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网>合同范文>施工合同>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时间:2023-02-04 14:19:3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施工合同汇总十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施工合同汇总十篇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4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同》即日终止。

  二、 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1000元,首付工程款18550,两项合计人民币19500元。

  三、 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 水电安装工程:11182.77;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11182.77*80%=8946.00元

  2. 设计费:123平方米*25元/方=3075.00元;

  3. 拆墙及清运费:527.15元;

  4. 材料搬运费:330.00元;

  5. 兔宝宝材料约6620元;

  合计人民币共:19500元;

  四、 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施工合同 篇2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 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市政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以工程实际测量记录、工程平面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为本合同的合约条件。

  2、工程质量标准: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有关文件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图要求组织实施,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4、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合同价款:

  合同定价(大写):暂定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工程款按最后实际工程量结算下浮%结算。

  六、决算依据:

  本工程套用《XX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XX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xx版);材料价格执行 年 月《XX建设工程造价信息》(XX栏),取费标准综合取费按市区三类中间值计取。

  七、合同价款调整:

  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由业主单位签证后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

  待工程竣工决算核准后由建设方一次性付清。

  九、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十、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 、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十一、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提供给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市政工程的验收合格。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工程合同书;

  2、施工图纸;

  3、工程预算书;

  4、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文件;

  5、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四、其他事项:

  丙方在施工及保养期限内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当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乙方无涉。

  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年 月 日

  总包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年 月 日

  分包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单位:****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广告经营部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就****营销中心广告牌文字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文字制作

  1、 文字材质:精工不锈钢钛金拉丝,外挑背打黄灯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2、支付方式:工程款待项目经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收到乙方有效发票后一周内壹次性付清。

  第三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后,乙方应在9天时间制作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可以施工。

  2、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9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户外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 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人员的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顺利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 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并保证材料的质量;乙方应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 场地的管道安放及布线

  ● 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工程时间和进度

  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通知技术人员入场。

  2、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四、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 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 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工程验收标准。

  监控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工程完工,乙方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工程维护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合同金额

  监控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万元整)。

  八、支付条款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的工程进度款。

  2.系统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的工程进度款。

  3.系统完工并由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其余 %的`款项。

  4.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按第八项支付条款决算。

  九、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护,一年后按成本收取维护费用,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 %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清单〉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机号、数量、附件。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

  租赁期从报停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机械的期限交纳方式、期限:

  租金的计算:

  租金的支付方式:

  春节期间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计算)以上租金包含租赁机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的费用及随机人员的工资。

  第四条:租赁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1、维修: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保养: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机械故障: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安全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将所有权移交第三方,出租方应在所有权移交日的15天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自然过渡至第三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将使用权移交第三方,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权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要求,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时,取得出租方的签证认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过渡至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规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应承担每延误一天向承租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确保每台电梯双笼15小时运行,15小时外保证单笼24小时可以运行。

  5、机械如发生故障若4小时不能及时修复,承租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应持证上岗,服从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升降机楼层呼叫装置分机,如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发射头每个90元,分机每个110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如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限,应与出租方协商,并办理重新签订合同的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XX项目部 承包人:(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址:XXXXXXXXXXX 承包工程内容: XXXXXX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室内木作项目、轻钢龙骨

  隔墙、吊顶等有关的装饰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XXXXXXXX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室内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点: XX市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承包工程项目及价格:

  1. 高木作柜,2.4米内(高度)150元/米(含玻璃和五金配件安装)

  2. 木做矮柜,60元/米(含五金配件安装)

  3. 木作踢脚线,4元/米(含五金配件安装)

  4. 木门,80元/扇(含玻璃和五金配件安装)

  5. 单、双门套,45元/只(含五金配件安装和双面门线条)

  6. 地面、木龙骨、细木工板基层,12元/平米

  7. 方柱装饰,基层,12元/平米 面板及铝塑板饰面,10元/平米(含打胶水)

  8. 圆柱装饰,基层,20元/平米 面板及铝塑板饰面,10元/平米(含打胶水)

  9. 窗套,12元/平米(按图施工,含线条)

  10. 窗台板,10元/平米(按图施工,含线条)

  11. 窗帘箱,10元/平米(按图施工,含线条)

  12.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天棚 1级,10元/平米

  13.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天棚 2级,12元/平米(工艺顶按展开面积计算)

  14.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天棚 3级,14元/平米(工艺顶按展开面积计算)

  15. 轻钢龙骨、双面纸面石膏板隔墙,10元/平米

  16. 单面木龙角石膏板夹板基层,10元/平米

  四、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按工程量结算,中期付30%

  五、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七、安全要求: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的法规、规范。

  八、其它约定:

  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施工,装饰材料自搬,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出现质量事故照价赔偿 。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施工内容:附《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元,附《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7、税金(5.72%)____________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附《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按《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常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年__月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剩余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

  ××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3)招标文件(××××-××××-×);(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5)中标通知书;(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1)、(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九条图纸审查

  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上下水、强弱电、暖通等项目管网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不视为对此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未参加工程例会导致其他施工单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乙方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乙方授权认可。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的92%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工程总造价的8%以开发商提供的其它资产方式抵顶(以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商所列的资产清单明细为准)。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所承包标段全部工程完成至±0、00,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顶资产的5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2)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十层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3)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承包标段全部砌筑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5)承包标段全部外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承包标段全部内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7)承包标段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总造价的95%,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相应工程进度款报告的核算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对最终的工程量、质量及工程造价的认定,甲方仍有权提出异议。

  5、甲方在每次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相关费用,如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将有异议的部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乙方。异议部分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采购

  1、乙方应当在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甲控物资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厂家及品牌采购)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甲方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如为继续使用而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同意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转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保证材料设备供应商无所有权保留。

  4、所有运进现场的材料、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5、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10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七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发霉、变形。

  (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有关人员

  1、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2、乙方文件签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收人:×××、××。

  乙方工程款领款人:×××、×××。

  乙方如需变更签收人、领款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施工及工程保护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临时的道路),且负责提供必要的标志。

  (2)工地的大门及围墙由乙方负责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动,由乙方无偿完成。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4、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予以协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的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与甲方等有关单位联系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证明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的误差。

  6、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乙方应当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相关的的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8、开工前,乙方须依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0、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的批准后方能执行,但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的变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形象进度、当期技术资料、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60%结算。

  第十九条结算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在已取得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明的条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双方确认不适用《通用条款》第36、2条的约定。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四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或致使该项目购房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蔚蓝印象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 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 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3万元(大写:叁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5万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1.5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xx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 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xx定额:sgd1-20xx至sgd7-20xx,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 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其中5%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15%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10%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10%,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 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

  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施工合同 篇10

  工程名称:

  发包方:

  工程地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 发包方:

  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前,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尽量满足承包方的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 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20xx年 月 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质保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防腐木原料,亏尺约3-5㎜,属于正常范围。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为1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33.3 %分 3 次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工程材料(防腐木:南方松)预付款伍万元。支付预付款日内承包方人员、材料到场。发包方在扣除预付款后,支付第一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承包方施工至总工程形象进度的33%时,发包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扣除第一次已付防腐木材料款);后续材料进场,发包方支付第二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承包方施工至总工程形象进度的66%时,发包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扣除第二次已付防腐木材料款);后续材料进场,发包方支付第三次进场防腐木材料的70%材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发包方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工程款,自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xx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

  三、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千分之_3_的违约金。

  四、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图纸,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承包方商讨解决。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为依据。

  二、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发包方须于施工完毕3日内组织验收,超过此时间即视为承包方合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3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青岛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两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施工施工合同04-21

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04-08

班组施工合同(施工队)11-27

施工合同10-25

施工的合同 11-23

维修施工合同01-28

广告施工合同02-02

桩基施工合同11-03

外包施工合同11-02

公路施工合同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