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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督导挂牌工作计划

时间:2024-10-22 07:37:16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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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督导挂牌工作计划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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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督导挂牌工作计划通用

督学督导挂牌工作计划通用1

  多年来,东城区坚持“精品特色”发展战略,目前有公办小学62所,中学36所,共有师生约10万人。20xx年,东城区全面启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学区为基本建设单元,建立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已形成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条优质教育资源带、34对深度联盟学校、7个教育集团、27个初中双优建设项目、2个教研部门支持普通中学项目、12所合作办学实验学校和3个社会机构支持项目的优质教育资源组团发展的良好态势。东城区的“盟、贯、带、集团”模式已形成新的时代品牌,并逐步形成“政府管、学校办、社会评”的既相互独立又和谐统一的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东城区获评首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成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全国“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督导地位

  1.高度重视,加强统筹

  20xx年底,全市启动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东城区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为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督促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各项工作,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统筹协调,强化教育督导地位。

  20xx年,区政府印发了《东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教育督导是一种政府行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是受政府委派,由责任督学实施的一项督导工作;并明确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运行机制,明确了督学配置机制、挂牌督导工作的运行机制。“政府主责、全面推进、稳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为东城区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东城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东城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明确了督学责任区划分原则,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学区全覆盖、中小学校全覆盖,强化职责、明确要求,确保督导工作有效开展;制定了《东城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建立了工作会议制度、督导记录制度、跟踪整改制度、调研科研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对责任督学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和方法等操作细节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每位责任督学明确岗位职责与督导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学区管理,服务改革

  东城区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作为转变教育督导机制、完善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学校社会监督、促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区学区制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和推进,以学区为单元划分了8个督学责任区,设有组长,由组长定期组织召开学区督学工作会,制定学区工作主题,组织、指导学区督学开展工作。每年根据深度联盟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带学校、集团改革实验校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责任督学,以保证挂牌督导工作和区教育改革同步。

  责任督学作为学区工作委员会成员参与制定学区发展规划、管理章程和议事规则,参与研究、协调教育改革事项推进等工作,各督学责任区组长兼任该学区评价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责任督学直接参与学区工作委员会工作,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教育改革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可以将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放在学区层面进行研讨,也可以将汇总的问题与建议向学校进行反馈说明。挂牌督导工作与学区制改革的紧密结合,创新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模式,实现了教育督导工作在学区制综合改革中的监督、指导、保障、服务作用,提高了督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 优化督学队伍,完善督导管理,强化保障机制

  1.加强培训,提高实效

  建O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管理型与专家型相结合的督学队伍始终是东城区督学管理的重要任务,为此一方面按照要求配齐配足责任督学,保证每名责任督学负责2~3所学校,满足挂牌督导工作需要;另一方面建设队伍,让督学培训成为常态,制定了《责任督学三年培训规划和计划》,以提升督学专业水平。

  在责任督学培训中,注重知识学习与经验积累相结合、市级培训与区级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一是积极组织督学参与全市督学大讲堂,定期选派督学参加市督学研修中心举办的督学培训;二是积极开展区级培训,组织全体督学学习、研讨《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使之懂规程。先后聘请市区专家为督学开展了《新课程改革介绍》等专题培训,每一次专题督导还要对督学进行工作方案的落实培训,每学期开学初对督学开展计划解读,学期末进行督学工作总结交流;邀请督学每年参加区教育工作大会,每学期末参加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会,随时了解教育发展动态,掌握教育新政策,使教育督导工作跟上教育发展的步伐;设立了督学公共邮箱,每月在邮箱中放置责任督学理论学习文章,包括政策法规类等,促进督学自我学习、丰富专业知识;编辑了《东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集》,积累经验,促进反思;积极引导督学开展课题研究,确定学区督学研究专题,以科研引领专业水平不断提升。

  2.工作规范,严谨有序

  东城区为本区责任督学统一制作规范的公示牌,悬挂在中小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为责任督学统一制作督学证,统一配备了督学工作笔记本、工作资料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手册》。根据挂牌督导工作要求,每学期制定印发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要点,各责任学区召开学区督学工作会,制定学区工作重点,责任督学再制定个人工作计划,确保对负责的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前有培训,督导过程有记录,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学要及时撰写督导报告;建立了《东城区责任督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东城区督学责任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东城区责任督学考核自评表》《东城区责任督学考核评价统计表》《东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征求意见表》,每学年开展督学自评、学区督学互评和学校对督学的评价,保障挂牌督导工作的有效推进。

  此外,区政府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经费。学校也积极为责任督学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充分保障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开展。

  三、改进督导方式,注重结果运用,强化督导效能

  1.平台建设,提高效率

  为加快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区级责任督学专用公共邮箱,为信息报送、工作沟通和学习培训搭建平台。20xx年9月,组织召开了东城区责任督学信息化工作培训会,东城区正式作为“北京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试点区,在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进程中迈出了新的一步;在东城教委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和北京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及蓝信手机客户端的平台上,督导信息、开展学区工作交流,实现督导室、责任督学、学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了东城区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各中小学建立了督导联系人制度,督导联系人由一名学校中层干部担任,协调学校各部门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完成挂牌督导工作,落实督导意见和建议,管理学校教育督导网络平台,保障责任督学在学校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及时向责任督学通报学校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事件,关注学校督导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2.结果运用,提高实效

  制定了《东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机制》,建立了《东城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督导结果公示(通报)制度》,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有明确规定。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手册》中也设有督学对学校督导意见的反馈和学校整改的情况记录。在《东城区区属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文件中,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结果与学校发展、校长评价紧密结合,并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区教育工委、教委在研究处理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问题时,也注重充分取督导室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督学督导挂牌工作计划通用2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20xx年1月,厦门市全面启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工作方案,创新工作制度

  市教育行政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研究部署挂牌督导工作,及时下发《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厦教办〔20xx〕52号)。各区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制度。海沧区实行责任督学挂牌AB角,试行交叉督导;设立接访处和网上举报投诉、在线接访等栏目,实行责任督学接待日制度;建立接访答复单制度。湖里区实行责任督学挂牌值班制度。同安区组织责任督学参与责任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等等。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厦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中小学校384所,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全覆盖。

  (二)严格督学选聘,做好督学管理

  市、区教育督导部门严格督学选聘程序,做好督学管理工作。全市设置36个教育督导责任区,并从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在职和近期退休的校长、教师中遴选116名挂牌督导责任督学。集美区把教育行政部门和进修学校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双向选择聘为兼职责任督学。海沧区制作督学胸牌,一人一号,实施持证上岗注册管理;要求督学进校园,力求做到“三进三联三化解”;并将是否严格执行不接受宴请规定等三项要求,纳入督学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市教育督导室举办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培训会,特邀上海市教育督导专家开设专题讲座,为每一位责任督学购买《学校教育督导案例100篇》等书籍。湖里区先后组织七场次的责任督学培训活动和两次工作交流会。翔安区还组织责任督学到北京师范大学参加高级研修班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责任督学学习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行政管理与评价、教育教学管理与评价、教育科研管理与评价、后勤管理与评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突出督导重点,提高督导实效

  各区结合实际调整督导重点,进一步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减负”规定及有关教育法规落实情况,并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收费管理专项督导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定级评估。湖里区组织责任督学参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等专项督导工作。集美区将规范办学与课程开设、体育与艺术工作、学生课间与生活习惯、学生学习习惯等四项指标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内容。海沧区围绕学校安全等内容组织实施八轮的统一主题的挂牌督导活动。

  (四)强化结果应用,提升督导权威

  市教育督导部门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纳入 “对县督导”等综合督政C级指标“督导工作”内容。各区重视督导结果的应用,将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集美区将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情况,直接计分纳入每年对每所中小学的素质教育评估,作为学校年度考核、校长奖励和评选表彰各类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和校长任免、提拔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工作保障

  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各区均能依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教育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厦教财〔20xx〕19号),编制10-25万元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项经费,为教育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对退休的责任督学参加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两次,每次发放劳务费200元;参加专项督导或综合性督导则根据工作时间参照经常性督导标准发放劳务费。对退休的挂牌督学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至少1次,每月每校发放劳务费400元。各中小学校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按督导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备查,并指派一名学校领导作为责任督学联络员配合责任督学开展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制度设计存在冲突。“教育行政监督是指有关机关对教育行政主体在教育行政过程中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活动。”[1]党的十强调: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国务院颁布《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是推进教育改革,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而《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xx〕2号)第二条之规定: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在职的兼职责任督学在一岗双责履职过程中,必然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是制度设计的一种倒退。

  (二)机构依附性明显,督导效果有限。目前,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基本上都是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只不过是少数督导机构的级别高于其他内设机构半级而已。教育督导机构主体性的缺失导致教育督导制度与时代的教育管理现实疏离。其内部监督性质决定了它不具有法定的强制力,既没有人、财、物的支配权,又无行政处罚权,仅有建议权,督导工作在实际实施中效能缩水。[2]这就是一些学校对督导检查出的问题总是整改不力的根本原因。教育督导机构的改革进程极大地影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在职的.兼职督学工作补贴无法落实。兼职督学多为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在职的校长、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经常下校督导,增加大量的工作量。督学下校频繁,同时许多学校地处偏远。集美区专职责任督学每人每学期下校至少50次。同安区学校距离县城最远达35公里。翔安区还有许多学校不通公交车。目前在职的兼职督学均无工作补贴或交通补贴。因此,在职的兼职督学多做事,还要多付出,多担责,责权利严重不统一,不利于挂牌督导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电话接访问题。目前责任督学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大多为办公固定电话,可能存在漏接和教育督导部门难于监控的问题。

  三、建议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制度设计。《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教育行政监督法制化进程的开始。各省、市、自治区及具有地方立法权相关地市应将落实《条例》要求与学习贯彻十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着手修订地方教育督导条例。同时,我们应尽快完善教育督导方面的法律法规,适时推进《教育监督法》《行政监督程序法》等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监督的机制、体制,明确教育督导机构性质、职权、人事管理和执法规范等等。这样,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制度设计才有法可依,实现责任督学责权利相统一,不断提高责任督学的专业化水平。

  (二)建立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任何权力制约机制的有效运行都毫无例外地取决于其地位的独立,独立性是行政监督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3]从法律对教育督导的规定看,教育督导的权力来源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评估制度。”这部特别行政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确定了教育督导的在教育行政中的法律地位。“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4]各地应建立相应的督导委员会和教育督导机构。明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是人民政府的所属部门,是政府监督、检查、指导、评估教育工作的实施机构。明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由同级人民政府首长直接授权,受政府首长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把教育督导机构从教育行政部门中剥离出来。明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经政府首长同意,可以直接向督导评估对象下发整改通知书,有权向社会教育督导评估公报。督导机构的综合性的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责任追究和评优、评模、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5]只有教育督导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才能有力地保障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按项目给付,落实经费保障。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可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以购买公共教育服务的项目给付相关费用;或修订教育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在职的兼职督学补贴标准。

  (四)建立督学电话接转平台。责任督学的接访电话可采用“400――”转分机的形式,直接转接到责任督学手机,如果责任督学没有及时接听,电话会自动转到督导办公室。这样,既便于责任督学及时接听电话,又利于教育督导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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