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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3-02-26 12:19:41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施工合同范文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施工合同范文六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熙龙国际小区内

  1-3工程建设规模: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和内容

  承包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月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验收达到优良。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

  5-1、单价:

  5-1-1、图纸及合同之外的时工按: 元/工

  5-1-2、计算方式:

  第六条、发包人工作

  6-1 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担负施工现场的指挥、调度工作,做好各工种的协调关系。

  6-2 开工前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及施工技术、安全生产指导教育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3 负责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6-4 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教育。

  第七条 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接受发包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现场调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和《住宿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否则承担违规罚款责任。

  7-2 承包人应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并按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3 在施工中和未交接验收之前,承包人应负责未完成和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或按实际损失赔偿。

  7-4 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卫管理的有关规定,不随地浪费材料,退(转)场时负责清理材料及垃圾。

  7-5 承包人承担因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当,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其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 中途退场

  本合同协议采用约定试用期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8-1 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多次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进度达不到约定要求期限,经三次协调无效,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已无能力履行协议中各项条款的;

  8-2 承包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合同附件中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住宿管理条例》等制度的。

  第九条 进度、质量

  9-1 承包人必须按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不能由此影响总体施工进度。如因承包人责任影响工程验收的,应由承包人承担逾期罚款责任,罚款则在工资额内扣除。

  9-2 承包人必须按国家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如因承包人责任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工程,承包人要承担违约责任;返工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实际经济损失计取,并承担返工直达到验收标准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违约赔偿

  12-1 工程成品保护赔偿:自费修复或按实际损失。

  12-2 承包人不能胜任工作:中途退场按实际合格的工程量结算并解除合同。

  12-3 承包人延误工期赔偿:每延误一天按 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算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

  资金来源:自筹。

  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

  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确定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

  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

  (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

  (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年月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

  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

  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

  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九、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

  2.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先进行自检,然后向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主管工程师不管是否参加验收,只要发包人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持怀疑态度要求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剥落或开孔,检验合格,由提出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责任。

  2、承包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中的动力设备、输电线路、电源开关、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4、监理人员、发包人有关人员违规指挥,承包人有权拒绝。

  5、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各种费用。

  6、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灾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主管人员。

  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和违法乱纪现象,若有发生,发包人将给予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

  1.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建筑工程发票,所有税金由承包人承担。

  1.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总价不因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任何原因而调整。

  1.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

  1.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

  1.6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工程变更 。

  2、工程量确认

  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的5号前提交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报告。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3.1进度款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次支付,每月5号前由承包人提交上月度完工工程量清单、工程款划拨申请及足额发票,经审核无异议后本月31号前发包人按上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拨付;

  3.2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发包人停止拨付工程款;

  3.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发包人将划拨至合同总价85%工程款及增减工程价款的85%;

  3.4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5按结算总价留下5%作保修承诺金,保修期起一年后退给施工单位结算总价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保修期起满二年退还施工单位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留1%待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之后全部退还施工单位;

  3.6月进度款中的工程量造价审核计算办法:各分项工程造价=《xxxx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中直接费×82%×实际完成工程量。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对于本补充协议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承包人若要更换指定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允许。

  (2)承包人所采购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件、构件等,必须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证明等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过发包人委托的工地代表和建设监理单位验证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

  (3)对于发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不遵照执行的,将被视为不履行合同实质内容而受到发包人扣罚履约保证的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且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XXX镇XXX村村级道路

  2、工程地点:蓬溪县XXX镇XXX村水泥路面途经该村五、

  六、七、九社,终点为邻遂路路口到加工房止。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工程为水泥路面,要求路面平整。水泥路面以宽度3.5米、厚度20公分为准,混泥土标号为C30,水泥路面选用325型号的和平水泥或者金九水泥;铺垫连沙石厚度10公分、宽度

  4.5米,需要连沙石400方;路基以有效路面4.5米为准;涵洞共有两处,要求管洞长7米,口径32公分;邻遂路至村道路路口处降至邻遂路到村道路斜面平行,要有直线距离;刘代银屋后需降坡度一米,宽度6米,长30米,土方用来填梁琼容屋后和张菊生田坎处;张菊生傲田和唐秀华垭口田两边做堡坎,路基宽以现有的实际路面为准,做堡坎的材料用块石。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雨天除外),200 年 月 日开工,于200 年 月 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乙方派出代表在施工时对材料和路面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足或者路面没有达到标准,应及时提出。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利。

  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2)乙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在短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按照双方协商的要求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对该村路面的施工。

  (3)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 %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存档一份。

  2、合同双方及社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社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工程名称:

  请填写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他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他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 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 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 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 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

  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 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承(承包方):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1、室内、内墙挂灰,“基层处理”,首先找平、打磨、再找平打磨,直到基层达到垂直,平整。特别在施工中要注意“阴、阳、角线条的处理”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为止;2、室内天棚基层挂灰及缝隙处理,施工时必须用防裂纹砂浆布贴每道缝隙,然后挂灰多遍,直到平整,无一点缺陷,达到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室内天棚内墙乳胶漆,待基层处理好后能达到下道工序施工时,进行喷内墙乳胶漆二至三遍,直到验收合格。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1、内墙处理;2、室内天棚;

  3、梯间斜板天棚。

  四、工程价格:1、内墙面基层处理包工包料,按甲方要求施工,验收合格11元/㎡。2、室内天棚基层处理包工包料(包括喷乳胶漆在内)(乳胶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要求施工,验收合格16元/㎡;3、工程竣工后按实际收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在施工期间可预借25%的.工程款,其余部分待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结算70%(扣除总结算款的5%作为保质金)。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从 20xx 年3月 26 日开工至 20xx 年 5 月 26 日竣工。

  七、甲方责任: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配合其他班组,不影响施工。平时汇同乙方对工程进行收方,工程完工后验收结算。

  八、乙方责任:1、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偷工减料,按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做到墙面平整,墙漆均匀,不漏水、不掉粉、不泛黄、不脱块、不开裂 。如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本工程保修期为 1年,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保质金(不计息)。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康县子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铝合金门窗及不锈钢门窗安装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通过甲方的验收标准金额为准。

  四、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铝合金门窗和不锈钢门窗工程。

  五、工程单价:

  铝金合金门窗125元/平方米,铝合金卷闸门200元/平方米不锈钢门400元/平方米,不锈钢防护窗85元/平方米不锈钢防护栏100元/个不锈钢防护架100元/个不锈钢地沟架100元/个维修部分材料及工资换玻璃100元/平方米拆装卷闸门360元/道换卷闸门材料底梁100元/米换塑钢滑道80元/米换塑钢窗滑轮和锁10元/个换卷闸门道槽43元/米换卷闸门锁板75元/米换卷闸门锁30元/把换铝合金材料45元/米换铝合金窗扇125元/平方米。

  六、工程款支付

  乙方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所有的工程款。

  七、材料供应

  本合同工程所用铝合金和不锈钢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工作面的提供,施工现场及时解决交叉作业的`协调事宜。

  2、保证施工现场的电力提供。

  3、准时进行阶段款的结算。

  乙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或协商方案)及现行规范施工,服从甲方合理化建议,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

  2、自备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施工器具。

  3、乙方在签订承包相关工作量范围内,不得转包他人。

  4、双方有责任、有义务与对方密切配合,文明施工。

  5、工人在施工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和个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相关事故或意外,乙方全权负责。

  6、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纪守法,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内打架、闹事,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7、严禁工人在施工区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未满18岁的童工。

  8、杜绝一切偷窃行为,一旦发现工人有偷窃行为,不论量多量少,报公安机关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在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甲方付清工程款后,本合面自行失效。未尽相关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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