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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23 14:34: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实施方案(大全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实施方案(大全5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丰富师生的健康知识,使师生的身心健康得到有力的发展。根据《城沙中学“基于健康节的初中生营养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健康校园阳光学生

  三、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四、活动时间:20xx年5月16日——20xx年5月25日

  五、首届健康节活动安排细则表

  时间 活动名称 参加对象 活动要求 负责人

  5.16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xx)》学习 全校教职工 / z

  5.16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学生学习会 全校学生 / z

  5.17 营养健康黑板报评比 七、八年级各班 以学生营养健康为主题,检查评比时间为5月24日 z

  5.18 中考减压励志讲座 九年级学生 主讲:瓯海中学 z老师 z

  5.19 参观健康知识走廊,体验新布置的心理咨询室 七年级学生 / z

  5.20 发放《52110,健康快乐行》倡议书并组织学生营养健康知识学习 七、八年级各班 / z

  5.21-5.23 健康知识实践活动 七、八年级各班 具体由各班组织开展 各班主任

  5.24 《健康校园阳光学生——艺术节文艺汇演》 七、八年级各班学生和任课老师、家长 / z

  5.25 “5·25”心理开放日活动暨健康节总结 全校 学生 健康节活动总结及各类活动资料、照片整理。 政教处 健康教研组

  六、活动要求

  各班要结合学校实际,以“健康节”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健康对学生一生的.发展具有的促进作用,努力配合做好各项活动、比赛,并组织好本班的健康节活动。

  全校教师要积极行动,全员参与健康节,全程指导学生的活动,培育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的人文理念。

  城沙中学首届健康节组织委员会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xx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以旗内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以“老哈河”大米、奈曼小米等品牌为基础,加大宣传力度,增加资金投入,不断扩大有机水稻和绿色小米基地生产规模,提高稻米生产和加工效益。

  二、发展目标

  完成有机水稻种植转换3万亩,生产有机稻谷3000万斤,有机稻谷产值达到2760万元,稻农年增收600万元。加工生产有机大米20xx万斤,加工企业年增加效益1000万元。种植千斤谷10万亩,产量达到6000万斤,种植户收入达到18000万元。

  三、产业布局

  水稻以白音他拉苏木为重点,辐射带动大镇、八仙筒镇、明仁苏木等具备水稻生产条件的苏木镇。千斤谷以青龙山、新镇、义隆永、沙日浩来、黄花塔拉等苏木镇为重点。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旗成立相关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稻米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稻米产业专项推进工作组,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具体负责水稻、小米产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和指导工作。

  (二)加大投入。重点地区要加大新品种引进、有机肥料应用和高效低毒农药应用的投入力度,搞好水资源的'保护和环境治理,确保达到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要求。同时,要加大对有机稻米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有机农产品加工的要求,配套完善精深加工设备和产品包装等附属设施建设。

  (三)搞好规划。按照“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有机水稻生产规划和绿色小米发展规划,力争3-5年时间使本地区水稻全部转换为有机水稻,小米达到无公害标准,努力使我旗水稻、小米生产适应广大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和健康食品的要求。

  (四)强化服务。严格执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对水稻、谷子种植户的技术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杜绝限制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解决好控制投入品过量使用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水稻、小米加工企业的指导与监督,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提升产品质量。

  (五)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办专题培训班等各种宣传途径,向广大种植户宣传种植有机水稻和绿色小米的效益和前景,确保得到旗内外更多消费者的认知和认可。

实施方案 篇3

  为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按时、依法、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海府办[20xx]22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

  (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镇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工作。征地工作应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时完成,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正常恢复。

  二、征地拆迁的范围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测定界图,段长度为36.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积3454.41亩。其中,镇范围内931.42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

  权属情况为国营上埇林场79.15亩(国有土地)、镇人民政府3.08亩(国有土地)、上埇城镇用地48.34亩(国有土地)、镇上埇林场17.86亩(国有土地)、上埇林场28.38亩(国有土地)、集体土地667.52亩,未明确用地单位国有土地87.09亩,实际征地面积以现场勘测面积为准。涉及的权属村委会有5个,分别是上埇村委会、礼都村委会、田头村委会、龙池村委会、棉寨村委会。改移道路、道路连接线、沟渠涵洞顺接用地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扩补征部分,根据实际用地需要确定。

  (二)临时用地部分

  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堆料场、制梁场等为大型临时用地

  2、小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工棚等为小型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积及临时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三、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10.846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根据市政府十四届55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征收补偿和坟墓补偿)补偿费实行包干,标准为3.6万元/亩,其中3万元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万元为工作经费,0.5万元为征地奖励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琼府[20xx]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包干费用按征地面积由市国土资源局拨付给镇政府,由镇政府平衡统筹使用。

  (三)按照市政府十四届43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1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农村集体使用的国有荒地、沿海滩涂,给予“安置补助费”补偿。

  (四)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及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地涉及地上建筑房屋及附着物的,按市政府批准最新的城市建设房屋参考基价及市政府批复的补偿标准执行。需要评估补偿的,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房屋征收安置按市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五)坟墓按2500元/个标准补偿,特殊坟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xx]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xx]103号)规定执行。

  四、组织机构

  (一)征地拆迁工作小组

  1、为了切实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镇政府成立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业主征地拆迁工作机构

  项目业主以派驻现场的工程现场建设管理部为征地拆迁现场协调机构,与我镇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对接,组织协调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配合我镇征地拆迁工作。

  (二)征地拆迁督查机构

  项目的征地拆迁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定期对各镇征地拆迁进展工作进行督查。

  五、职责分工

  (一)国土所负责协调:征地红线图,征地测量等;协助镇政府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附着物种类、数量等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的确认签字等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档案组卷建档。

  (二)各征地小组负责对被征地土地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核实,安置人数、附着物种类、数量调查、青苗清点及地上建筑物丈量并登记造册,确认被征地农民的失地面积及纳入缴费补贴范围的人数和对象,拨付征地补偿款等工作,负责预防和制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发布《征地公告》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违法抢种、抢栽、抢建及征地的宣传动员和调处征地中的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纠纷等,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和统计表等所有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材料各征地小组负责完善手续,送镇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三)农业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变更或注销工作,并牵头会同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进行特殊苗木和特殊鱼苗的评估,价格确认。

  (四)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各项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和老年生活保障补助的核定、发放、登记、退还等工作。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以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地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

  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为实施征地拆迁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征地拆迁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5月30日)

  做好项目征地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土地分类、丈量工作,并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拆迁现场实物分类清点、房屋丈量登记并与拆迁对象们签名确认工作,完成弃土场、取土场等临时用地的租用手续。拆迁安置方案制订和实施完毕,完成征地拆迁汇总及兑现征地款。

  (三)征地收尾工作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规定的通知》(海府[20xx]91号)文件处理好本次征地的各种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公路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强化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令统一,分级负责、任务包干、限期完成”的原则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各征地小组负责各自地段内的征地折迁工作。

  (二)定期汇报、掌握动态,各征地拆迁工作小组每周一报,每周五前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各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严把标准、规范征地:各征地小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土地征收,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按时足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征拆清零,腾房交地。各征地小组要严格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倒排进度,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土地征拆清零及土地交付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及时进场施工。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征地小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以会议、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争取被征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使老百姓明白高速公路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努力营造高速公路的良好氛围。

  (六)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土地征收工作由属地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征地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具体任务落实到有征地拆迁任务的每个村、每一户、每块地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人员明确。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费治疗,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排查新发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按照服务规范和指导方案的要求,做好村防保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和技能,防止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二、定期对所辖精神病患者排查,发现新患者。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村医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四、每季度为管理的精神病患者做病情评估。防止患者发生伤人毁物事情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确定重性精神病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做危险性评级。评级共分五级,对三级以上的.患者重点管理,监督其及时服药、必要时住院治疗。

  五、对精神病患者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知识、用药和家庭护理技巧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六、重性精神病送药。由专业精神病医院确定患者服用药物,卫生院定期指导患者监护人,明确服药次数、数量按医嘱服药。每年至少四次给精神分裂病病人发药。

  七、对危险疑似精神病患者管理。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长春市心理医院或者其它省内专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如确定为精神病患者,进入精神病患者管理程序。

  为贯彻落实《中共申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年》,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顺利开展,做好重性精神疾病人员的管理治疗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5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xx〕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指导和推进我局机关事业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局决定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要求,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实施。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充分调动有关责任人积极性,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按照《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xx〕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中单独说明。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xx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和效果。

  (四)完成时间。请各单位于20xx年8月30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以及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有关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报送国家林业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业局计财司资产与会计处)。有关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四、有关要求

  20xx年,我局制定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部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林规发〔20xx〕35号),全面部署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要求20xx年6月底以前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20xx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从目前进展情况来,仍然存在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未如期完成任务,将会直接影响我局内部控制建设整体工作进度。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格式和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评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基础性评价工作全程负责,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内部培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国家林业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试点单位总结会、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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