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合同范文>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书

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3-02-07 12:19:41 转让协议 我要投稿

关于转让协议书集锦十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让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转让协议书集锦十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XX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代理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四)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五)报价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代办系统中专门用于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和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七)《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八)《推荐挂牌规则》:《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

  (九)《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共5页,当前第1页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

  ,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共5页,当前第3页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第九条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承接其推荐主办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共5页,当前第4页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店面转让合同

  立契约书人_______即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_____

  甲方:_____ 保证人:_____

  乙方:_____ 保证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自有经营的中国体育彩票投注的站点整体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就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费用: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内含体彩终端机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即开票兑奖机押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店铺押金贰仟元整(¥20xx元)。 乙方于 年月日交纳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定金予甲方;乙方于办理体彩终端机过户递交资料当日交纳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体彩终端机交予乙方正常开业当日,交纳余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给甲方。

  另停机时间段租金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二、转让范围:

  甲方把中国体育彩票投注的站点经营所有权移交给乙方。包括:

  1、体彩电脑打票终端机壹台。(移交前乙方应结清终端机内余款给甲方)

  2、体彩即开票的兑奖机壹部。(移交前乙方应结清兑奖机内余款给甲方)

  3、体彩电脑押金单壹张(含壹万元整);兑奖机押金单壹张(含伍佰元整);店铺押金单一张

  4、中国电信ADSL网络及体彩VPDN网络各一条;

  5、除口头协议外的所有店铺设备。

  四、培训上岗:

  甲方有义务培训乙方上岗,乙方应该在短期内认真学习并胜任上岗。

  五、责任归属

  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开始办理过户事宜,如甲方收到定金后而不同意转让,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如遇第三方原因无法完成协议中内容,定金则如数退还给乙方,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如乙方交完定金后不同意转让,甲方将定金没收,不予退还。因办理过户更名手续需要停机转换经营所有权,停机时间以体彩中心为准,甲乙双方不得以此理由不遵守该协议。本合同生效后,所有经营权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

转让协议书 篇4

  受让方: (下称甲方) 转让方:(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

  第五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2份(传真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坐落于宜良县匡远镇起春路(在建的宜良监狱小区)一套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个人选房和购房的机会转让给受让方购买使用。

  二、转让费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由受让方于签字当日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三、该房(带有车位一个)建筑面积100m—140m之间,该房的所有价款由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转付给开发商。

  四、房屋产权可以过户时转让方必须在受让方提出过户要求一个月内协助受让方将房屋产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因该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按单位要求一定时期内产权人可能无法变更,房屋建成后由受让方占有使用,房屋产权手续交付当日转让方应将手续交受让方持有,转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无权干预受让方享有该套房屋(车位)的.所有权,转让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六、如在交购房款时,受让方需贷款,转让方应以其名义帮助向银行按揭贷款,由受让方按时赔还。

  七、因该房屋现处于认购期,如到产权登记时房屋(车位)所有权证可以直接办理在受让方名下的,转让方应协助办理。

  八、针对该房以后单位如有补贴,且单位以现金方式补给转让方,如最终该房房价不超过人民币2400元/m,则该补贴归转让方所有,如补贴后最终房价超过人民币2400/m,则由转让方将该补贴交受让方用于冲抵超过部分,直到最终房价低于人民币2400/m,冲抵金额以补贴总额为限;如单位不以现金方式补给转让方,而是按补贴数额直接降低房价,则受让方不再给付转让方该补贴。

  九、如因任何不可知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建成交付,转让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受让方转让费和已支付的购房款(含购房认购金)。

  十、如有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车位)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须上述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6

  目录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3

  第二条股权转让 4

  第三条先决条件 5

  第四条成交及相关事项 6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7

  第六条约定与承诺 8

  第七条生效与终止 11

  第八条赔偿 12

  第九条其他条款 13

  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在中国XX正式签署:

  B,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所为。

  C公司(“”或“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XX,法定代表人为XX。

  公司(“投资人”或“”),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XX,法定代表人为XX。 鉴于:

  A.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其中B持有注册资本计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

  B.B希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其持有的注册资本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目标股权”),转让予投资人,且投资人希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受让上述目标股权(“股权转让”);

  C.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全体股东和投资人签署了一份经修订并重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据此,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协议”指本股权转让协议,包括本协议的附件以及转让、补充、修订、替代本协议的其他文件(如有)。

  “补偿方”应具有第8.2条规定的含义。

  “受补偿方”应具有第8.2条规定的含义。

  “成交日”应具有第4.1条规定的含义。

  “成交”应具有第4.1条规定的含义。

  “公司章程”应具有本协议鉴于条款C项规定的含义。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任何一日。 “工商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行使类似职权的机构。

  “关联方”应具有财会[XX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规定的含义。

  “人” 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合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社团、信托、非法人组织,或依据任何适用法律成立的无论何种性质的任何其他法律实体,或任何政府机构。

  “关联人”,对于任何人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人,或被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共同被控制的任何其他人。在本定义中使用时,“控制”,对于任何人而言,指(i)持有该人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已发行股本,(ii)通过拥有该人超过百分之五十(50%)表决权或者通过拥有该人超过百分之五十(50%)表决权的表决代理,或通过有权委派该

  人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大部分成员,或通过合约安排或其他方式,能够控制该人的管理或决策。

  “股权转让交易”应具有本协议鉴于条款B项规定的含义。

  “合格IPO”指根据相关证券法等法律进行登记的一次以包销方式进行的公开发行。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和本协议同时签署的其他补充协议、附属协议。

  “尽职调查”指为股权转让交易之目的,投资人及其委派的专业顾问对进行的法律、财务、业务、技术、人员等各方面的尽职调查。 “竞争业务”应具有第6.5(a)条规定的含义。

  “控股股东” 指的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

  “损失”应具有第8.1条规定的含义。

  “适用法律”对于任何人而言,指适用于该人或对该人或其任何财产有约束力的公开、有效并且普遍适用的条约、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司法解释、判决、裁定、仲裁裁决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条件成就日”应具有第3.2(d)条规定的含义。

  “投资人当事方”应具有第8.1条规定的含义。

  “替代交易”应具有第6.2条规定的含义。

  “新营业执照”指就股权转让交易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获颁发的经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先决条件”应具有第3.1条规定的含义。

  篇二:现货交割合同

  阴极铜重熔用铝锭锌锭铅锭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gb/t 467-1997 gb/t 1196-93 gb/t 470-97 gb/t 469-95 初始定金约为合同价值的5%,具体数额由本市场另行公布合同管理方式不追加定金交易单位 5吨的整倍数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 10元/吨每日价格波幅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交易时间每日交易具体时间由本市场另行公布交易手续费 0.08%(合同转让免收手续费)交割手续费 0.02%合同交易期当天、一天、二天、一周、二周、三周、四周最后交易时间当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当天上午收市前,一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当天下午收市前,二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后下一工作日下午收市前,其它合同为每周一的下午收市前标准交割单位 25吨最小交割单位 5吨交割溢短限制+2%交割时间见合同一般条款交割地点本市场指定仓库(详见附件)交易与交割品牌见合同附件

  一、会员的义务与责任

  为了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会员必须在成交时向本市场交纳初始定金。如会员违约,本市场将没收违约方该合同全部初始定金,作为对履约方的补偿。

  二、交割程序

  1.交割业务流程参照《_________交易市场实物交割细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

  2.具体交割业务时间如下表:

  交割时间现货合同

  卖方最后交单时间买方最后款到时间买方领单时间当天交割当天下午2:00 当天下午2:30当天下午3:30-4:00 一天交割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30

  -12:00 二天交割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1:30-12:00 每周固定日交割周二上午10:00 周二上午10:00 周二上午11:30-12:00 3.合同交割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货款结算日。

  三、交割结算

  1.现货交割合同的买方/卖方会员,其应付/应收交割货款计算公式为:当天交割现货合同交割货款=(合同成交价±升贴水)×实际交割数量其余现货合同交割货款=(合同成交价±升贴水)×合同数量+(合同最后交易日结算价±升贴水)×(实际交割数量-合同数量)

  买方会员按其应付交割货款全额支付。

  卖方会员按其应收交割货款的85%收取货款,余额待增值税发票收到后另行结算。

  2.所有转让合同,按实物交割方式进行结算处理。

  四、交割违约行为

  1.卖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交单时间前,将指定仓单交到本市场指定仓库的,属交割违约。

  2.买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到款时间前,将应付货款全额汇到市场公司指定帐户的,属交割违约。

  五、交割违约的处理

  出现交割违约时,本市场将没收违约方该合同的全部初始定金,作为对合同另一方的补偿,同时该合同终止。

  篇三:产权交易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转 让 方:

  交易标的:

  受 让 方:

  经纪会员:

  产权交易合同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

  三、转让方:指持有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并能够依法转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是指出资人或股东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

  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六、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中心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经纪会员: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鉴于:

  1.甲方为于年 月 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所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证

  号: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 (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产权或 %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

  3.乙方为依据 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性质)的企业、或机构,注册证号: ;

  或:乙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产权或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企业名称)的产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企业名称),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

  1.3产权交易中心,是指承担产权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产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转让给乙方;

  1.5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产权或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产权或股权的对价。

  1.6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

  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 (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图纸、规格、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

  1.7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1.8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iii)标的企业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9 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 年 月日。

  1.10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

  1.11审批机关:指依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2登记机关: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3产权/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产权或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

转让协议书 篇7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X X X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买方: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车位基本情况

  1.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具体以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座落于XX省XX市XX区XX国际广场XX号,共计X套(房产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房屋建筑面积总计约为 XXX 平方米(详见房产证,以房产证为准)。

  1.2 随该房屋一并转让包括车位总计可以办理产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3 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装修、附属设备、设施:。

  1.4 乙方已经实地查看该房屋与车位,并无任何异议。房屋、车位交接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房屋(含车位)转让价格

  房屋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xxxxx 元,总金额(以下简称购房款)为人民币 xxxxxxx 元(大写: x佰x拾x万x仟x佰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因上述房屋系甲方按揭方式支付购房款,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按揭银行申请一次性支付余款以解除按揭抵押。

  3.2甲方房屋解除按揭抵押后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x天内将购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交接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将房屋、车位,以及所属附属设备、设施随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双方商定,在乙方付清款项后,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给予积极协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

  第七条 该房屋(含车位)转让交易发生的所有的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转让时,该房屋的装修以及所属附属设备、设施随之转让,其价格已经包含在购房款之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x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 xx月xx日

  交 接 单

  根据xxx(甲方)与xxx(乙方)于xxxx年 xx月xx 日签订的《房屋、车位转让合同》,现双方已经于xxxx年xx月xx日将《房屋、车位转让合同》所涉的全部房屋、车位以及房屋装修、附属设备、设施交接完毕,双方无任何异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 xx日

转让协议书 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关联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依法取得林权证的山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林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前提

  1、甲方对所转让的林权有法定的处分权。

  2、甲方承诺,承担对于此次林权有偿转让的收益分配、日后争议、利益纠纷等责任,且甲方家族对于收益分配、利益争议等,于乙方无任何责任。

  3、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已经村委会同意。

  4、甲方所持有的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账务,所属权无争议。

  二、转让山林的基本情况

  转让山林位于:

  林权证号:

  林权面积:

  林权性质:

  林权四至:南至: 西至:北至: 东至:

  三、各方确认

  1、变更后该山林林权所有者为乙方,其林地的占有、使用、经营、收益、处分权归乙方所有。

  2、丙方认同此次转让。

  四、转让程序及付款方式

  1、本次转让林权总价格为人民币。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3、本次转让林权整由甲方过户给乙方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甲方在收款时应开具收款收据。

  4、本次转让林权的`过户程序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次转让林权由xxx公证处现场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本次林权转让宗地上的任何苗木保持原样,不可移动。

  2、本次林权转让宗地涉及到其他农户的道路问题,由乙方提出道路的改动路线,由甲方负责与关联农户确认,改线道路修建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附件

  1、本次转让的公证书。

  2、本次林权转让宗地四至关联农户确认字据。

  3、本次林权转让所关联农户道路改线的农户确认字据。

  七、其它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县林业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20xx-1-9

转让协议书 篇9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办公室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同意将自己租赁的位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转让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租赁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转让后写字楼现有的装修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限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办公室转让费¥ 元。(大写: )。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及办公家具(详见转让交接清单)。 五、转让办公室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办公室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办理办公室交接手续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甲方向乙方交付钥匙。钥匙一经交付,转让办公室即交付完毕。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该按时交付办公室,甲方逾期交付办公室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

  交付转让办公室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其它费用,并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办公室和支付转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乙方逾期接收办公室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七、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转让协议书 篇10

  转出方:(下称甲方) 转入方:(下称乙方)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甲方愿意将自己购买于 20xx年12月8日的电动车转让给乙方。

  型 号:MC20xx-1 颜 色:金色

  车架号:050521301293008 电机号:车牌号:

  乙方自愿购买并接管上述产品并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甲方愿意以零万叁仟陆佰零拾元整(¥:3600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私有的电动车,出售后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更改价格;

  第二条 甲方将电动车一经转让给乙方后,不再为此车辆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不对该车辆享有任何权利;

  第三条 乙方愿意接受上述价格,并且在交接车辆当日检查无误后接管该电动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价或者退还车辆;

  第四条 乙方一经接管该车辆后,应该对自身安全及车辆安全负全部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甲、乙双方除了交接车辆以外,甲方应该将当初购车时的`原始票据、车辆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全部交接给乙方。

  第六条 由于电动车属于自行车系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有设立自行车、电动车行驶证过户手续办理项目,因此该过户车辆的行驶证件依然是原拥有者的记录,但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签定此协议后,在交管部门同样生效。

  第七条 以上协议达成共识,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张)生效,另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不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期:

【转让协议书】相关文章:

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书09-29

转让协议书12-31

转让协议书06-20

饭店转让协议餐馆转让协议书范本12-18

转让股权协议书01-04

物业转让协议书01-05

股东转让协议书01-06

餐厅转让协议书10-13

挂牌转让协议书10-13

财产转让协议书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