坚硬的线条描绘出美男子的外貌,深邃迷人的眼锐利的扫着大堂里的所有人,薄唇只勾起浅浅的微笑,外表看起来亲近实则却强烈地散发着冰冷的气息。

  “副将大人!你这里什么时候又多了一位郡主?还真热闹!”男子用戏谑的神情打量着洛紫涵。该死的!想他堂堂爵王爷魅力无限,走在大街上连小猫小狗看到他都要幸福的昏过去。可是面前的这个美丽如仙子的小女人,看都不看他一眼,该死的!他怎么就这么在意她!

  “回王爷的话!郡主她……”上官辰不安的瞟了一眼洛紫涵,洛紫涵不屑的看着上官辰的怂样。司寇屠眼带笑的看着眼前这个冷漠的小女人,很好!已经成功的进入我的视线范围了!“郡主她……是老夫失散多年的女儿。”上官辰颤巍巍的说着。

  “老爷!这怎么可能?我们上官府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野……郡主?”二夫人林雪云情不自禁的惊呼出声。“看来这个二夫人真是沉不住气了呢!这样也好!省得小姐为这种小蚂蚁费心想办法惹怒她。不过这个二夫人是怎么以这种智商爬上二夫人的位置的?”蓝心在一旁忍不住吐槽着。没想到这丫头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洛紫涵忍不住笑起来。司寇屠看着小女人的笑竟然发起了呆。可惜,我们冷漠的杀手洛紫涵怎么可能笑太久?仅仅一点五秒的笑却让某个人醉了……

  “二夫人,刚刚你是想叫本郡主野丫头么?”洛紫涵冷冽的目光射向林雪云。“不!不是的!”林雪云眼底闪过一丝蔑视。只可惜只有一丝,也被洛紫涵看去了。少女邪邪的笑了,笑的一脸痞子味。“上官大人!二夫人冒犯本郡主该如何处置?”“女儿啊……”上官辰话还没说完就被他硬生生的吞了回去,因为洛紫涵狠厉的扫了他一眼。“回郡主!是……请家法。”“好!请吧!”洛紫涵干脆利落的决定使司寇屠一怔,这小女人居然连她的二娘都不放过,够狠!

  “二夫人林雪云冒犯郡主,家法伺候!”上官辰皱着眉头厉声命令道。少女满意的笑了,事情远比她猜测的发展的快啊!原本以为上官辰应该会为林雪云求情,一日夫妻百日恩嘛。没想到……这老狐狸居然可以不念夫妻情,这让洛紫涵和司寇屠有点意外。

  “看来……游戏开始有点意思了呢!”洛紫涵满意的说着。游戏,正式开始!

高一作文 篇5

  三更有梦书作枕,千里怀人月在峰。

  我喜欢在夜阑人静、月色高悬时点一盏暖灯,坐在大大的落地窗前,泡一杯清茶,手捧书卷,且饮且读。清影孤灯,一人静坐,书页轻翻,心旌微摇。不知不觉随书飘浪至三更,在旖旎美妙的安然中枕书睡去。晨曦微露,鸟声入帘。睁眼四顾,书在枕边。回忆梦境,不觉莞尔。三更有梦书作枕,不亦乐乎!

  余秋雨说:“只有书藉,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能把无数智慧和美好对比着黑暗与丑陋呈现给你。”书,弥散着浓郁的香馥,承载着智慧、思想、灵魂甚至整个生命的重量。我愿欣然地被包裹在馥郁的氤氲中,遨游于“三更有梦书作枕”的佳境中,细细咀嚼这一脉书香。

  不敢相信儿时的自己最让父母头疼的事情便是不爱看书,似乎不爱到了一种极致,小学毕业时甚至没有完完整整地看过一本不是教科书的课外书。其实自己比谁更清楚,不是因为不爱,只是因为不懂,还在学拼音的自己如何能读懂一本书中的灵魂,哪能够轻易地走进那一张张纸面的内心深处。

  而多年后的今天,经历了春温秋肃的岁月流转,自己已经学会与书中的灵魂对话。蓦然仰首间望见了那三个大大的书架上紧紧依偎着的满满的书,竟是满心的喜悦。三个书架就像三座塔,每当自己走进时,总有暖心的安全感。在我看来,不曾有过流泪阅读的深刻经历,这人生便过得太匆碌无华。

  最早读懂、最早走进的文字世界是三毛的世界。不记得是哪一天,同样爱书的'母亲无意间落在沙发上的一本《撒哈拉的故事》把我带入了流浪远方的梦里。从逃学为读书的《雨季不再来》里的青春固执倔强,到《温柔的夜》里白手起家、大起大落的家庭生活,再到《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泪雨朦胧,最后在《万水千山走遍》中悟出了生活游走的真谛。第一次读懂了书中的灵魂,生性浪漫,流浪远方,三毛骑在马背上的灵魂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绝世精彩。在每一次挑灯夜读时,长大后要当边游走边书写的作家的愿望就愈来愈热切,踏上路途的热情就愈来愈浓烈,梦中便会随书飘荡在宇宙星辰般的文字细沙中,孕育着最初的梦想。

  因为有了对游走的强烈热爱,所以对一切记录旅途生活的文字更是如饥似渴,便恋上了游记。在冯骥才笔下的巴黎,感受艺术至上的氛围,在张海迪的《德国笔记》里找寻最真的情感,踏上安妮宝贝的《蔷薇岛屿》,学着新井一二三所说的那样《独立,从一个人旅行开始》,兜兜转转一不小心又闯入了席慕容的《丰饶的园林》。每一本书里都有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游走的灵魂,放逐着自己热切的梦想。

  天生感性的自己最衷情的便是散文,一柜的散文集只因为是我之所爱而长久存在。无论走到哪里,只要转角一隅有一书店,自己就能在那儿呆上一天,出来时手中捧的必定大多都是随笔散文集。因为散文比小说真实,比诗歌丰富饱满,拥有浓郁的对生活的热爱与赞颂。能写好散文的作家必定有一颗温暖感性的内心,不需要骇人的铺张情节,只是用细腻感人的笔触来书写生活,清新自然,余味袅袅。

  多年前读起并喜欢上余秋雨的文字,《千年一叹》、《山居笔记》、《文化苦旅》在高高的书架上总会有一席之地。还喜欢简媜清新细腻的文风,在《只缘身在此山中》里举目倾耳,周遭人事莫不有情,在《水问》里摇曳恣纵,旺盛过人,却始终维持着一种“若能澄心静耳听,万籁俱寂亦是韵”的从容不拘。

  就这样,在书香里停停走走,随书飘浪,陶冶出了细腻自然的笔风。

  就这样,在“茶也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须花”的境界中坐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邂逅一个个温暖的灵魂。

  就这样,在淡淡的墨香中陶陶然沉醉,如此心潮起伏,在隽永中体味深刻,在宁静中收获幸福。

  三更有梦书作枕,千里怀人月在峰,再次吟咏,满心惬意!

高一作文 篇6

  偶然打开衣橱,在一个夹层中看到一件洗得褪色的旧袄,圈住它,尘封的记忆被打开,胸膛是令我眷恋的暖。

  眷恋是一丝暖水,在春日的河里流过,滋润着河床。记忆中,姥爷有一件极爱的夹袄,似乎一年四季都穿着。踩在乡间的沃土上,未褪尽的寒气丝丝缕缕,从脚底升腾,融化的软泥渗入脚趾缝,姥爷拉着我到土地庙叩拜土地菩萨。我甩着羊角辫,揪着姥爷夹袄的一角,在田垄上撒着欢。终于到了,姥爷唤我先把手脚洗干净,我依依不舍地将脚从土里移开,伸进被阳光照耀多时的水里,双脚在水中荡过,暖暖的,滑滑的。水流跃动着,像春天的脉络,冲完脚,姥爷脱下皮袄为我擦脚。里层的绒挠得我咯咯直笑,却不曾移开脚。这是我眷恋的暖水和姥爷带有体温的袄子呢!

  眷恋是一场平静与温暖的邂逅,在空气中氤氲,袭卷村子的心。坐在房顶上的小天台,吹着天空带着倦意的风,我望着屋顶的炊烟散了又聚,聚了又散。傍晚的村庄,是温婉的,她将最美的落幕献给劳动后的村民和劳累了一天的'牲口。我深深恋着这宁静的村落,感觉心都静了许多,姥爷忽然从楼梯上了楼,将夹袄给我披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夹袄的暖渗入身体,使眼中的村落又多了一丝柔情。我拢紧领口,将头缩入领口,很暖,很暖。上面有姥爷长年吸烟留下的烟草味,我想,这是我眷恋的村落和烟草味吧!

  眷恋是一簇稻穗,在秋日的丰收中摇晃,映衬着农人收获的笑脸。秋收大忙日到了,各家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聚到田埂上去了,好不热闹!带着农具的男人们打着号子,在田里挥舞着农具;女人捧着甘甜的凉水在一旁候着;老人叼着烟斗,拄着拐杖,干瘦的手挥舞着,似乎在说着年轻时的事;孩子风一样地飞跑,真是热闹得让人心安。姥爷的皮袄沾满了飞扬在空中的草屑,姥爷让我拍打干净。隔壁那个比男人还爷们的大姐,扯着大嗓门来帮我,结果一下子就扯坏一个线头,赔着笑,她露一口黄牙:“这不适合俺做。”我又得吃力地继续自己拍打着皮袄。呵,这就是可爱又令人眷恋的乡村人呀!

  眷着呀,恋着呀,是飘着炊烟的乡,洒着欢笑的乡村人啊!

高一作文 篇7

  在海南的海门游览区门前,有一家搭建在榕树下的小店,榕树下摆放着几把椅子和一条长凳,供往来客人坐下来休息。老板娘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少妇,同事在她那儿买了一只椰子,她用砍刀将椰子顶部削去厚厚一层皮,露出里面雪白的椰肉,然后将两只吸管递到我和同事手里。就这样,我们一边吸着椰汁,一边和她攀谈起来。

  椰子汁很好喝,清凉中除了少许甜甜的味道,还有一丝味道很浓的果香。我记得第一次喝椰子汁、吃椰肉的时候,还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那是父亲的同事从海南回哈尔滨带给他的。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想起往事,不由又让人生出几分感慨来。

  老板娘很健谈,在攀谈中,她告诉我说,她并不是海南本地人,她家乡在广东电白。据她说,现在海南打工做生意的大部分都是外地人,本地人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比较保守,许多人还在从事比较简单的农业劳动。她告诉我,海南农民的生活比较容易,也比较简单,由于气候原因,这里一年可以收获几季稻子,稻子收下来就可以家用,生活并不很辛苦。

  老板娘一席话,不由让我回想起,常在途中见到的情景。在高速公路两侧一块块面积不大的网状水田里,除了偶尔可以见到几只懒洋洋的灰黑色水牛外,便是透着黄绿色的稻子,还有头戴斗笠,脸上用花围巾遮盖得犹如惠安女模样的农妇们,正弯腰在水田里收割。

  我注意了一下,发现海南稻子和新疆棉花的植株都比较矮小。海南的稻子连穗带茎杆长也不过一揸左右,大约30公分上下。稻穗短小,估计产量也不会太高。由于海南稻米生长期较短,无论口感还是营养,都远不如我们东北大米好。

  地道海南人,也就是海南当地土著人、原住民,体型相对较我们东北人要矮小袖珍些,高额深目,后脑勺较大,也就是东北话说的,有些前畚楼后勺子。不仅如此,他们居住的房屋也比较简陋矮小,整幢房子也不过较东北农家的一间房子稍大些罢了,而且多是单坯墙,十分单薄。所谓院落,不过多了几株椰子树和几棵芭蕉而已。

  可以想象,在几棵高低错落的椰子树下,有一间低矮简陋的茅草房,房前屋后生长着几株肥大的香蕉树,这看似一幅令人惬意的乡村农居图,在现实生活中,我觉得他们生活还是比较贫困和清苦的。

  我没有机会走进当地人的生活,但从他们简陋的房舍看,我觉得除了一些简单的床铺、炊具和粮食外,好像再别无它物。我的判断,在一份20xx年10月26日《海口晚报》的一篇报道中,得到证实。这篇报道的题目是“市区两级法院伸出帮扶之手,甲子镇贫困村将换新颜”。文中写道:“罗边村位于甲子镇西部,全村没有一条硬化路,大多数房子都是上世纪建设的矮房屋,至今该村尚未通广播电视……”

  说话间,老板娘从屋子里端出一些已经弄成块状的椰子,然后拿起一件器物,将椰子壳内的果肉一点点锸到盘子里。我很奇怪,问她在做什么用。老板娘告诉我,这里椰子很多,如果有闲暇时间,她会将椰子里的果肉弄出来,喂小鸡来吃。她还告诉我,由于天气炎热,新鲜椰肉很容易变质坏掉,小鸡吃不完,她还要把剩余椰肉放到冰箱里,这样就可以多保存一段时间了。

  用新鲜椰子肉喂小鸡,这在海南看来再平常不过、甚至有些无奈的事情,对我而言几乎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很难想象。然而,当你看到这间小店周围,高高的椰子树上,不时有成熟的椰子从天而降,一株株长着肥厚叶子的香蕉树,结满一串串黄绿相间的果实,一棵棵硕果累累的木瓜树,在夕阳中摇曳多姿,而这些无人看守的果实,竟然丝毫不被人心所动,很少有人问津的时候,你就不难理解了。

  “老板娘,椰子除了喝里面的水,椰子肉用来喂小鸡外,还能做什么?”

  “做椰子饭啊,很好吃的……”老板娘笑了,从她笑声里,我完全可以感受到她向我炫耀厨艺的快乐了。

  “椰子饭很好吃的,我来告诉你它的做法啊……”老板娘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做着示范。

  “先要把红椰除去硬壳盖,椰子汁要留好不能动,然后将洗干净的米放到椰子里,再将椰子放到高压锅里来蒸。高压锅沸腾几分钟就可以了。这样蒸熟的米饭就可以和椰子肉一起吃了,如果再往里面少加些盐,味道就更好了。另外,椰子饭里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欢和口味加一些肉丝啊,还有其它配料都可以的……”

  无意中,我在老板娘这里学会了做椰子饭,但我心里也非常清楚,我即便学会做椰子饭的厨艺,其实和我们古代那位学会并精通屠龙之技的老兄,并没有太大区别。那位老兄身手不凡却无龙可屠,我回到东北,又去哪里找来做米饭的椰子呢?

  老板娘还告诉我“……其实椰子也有许多品种。比如,海南常见就有红椰、绿椰、金椰和银椰,生长在沙滩上的椰子树,结的'果实叫沙滩椰,比较好吃的。听说金椰和银椰,过去生长在泰国,后来引进海南栽培成功,它们的营养成分最高。

  你刚才喝椰子汁的那只椰子是绿椰,它主要是用来喝水的,它里面水很多,大概有一只矿泉水瓶装得还要多。我手里这只是红椰,主要还是用来吃果肉和加工成椰子粉的,你看它的果肉是不是又厚又白皙,慢慢嚼一下,吃起来很香的……”

  说实话,我们在海南岛的几天里,每天几乎就是在跑景点,如果用疲于奔命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以前,我曾经和朋友们议论过外出旅游的体会,就是两个字,一个是累,指的就是疲于奔命;二是乱,如果不用心,许多景点根本记不住,好一点的地方,稍微留下些印象就不错了。

  即便如此,海南的特点,就是椰子多,多到无法计数。无论是旷野乡村,大街小巷,房前屋后。总之,凡是有人或者没人,人能到过或者不能到过的地方,只要睁开眼睛,你就能见到椰子树,凡是椰子树,几乎都结有大小不等的椰子,椰子树在海南的普及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也就是说,海南的椰子在数量上,一点也不比我们东北的土豆和马铃薯逊色,用遍地都是来形容海南椰子之多,还是比较客观的。

  在海南岛,没有谁生活中没有椰子树的影子,说海南岛是椰子的故乡,一点不过分。但是,真正拿椰子当宝贝和稀罕物的,大概也就只有岛外的人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