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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16 08:05:2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和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亳办〔20xx〕16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县区小麦收割进度及播种情况,秸秆留茬、还田及离田清运堆放情况,各地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各地着火点情况以及县区、镇村包点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等。

  二、督查分组

  市政府成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露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担任,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委主任应国君、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同志兼任,成立3个督导组和16个督查组。

  具体如下:

  (一)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对各督查组进行督导调度。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农委主任应国君,负责督导全市夏收夏种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负责督导调度全市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

  (二)督查组。

  从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组成,副处级干部任各督查组长,每个督查组不少于4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小麦收割进度和技术规程的指导调度;市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火点核定核销、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等工作。

  三、督查时间和督查方式

  督查时间计划从6月1日到6月30日。

  督查方式:督查组采取相对固定、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照均等化、随机性、等距离、不重复的要求对各县区实行全覆盖督查。即:各个督查组督查的任务量要保持基本均等,每天督查5个乡镇;每天督查的范围和路径由各召集单位根据督查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安排;每个督查组每天安排150公里左右的督查路线长度;要确保每天每个乡镇都要督查到位,且督查的路线不重复,对已经督查发现的火点,且已经进行通报处理的不再重复督查。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督查的区域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督查组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均要作出承诺;原则上要求参加督查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未经市领导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人员;督查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食宿,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

  (三)尽职履责。各督查组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把加快收割进度、按技术规程落实秸秆处理措施和禁烧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手抓抢收抢种,一手抓秸秆禁烧。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种风险点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督查内容逐项认真督查,要深入到乡镇、村、田间,确保掌握实情。

  (四)公正督查。各督查组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要立即取证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及时通报给当地县区政府,督促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当日未发现火点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20:00前要将当天督查情况汇总到市禁烧办。如果发现火点隐瞒不报,将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

  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精神,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治秸秆焚烧污染,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秸秆禁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洽、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管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新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秸秆禁烧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及省、市、县政府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村作用,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县政府安排,我镇继续实施镇域全面禁烧。范围内严禁出现火点,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XX任组长,政协联络委主任XX、纪委书记XX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大队、派出所、财政所、养路工班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秸杆禁烧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立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成立由总支书记任组长,村负责农业生产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内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禁烧工作,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秸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组到户,明确具体责任人。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悬挂横幅、刷制墙体宣传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各村要在焚烧高风险时期向各组推送禁止焚烧秸秆短信10次以上,要在交通要道、集中居民点等设置2个以上大型固定广告宣传牌;各村利用村村响等宣传设备开禁烧秸秆广播会10次以上。

  3、强化部门联动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打击力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及时给予行政处罚。派出所要依法加大对因焚烧秸秆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4、强化综合利用。各村要加强对农机作业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严查机收作业违标行为,确保收割留茬高度适宜翻耕作业,要求收割机主安装粉碎装置设备,为秸秆直接还田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农户收集秸秆用作生物质燃料、饲料加工、肥料化利用及其他工业原料。

  5、强化责任追究。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禁烧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着火点较多等管控不力的村。村被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卫星发现火点1处由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村支部书记,村分管农业负责人约谈。对因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我镇秸秆焚烧工作重点分3个时段,一是油菜、小麦收获时段(4月25-5月25日);二是夏收时段(6月30日一7月30日);三是秋收时段(8月30日-11月20日)。

  1、工作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动员部署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宣传动员阶段(4月20-5月25日;6月20日一7月30日;8月20日-11月20日)。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整个禁烧工作始终,集中宣传动员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6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3

  切实做好今年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意见》合政〔〕120号)和《关于印发市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xx〕46号)精神。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禁烧时间

  20xx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二、重点禁烧区域

  被列为市重点禁烧区的5镇2园”镇和循环经济示范园、经济开发区。被列为县重点禁烧区域的8个乡镇:乡。

  三、禁烧目标

  重点禁烧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禁烧期间。力争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县今年油菜种植面积较往年也有所减少,但总体来看,全县油菜、小麦种植面积仍有百万亩以上,其中,重点禁烧区油菜仍有19.7万亩,小麦仍有9.1万亩。因此,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今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实现。

  (二)狠抓宣传发动。县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县政府与乡镇(园区)签订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园区)村居(社区)也要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及时发放《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和《市环保局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政告知书》重点禁烧乡镇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信等单位要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村干部包组包片”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镇、村、组三级管理网格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禁烧期间,县督查组以及乡、村、组网格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晚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午季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田头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

  尽力而为,各乡镇(园区)也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切实加大本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队伍力量。要继续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执行秸秆禁烧督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禁烧期间,县、乡镇(园区)要层层派出禁烧秸秆督查组,实行驻点督查,分片督查,加强监控。一旦发现焚烧现象,由环保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同时,追究乡镇、村、组三级网格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县、乡镇(园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电话: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组织领导机制。

  (二)强化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继续依照《关于印发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140号)要求。完善禁烧区域面积等基础资料并及时汇总上报县禁烧办。利用市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GIS功能,充分发挥GIS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快速准确定位作用。

  (三)完善督查调度机制。继续坚持县、乡镇目标管理、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定点巡查、领导检查、调度督办、舆论监督“七位一体”秸秆禁烧督查机制。组成联合督查组,实行驻乡镇、驻村24小时督查,形成县督查乡镇、乡镇督查村,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关于严肃秸秆禁烧工作纪律的通知》合纪发15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各级干部禁烧期间在岗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坚持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乡镇监控等制度,加大对秸秆禁烧的推进力度。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4

  靳新社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高新区、街道秸秆禁烧、禁抛的工作要求,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城乡居民正常产生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以禁促用”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在全社区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社区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于斌任组长,张根林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建立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重点区域的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各村要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设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利用横幅、标语、一封信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村民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禁抛工作利用入户签字、田间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五、严看死守,务求实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尽可能的粉碎秸秆。二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安排拖拉机及时清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一旦收割禁烧人员及时到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六、目标考核,奖罚兑现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村委会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和奖罚措施。全村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察,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5

  xx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为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率,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数量持续下降,确保秸秆禁烧全年“零火点”,实现全镇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重点禁烧时段与重点区域1.明确重点时段。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5月中旬至7月中旬、9月中旬至12月下旬)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2.突出重点区域。在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保障以下区域:

  (1)镇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

  (2)运新路、庆丰路等镇内主干路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

  (3)塔运路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

  (4)商合杭高铁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

  (5)油库、粮库、重要通信和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范围内;

  (6)环杨柳圩圩堤1公里范围内。

  (二)实施禁烧网格化管理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全面落实“镇负责、村为主、户联防”工作机制,实行“镇负责人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二级包保责任制,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头。同时,以“布局合理,便于瞭望,监管有效”为原则,全镇设立16个村级禁烧工作站,实行驻点看守。同时组织发动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劳模等“五老”人员组成“五老禁烧队”,开展值班巡查和政策宣传。

  (三)强化治理源头分类管控围绕全镇秸秆收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对离田秸秆的跟踪管理,确保离田秸秆及时收储至各堆放转运点。要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对不能还田的,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以村组网格为单位,及时对秸秆粉碎还田、打捆收储、离田清运、田埂荒草清理等进行验收,消除禁烧隐患。

  突出种植大户管控,各村(社区)与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主体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行农户自我管控,积极推行“联户联保”机制,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管理。

  (四)营造禁烧宣传氛围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方案,充分发挥舆论的教育引导作用。切实加大宣传投入,在利用村村通广播、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进行宣传的同时,配备宣传车、刷写宣传标语,做到车进村,信入户,人到田。镇中、小学负责组织各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的一封信》,通过学生把生态环保和资源利用的理念传输给广大家长和周边种植大户,在全社会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禁烧巡查监管建立镇级秸秆禁烧巡查、督查队伍,成立4个巡查组和1个督查组。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对火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扑灭,对责任人第一时间问责;

  巡查组在巡查时做到有记录日志并上报巡查信息;

  督查组组织不定期督查,主持焚烧区域界定,对省、市、县巡查以及卫星监测发现的着火点、焚烧黑斑进行确认,并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武装部长任副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对全年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发挥职能作用成立两支由镇负责人带队,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发现的火情,做到及时处置,保全证据,查清田主,坚决做到严管严控严处第一把火,绝不放过每一把火。

  (三)推行承诺服务,建立保证金制各村(社区)与种植农户和大户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承诺书》,农技站要主动上门与大户“一对一”宣传,同时在农业项目申报时,将禁烧成效作为前置条件。各村(社区)要将农户自愿签订的禁烧承诺书集中存档保管。所有镇、村两级禁烧驻点工作人员在午、秋两季禁烧工作开始前,分别按每人1500元标准交纳保证金,镇财政等额配套,专款专用。镇级保证金奖惩制度、村级站点建设经费、村级工作经费仍按20xx年方式和标准执行。

  (四)加强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严格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辖区秸秆焚烧火点强度和重点区域禁烧情况。强化行政问责,突出“第一把火”问责,对重点禁烧期间,发生全县“第一把火”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卫星监测或省级督查发现一个焚烧火点扣除镇包村人员及村干部全部奖补资金,市、县督查每发现一个火点扣500元奖补资金。

  对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原料生产基地有秸秆焚烧现象的,由县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已认定资格和相关扶持项目,扣除种植补助款。对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有焚烧秸秆现象的,取消全部秸秆禁烧田亩奖励补助。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6

  秸秆焚烧是指通过焚烧农作物秸秆来破坏农作物秸秆。秸秆焚烧造成雾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和其他生物健康构成威逼。

  一、工作目标

  镇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辖区不冒一柱烟、不烧一把火、不见一处黑斑。确保区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绵遂高速沱牌段、国道xxx线、农环线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工作重点

  (一)把握禁烧重点时段。全年均为禁烧期。重点禁烧时段为20xx年x月下旬至x月下旬、20xx年x月中旬至xx月下旬。

  (二)突出重点区域防控。全镇全部区域均为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重点监管范围为:xx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爱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社区)要刚好支配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禁烧方案、详细奖惩方法和禁烧巡查表,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加强舆论宣扬。实行广播、横幅、宣扬车、宣扬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扬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化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扬劝导工作,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阔农夫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加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以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工作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究竟的监管网络。

  加强巡逻处置。镇上组织巡逻队,对全镇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督导,发觉问题刚好联系村(社区)处置,并填写好巡查记录备查。各村(社区)应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被上级部门督察到火点时应刚好、快速派人到达现场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根据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领导包片,督查到位。建立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社,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包区巡查督查。各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巡查督查可实行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焚烧秸秆的干脆责任人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惩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惩罚法》进行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是干脆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肃穆处理。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相识,大力宣扬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深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协作,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阔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奖惩方法惩罚类型:罚款、通报指责和纪律处分。

  被镇巡查队发觉着火点或黑斑的,每个着火点或黑斑扣村运维经费xxx元,焚烧秸秆、垃圾的群众根据《x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从相关经费中赐予惩罚。划扣资金列入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嘉奖发觉着火点或黑斑的巡查队,发觉一个火点或黑斑扣除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年终目标分x分。

  被市以上禁烧工作督查组发觉并认定为焚烧秸秆的,对所在村惩罚xxxx元,村主责干部各罚款xxx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扣除年终目标分x分,并视情节赐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年度没有发觉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中赐予加分嘉奖并优先举荐评先评优。

  对巡查工作履职尽责的干部赐予年终目标考核分加分嘉奖。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7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xx]105号)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实行目标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镇政府将奖励3000元,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不足1亩的起火点按1亩计算),将按责任状给予责任村扣0.2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将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检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8

  为做好我镇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xx〕22号)、《颍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颍政〔20xx〕10号)和《颍上县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镇午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今年午收期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秸秆全面转化利用,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防止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提供粉碎还田技术支持,本地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确保打捆秸秆快速离田。对采用打捆办法回收利用秸秆的,各村(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秸秆离田各项措施,主动对接收储利用企业,确保秸秆快速离田,杜绝焚烧隐患。

  (四)设立秸秆收储转运场所。各村(居)要提前落实秸秆收储转运中心或临时收储点,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补贴措施

  (一)实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今年,省、市、县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20元/亩的资金补贴,禁烧结束后,根据各村(居)火点监测情况、秸秆处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镇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如出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连片焚烧火点的村(居),将全额取消补贴资金;如没有出现一处焚烧火点的村(居),待禁烧结束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全额打入村(居)三资账户,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或打捆、短茬收割、收储点建设和秸秆转化项目补贴。

  (二)实施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鼓励农户购买秸秆处置机械,对购买打捆机、粉碎机、灭茬机、玉米精播机等秸秆处置机械,符合中央财政补贴条件的优先补贴,县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0%.同时,县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对全县农机加装秸秆粉碎机的予以适当补贴,统一采购秸秆粉碎机备用刀具,县农机局将为农机收割提供便利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和指挥长,镇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政委,镇政府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禁烧巡逻突击及事故应急处置组、执法巡查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和督查考核组。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指导作用,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各村(居)包保任务、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各村(居)党党总支、村(居)委会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出现火点现象的,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强化日常监管

  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镇宣传组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镇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置组要会同镇纪委、派出所、消防、交警、交管、农口等单位,加强对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同时,做好本辖区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方能作业和每台机械5000元违约金收取的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各村(居)组干部加强对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从源头上治理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同时,提前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居)做好洒水车、旋耕机等灭火机械设备的筹备工作,并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秸秆禁烧的应急协调,必要时就近调集其他村(居)应急分队进行支援。镇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居)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实施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做好各督察组的信息收集、通报及考核评比等工作,督查结果由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镇党委、政府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应急机制

  镇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突击和应急事故处理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每个巡查队员要携带明显禁烧标识,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四)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对各村(居)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得分排序在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禁烧补贴资金考核制度。对各村(居)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一处火点,扣5分;督查组每发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连片焚烧火点,扣3分;每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的`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每一处火点,扣2分。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彰,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50分以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凡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市县两级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凡农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下田作业的,或者已安装粉碎装置在作业时未使用的以及留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取消该农机的作业资格,追回对该农机的补贴,扣除5000元违约金;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三是落实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实行镇班子成员、派出所、驻村工作组、督察组以及村组干部逐级上缴保证金制度。按照县委办、县政办10号文件要求,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要上缴5000元的秸秆“禁烧”保证金,派出所上缴10000元保证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县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按照县委、县政办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镇党政班子每人上缴3000元的保证金,驻村工作组和督查组每人上缴20xx元保证金;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上交20xx元保证金;村(居)两委其他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上交1000元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交500元保证金,以上人员不重复交保证金。村(居)组所有干部保证金由各村(居)党总支书记负责收齐并上缴到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镇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四是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居)主要干部负总责,根据督查情况和禁烧监控情况兑现奖惩。①全面综合考核后,秸秆禁烧考核前5位的村(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依据排名先后另依次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0%);对禁烧期间,没有1处着火点的村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考核奖励不重复累计计算。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村(居),扣除村(居)所有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由镇纪委对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包片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②被省巡查通报的和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单位,每个火点处罚3000元;被市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20xx元;被县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1000元,被镇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罚款500元。每个村连续被通报两次的,给予镇、村包片干部加倍处罚,并给予村(居)主要责任人降职处理;每个村(居)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给予镇驻村干部大会通报批评,村(居)总支书记和责任支部委员免职,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委会委员停职,被处理人员在下届两委换届中不得提名。③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被省市县通报,造成大面积秸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④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两次不在岗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绩效工资,视其情节直至免职。

  五是实行严打“第一把火”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对在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协调派出所进行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焚烧秸秆者拘留15天、罚款20xx元处理,对查不出放火人的将以此规定追究土地种植户责任。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秸秆的、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或以纵火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镇宣传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实名公开曝光。镇要利用专门宣传车、秸秆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工作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动员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镇成立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包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在9时至22时期间,督查巡查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2.建立日报告制度

  禁烧期间(5月16日—6月30日)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与镇禁烧办保持紧密联系。各村(居)要在当日上午8时前如实将前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书面报送镇禁烧办。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报送。各村(居)于5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督查巡查方案、宣传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信息联络人及所有禁烧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报镇禁烧办。各村(居)应做好督查记录。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9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证,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成功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创造性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使积存在路边、田头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确保不发生禁烧秸秆现象。

  三、工作步骤

  自5月14日开始,到10月20日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4日至5月20日)。成立镇村两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和督查组,分村开展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由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抓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0日至9月3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监管制度,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村要采取每天定时向镇党政办报告制度,镇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采取24小时专人值班,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及时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镇秸秆禁烧领导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确定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村为主,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逐级包保责任制,镇督查组,检查组要不间断深入村组,进行督导检查,农技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精心组织,现场示范,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使今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镇村要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反馈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深入田间地头,取保工作有序进行。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纠处一起,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相应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村要利用村务、政务公开栏,利用各种会议、张贴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目的、意义和有关科级知识。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我国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应有贡献。禁烧秸秆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0

  为切实做好xxxx 年全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我乡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川大气办〔xxxx〕7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州、县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大户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乡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乡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查组,在全乡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农业大户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加大对秸秆回收的奖补措施。

  (二)强化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作。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乡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乡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二是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上午8:00―9:00,下午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深入学校宣讲。乡中心校和吉加小学组织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疏堵结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2、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3、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xx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4、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乡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乡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乡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和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乡督查组要对乡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乡进行通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1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建立秆禁烧长效机制,为全镇人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大气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和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位,坚持“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发生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件和森林火情火灾,不出现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

  (一)禁烧行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烧茬炼堰等野外用火;村内焚烧垃圾、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等行为。

  (二)禁烧时段:全年时间。

  (三)禁烧区域:全镇范围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水果经济林及其余大田范围;

  全镇所有村庄大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等镇直机关单位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各村要采取村内喇叭广播、悬挂标语、村两委干部教育和引导、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增强村民秸秆禁烧知识,鼓励村民通过青储、生物质发电等方式处理秸秆,提高保护环境意识。各村支书、村主任为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逐户落实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

  (二)强化巡查处罚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等部门各自根据确定的职责和范围,划分片区由专人进行包联,深入各村定期开展巡查;各村要抽出一定“两委”干部组成巡查队,划定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严管时段(10月份至次年5月份)镇政府牵头协调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人员组成联合巡查队,在全镇范围内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各村发现秸杆焚烧行为要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及早消除隐患,对于劝导、制止无效者,要移交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三)加强综合利用

  各村要根据县农业农村、农机、畜牧等部门制定的秸秆综合利用计划,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松耕作、粮改饲等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并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秸行禁烧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协调及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周通报制度,每发现一次秸秆焚烧行为,对当事人及属地村两委主干每周进行通报;通报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秸杆清理及禁烧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

  1、镇农科站: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收集、汇总全镇秸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全镇大田范国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行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2、镇林管站:对全镇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范围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

  3、镇环保站: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4、派出所: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经劝导、制止无效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5、学区: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相关秸秆禁烧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禁烧。

  6、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村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按地块细化秸秆清理办法,建立台账,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各类档案资料;组建村级宣传巡查队伍,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与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要与各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划定秸杆禁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队伍,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强化一线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网格内农业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三)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村两委与镇直机关单位同等责任,“一点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桔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村两委主干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当事人具体处罚事项:

  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对故意纵火或因焚烧秸杆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村处罚事项: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各村绩效考核挂钩。年度内发现1次着火点的,扣村“两委”主干各500元;年度内发现5次以上(包含5次)着火点的,年底扣村“两委”主干年度绩效的`50%,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年度内发现10次以上(包含10次)着火点的,采取“一票否决”措施,取消该村各类评优资格,年底扣村“两委”主干所有绩效,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相关乡镇具体处罚事项:

  1、年度内发现3个以上(含3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将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批评。

  2、年度内发现5个以上(含5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负责人,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纪检部门启动对分管领导的问责程序。

  3、年度内发现10个以上(含10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部门对属地乡镇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4、对于单次发生大范围秸秆焚烧现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属地乡镇所涉及人员,由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2

  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奉新县秸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预警的函》(宜环委办字(20xx]31号)文件,20xx年5月9日省厅无人机在赤田镇发现2起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全县禁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杜绝此类事件在我镇发生,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奉新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奉环委办字[20xx]44号)和《奉新县秸秆禁烧整改方案》(奉环委办字[20xx]5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因地制宜,强化举措,全镇实行镇—村—组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现场检查和管控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确保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全部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得到有力遏制。

  二、工作原则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责任做好属地管理,把好秸秆禁烧第一关。坚持“因地制宜、源头防控、综合利用、以禁促用”的原则,对禁烧工作作出面部署,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包干巡查、层层落实的防控机制,加强露天焚烧教育,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露天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通过制定本方案,推动各村(社区)和各有关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好我镇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露天焚烧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四、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我镇已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含杂草、垃圾)禁烧工作专项督查。镇集镇由镇城建办与镇城管负责,20个村(社区)由镇农业农村办和林业工作站负责。巡查部门对于发现的`点火冒烟行为,及时处置,并形成了巡查报告,巡查行动一以贯之。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宣传单、小喇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禁烧秸秆的重要意义和露天焚烧的法律责任,确保宣传进家入户,人人知晓。我镇20个村(社区)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宣传及巡查,严禁焚烧秸秆及杂草枯枝,在开展巡查过程中,要张贴禁烧公示,进行警示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在全镇范围内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切实落实镇—村(社区)—组网格化管理。创新禁烧工作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包干巡查、层层落实的防控机制,各有关责任单位和村(社区)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逐步建立禁烧长效管控机制,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力管控。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3

  根据市县关于xx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禁烧时间

  xxxx年5月xx日至6月xx日。

  二、禁烧区域

  全区范围均为禁烧区域,其中徐桥社居委和凤梅社居委为重点监控区域。

  三、禁烧目标

  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治理、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和“区督查、社居负责、户落实”的原则,严防死守,强力推进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禁烧期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确保实现全区在秸秆禁烧期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确保道路和航空交通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调整充实区秸秆禁烧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社居委也要及时调整充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开发区以市容大队为依托,成立应急扑救大队;徐桥、凤梅社居委各自组建不少于8人应急扑救小队,确保日常巡查和突发情况处置迅速、有力。管委会每天安排2人,徐桥、凤梅社居委每天各安排3人开展24小时巡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氛围,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公布开发区和各社居委秸秆禁烧举报电话。

  (三)完善三级管理网格。进一步调整充实区、居、组三级管理网格责任人,细化网格责任,继续实行区干部包社居、社居干部包组、居民组长包户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禁烧期间,各级网格责任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死看硬守,严防死守,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区干部包联社居名单见附件2)。

  (四)建立应急机制。实行秸秆禁烧快速反应机制,制定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落实灭火器械和应急车辆。

  (五)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并在每个堆放点设置标志牌,表明名称、存放数量,明确管理负责人和责任人,配置灭火工具,建立24小时看管看护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作用,对无劳力和困难户开展助耕工作,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堆放的`秸秆进行及时清理,杜绝焚烧隐患。

  (六)落实投入保障

  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物质保障,区财政安排2万元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工作人员夜间巡查补助、误餐补助等。管委会工作人员夜间巡查补助按照80元/晚标准,社居委工作人员夜间巡查补助按照50元/晚标准,用餐标准按照50元/人执行。

  五、严肃工作纪律

  1、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认识到我区靠近主城区,一旦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影响恶劣。

  2、严格做好值班工作。秸秆禁烧期间,开发区及各社居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各级网格责任人及巡查人员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

  3、严格责任追究。发现社居干部及其亲属燃烧秸秆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对第一次发现秸秆燃烧现象的社居,给社居主要负责人和包居干部下达警告通知书,同一社居第二次发现秸秆燃烧现象的,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因秸秆燃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市、县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蓝天碧水工程和省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促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上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观能动性,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狠抓秸秆禁烧,确保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起至,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并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宣传单、村广播、宣传车、文艺队等多种有特色的形式,全面细致做好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的禁烧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秸秆禁烧巡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焚烧现象。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关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焚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至。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乡镇的主要条件。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每个乡镇不少于20条,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市电视台要连续播发《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以及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信息,在全市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

  (二)加大查处力度。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及杂草树叶的'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全市每个乡、镇、工业园区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监察部门要严格监察,谁的责任谁落实,确保我市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郝英鹏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新尊、市环保局局长赵航舰、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李晓亮、市城管局副局长李冠顶、市交通局纪委书记李进良、市水务局副局长范英刚任副主任,市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秸秆禁烧办公室。从农牧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局、住建局、国土局、科技局、财政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环保局集中办公。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的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建成区内垃圾存放点的禁烧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县道公路两侧的禁烧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石津总干渠及其它干渠两岸的禁烧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领导此项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精兵强将,迅速开展工作。各乡、镇及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禁烧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前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推进综合利用。各乡、镇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禁烧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同时,农机局、畜牧局、农牧局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推广机械化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和新型环保秸秆块煤等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

  (三)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强化市督导、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市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秋季禁烧期间,市督查组以及乡、村、组三级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杂草树叶现象。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5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各项要求,全力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强势发动,全民动员,确保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和落叶等全面禁烧,推行全年常态化管理,紧紧围绕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目标和“全面禁、全年禁”的新要求。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全面禁烧、常态管理”的原则,创新思路、明确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秸秆清运、收储的快速运转体系,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着力形成以还田为主的多元化秸秆利用格局,确保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确保实现秋季秸秆全面禁烧。

  二、工作步骤

  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从10月2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及综合利用推动、考核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发动阶段(10月2日至10月20日)

  1.成立组织。镇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与各村(居)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村(居)按组、按地块明确包保责任人,驻田值守,层层落实责任,建立24小时巡查小组,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隙。(包保地块及责任人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镇禁烧办。)

  2.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多角度、多层面、多形式地开展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镇内两辆宣传车不间断巡逻宣传。每村(居)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禁烧宣传横幅5条以上,布置禁烧宣传标语不少于50条,宣传单发放到户,利用广播等加强宣传。各村(居)要在主要通道和田间地头搭建看管帐篷,配备灭火工具,应急灭火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

  3.建设草场和秸秆集中堆放点。各村(居)要建设满足需要的草场,并进行合理布点。严禁将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河塘旁;按种植面积每1000亩至少建设一个秸秆堆放点,每堆放点面积5亩以上。各村居于10月20日前必须建成至少2个5亩以上的秸秆集中堆储点(建设地点在10月20日前报镇禁烧办)。镇区和XX国道、XX省道、XX省道、XX路、XX路、XX路等主干道两侧500米及其可视范围、镇村道路两侧100米及其可视范围内禁止堆放草堆等杂物。

  第二阶段: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

  1.加强组织管理。要严把茬口留低关,严查超高茬收割,收割机必须配备和启用秸秆粉碎匀抛装置,对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公分的,给予农机手一定的处罚,并且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村(居)干部和工作组人员对收割地块要全程跟踪监督。对不能还田的地块,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清运秸秆、及时翻耕灭茬、及时播种,确保秸秆“不还田就离开田地”。

  2.加强督促检查。镇督查办会同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督查,实行24小时巡查。具体督查驻村和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情况、村组干部值班巡逻情况(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必须吃、住在田间地头)、秸秆清理情况、打谷晒场情况及村居在禁烧工作中的组织化程度等情况。对发生秸秆焚烧的,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

  3.强化应急处置。镇设立举报电话(电话:XXX),实行24小时值班。督查组人员要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村(居)驻田值班人员要配足灭火工具,以便应对突发的露天焚烧秸秆事件。对故意放火的,派出所要依法严肃处理。

  4.推进秸秆还田。利用各级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的政策机遇,通过“看好机头、管住田头、盯紧人头”三项措施,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机,促进秸秆还田。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组要深入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作业对象、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严格控制留茬高度、粉碎长度、抛洒均度和翻耕深度的主要质量标准。对县核查组核查发现未按照还田质量标准执行问题的地(田)块,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按计划及质量标准还田到位。

  5.秸秆清运利用。清理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沟渠等处的秸秆,全面推广食用菌生产、秸秆饲料、秸秆气化、秸秆堆肥、密度板生产、草编织、秸秆工业原料及秸秆成型燃料等综合利用项目。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对各村(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总结全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保持常态巡查及应急处置力量,维护全面禁烧阶段工作成果。

  三、明确责任

  1.各村(居)是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要采取扎实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任务。责任人: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

  2.工贸中心(安监所)要加大对全镇企业禁烧工作的宣传检查力度,除不能焚烧秸秆、树叶外,还要严禁焚烧任何工业和建筑垃圾;责任人:XX。

  3.城管环卫服务中心要派专人巡查镇区和各村(居)的建设工地和集中居住区,禁止焚烧一切建筑垃圾;责任人:XX。

  4.城管队、公路站要加大对镇区及和XX国道、XX、XX省道、立派路、龙青路、红万桑路等主要道路的管理,严禁在主干道打谷晒场,严禁环卫、养护工、运维人员焚烧各种垃圾,发现焚烧现象的,视同焚烧秸秆同样予以处罚;责任人:XX。

  5.水务站:负责对全镇范围内河流、渠道等水面抛弃秸秆的行为监管和查处工作;责任人:XX。

  6.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机管理,督促指导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推广农业新型收割机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责任人:XX。

  7.民政股要加大对陵园、墓地等场所管理力度,禁烧期间,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现象;责任人:XX。

  8.中小学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给每个学生家长发放倡议书,进行广泛宣传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中心小学要做好各村小(教学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等杂物的督查管理工作。责任人:XX。

  9.派出所要积极配合镇督查组和各村(居)开展禁烧巡查、督查工作,对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责任人:XX。

  四、奖惩措施

  1.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及奖励制度。各村(居)向镇财政缴纳4000元保证金,对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并且没有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的村(居)奖励4000元。

  2.严罚第一把火。因管控不到位,发生省、市“第一把火”并被书面通报的村(居),一次性扣除村(居)保证金,村(居)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严肃追究包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责任。被确定通报为全县“第一把火”的'村(居),一次性扣除村(居)保证金,具体地块村级包保责任人引咎辞职,村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20xx元、1200元、800元,在该村召开全镇后进典型现场会。被确定并通报为全镇“第一把火”的村(居),对村(居)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500元、300元、200元,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大会公开检讨。

  3.加大对被国家卫星和省、市、县、镇巡查到火点的处罚力度。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通报每火点对村(居)负责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3000元、20xx元、1000元,严肃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省、市督查通报火点的,按焚烧面积对村(居)负责人处以20xx元的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20xx元、1000元、800元,堆积焚烧的酌情加罚,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的田块内发现火点加倍处罚,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等烧荒火点,,处罚1000元,并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县督查到焚烧秸秆的,按着火点面积每100平方米罚村(居)负责人1000元,罚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800元、400元、200元(县罚镇每火点20xx元),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镇督查到焚烧秸秆的,每个着火点罚村居负责人500元,罚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加重处罚。对禁烧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和严重失控的村居及相关责任人,由纪委部门按有关规定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

  4.“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禁者。对焚烧树叶、杂草及各种垃圾视同焚烧秸秆,参照以上级别同等处罚;严肃查处未能及时清运秸秆,尤其是乱堆草堆、抛洒、倾倒入河、污染水体等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或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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