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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18 07:59:4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1

  为加强湟源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xx〕9号)、《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111号)和《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75号)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2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医患沟通与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和《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样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试点县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试点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县级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试点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省卫生厅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详见附表5),逐级报至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试点县级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试点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细化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2

  一、考核依据:在原有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采纳全校教职工的合理建议,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稿)》。

  二、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建、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严秋明

  姚爱萍、金中、唐宝泉、李立松、刘胜、郭飞、李卉、李明、

  吴莉莉、刘芳、刘美玲、张筱山、刘德俊、汤传军、向中秋、

  汤宝兴、各教研组长、各年级组长

  三、核算小组具体分工:

  杨建华:负责统筹安排。

  张建、唐宝泉、曹鹤平:负责教师工作量、质量奖、教科研奖的考核分配工作。

  金 中:负责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出勤奖的考核分配工作。

  刘小平:负责师德及育人奖及优秀班主任奖励的考核分配工作。

  吴新华:负责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分配工作。

  严秋明:负责解释说明绩效考核方案中的有关内容。

  董红梅:负责合成汇总。

  四、序时进度安排:

  1月10日----12日:各考核小组根据方案进行核算;

  1月13日----16日:会计室合成汇总;召开校长办公会及全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月17日----19日:考核结果公示;

  1月20日:上报教育局。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20xx-1-9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继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提倡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推进教育科学研究的开展,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深化新课程改革,特修订本方案。

  二、考核类别

  1、师德

  2、教科研

  3、教学质量

  4、评先评优

  三、考核说明

  (一)师德(总分22分)

  1、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2、考核内容

  1)乐于接受学校工作安排(1分);担任学校长期训练工作或社团辅导工作(担任工作的老师要上交训练计划或辅导教案和活动记录)(1分)

  负责科室:行政班子评议、教务处

  2)教师参照上级部门发文的师德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合格均得8分;因违规被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按处理精神相应给分。

  负责科室:校办

  3)按时参加教师会议和升旗仪式(4分)(缺勤各超过2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扣0.2分(但是只要迟到或早退一次即扣0.1分),扣完为止;公出必须递交请假单及证明不算缺勤)

  负责科室:校办

  4)完成学校安排的值日值周工作(2分)(迟到或早退1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0.1分;缺勤1次扣0.2分,扣完为止;已但擅自安排其他老师代值周工作的老师扣1分,缺岗的老师扣2分;公出的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其他教师代岗,否则按缺勤扣除)

  负责科室:政教处

  5)主动担任学生集体活动管理,如家长会、秋游、四节等活动。(2分)(缺勤1次扣0.5分,扣完为止;公出必须递交请假单及证明不算缺勤)

  负责科室:政教处

  6)参加一线教学的教师帮扶学生,有德育导师帮扶的过程记录1分,上交详实案例1分(2分)(班主任、分管德育工作负责人除外);行政和后勤人员上交一学期来服务师生的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下学期工作计划(2分)

  负责科室:政教处、校办

  7)无学生管理事故(2分)

  负责科室:校长室

  3、考核结果

  按教职工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50%为师德楷模奖,奖金M1;中间40-50%为师德风范奖,奖金8∕9M1元;不乐意接受学校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一般不超过10%),奖金2∕3M1;因违规被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按处理精神给予处置。

  (二)教科研(总分32分)

  第一类: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1、考核内容

  1)备课(5分)

  考核要求:A、5分(1)教案齐全;(2)符合规范要求;(3)详案或有教学后记20%以上;B、4分达到其中二项;C、3分达到其中一项;D、2分达不到c等要求。

  2)上课(3分)

  考核要求:(1)按时上课,不随意调课、旷课(1分)(2)上课过程中不随意离开课堂(1分)(3)按规定完成综合课程或校本课程、地方课程(1分)

  3)作业(3分)

  考核要求:(1)作业数量适中,及时批改并评价(1分)(2)作业二次批改并评价(1分)(3)能制定作业布置、批改、督促学生订正的方案并能总结经验,具有推广的可行性(1分)

  4)教研活动(3分)

  考核要求:(1)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缺勤或迟到少于总活动数的1/5(2分)(2)承担校级读书交流活动(1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考核要求:(1)听课数不低于10次;缺1节扣0.2分(1分)(2)记录完整(1分)(3)有评价,结果客观(1分)(4)每学期撰写1篇评课稿(1分)

  6)继续教育、理论学习(3分)

  考核要求:(1)有三分之二以上校级读书交流活动的摘记(1分)(2)有阅读理论书籍,并有理论学习摘录、心得10篇以上(1分)(3)撰写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1分)

  7)教科研常规(3分)

  考核要求:(1)有参加教学论文评比或参加业务竞赛(1分)(3)有参加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1分)(3)教师能命制一份符合学生发展水平的单元检测试卷(或出一份发展性试卷和补偿性试卷)(1分)

  8)教科研获奖(3分)

  考核要求:(1)在各项评比中获区级三等奖的加0.5分,区级二等奖的加1分,区级一等奖的加2分,市级三等奖的加1分,市级二等奖的'加2分、市级一等奖的加3分,不同的荣誉可以累积加分,相同的内容获不同级别的奖励取最高项。(2)区级课题结题的该学期评估加0.5分、课题获区三等奖的加1分,区二等奖的加2分,区一等奖的加2.5分。市级课题结题的该学期评估加1分、市三等奖的加1.5分,市二等奖的加2.5分,市一等奖的加3分,其他研究人员加分为负责人的1/2。(另校级公开课不再加分,但奖励100元;区级公开课按区级二等奖加1分,奖励100元;市级公开课按市级二等奖加2分,奖励200元)

  9)教学创新(3分)

  考核要求:(1)乐于接受课堂教学改革任务(1分)(2)一学期能梳理3个创新教学的课例(1分)(3)有撰写课堂教学改革的体会或者课堂教学改革的汇报课(1分)

  10)指导师(2分)

  考核要求:年度新老教师结队合格(根据中永中学新老教师结对制度进行评估)

  负责科室:教科室

  2、考核结果

  按教师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20%为教科研丰硕奖,奖金M2元;中间30%教科研丰华奖,奖金8∕9M2元;后50%为教科研丰实奖,奖金2∕3M2元。

  第二类: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

  1、考核内容

  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工会、校办

  2、考核结果

  按民意测评分数高低排名,前20%为丰硕奖,奖金M2元;中间30%丰华奖,奖金8∕9M2元;后50%为丰实奖,奖金2∕3M2元。

  第三类:教学兼行政、教学辅助或后勤人员的教师

  1、考核内容

  既要参加一线教师教科研类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又要参加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其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校办、工会、教科室

  2、考核结果

  根据两类考核结果对应的奖项,各取奖金的1∕2。

  (三)教学质量(总分50分)

  第一类: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1、考核内容

  1)教学质量(40分)

  考核要求:依据期末成绩评估

  2)学生评教(10分)

  考核要求:依据现行学生对教师的民测

  3)(附加分)服从教学安排(1分)

  考核要求:学校安排每代课1节加0.1分;功课内超课时(行政除外)超一节加0.05分,最高为1分。

  负责科室:教务处

  2、考核结果

  按教师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20%为教学精萃奖,奖金M3元;中间40%教学精湛奖,奖金8∕9M3元;后40%为教学精实奖,奖金2∕3M3元。

  第二类: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

  1、考核内容

  1)学期工作目标达成情况(40分)

  2)行政班子对其的民意测评(10分)(行政班子人员的民意测评根据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其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各科室

  2、考核结果

  按考核分数高低排名,前20%为勤勉奖,奖金M3元;中间40%勤朴奖,奖金8∕9M3元;后40%为勤行奖,奖金2∕3M3元。

  第三类:教学兼行政、教学辅助或后勤人员的教师

  1、考核内容

  既要根据一线教师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又要根据科室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和民意测评结果进行考核。

  负责科室:各科室

  2、考核结果

  根据两类考核结果对应的奖项,各取奖金的1∕2。

  (四)评先评优

  1、符合区教育局及上级部门有关评优评先规定,违反相关师德要求的一票否决。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上述考核所得分值作为全体教职工学年度评比各级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根据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师德、教科研、教学质量的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列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委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4、一线教学教师一学年之内没有开出校级(校教研组组织或学校牵头组织)及以上公开课者、或参加校级读书交流活动或参加区级及以上主题讲座(须附材料或证书)者,该学年不能参加校级及以上评先评优。

  5、校级先进每学年评选一次,区级先进评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原则上已获区级先进教师近三年内不再参加区级先进评选。

  6、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外出支教人员优先考虑。

  7、学年度考核优职教师自动视为该年度考核优秀教师,特殊情况除外。

  8、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四、本方案由第十届教代会通过试行。

  注:本方案已经校第十届教代会通过,xxxx学年第二学期始实施。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4

  为规范县文体广新局下属机构文化馆和业余体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文化、体育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文化、体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县文体广新局下属机构文化馆、业余体校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个(文化馆6人,业余体校3人)。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县文体广新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文体广新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县文体广新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县文体广新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文体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30%)。由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县文体广新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2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9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30%*b/2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1、县文体广新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2、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按实际情况分配给工作出色、考评满分或超满分的同志(文化馆、业余体校分开执行);如果没有考评满分的人员,则由单位统一处理积余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1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5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业绩,确保公司年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实行绩效管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绩效工资,评选优秀员工、支付年终金的依据。通过考核达到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目的。

  二、绩效考核制度

  (一)工资及岗位绩效工资构成

  1、店长(营业员)工资结构

  (1)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由于眼镜行业的特殊性,一般工作6个月以上给予工龄工资,一般设为20元每月,以后每在公司6个月加一次工龄工资,每次增加10元每月)。

  (3)全勤奖(50元)

  1)工作业绩 岗位绩效工资构成

  2)工作能力

  3)工作态度

  2、岗位绩效工资分配 岗位绩效奖金定额单位:元单位职位 店长 1200元加业务提成奖金 提成为销售额的3% 在绩效工资上再加100元每月 营业员 1000元加业务提成奖金 提成为销售额的2% 在绩效工资上再加50元每月 试用营业员 900元无业务提成

  3、店长、营业员应得月工资总额计算公式 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岗位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按出勤率发放

  (2)岗位绩效工资:根据月终考核得分乘岗位绩效奖金定额后所得的数额发放。

  (二)绩效考核,店长、营业员考核指标分值分配 考核项目 店长 营业员 工作业绩 管理能力(工作能力) 工作态度 总分 70分 20分 10分 100分 70分 15分 15分 100分

  1、工作业绩得分

  (1)店长:工作业绩得分=70分×店月销售计划完成比重+奖励分值

  (2)营业员:工作业绩得分=70分×个人销售计划完成比重+奖励分值

  2、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得分,由考核者打分。

  3、工作态度得分由考核者打分。

  4、岗位绩效工资=(工作业绩得分+管理能力得分+工作态度得分)×业务提成奖金

  (三)奖惩办法 公司实行目标管理机制,各门店、营业员对自己的目标负责,小目标保大目标,层层保证目标的实现。按照月、季度、年目标逐月对店长、营业员进行考核,按考核确认的分值计算每月店长、营业员应得绩效工资。

  1、月考核奖励与惩罚

  ▲奖励:月考核店长、营业员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目标奖励分值 超10%加10分 超10%--20%加20分 超20%-30%加30分 超30%以上加50分 备注:以标准上限为标准。举例说明:该店长或者营业员完成超计划20%则加20分,完成20.1%则加30分。

  例某店员月初制定两万元销售任务,完成计划125%(即2.5万元)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考核得分30分 应得分=70×125%=87.5+30+30=147.5分 月底结算工资为店长:1200(基本工资)+50(全勤奖)+20(工龄工资)+25000×3%×147.5%=2372元

  营业员:1000(基本工资)+50(全勤奖)+20(工龄工资)+25000×2%×147.5%=1805元

  ▲ 惩罚:月考核店长、营业员三项指标考核总分达不到70分,则当月绩效工资奖乘以40%

  例:某店长、营业员当月制定目标任务为2万元,完成计划70%(即1.4万元),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考核得分为20分 应得分=70×70%=49+30=69分 月底结算工资 店长=1200(基本工资)+50(全勤奖)+20(工龄工资)+14000×3%×40%=1438元

  营业员=1000(基本工资)+50(全勤奖)+20(工龄工资)+14000×2%×40%=1182元

  2、季度考核与惩罚

  ▲季度考核达到评优分值,奖励绩效奖金值 店长

  (1)店长季度考核达标:评优秀店长、特级店长:增加绩效工资奖金。

  1)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所得分数相加得到435分以上,评为优秀店长,岗位绩效工资加200元(直接在提成后加200元纳入考核),即1200+200(基本工资) 435分相当于有2个月超额完成计划120%,有1个月超额完成110% 70×120%+40+30=154×2=308 70×110%+20+30=127

  2)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所得分数相加得到516分以上,评为特级店长,岗位绩效工资加400元(直接在提成后加400元纳入考核),即1200+400(基本工资) 516分相当于有2个月超额完成计划130%,有1个月超额完成120% 70×130%+60+30=181×2=362 70×120%+40+30=154 注:增加绩效工资从下季度初开始,保留一个季度,待下季度未考核达标继续保留达不到自动取消。从新确认绩效奖金标准。

  (2)店长季度考核不达标,下调绩效工资奖金

  1)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所得分数相加达不到265分以上,岗位绩效工资下调10%,即-120元 265分相当于2个月完成85%,一个月完成90% 70×85%+27=86.5×2=173 70×90%+29=92

  2)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所得分数相加达不到240分以上,岗位绩效工资下调20%,即-240元 240分相当于有2个月完成80%,一个月完成73% 70×80%+26=82×2=164 70×73%+25=76 3)季度内三个月考核分相加不到240分者,下季度开始直接降为营业员,并按新绩效工资算

  营业员 奖励

  (1)1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所得分数相加达到435分以上,评为优秀营业员,岗位绩效工资加100元。

  (2)1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所得分数相加达到516分以上,评为特级营业员,岗位绩效工资加200元,同时升级为店长。 惩罚

  (1)1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所得分数相加不足265分,岗位工资下调10%,即-100为900元

  (2)1季度内三个月考核所得分数相加不足240分,岗位工资下调20%,即-200为800元

  (3)不足240分营业员给予一个月观察时间,如未改善直接辞退。

  3、年终奖考核达标奖励

  (1)店长

  1)年终考核达到4个优秀:奖励500元

  2)年终考核2个优秀2个特级:奖励1000元

  3)年终考核3个特级1个优秀:奖励1500元

  4)年终考核达到4个特级:奖励20xx元

  (2)营业员

  1)年终考核达到4个优秀:奖励500元

  2)年终考核2个优秀2个特级:奖励1000元

  3)年终考核3个特级1个优秀:奖励1500元

  4)年终考核达到4个特级:奖励20xx元

  三、绩效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核程序 分二级考核

  1、经理考核各店店长

  2、各店店长考核所属员工

  (二)绩效考核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原则。

  (三)考核时间

  1、月考核

  1)各店店长于下月初三个工作日将员工考核表和工资表一并交公司审核。

  2)公司经理于下月初三个工作日将店长考核表送财务。

  2、季度考核

  1)各店店长于下季度初5个工作日将评选的季度优秀员工考核表送公司审核。

  2)公司经理于下季度初5个工作日将评选的季度优秀店长考核表送公司会审。

  3、年终考核 直接兑现现金

  三、考核内容

  (1)考核三方面内容

  1、工作业绩考核

  2、工作能力考核

  3、工作态度考核

  (2)分值分配 三方面考核按百分制打分

  1)店长(100分)

  ①工作业绩考核70分 其中业务知识、专业技术50分

  ②管理能力考核20分 其中计划、执行、控制能力10分;工作总结、经营分析能力5分;遵守公司规定制度5分。

  ③工作态度考核10分 其中工作责任心5分;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5分。

  2)营业员(100分)

  ①工作业绩考核70分 学习掌握运用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50分

  ②工作能力考核15分 工作能力10分;遵守公司规定制度5分。

  ③工作态度考核15分 工作责任心10分;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5分。

  四、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工作业绩考核 工作业绩考核标准分值为70分,采用定量考核法,以月销售计划为目标计算得分。

  工作业绩应得分值=70×销售完成百分比+奖励分值

  奖励分值: 销售比计划超5%--10% 加10分

  销售比计划超10%--20% 加20分

  销售比计划超20—30% 加30分

  销售比计划超30%以上 加40分。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6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打造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杨浦方案”,建设与杨浦区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提高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区卫统报表数据抓取、各医院按时报送的方式,兼顾市卫健委医改办组织举办的上海市各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月报项目,掌握市级、区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数据,对其进行横向、纵向分析,用精准的数据帮助医院找到管理短板,助力公立医院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努力使杨浦区公立医院在绩效考核中达到预期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杨浦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设工作组、专家组、联络员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四、任务职责

  (一)工作组

  在区卫健委指导下,区卫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市卫健委绩效考核规定,结合本区公立医院特点,制作杨浦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填报表格和公立医院运行一览表,每月收集各公立医院上报数据和自评报告,定期收集一览表所列指标的相关数据,积极参与市卫健委医改办区级医院数据监测分析工作。

  2.每月对卫统报表的数据进行整理,对各医院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对于不合格数据及时反馈医院联络员组,及时收集整改结果。每月举办医院绩效考核例会,对当前考核指标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就考核数据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

  3.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医院绩效考核院长例会,进行阶段性数据汇总分析并形成报告,分别发至区卫健委和各公立医院,据此定期开展绩效考核的督导、检查、培训工作,提出符合本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要求。

  4.每年十月中旬,组织召开杨浦区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当年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布置市卫健委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任务要求。

  5.构建交流学习平台,不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交流学习,与外区同级医院和市级医院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带动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6.逐步完善绩效考核数据的抓取、上报、反馈等各项工作,及时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信息化建设。推动区域内外同级同类公立医院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公立医院间的相互赋能。

  (二)医院联络组

  由各公立医院报送的绩效考核专项工作人员组成。

  1.熟练掌握各项数据指标含义和开展路径,按时参加每月例会和区卫管中心举办的绩效考核培训活动,配合专家组开展专项工作,对于区卫管中心发出的各项通知及时反馈并按要求开展执行。

  2.按照区卫管中心要求,对本医院运行一览表、每月绩效考核数据表和自评报告按时上传,对反馈的不相符数据进行核查,并报整改情况。对每月例会的工作要求,及时反馈给医院相关负责人。

  3.将区卫管中心发放的每月绩效考核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医院领导,同时按照要求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4.及时向工作组或专家组提供医院绩效考核项目中的短板,便于后期针对性地参加培训和交流学习活动。

  5.在推进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中,主动沟通和参与方案讨论,并在后期开展上报和抓取数据工作。

  (三)专家督导组

  由市、区各公立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医院管理专家组成。

  1.根据最新的国家和市卫健委绩效考核文件规定,在区卫管中心组织举办的.联络员组、各公立医院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项培训班时,担任授课师资。

  2.在区卫管中心组织下,参加杨浦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督导工作,对绩效考核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3.对每月度、季度绩效考核数据进行分析,对分析报告进行指导,分析相关问题的根源,提出对策和可行性整改建议。

  4.在推进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中,提供可行性建议思路,并协助区卫管中心完善信息化建设规划。

  五、工作步骤

  1、每月5日前上报隔月绩效考核数据(如20xx年3月5日前报送20xx年1月数据,详见附件2)和自评报告。上报至卫管中心医管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2、每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例会,通报绩效考核情况,并总结经验教训。

  3、工作组定期开展绩效考核相关培训。请各医院相关人员根据培训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学习。

  4、组织专家组开展医院绩效考核现场指导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医院需在督导后2周内反馈整改方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区卫管中心、各公立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各公立医院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照分析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确立“一个科室主导,其他科室配合”的布局,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质量。

  2.狠抓落实,通力合作。

  区卫管中心、各公立医院要依据职责强化管理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就各位、互相配合。在思考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绩效考核与医院工作自动关联融入思考之中,树立医院运行具有全盘思维的思想,共同创建杨浦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的新格局。

  3.强化沟通,上下同力。

  区卫管中心将积极依靠各医院做好医院联络员组、专家组的成员名单征集工作,遴选好每月抓取的重点数据,建立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的联络机制,及时开展和发布相关工作任务。区卫管中心要积极建立与市级部门及各医院的合作沟通机制,构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确保团队建设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为推进杨浦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20xx年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督办〔20xx〕3号)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院)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实行分片考核。

  (一)教学编辑片。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经济管理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共14个部门。

  (二)行政管理片。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保障处(图书馆)、信息处、业务指导处、群团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退(离)休人员工作处共18个部门。

  二、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重点考核履职绩效、廉政和安全;平时考核注重过程管理,重点考核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结果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三、指标体系

  “3+2”考核指标体系,即党建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基础保障目标3大类,以及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2种情形。

  (一)党建目标

  党建目标具体考核指标由机关党委(纪委)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的考核细则研究制定,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二)职能绩效目标

  职能绩效目标是校(院)教学、科研、资政、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以及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的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分类制定,由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提出。职能绩效目标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根据《事业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及考核办法》(渝委校发〔20xx〕45号)制定,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校(院)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工作要点涉及的责任部门任务以及本部门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数应不少于10项,按照定量化、项目化、事项化要求,细化半年绩效目标内容。目标制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是各部门均须完成的刚性要求,包括决策部署落实、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意识形态、遵章守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具体考核指标由目标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四、计分规则

  设考核基准分100分,其中职能绩效目标80分,基础保障目标20分。党建目标在基准分上实行倒扣分制,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分别在基准分上进行加、扣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以最高分值扣分。

  (一)党建目标

  由机关党委(纪委)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年终送目标办汇总。

  (二)职能绩效目标(80分)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分值由教学(编辑)任务和科研任务组成,其中教学部门为教学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为编辑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教务处、科研处分别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由目标办进行考核。未完成半年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的,该项扣分为:部门自行设定分值÷2÷半年分解的职能绩效目标数。按“尽职免责”的原则,对因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等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认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础保障目标(20分)

  由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年终考核时书面报送情况至目标办汇总。其中:

  “决策部署落实”(4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校委部署落实情况等。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档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档案工作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3分)主要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遵章守纪”(2分)主要考核校规校纪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2分)主要考核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情况。

  “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3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绩效和部门内控工作情况。

  “节约型机关建设”(2分)主要考核节约资源能源执行情况。

  (四)其他加分项目

  1.批示表彰

  (1)部门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正、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10分、8分。

  (2)部门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正、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4分。

  (3)部门个人或部门牵头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对应分值50%给部门进行加分。

  2.信息报道

  (1)被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专报综合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1分;单条信息采纳,每则加0.2分。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接受新闻采访、发表工作类新闻稿件等,每则加0.1分。宣传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亮点工作

  (1)部门申报。行政管理片在年终考核规定时限内,承办或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可申报参评亮点工作项目:对校(院)或系统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或重大影响的;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表彰、肯定的;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的。

  每个部门可以申报项目1项。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明材料和3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简要说明工作内容、特点、创新性等)。

  (2)投票审核。目标办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统一提交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校级领导干部设置为A票、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设置为B票(A、B票内容一致),分别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其中A票投票权重为60%、B票投票权重为40%。加权计算后得票数过半(含)的项目确定为亮点工作。

  (3)集体评分。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亮点工作进行评分(不超过5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计算分值。亮点工作最后得分=校级领导干部评定分值平均分×60%+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定分值平均分×40%。

  4.争取市级专项目标加分

  部门为校(院)争取到作为市级部门专项目标配合单位的,每项给予该部门加0.2分。

  5.部门工作已获得专项加分的,不再作为亮点工作申报项目。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加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其他扣分项目

  1.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市级部门,校委(含目标办)通报批评的,按次分别扣减2分、2分、1分。

  2.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市级考核部门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给该部门扣分。

  3.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按次扣0.2分。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扣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频次和程序

  (一)半年考核。行政管理片于每半年结束后,按要求向目标办报送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半年完成情况。

  党建目标、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只进行年度考核1次,由考核牵头职能部门年终汇总后报目标办。

  (二)年终考评。目标办会同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年终汇总核算各部门得分情况,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工作目标考核是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目标办负责解释。《20xx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校办发〔20xx〕5号)同时废止。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8

  一、考核依据:在原有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采纳全校教职工的.合理建议,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稿)》。

  二、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建、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严秋明

  姚爱萍、金中、唐宝泉、李立松、刘胜、郭飞、李卉、李明、

  吴莉莉、刘芳、刘美玲、张筱山、刘德俊、汤传军、向忠秋、

  汤宝兴、各教研组长、各年级组长

  三、核算小组具体分工:

  杨建华:负责统筹安排。

  张建、唐宝泉、曹鹤平:负责教师工作量、质量奖、教科研奖的考核分配工作。

  金中:负责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出勤奖的考核分配工作。

  刘小平:负责师德及育人奖及优秀班主任奖励的考核分配工作。

  吴新华:负责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分配工作。

  严秋明:负责解释说明绩效考核方案中的有关内容。

  董红梅:负责合成汇总。

  四、序时进度安排:

  7月1日----5日:各考核小组根据方案进行核算;

  7月6日----12日:会计室合成汇总;召开校长办公会及全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7月13日----18日:考核结果公示;

  7月19日:上报教育局。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20xx-6-30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9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公益性导向,开展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式管理向全方位绩效管理转变,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不断增强三级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20xx年,全面启动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机制。到20xx年,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范围

  考核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范围为全省执业登记的三级公立医院,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其他国务院部门、行业所属或管理的在鲁三级公立医院,大学附属三级公立医院。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考核指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意见》提出的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指标构成。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结合我省实际,适当补充医院功能定位履行、落实改革任务、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考核指标,并将国家监测指标之外的考核指标作为省级监测指标。20xx年度和20xx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直接采用国家绩效考核指标。20xx年起,逐步运用我省绩效考核指标。

  (二)完善支撑系统。

  1.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2.统一数据标准。20xx年8月底前,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组织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3.整合数据资源。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病案首页、室间质量评价、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医师护士及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医院满意度调查、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和统计年报等数据资源,保障考核数据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减少基层重复采集,确保数出一门、客观公正。

  4.强化信息支撑。尽快建立省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实现与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及时准确汇总、收集监测考核数据和相关信息。通过利用“互联网+考核”方式,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推进完善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xx年11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20xx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考核工作,3月底前完成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将考核指标数据上传至绩效考核管理系统。20xx年7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的自评报告和数据上报工作。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组织年度考核。省卫生健康委于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对20xx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反馈属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及医院,以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20xx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综合评价分析。省级监测指标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统计评价,20xx年8月底前制定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标准,20xx年起根据监测指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完善。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xx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引导医院提升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市、县(市、区)协助做好本地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工作。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落实及组织协调作用,做好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对绩效考核数据的质量控制。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大数据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结果应用。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组织、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与我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以及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各三级公立医院要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通过外部考核倒逼内部考核完善,提升医院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做好督导宣传。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和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的绩效考核。注重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10

  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依据《东营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为主线,以建一流的教职工队伍,创一流的教学业绩,树一流的教育形象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忠诚、立人、求索、志远”的教育精神,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供人才支撑,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考核原则

  1.公正性原则。建立统一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实绩,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2.教书与育人并重原则。倡导育人为本,坚持教书与育人并重,引导每一个教师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3.治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既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考查,也注重对教学过程和教师教学能力的考核,也体现对教师治学态度的重视,使评价结果更加全面、科学、合理。

  4.科学性原则。本方案采取“目标分解积分法”,各项具体指标的权重体现教师工作的不同层面,评价结果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使评价结果具体量化,避免评价的盲目性。

  5.鼓励性和发展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方案从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结合上级对教师和教师素质的基本要求,为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型教师”向“科研型、学者型教师”的转化指明方向,鼓励教师重新构建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任课教师考核分师德修养、工作状况、个体发展、工作量四项指标;其他人员考核分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四项指标。

  五、考核指标与分值

  略

  六、考核周期与分类

  1.考核周期:一学期一考核。

  2.考核分类:任课教师(分小学部、中学部两部分),教师兼中层干部,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分别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分别划分等级。

  七、考核的组织

  为加强对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教职工的.考核事宜。

  1.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

  主任:校长

  副主任:校委会其他成员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

  根据考核指标及部室工作分工,成立分项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分项指标的考核。

  2.考核要求

  各考核小组对考核的内容及结果计算负全责,要对所负责的分项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在考核结果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办公室汇总。审查小组要安排相关人员与办公室一并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完成后,再进行统一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对外公布,公布的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奖、扣分等有关说明

  1.在教职工考核分类时,工勤人员在教辅岗位上工作的,按照教辅岗位考核;教师在工勤岗位工作的,按教辅考核。

  2.凡对学校有特殊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将根据情况酌情加分(1、2、3、4、5分)。

  3.在推进课堂改革方面,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加分(1、2、3、4、5分)。

  4.课堂教学改革不推进、行动不落实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挡次扣分(1、2、3、4、5分);在上级教学视导、评估检查听课中,课堂改革达不到良好以上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扣分(1、2、3、4、5分)。

  5.课堂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出现安全、教学责任事故,查实一次,视情况轻重从总分中扣直接责任人3分、4分、5分。

  6.班主任按照班级考核情况加2分、3分、4分。副班主任根据所分管工作考核情况加1分、1.5分、2分。处室主任按照处室考核情况加分3分、4分。

  7.教职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献血、捐款和志愿者服务等群团活动的每次加0.2分。(志愿者指正式注册的人员)

  8.学校设全勤奖,教职工一学期全勤的奖励1分。

  9.以上奖、扣分均在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中增加或减扣。

  10.学校安排工作时,按照“以质定量”原则,优先安排教学水平高、成绩好的教师满工作量运行;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兼任至少一门校本课程,凡不申报兼任校本课程者视为没有完全履行教师职责,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根据学校安排不承担校本课程的教师除外,如:初中毕业班教师、校本课程检查人员等)。

  11.本考核办法的计算原则统一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实行(保留2位小数)。

  九、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考核结果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考核指标总得分+考核奖扣分。

  2.教职工年度考核得分为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3.职称评审时,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4.绩效考核成绩排在前三分之二的教师方可有资格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十、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11

  为了推动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尽快完善好绩效考核运行机制,使考核工作有据可依,有张可循,依据公司《关于落实绩效考核工作看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本考核方案适用用生产一、二车间。

  以扣分考核为基本形式,扣分与考核工资挂钩。每月汇总评比一次,一般员工的考核工资为200元,考核结果处理依据《记分方案》执行,40分以上进行末位淘汰。 本考核方案分为5部分:工作表现、业务技能、执行制度、敬业与协作、日常行为。每部分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表现

  1.上班迟到、早退扣2分/次;

  2.工作不主动、做事拖拖拉拉扣5分/次(例如车间支配的事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串岗、脱岗、离岗超过20分钟,扣4分/次;

  4.在岗位上睡岗扣6分/次;脱离岗位睡岗扣10分/次;

  5.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玩手机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扣4分/次;

  6.除取样外,无故呆在车间分析室扣4分/次;

  7.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起哄、阻碍他人工作的扣5分/次;

  8.不写请假条,无故旷工扣6分/次;

  9.对本岗位的.设备及生产状况不按时巡查扣4分/次; 10.做假记录、提前做记录或之后做记录扣6分/次。

  二、业务技能

  1.不按规定摆放物料扣2分/次;

  2.对本岗位的设备不生疏扣3分/次;

  3.对本岗位的原材料性质不生疏扣3分/次;

  4.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不会使用扣3分/次;

  5.对本岗位桶装物料的码放位置不清楚扣2分/次;

  6.公司和车间组织的考试不合格扣6分/次;

  7.因操作失误造成物料损失扣8分/次;

  8.对本岗位的操作法不生疏扣6分/次。

  三、执行制度

  1.不按操作法操作,违反工艺指标或自行更改工艺条件扣6分/次;

  2.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扣2分/次;

  3.在生产区内(包括各车间、各烘房、仓库、厕所、污水处理岗位)吸烟或未经允许私自带入火种扣10分/次;

  4.动火、登高、入罐作业时未经批准而作业扣3分/次;

  5.在上班时发觉上班前饮酒扣6分/次;酗酒的扣8分/次;

  6.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摆放扣4分/次;

  7.拒绝参预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平安、消防、环保学习及培训扣4分/次;

  8.私自带儿童及外人进入生产区扣6分/次;

  9.交接班不清楚扣6分/次;

  10.无特殊缘由换班吃饭时间超过30分钟扣2分/次;超过40分钟扣4分/次。两人都脱离岗位去吃饭扣4分/次;

  11.向公司推举员工而被开除、辞退的,扣推举人10分/次。

  四、敬业与合作

  1.无顾拖延物料反应时间扣7分/次;

  2.本岗位有蒸汽阀漏汽或有循环水、盐水铺张时不向上级反应扣当班操作工4分/次;因操作失误造成盐水损失的扣当班操作工20分/次;

  3.物料泄漏未准时阻挡扣4分/次;

  4.本岗位反应未完成或者未达到工艺指标的要求就将物料转入下一岗位(未经班长和车间主任同意)扣7分/次;

  5.不听从公司和车间领导指挥扣10分/次(例如不听从工作支配、临时支配等);

  6.本岗位发生事故时该岗位操作工不参预抢救扣10分/ 次;

  7.与同事之间打架、斗殴扣40分/次;

  8.破坏、损坏厂房、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及产品扣20分/次;

  9.泄露公司机密、经营机密扣40分/次;

  10.无中生有、弄虚作假、搬弄是非、拉帮接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扣20分/次。

  五、日常行为

  1.衣着不整,上班期间穿拖鞋扣2分/次;

  2.不戴上岗证,不穿工作服扣3分/次;

  3.有意毁坏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水带扣4分/次;

  4.有意阻扰或阻碍平安保卫值班人员执行任务扣10分/次;

  5.没有出门证或主管领导未签字就私自外出扣4分/次;

  6.撕毁文件、档案材料及公告文件扣5分/次;

  7.对同事及家属实施诽谤、恐吓、威逼、污辱扣40分/次;

  8.损公肥私、盗窃公司财物扣10分/次;

  9.本岗位卫生不干净扣4分/次。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12

  为确保本学期学校绩效考核分配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20xx年10月31日全校教职工大会通过)规定的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翁海俊 周明广 杨建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 员:蔡其根 金 中 张丽娟 郭 飞 唐宝泉 李立松 李 明 吴莉莉 刘芳 刘 胜 刘美玲 李 卉 姚爱萍 向忠秋 卜恒兵 桑茂蓉 王晓庆 马茂兵 吉晓丽 刘 祥 曹鹤平 各年级组长 各教研组长

  二、核算小组成员分工

  1、工作量核算统计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各口分管校长 韩 英 曹鹤平

  2、津贴及出勤奖考核组

  组长:周明广

  成员:金 中

  3、师德及育人奖考核组

  组长:刘小平

  成员:刘 胜

  4、教科研奖及教学质量奖考核组

  组长:张 健

  成员:唐宝泉 姚爱萍

  5、后勤及装备考核组

  组长:吴新华

  成员:蔡其根 金 中

  三、时序进度安排

  1、1月23日前,各核算小组按照《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交由会计室统筹,合成发放明细表初稿。

  2、1月26日上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

  3、1月26日下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通过考核结果,形成定稿并公示。

  4、1月28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四、几点说明

  1、学历奖励、骨干教师奖励、挂职补助、教科研奖励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工会负责有关协调和解释工作。

  3、本学期绩效工资随2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13

  一、考核原则

  以公益性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年度考核、日常监测和上级通报相结合的办法,落实“社会满意、管理有效、资产运营、发展持续、职工满意”五个维度的医院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任务。

  二、考核范围

  石狮市总医院,含石狮市总医院本部、石狮市妇幼保健院院区以及9家基层分院,其中石狮市总医院本部、石狮市妇幼保健院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考核,9家基层分院由市总医院牵头组织考核。石狮市中医院院区列入总医院本部合并考核。

  三、考核步骤

  (一)成立机构。成立由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结果审核、统筹协调等事宜。市医管办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具体事宜。

  (二)材料报送。市总医院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送相关考核材料:1.20xx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20xx年医院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成本报表、卫生统计报表等;3.20xx年医院工资情况和职工人均工资等;4.20xx年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5.各项工作总结,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和社会综治等相关主要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各类报表、各类数据和工作总结如存在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等情况,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三)述职报告。听取市总医院院长20xx年工作述职报告(PPT汇报)。

  (四)组织考核。采取系统数据采集、现场资料查阅及委托第三方或由上级考核结果折算等方式进行评价考核。

  (五)等级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各自分工进行初审,市医管办于20xx年1月25日前汇总考核结果,报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审定。市医管委审定后公布考核等级。

  (六)考核奖惩。市总医院院长的年薪按《石狮市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狮委〔20xx〕88号)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结果,由总医院发放院长绩效工资部分:

  考核结果为A等级(优秀),对市总医院给予通报表彰,院长年薪为医共体职工当年年平均收入的6-7倍;

  考核结果为B等级(良好),院长年薪为医共体职工当年年平均收入的5-6倍;

  考核结果为C等级(合格),院长年薪为医共体职工当年年平均收入的'4-5倍;

  考核结果为D等级(不合格),院长年薪为基本工资的总额,对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对院长予以解聘。

  市妇幼保健院继续按《石狮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关于石狮市公立医院院长薪酬的补充通知》(狮医管委〔20xx〕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一)石狮市总医院考核内容

  1.定性指标(占20%)

  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公共卫生任务、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综合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控制、干部管理情况、人才工作落实、中医药治未病功能和文秘工作等主要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

  2.定量指标(占80%)

  指标内容包括社会满意、管理有效、专项工作、资产运营、职工认可、发展持续、附加项等。

  (二)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考核内容

  1.定性指标(占20%)

  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公共卫生任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综合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控制、干部管理情况、人才工作落实、文秘工作和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等主要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

  2.定量指标(占80%)

  指标内容包括社会满意、管理有效、专项工作、资产运营、职工认可、发展持续、附加项等。

  (三)9家基层分院考核内容

  市总医院于20xx年12月25日前出台考核方案并上报市医管办备案,建立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日常和年度相结合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指标框架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组成。考核结果与基层分院院长(主任)任免、奖惩、年薪(含领导班子待遇)、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及单位工资总量等挂钩。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14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研究开发部门经理及以下在册人员。正副技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负责。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1.3权责单位

  (1)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4管理单位

  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管理单位。

  1.5考核机构

  (1)公司考评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

  (2)部门考评小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组成。

  1.6考核权责

  (1)正副技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或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2)主管以上干部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技术总监(或分管副总)负责复考,人力资源部备案。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由考评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部门经理复考,再由技术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备案。

  2.考核规定

  2.1考核区分

  考核分月度考核、阶段考核、年终考核三类。

  每阶段和年度考核结束后,公司将依考评结果组织召开例会或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总结上期工作,明确下期任务。

  2.2月度考核

  (1)考核统计周期为自然月度周期,月度考核于次月1日~2日进行。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试用期结束的员工参加月度考核。

  (2)技术总监依据月度研究开发项目完成情况对下属各部门进行考核。

  (3)月度考核主要依据工作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绩效考核表于每月2日前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每月3日人力资源部将考核后确定的部门绩效薪资额度通知各部门,由技术总监、部门经理填报《技术人员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或《研发人员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于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发放。

  2.3阶段考核

  (1)阶段考核定为“五.一”、“十.一”和春节前,时间另行通知。

  (2)阶段考核统计周期:

  “五.一”为当年2月份~4月份;

  “十.一”为当年5月份~8月份;

  “春节”为当年9月份~次年1月份。

  对于项目周期比较长,可根据项目进度在上述期分阶段考核,在项目完成后,再行综合考核。

  (3)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业绩指标、行为指标、能力指标进行考核。

  2.4年终考核

  (1)每年初进行上一年度的考核。

  (2)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经营业绩、对公司贡献程度及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进公司不满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终考核。

  2.5指标体系

  2.5.1业绩指标

  2.5.1.1项目经理的业绩指标主要有:新产品开发周期、技术评审合格率、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费用控制、客户满意度、团队士气指数等;

  2.5.1.2开发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有: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流程、规范符合度、设计的可生产性、设计成本降低率等;

  2.5.1.3测试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有:测试问题解决率、运行质量、计划完成率、开发过程规范符合度等。

  2.5.2行为指标

  对于研发人员工作行为的评估,从主动性、服从性、责任心、协作精神、工作合理性、纪律性等方面进行考评。

  2.5.3能力指标

  分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计划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技能、理解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控制能力(这项能力及以下能力适用于部门经理上的管理人员)、决策能力、指导帮助下属能力、组织能力、员工管理能力等。

  2.6考核评分标准

  2.6.1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考评指标的评分为5分制,即满分为5分。5、4、3、2、1分别代表其区间得分标准。按照考核项目的实际值计算出应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2.6.2出勤考核

  公司月份出勤情况依据下列所设条件予以考核和计算:

  (1)全月迟到四次以内,且无早退、旷工或其他事病假记录者,纪律性项可不扣分;

  (2)全月迟到两次以内,无早退、旷工记录,其请事病假记录仅一次,纪律性项可不扣分;

  (3)全月迟到两次以内,请事病假一次以内,自第三次迟到或第二次请事病假,按纪律性项扣三分之一分,至全额扣除为止;

  (4)全月凡有早退或旷工(全月迟到超过六次也以旷工论),纪律性项不予给分。

  2.7考核列等

  (1)考核得分4.5~5.0分(含4.5分)为A等

  (2)考核得分3.5~4.4分(含3.5分)为B等

  (3)考核得分2.5~3.4分(含2.5分)为C等

  (4)考核得分1.1~2.4分(含1.1分)为D等

  (5)考核得分0~1.0分为E等

  2.8年终考核列等限制及调薪方式

  (1)员工考核列等比例及调薪方式原则上为:

  A等10%,升3级;

  B等25%,升2级;

  C等40%,升1级;

  D等20%,不升级;

  E等5%,降一级并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2)经理(含经理)以下干部考核列等比例及调薪方式原则上为::

  A等3%,升2级;

  B等7%,升1级。

  (3)经理以上人员由办公会议讨论,总经理提议,董事长审批。

  3.其它事项

  (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填报《试用期满考核表》,送人力资源部作为聘任工作依据。

  (2)员工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督导复查,以期公平。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2020年度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围绕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聚焦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1.导向性原则。注重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尊重规律,关注学校差异。

  2.发展性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3.有效性原则。注重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取得的绩效。

  4.可行性原则。注重考核内容的可检测性、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市委教体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办、办公室、组宣科、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核对象

  一中(含龙山校区)、二中(含东区、南区)、四中(含西区)、七中、九中、田家炳中学(十中)、十一中、石化一中(含西区)、杨桥中学、广圩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庆工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实行双一百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100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100分。党建工作由市委教体工委独立考核,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等另行通知。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发展”(35分)、“教师发展”(25分)、“学校发展”(40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加分项目”(5分)。具体为:

  1.学生发展。包括“学业质量”“综合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3个二级指标。

  2.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培养”“教科研”“校本教研”等4个二级指标。

  3.学校发展。包括“办学方向”“平安校园建设”“疫情防控与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民生工程”“民主管理”等7个二级指标。

  4.加分项目。包括“学校受省、市委及省、市政府表彰”“学校积极争取招商引资”等2个二级指标。

  五、考核工作程序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

  2.平时考核。相关科室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学校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赋分,说明赋分理由,送分管领导审签。平时考核赋分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考核办。平时考核权重为80%。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在2021年4月底前结束,由市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后,到学校就部分指标实地核实。现场核查权重为20%。

  4.加分项审核。加分项目由直属学校提供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5前提交市教体局办公室,由考核办统一审核。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位的'学校命名为“2020年度安庆市直优秀学校”;对于经考核认定为进步明显的学校颁发“2020年度安庆市直学校进步奖”。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校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