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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12-04 07:02:2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清理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清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清理工作方案

  清理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20xx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种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依据中共永年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xx]1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机构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指出:清理农村“三资”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孙洺生兼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使办公室工作实现组织有力、运转协调、工作规范、责任明确、办事高效的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下设宣传、指导、督查和办案四个小组,分工负责、相互合作。

  (一)宣传组:组长由县纪委宣教室主任靳永朝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举办学习培训、传达会议精神,收集、汇总材料、编发《三资清理专报》,及时发布有关重要信息,总结各阶段工作,筹备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会议材料,参与承办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指导组:组长由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党组副书记郭战士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三资清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技术和人员的培训;

  (三)督查组:组长由县纪委党风室主任侯本树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总体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对各乡镇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四)办案组:组长由县纪委案管科科长苏增林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协助督查组和宣传组提供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材料。

  各工作组组员分别由县纪委党风室、宣传教育室、案件管理科、县委农工委和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有关人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到县纪委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工作沟通的联络员。

  二、明确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

  4、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5、收集整理信息;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

  2、掌握本组专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分类指导;

  3、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5、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6、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沟通;

  2、及时报告本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3、按照办公室要求提供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材料;

  4、参与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查工作;

  5、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严明制度

  (一)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紧急情况需增加会议的临时通知。

  (二)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分工,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清理活动中的有关重要活动,如督查督办、处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小组共同参与。

  (四)各小组每月向办公室提交一份书面工作报告。办公室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五)严明纪律。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会议和集中活动的,需事先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清理工作方案 篇2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将于5月16日在我市隆重举行,我辖区银瑞林国际大酒店还被作为棋类比赛用场地,为切实做好“迎四体”以及棋类比赛场所外围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双岗街道“迎四体”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

  成立双岗街道“四体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胡宏标任第一组长,办事处主任刘志强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刘邦阔任副组长,各社居委书记、主任,市容办、文明办全体同志为成员。

  工作任务

  (一)充实和调整街巷、居民小区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确保保洁质量,做到垃圾清运及时,垃圾不外露,全面排查并清理辖区卫生死角,及时清理牛皮癣、乱堆放等现象。

  (二)增强城管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延长城管执法工作时间,重点加大对乱停乱放、路边晾晒、临街悬挂、乱设牌匾以及店外店占道经营等现象整治力度。特别是在比赛期间,要增加工作人员,全天候确保银瑞林国际大酒店周边市容秩序、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三)在重点道路及交通路口开展以“文明交通”为主的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穿行、流浪乞讨、散发小广告的`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四)做好缺损霓虹灯修复管理和劝导工作,将霓虹灯管理工作纳入社居委考核当中,作为日常的工作长效管理,保证霓虹灯缺损尽快修复,确保完好率。

  (五)3月底前安排各社居委全面排查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利用4月份配合和督促各社居委进行全面整改。

  (六)成立应急小分队,成员由双岗执法中队组成,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做到各种保障力量准确到位,有效培养提高应急小分队反应灵敏、处突果断、效果良好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主要负责人要作为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要加强指导协调,确保各项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保障小组成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责任,明确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到位,措施有力。

  清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区森林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及其它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xx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规范我区木材市场。

  二、建立工作机构

  木材市场的清理工作关系到我区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大我区木材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成立木材市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木材市场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政资源股,负责木材市场清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

  三、建立清理队伍

  木材市场清理任务重,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为保障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成立清理小组。清理小组成员:

  四、清理时间安排

  1、xx年1-3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摸底,各林业站上报辖区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户及基本情况。

  2、xx年4月组织队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xx年5-12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

  4、xx年5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5、xx年6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6、xx年7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7、xx年8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8、xx年9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9、xx年10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0、xx年11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1、xx年12月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总。

  五、管理制度及经费落实

  为保障清理工作的圆满完成。清理小组每月上报清理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任务完成好的进行相应的`奖励,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处罚。在清理过程产生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出差补助10元/天。

  清理工作方案 篇4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xx〕66号)要求,为确保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成立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负责。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年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xx 〕100号)。

  四、清理内容

  (一)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1.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收费期限收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4.xx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5.1994年9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6.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

  7.高速公路及其它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二)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予以纠正,停止违规行为。

  1.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收费。

  2.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行为,取消捆绑收费。

  3.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

  4.对违规挤占、挪用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确保其全额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和养护管理。追缴资金后,凡具备还清建设贷款条件的收费公路,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对下列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1.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小于50公里。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30年。

  在上述情况中,属于第一种情况的,要限期调整站(点)位置或撤并部分站(点),使站(点)间距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的,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使累计的收费期限总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调整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时限要求完成。

  (四)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执行,该降的必须降。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路计重收费。

  (五)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检查或收费的,要坚决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七)对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xx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建议。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18日―8月15日)。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认真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并于年8月12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对于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接由政府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或名为政府还贷公路实为经营性公路的情况,也要如实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的填报,并负责核实、甄别、汇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15日―12月31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行为逐一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属本级政府权限的,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经批准取消收费的公路,要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限期取消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妥善安置收费人员;对需要降低收费标准或调整收费年限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检查复核阶段(xx年1月1日―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对各旗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旗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完善阶段(xx年2月26日―5月31日)。认真总结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并于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清理工作总结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是国务院部署的全国治乱减负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旗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精心策划,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好此次专项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旗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及纠风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专项清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辖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各旗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务于年8月4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三)依法清理,稳步推进。收费公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认真梳理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清理项目的账务、人员安置、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等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同时,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的政府监管,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五)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要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收费公路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正面引导舆论。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或合并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公布站点名称及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情况等相关信息;对清理后涉及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要按规定予以公开。

  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巩固清理成果,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将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延长收费期限。不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进度。

  清理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排,查清我街道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组织保障

  成立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平(党工委书记)

  胡清海(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成亚(党工委副书记)

  袁 骁(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 波(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杨 韩(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何 敏(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正红(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梅中亚(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何 刚(党工委委员、挂职副主任)

  张修富(挂职副主任)

  成 员:黄剑(党政办主任)

  吕相敏(纪工委副书记)

  赵红(财政所所长)

  张兴渠(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锡庭(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 勇(村建办负责人)

  罗太中(控违办负责人)

  吴 进(水务站站长)

  王绍亮(项目部负责人)

  陈 月(党建办负责人)

  袁治国(综治办负责人)

  李 铖(司法所所长)

  王 鑫(安监站站长、生态环保办负责人)

  陆 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春梅(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 莎(攻坚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含易迁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梅中亚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兴渠、王锡庭负责具体办公。

  (一)下设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十一个工作专班,分别如下:

  1.银龙村工作专班

  组 长:杨正红

  副组长:杨登伟

  成 员:银龙村全体包保干部

  2.关坪村工作专班

  组 长:陈波

  副组长:黄 飞

  成 员:关坪村全体包保干部

  3.大陆村工作专班

  组 长:梅中亚

  副组长:冯帝利

  成 员:大陆村全体包保干部

  4.四坪社区工作专班

  组 长:杨韩

  副组长:李 鹏

  成 员:四坪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5.双垭子社区工作专班

  组 长:何刚

  副组长:罗江波

  成 员:双垭子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6.岷山路社区工作专班

  组 长:何刚

  副组长:杨 健

  成 员:岷山路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7.金龙社区工作专班

  组 长:袁骁

  副组长:何雪梅

  成 员:金龙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8.东风湖社区工作专班

  组 长:王成亚

  副组长:赵桂香

  成 员:东风湖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9.红城社区工作专班

  组 长:张修富

  副组长:罗 忠

  成 员:红城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10.绿洲社区工作专班

  组 长:何敏

  副组长:罗太林

  成 员:绿洲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11.业务指导工作专班

  组 长:梅中亚

  副组长:张兴渠、王锡庭、赵勇

  成 员:邹松松、袁娅、黄敏

  12.督查工作专班

  组 长:袁骁

  副组长:吕相敏

  成 员:霍震、罗雪琴、邹松松、袁娅、黄敏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根据上级要求,起草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统筹调度各工作专班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及政策措施抓牢抓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专班职责

  (1)银龙村、大陆村、关坪村、双垭子社区、四坪社区、岷山社区、金龙社区、东风湖社区、红城社区、绿洲社区工作专班。根据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队伍入户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摸排工作,按照边抓外业摸排边抓内业审核边进行数据交汇的要求,完成摸排采集APP上报,收集整理摸排信息,对特殊情况由专班工作组组长(包村领导)组织进行研判,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2)业务指导专班。负责根据省、市、县各级工作方案和政策解读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信息摸排和录入工作,及时对接县农房办处置摸排过程中的各种业务问题,确保APP录入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3)督查工作专班。负责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按期推进、按时完成。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进度缓慢、信息报送不及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的,及时进行通报。

  三、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查清农村违法占地,重点是20xx年1月1日以来全街道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街道范围农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务类用房、产业类用房及其他建(构)筑物违法占地建设情况。以上级下发相应图斑作为摸排辅助,对图斑以外应纳入摸排的,据实开展摸排。

  (二)摸排内容。摸排内容包括主体信息、占地面积、土地来源、建设时间、地类信息、规划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具体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省级摸排登记信息平台要求填报的内容摸排填报。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级统一开发的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组织干部进行外业摸排和内业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外业摸排。由包组包片干部包图斑和房屋(建、构筑物)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充分结合脱贫攻坚、人口普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调查成果,减少重复工作,加快摸排进度。外业摸排人员查清相关信息后,通过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如实填报,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或建(构)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数据库。摸排成果数据实行每天一次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返回进行现场核查。

  (二)内业信息填报及审核。摸排上报县级后由县级对外业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填写管理信息(地类、面积、规划情况、用地合法性、行政处罚等)。外业摸排、内业审核和管理信息填写完成后,各村(社区)对摸排结果、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复核。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建专门摸排队伍,完成摸排培训,做好摸排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外业摸排、管理类信息填报和公示。

  (三)初步成果上报(20xx年10月18日前)。街道于期限内通过汇交平台向县级汇交初步摸排成果数据。

  六、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各工作专班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基础。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措施,集中完成摸排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压实责任。各工作专班要依据自身工作职责要求,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严格实行“谁摸排、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摸排的全面性、真实性。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村建中心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各村(社区)及部门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强化督查问效,严肃工作纪律。摸督查工作专班要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摸排工作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采取措施,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争取广大村民理解和支持。同时,各村(社区)要设立举报箱,接受广大村民群众监督、举报。

  清理工作方案 篇6

  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清理工作方案 篇7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及各专业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本方案,加快地方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清理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

  20xx年10月10日

  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指导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完成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分析整理和评估工作,提出现行相关食品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各相关部门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修订或废止相应标准,调整相应标准管理方式等。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工作重点是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强制执行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的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明确现行食品标准中属于食品安全的指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为整合食品标准奠定基础。

  (二)注重标准体系建设。清理工作要体现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原则,注重食品标准的通用性,注重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与食品产品安全标准相衔接,注重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和食品产品安全标准与检验方法标准相配套。按照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流程(见附件)开展清理工作。

  (三)坚持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清理工作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管理经验,并要考虑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确定标准目录和具体指标。

  三、工作任务

  (一) 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研究提出需要完善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立项、现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指标修改建议;提出现行食品产品安全标准相关指标纳入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建议;提出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清理建议;评估现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食品分类体系,提出完善食品分类体系的建议。

  (二) 食品产品安全标准。研究制订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与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食品分类体系相协调;研究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的确定原则;提出现行食品质量标准清理意见,提出与食品安全标准配套的建议;研究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未涵盖的食品,提出是否制订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建议;梳理食品行业产品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提出现行食品行业产品标准清理意见。

  (三) 食品添加剂标准。提出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明确需要制订通用产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类别;研究提出现行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修订、整合、废止或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四) 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研究提出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安全标准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研究提出现行营养与特殊膳食标准的修订、整合、废止或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五) 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准。研究食品相关产品标准的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研究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确定原则;提出现行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中与食品安全有关质量指标的清理意见;提出未被现行食品安全标准涵盖的食品相关产品类别,提出需要制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六)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研究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的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分析现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理标准,研究卫生操作程序、良好卫生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系统等内容,提出是否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的建议;提出现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修订、整合、废止或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七) 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研究提出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框架体系和标准目录;对照食品安全基础标准、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提出需要制定完善的检验方法标准目录;提出农药、兽药残留检验方法标准的清理建议;提出现行检验方法标准修订、整合、废止或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1.启动清理工作。20xx年10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清理专家组。审查通过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清理工作所需的人力和经费保障。

  2.征集标准文本。请现行食品标准的归口部门提供本部门归口管理的强制性、推荐性食品标准目录和电子文档。涉及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目录和文本转请农业部处理。

  3.研究标准框架。20xx年11月底前,组织审评委员会各专业分委员会讨论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

  4.确定标准清理原则。20xx年12月底前,各工作组确定本专业标准清理原则,对各部门提交的标准目录进行筛选。

  (二) 清理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

  1.开展清理工作。20xx年5月底前,对现行食品标准进行指标比对分析,按照清理原则提出清理工作意见。

  2.公开征求意见。20xx年6月底前,清理专家组提出需要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的标准目录以及需要修订、调整的`食品标准目录,征求现行食品标准归口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处理反馈意见。20xx年8月底前,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三)完成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

  1.形成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报告。20xx年9月,清理专家组完成清理工作报告,提交审评委员会审议,提交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2.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建议。20xx年12月,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确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启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

  五、组织管理和具体要求

  (一)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参与清理工作。卫生部负责《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现有食品标准归口部门、食品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参与食品标准清理,提供归口管理标准的目录和文本,及时收集、汇总现行食品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卫生部。农业部负责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清理,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各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标准清理工作。此外,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参与食品标准清理,提出行业意见和建议。

  (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重大事项审议、督促和检查工作。成立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任组长,卫生部监督局、政法司、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审议通过《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清理工作并提供食品标准目录和文本等;督促清理专家组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清理专家组要承担清理技术工作。组建食品标准清理专家组,由各部门、相关行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相关专家组成,具体负责食品标准清理技术工作。清理专家组下设工作组,采取组长负责制,具体承担各专业食品标准清理。清理专家组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清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确定工作进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握标准清理原则,确保达到工作目标。

  (四)发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和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作用。审评委员会要积极参与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审查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报告。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负责食品标准清理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标准目录和文本,组织研究清理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整理清理结果,安排审评委员会提供技术咨询和审查等工作。

  (五)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清理工作。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卫生部将定期公布食品标准清理工作进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清理专家组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为标准清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配备。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为清理专家组和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专门负责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按时开展。

  清理工作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和省、市有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现就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1、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

  2、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3、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4、领导干部违规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或开支相关费用情况;

  5、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

  6、强制企业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

  7、强制企业赞助、捐赠。

  8、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前)。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自查并填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自查中要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对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内容,逐一研究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整改意见,于8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自查报表情况要属实、数据准确,对于自查不认真、核查情况不真实的,一律纳入重点检查和审计范围,区民政局将进行依法查处;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30日前)。区民政局对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将会同区发改、市监、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区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三)总结提升阶段(年9月20日前)。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清理现有收费事项,对自查自纠发现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9月15日前整改完毕。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既抓好现有问题的'整改,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着眼长远解决深层次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大问题排查摸底,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和整改销号台账。整改台账要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等内容,确保整改销号。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坚持防控并行、监管扶持并重、外部治理与内部自律相结合,推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习政策,把握规定。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和省、市有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文件精神,全面熟悉和把握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抓好整改。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区民政局对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的社会监督,设立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举报电话:XXX,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视情依法处理。

  清理工作方案 篇9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目标,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清理、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为手段,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全县水利事业“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枣强县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朱洪武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增利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刘宝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珊兼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问责和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严重违xx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县委、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以及重大问题不逐级请示、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支部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问题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对有问题的人员该移交不移交的问题。

  (责任人:xx)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违规借人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3)违规借人问题。着力解决借调干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4)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等问题。

  (责任人:xx;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对国家公职人员“吃空饷”或变相“吃空饷”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七方面的问题。

  (1)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未按《公务员法》规定辞退并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仍领取工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5)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6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7)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责任人:xx;责任单位:人事股、财务股、办公室)

  3.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

  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人:xx;责任单位:人事股、办公室、财务股)

  4.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上级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县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责任人:xx;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及农村“三资”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l)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3)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4)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责任人:xx;责任单位:财务股、工程股、农水股、压采股、南水北调办)

  6.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公费出国(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善力解决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购物卡、各类奖金物资,以加油费、电话费、医药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等问题。

  (3) “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着力解决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白条下账,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铺张浪费等问题。

  (责任人:xx;责任单位:财务股)

  (4) 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各部门兼职并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工作调动仍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会客室等名义变相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5)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违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照;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资产处置规定执行等问题。

  (6)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占用公务用车或领取补贴等问题;违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问题。

  (责任人:xx;责任单位:办公室)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责任人:xx;责任股室:法制股)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1)强化“懒政怠政”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强化“不作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强化“不在状态”,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责任人:xx;责任单位:工程股)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责任人协责任股室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个人自查和单位自查要深挖问题,找出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都要有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其中,问题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时限,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归档,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问题整改清单,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相关单位。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为此,强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的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纪律挺在前、把问题解决掉、把制度建起来。重要工作党组书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专项分管责任人对分管的清理工作负全责,要抓好全局各股室的专项清理,不缺步骤、不少材料,交办公室汇总、建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好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和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治,逐项销号。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出的问题,视情节可从轻或免予处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顶格处理。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发现的问题,改进有关制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调度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健全台账。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报领导小组组长给予严肃处理;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上报县纪委追究分管责任人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枣强县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报:枣强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发: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清理工作方案 篇10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思想自觉

  站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着力增强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思想自觉,把根治欠薪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处、所、股、室、中心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从执法到普法守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全过程、全时空、全方位努力为根治欠薪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聚焦重点难点,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一)强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要求,重点围绕落实“两清零”目标,突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加强工资支付日常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日常工作,确保相关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二)推动欠薪纠纷从集中化解到及时就地化解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先行,大力加强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完善农民工欠薪工作常态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实现治理欠薪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抓、从根子上抓,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实现矛盾不上交。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三)全力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

  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行动,依托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开通根治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各司法所积极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上报并提供法律援助前期指引。

  责任股室: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四)统筹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组织律师持续开展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并与“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统筹衔接,进一步扩大活动规模,延长活动时间,打造活动品牌,推动活动开展常态化。加强和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法务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维权诉讼专门性问题的.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依法为农民工欠薪维权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司法所

  (五)加强根治欠薪法治宣传。

  专项行动期间,普法督导股、各司法所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劳动用工单位和个人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和给付报酬,营造根治欠薪的良好环境。

  责任股室:普法督导股、各司法所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群众满意成效

  各处、所、股、室、中心要依据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与人社、财政、银行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支撑性材料统一报送至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清理工作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我省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和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基本摸清了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为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省总体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清理出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管控措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我省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为界限,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xxxx年xx月xx日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未纳入清理整治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20xx年xx月xx日后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要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有序化解环境风险。

  (二)属地负责,分类整治。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定本辖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环保管控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清理整治范围及期限

  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清理出来、违法行为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治处置完毕(20xx年xx月xx日后清理整治政策不再适用)。

  四、清理整治措施

  甄别违法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已建成项目、未建成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一)已建成项目。对xxxx年xx月xx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者使用,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情形处理: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其中环境影响小且环境敏感程度低的项目可以直接予以备案。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并经市县环保部门核查合格后,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3、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不含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依法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于xxxx年xx月xx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4、对于交通、城建、环保等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类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因为其他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

  5、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环保部门在竣工环保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对因相关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而无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若符合其他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可先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对已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除辐射、化工等重污染或环境风险较大以及跨市县的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外,其余的均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开展验收。

  (二)未建成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xx年xx月xx日后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含20xx年xx月xx日前违法动工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纳入高尔夫球场专项治理工作予以清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已建成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应优化简化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市县应于每月x日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各市县政府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严格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因清理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环保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停业、停止使用或关闭。

  清理工作方案 篇12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通知》(xx号)精神,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各项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宣传发动工作(15分)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健全(2分)。

  (二)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相关文件(3分)。

  (三)工作机构和经费落实(3分)。落实专门工作人员2人以上,落实了相关工作经费。

  (四)召开村组集体“三资”清理专题工作会进行了部署(4分)。

  (五)组建落实了村组清理队伍(3分)。各乡镇落实了财务人员2-3人,并进行认真清理。

  二、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情况(50分)

  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个组为单位进行检查,以平均分为该乡镇得分。

  (一)资金清理(5分)。全面清理村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并将征地补偿费、财政转移支付、上级补助和部门对村组返还的各种经费、“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经费纳入账内核算。账实不符进行核销的要提供有关依据,编制详细调账说明,并经社员代表会及相关人员签字。

  (二)资产清理(8分)。农村集体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林木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及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全面进行了清理。

  (三)资源清理(10分)。全面清理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等建设用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以法定统计资料为基础,做到实地勘测与清查账务相结合。农村集体土地面积及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各地类面积,应以国土部门确权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为依据。

  (四)债权债务清理(5分)。全面清理填写登记表,并附有关债权债务的依据及形成原因说明,调账的`附有关说明及签字齐全。

  (五)合同清理(7分)。包括固定资产、塘库堰、山林、机动地、荒地等资源承包合同、工程发包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均应全面清理后装订入清理档案,并将履行情况记录在案。

  (六)公示确认(5分)。以有关影像资料为依据,及时将清理情况、调查登记表、清理报告等有关清理事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清理结果交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签字认可。

  (七)建全制度(5分)。以组为单位建立健全开支审批管理、承包租赁管理、财务委托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等管理制度。

  (八)档案管理(5分)。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所有的文件、资料、表册、清理报告及会议记录、说明、合同、管理制度、影像资料等以组为单位装订成册。

  三、数据录入(20分)

  (一)按时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全部数据录入并上报(10分)。各乡镇于20xx年4月底以前全部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二)数据录入正确(10分)。各村组数据录入全面无差错,错误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5个组以上调查底表与系统录入数据对比)。

  四、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15分)

  (一)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档案(8分)。以乡镇为单位管理各村组集体“三资”清理的档案,装订成册集中保管。档案内容包括: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所有的文件、资料、表册、清理报告及会议记录、说明、合同、管理制度、影像资料等,也包括调查底表、数据录入后系统生成的报表及汇总表,并经乡镇有关领导审核盖章后存档。

  (二)及时报送信息(7分)。各乡镇每月10日、20日、30日将工作进度表报县农委,同时报送基本信息表。

  清理工作方案 篇13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自2月底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根据工作职责,市委分别明确了“一问责八清理”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都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印发,现将各项具体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对相关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xx、xx(工作时间);xx(非工作时间)。

  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规出让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集体土地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12个文件。

  为深入贯彻省、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问题导向,挺纪在前,以“零容忍”态度和“零放过”原则,抓住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创优政治生态,助力专项行动科学有序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专项行动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三、问责情形

  1.《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重点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严重违xx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或上报不实。二是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组织生活不规范、党政班子不团结,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委(党组)落实责任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派驻(派出)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

  2.对“八清理”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不到位,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

  3.其他符合《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所列责任追究情形中应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责任的。

  四、问责对象

  在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问责。

  五、问责实施

  问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的原则,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自20xx年2月专项行动启动至20xx年6月底结束,期间不划分阶段,随时发现随时问责,由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的问题线索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同志负责,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米怀安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开展。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副局长邱峰同志兼任。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每月15日、3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

  2.坚持统筹推进。问责工作要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落实“挺纪在前”的要求,把问责放在具体任务前面,与“八清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特别是省委巡视发现的、与“一问责八清理”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符合问责情形的,经请示本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准确、严肃、认真处置好各类问题线索,并报上级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强化沟通联络。问责工作办公室要主动与各级、各牵头单位联系,摸排和掌握问题线索;要主动与职能主管部门沟通,对相关问责问题线索进行定性,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要主动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协调做好问责案件的定期通报和媒体曝光。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牵头单位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主动加强与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主动发现、及时移送在推进“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和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建立问责工作台账,认真填报《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确保问责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清理工作方案 篇14

  为巩固深化村庄净化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更高层次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市县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提升全镇43个村净化达标村居环境卫生面貌基础上,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通过本次活动,集中清除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努力打造美丽乡村,大幅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时间

  3月15日-4月15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大规模、全方位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打造卫生整洁、干净有序的农村环境,为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净化夯实环境基础。

  三、整治内容

  (一)清理村内外卫生死角。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原则,以“三线”(公路、河道、通村道路沿线)、“五片”(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村庄出入口)为整治重点区域,集中清理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巩固成果。收集的垃圾可以直运或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对于地理位置较偏远的村,收集的'垃圾可采取生态卫生填埋或无害化焚烧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二)清理河塘沟渠。由于群众卫生意识淡薄,河塘沟渠往往成为各类垃圾的天然消纳场所,形成“白色污染”重灾区,河塘沟渠的清理既是整治重点,也是难点。要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杂物和周边各类垃圾,全面制止垃圾污水直排河塘沟渠、企业超标排放及其他危害水体卫生的行为,全面消除“垃圾河”“垃圾湾”“垃圾沟”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河塘沟渠周边居民的宣传引导,树立群众卫生意识,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实现河塘沟渠长效管理和常态保洁。

  (三)清理庭院卫生。结合“大家动手、清理垃圾、美化家园”宣传画张贴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号召千家万户开展庭院大扫除,在庭院“门前三包”范围内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垃圾和杂物。通过开展“卫生家庭”“卫生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建美丽乡村。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各管理区、村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要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加强对各村的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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