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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时间:2022-11-12 19:45:16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销售合同模板锦集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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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篇1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               电  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2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水泥标砖,双方经共同协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订购免烧砖190*90*50和390*390*190的数量和价格

  二、付款方式:月结。

  三、交货方式

  1、乙方每送到一车,需由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签收。

  2、运输及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

  乙方的免烧砖压力 左右,如达不到要求,甲方可以拒绝签收。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及供货要求:

  1、乙方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其它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未按时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送货到现场,由甲方指派的.人员当场验收,核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后签收。

  3、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规格和数量,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内供货给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须按甲方项目上指定的地点卸货并堆放好。

  5、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计划送到,超期一天按违约壹仟元累计处罚。 6 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都要遵守合同,甲方必须保证进贷,乙方必须保证生产出甲方所需砖数。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双方对条款内容必须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约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工程钢筋Ф6.5—Ф10线材承包给乙方加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由甲方提供线材到乙方加工厂内,运输费由甲方支付,其加工内容为调直、下料、成型。

  二、以延伸作为加工费,其成品由乙方加工厂运至甲方施工场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在乙方厂内由乙方负责装卸,到甲方场地由甲方负责卸货。

  三、加工必须按图纸料单制作,各种成型分类清楚,做上标记,注明尺寸、数量及规格,货到甲方现场,由甲方根据料单检查验收签单,如型材与料单不符或加工错误,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提供线材到乙方加工厂后,严禁原材料调换,如与原型材不符,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甲方必须及时提供线材,提前四天报送料单,如因甲方供料和提供料单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甲方负责。

  六、乙方向甲方缴纳现金万元,主体封顶后结清所有账目退还押金,甲方保证从开工制作起不得有第二家加工厂加工Ф10以下的钢筋,如乙方发现有其它加工厂加工,甲方无条件退

  还乙方押金,从协议签订时间起计算,按缴纳押金总额每天百分之五的损失计算,退还给乙方作为补偿。

  七、甲方主体封顶后,或因其它不可预计的原因停工一个月,结清所有账目退还乙方押金,如不能按时退还押金,每天按乙方所交押金总额每天百分之五的损失计算,给乙方作为补偿。

  八、本协议共两页,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4

  立合同人:__(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供货商):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销售商):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的供货商,乙方为销售甲方系列产品销售商,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甲方提供乙方合格的产品以及公司和产品相关的合法手续。

  二、甲方在乙方上柜的品种为个(。)

  三、乙方必须将甲方产品定位A(一类)类主推产品,且以端头和专一的陈列面陈列,每月最低销售回款不得低于人民币元(按供货价),如连续3个月未完成甲方最低保底销售,甲方有权退回产品。

  四、甲方按公司统一零售价的折作为供货价提供给乙方。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要求

  1.货款结算办法:现款现货:即甲方将货送到乙方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货款全额付给甲方。滚动结算:即甲方第二次给乙方送货时,乙方无条件支付上一次货款。铺底销售:即甲方第一次给乙方送货人民币元内作为铺底,以后送货时,货到后乙方必须支付现款,甲方给乙方的铺底资金,在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当年12月底必须给甲方结清,若在非正常经营情况下,甲方将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有权中止合作并结清货款。□账期结算:即以甲方送货之日起天后,乙方无条件付清甲方到账期货款。

  2.要求:

  (1)对于甲方未认可的.一切费用,乙方无权从货款中扣出。

  (2)若乙方按合同未给甲方付款而又报货的,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3)对账:甲方每月与乙方对账一次,由甲方财务部发出对账单后,乙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周内寄回甲方或由甲方业务人员带回,若因乙方原因未结账,则甲方视为乙方对账务的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

  六、甲方在销售中必须按公司统一零售价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和降低零售价销售(特殊情况须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方可),有权中止合作并结清货款。

  七、为提高销售,甲方应配合乙方搞好市场维护,终端店员培训和终端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店内提供POP海报张贴和店外促销场地)。

  八、退换货条件及要求

  退货条件:

  (1)所退货物必须保证外包装、瓶、袋和商标必须完好无损,且是在半年保质期以上的产品,否则,甲方不予退、换货。

  (2)对于甲方给乙方发的新产品,若乙方出现滞销现象的,乙方应及时在离产品保质期不得低于12个月内退回,否则,甲方不予退货。

  (3)若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且经甲方人员核实认可的,甲方承诺无条件退换货。

  (4)若因乙方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的如:虫蚀、鼠咬、霉烂变质、外包装损坏等情况,甲方一律不退换货。

  九、产品验收及损耗

  1.凡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的,应当面点清货物,一旦乙方提货离开甲方门市或仓库后所出现的破损及数量短缺,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甲方代办运输至乙方,乙方在收货时应按送货单之数量、品种等清点货物,若出现数量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找送货人出具相关货物短缺或破损依据、并由送货人签字后在甲方货款中扣出或凭依据找甲方业务人员退换货。

  3.出现货物丢失或破损等情况,乙方应在收货当日电话通知甲方知晓,并传真相关依据,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也不承担补偿责任。

  十、合作的需要

  1.在合作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真实有效的经营证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卫生许可证。

  2.双方合作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商场/超市较好的陈列位置陈列、销售甲方之产品。

  3.为提高销售,甲方应配合乙方搞好市场维护,终端店员培训和终端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店内提供POP海报张贴和店外促销场地)。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若双方在合作中,因特殊因素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

  2.任何一方在接到对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做出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在合作中,遇到双方未尽事宜,确需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补充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纠纷裁决地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结束后,若双方愿继续合作,则需另签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销售合同 篇6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高新科技区)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分行

  税号: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兹经买卖双方确认,下列货物按照下列买卖条款成交: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

  品名____规格____商标牌号____数量(单位)____单价(元)____总价(元)____备注____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原厂标准,以药检所药检报告为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原厂包装。

  第四条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起点有方式:卖方负责办理运输货物到对方车站。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铁路或公路运输。站名: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方式: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货款应直接汇入卖方________帐户,否则视为未付货款。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卖方应随时提供备货情况,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前准备工作。在每次(批)发货后卖应将发货日期、品名、件数、货重、到站等情况通知买方。

  第九条 买方对货物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五日内向卖方提出,否则视为货物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 违约责任: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卖方逾期滞纳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地区性水灾、风暴及国家法律、法规变更等。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由公证机关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力的有效证明,并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应向卖方所在地法院或有关仲裁机构提起诉讼,由卖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得作单方面修改,如一方因故转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备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卖给方办事处一份以备案。

  第十五条 本合同1-15条主要条款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买方: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加工 一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品种、数量、金额:

  说明:

  1、以上价格含设计、材料、加工费、运输费用及宣传单、 的印刷费用;

  2、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样稿制作生产,双方对样盒进行封样,作为验收依据;

  3、货品按实际成品交到甲方的验收认可数量结算;

  4、甲方如有追加,乙方凭甲方生产。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计:xx元)的定金,乙方交货完毕,经甲方外在质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全额发票再支付合同总额的 %(计:xx元),余款在无质量问题后,到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交货时间:

  在xxxx年xxxx月xxxx日前送至xxxx,其余数量的交货时间以甲方签字的`传真件为准。

  四、运输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货物途中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 。

  六、代收单位代为收货和验货,如有异议五天内提出,乙方负责质量之保证。 七、货到代收单位后,乙方必须协助代收单位进行卸货,直到货卸完为止。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往来单据,必须由甲方共同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制作的产品与封样样品不符的(材质、外观、印刷图样、文字内容等),若重新制作能在最迟交货日前交货的,乙方应给予重新制作。若重新制作不能在最迟交付日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与样品不符部分价款双倍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5天内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1%计算违约金,在余款中直接扣除;超过5天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甲方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十、乙方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若有必要,必须对产品进行备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代表 :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

  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