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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2-11-25 16:57:3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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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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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完成酒泉市广源停车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停车位钢结构加工、制作工程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范围

  1.1 范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钢结构图纸要求,进行停车位钢结构组件的材料购置、加工和制作。

  1.2加工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的质量进行采购,整理好材料质量档案。

  1.3加工数量:垂直升降横移停车位钢结构1800个。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包干人民币:壹仟叁佰玖拾壹万叁仟元整(¥13913000.00元)。以上价格为停车位钢结构材料费、制作和安装的总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付款方式及工程进度

  3.1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整(¥1391300.00元)。

  3.2 第二期付款:清单中包括的所有项目工程材料加工制作完毕进入施工场地后,经甲方验收质量合格,制作、安装后,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伍佰伍拾陆万伍仟贰佰元整(¥5565200.00元)。

  3.3 第三期付款:工程全部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完毕,甲方预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3.4 第四期付款: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后,一次性支付清剩质保金。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4.1 工程制作安装质量必须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的规定。焊接质量达到《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xx)要求。钢结构涂装前应对构件表面进行处理,本设计构件表面处理方法为角磨机钢丝刷或手工钢丝刷除锈、除焊杂、毛刺、倒角后,用布擦净后喷醇酸防锈底漆一边,(具体油漆颜色项目主管定)。施工按钢结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

  4.2 乙方承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的达标责任。

  五、甲方责任

  5.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加工所必须具备的图纸、加工要求。

  5.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材料进入安装工地的材料放置场地及看管。

  六、乙方责任

  6.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合同内所有项目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和安装。

  6.2乙方应保证所有材料质量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不得低于国标偏差要求并出具合格证,所选购的材料符合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使用目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6.3乙方对承包项目工程提供为期壹年的保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或更换,但因甲方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甲方承担相关维修费用,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或更换通知之时起8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维修或更换。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或者同一问题经乙方两次维修仍未解决,则甲方有权利聘请专业的公司进行修复,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变更

  7.1 甲方可对合同内工程内容提出变更,包括对技术条件或技术纪要,材料的增减或原材料的代替、增加、减少以及工厂发运时间等。变更应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变更请求后予以接受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7.2 变更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任何变更,,甲方允许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和并按双方协商意见变更合同价款,对变更前的材料及其原材料如已投入生产或完成采购,按中途退货处理。无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不得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

  八、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为100天,自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6月9日。材料按甲方要求分批次进入工地时间:第一批不晚于20xx年5月11日。

  8.2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度完工。因甲方变更和施工条件不具备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则工期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延误的时间顺延。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期施工,买方有权利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外包,相应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9.1 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的均属违约。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

  9.2 因甲,乙双方任意一方造成违约、逾期开工或工程完工日期晚于约定工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方逾期超过原定工期10日的,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交付的材料如存在质量缺陷,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所需的材料;如少于合同数量,应由乙方负责补齐; 乙方的工程质量如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另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工程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继续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4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付款,甲方应按照本合同9.2条承担相应的责任。

  9.5 如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 争议解决

  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其他条款

  11.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叄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 月

施工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无偿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和反程运费押金5000 元后办理起运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四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四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二、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 约定标准:

  三、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四、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梵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数天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

  四、施工图纸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各执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五、甲方工作

  1、指派

  2、为乙方提供规定和必要的施工条件。

  3、监督按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4、协调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和装饰办、城管等各部门的关系及支付相关费用。

  5、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工程款。

  六、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交甲方审查认可。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图纸与现场不符时,乙方必须在两天内把补充图纸交付甲方使用。

  2、严格按施工图及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级如期完工及交付使用。

  3、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教育要求施工人员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伤害负责。

  4、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检查和现场监督,并及时按其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改正。

  5、制定、执行完善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6、负责已完工工程交工前的保管,如有损坏和丢失,确保修复和赔偿。

  7、指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服从甲方的协调,负责本项目的内部协调、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组织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七、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调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八、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4、因停电停水每达8小时,按一天顺延;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完成的工作,工期顺延;

  6、材料未及时到施工现场;

  7、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有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十、工程质量

  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都必须按施工图和国家的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1、隐藏工程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有违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前,计(大写);

  3、当木工材料进场后一至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计 (大写)。

  4当油漆材料进场后一至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计(大写)。

  5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 (大写)

  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xx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告)

  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岳阳市青年路太子庙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陆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2月27日开工至20xx年4月27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规范。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11.6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包括进度报表、资金计划、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单价采用清单报价,清单内未涉信的增补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后按岳阳市“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浮8%计算。严格按照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价执行。

  12.2无单价包干的项目按清单进行结算,无定额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价(单价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标项目按中标价和有关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计计算,扣除累计已完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甲方审查,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三十天内付给乙方(或作说明),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

  1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在12个月内分期拨付,具体为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工程款的60%,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后累计拨付至工程款70%,同时乙方必须100%结清民工工资,余款待终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留5%的资金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达到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结清。

  第十四条 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14.3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订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必须时甲方可随机抽样检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道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等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对此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检查,符合要求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负责。

  1 4.6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录等施工技术资料。

  ②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如不能按时接受,致使己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拒绝交付。

  15.4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搞好工程结算,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15.5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末审定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结算。

  第十六条 附则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实施办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16.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数后失效。

  16.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6.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其它

  1、在设计与经评审的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实际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合同价为合同控制上从,超出清单外工程量及上限总价,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审查认可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价。

  3、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明关因素进行的监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施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11584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承包范围:

  1)外脚手架搭拆:含架空层及主体结构支模、钢筋绑扎需要的外架搭设、满足每层砼浇捣、模板加固需要的围护脚手架(外围超出作业面

  1.5米),满足室外回填土方的需要而提前拆除以及后期砌体、装饰施工的外脚手架二次搭设及拆除。

  2)架空层及主体结构层面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含所有安全围网、兜网挂设、及时清整。所有工字钢安拆、加固工字钢的钢筋环、钢丝绳及外架加固的钢管、铁件的预埋、悬挑工字钢上的硬铺(木板、竹跳板)拆除。

  3)钢筋施工棚、现场安全广告牌、施工通道、看房通道、拌合机、发电机房、塔吊平台等临时及永久性设施的搭设及拆除。

  4)坑基一次或多次(应施工现场需要)围护、上下深基坑用的踏步,首层至第一道悬挑工字钢外围的防护搭拆及楼梯间、电梯井、风井、阳台等所有临边防护的搭设及拆除。

  5)卸料平台按施工需要及时搭设、转移及定位加固的铁环、钢绳的预埋、拆除。

  6)电梯井、风井每三层一道硬质防护的铺设,电梯门口防坠铁门的挂设(铁门由项目部提供)并及时检查清理。

  7)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服从现场调配,所有外立面的钢管必须预先做好油漆,剪刀撑钢管做好黄黑相间的花杆油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是否刷油漆由工程项目部决定)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精心排料,最大限度保证安全、牢固、美观,积极配合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安全维护网必须及时悬挂,并定期整理,脚手架搭设一角四立,一跳三横,每跳错头连接不大于40公分,立杆间距不大于

  1.5米,每跳

  1.8米,外排中间排栏腰,内排和墙的距离不大于30公分,不小于25公分。脚手架搭设、工字钢加固铁环的.预埋、工字钢的安放、钢丝绳预埋、脚手架搭拆等工作事先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与项目管理人员协商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管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每延迟一天工期处罚乙方1000元,如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工程部安排的形象进度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节奏,积极提供材料计划,精心安排施工,如达不到工期要求而影响其它班组施工延迟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如有事离开必须与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协商并派专人负责。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XX帽,未戴XX帽按100元人次处罚(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扣除乙方200元工程款,如违章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在3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服从管理,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材料堆放有序,楼面及时清理干净,废品材料及时清堆安放在指定地点,合理利用原材料不得随意浪费,施工现场材料必须交清、归库。如不交清归库按扣件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架子上的材料层层上翻,不往上翻,而将材料放在外架上的按扣件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安全文明现场不达标而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5)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并扣除乙方双倍费用。

  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并每月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七、承包价格:

  主体结构,脚手架搭拆按建筑面积1

  4.5元平方米结算(4楼首道工字钢以下按1

  2.5元平方米结算除外);地下室、附楼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结算。

  八、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如下(按施工方的拨款方式付款)程量60%的进度款。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定义,本合同下述简称分别指:

  a.业主:

  b.是项工程:本合同第1.1条所约定的工程;

  经甲、乙双方商定将本合同第1.1条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实行目标责任承包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是项工程的名称、地点及内容

  1.1 名称:

  1.2 内容: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2.1 本标段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签定(或发出)的合同协议及相应文件、合同谈判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表、指令等形成的甲方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是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2.2 执行、完成以乙方名义与作业队、供应商所签订的涉及本项目劳务或其他商务合同。

  1.2.3 为达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与之相关的一切其它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 临时工程:临时用地的征(租)用、恢复;施工用电设备搭设;施工临时工程、设施、施工道路的养护与维修、交通畅通维护;

  ②、 施工队进、出场、停工及纠纷处理;

  ③、 拌和场平整处理、三通、恢复;

  ④、 驻地建设与恢复;

  ⑤、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与污染处理;

  ⑥、 上级各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迎检所要求的准备工作等。

  1.2.4 当地政府、群众、业主、监理关系的协调。

  第二条 是项工程的责任目标

  2.1 经济(效益)目标:

  2.1.1 产值目标:乙方应满足业主进度要求,冬季、雨季期间应尽可能组织生产。

  2.1.2 责任成本目标: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按结算总造价的 收取。收取管理费后剩余部分作为乙方的责任成本,包括但不限于:

  a. 各作业队、供应商、零星工程等项目施工的直接成本。

  b. 业主、监理、各级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

  c. 项目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d. 项目部现场经费以及本合同1.3.3工作内容所形成的一切费用;

  e. 竣工文件编制及缺陷期的成本;

  f. 甲方对本项目进行的例行检查、合同(含人员)履约检查、业主指定到场的一切人员往来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派出项目工作的人员工资按约定标准执行;

  2.1.3 利润目标:乙方应足额上缴完甲方管理费用,项目的盈亏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所有的亏损由乙方承担无限责任。

  2.1.4 第2.1条内所包含各项经济指标,合同有效期内不予更改。

  2.2 质量目标:乙方保证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应按照下述约定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承担质量责任:

  2.2.1 按照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部颁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要求约束乙方。

  2.2.2 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质量相关约定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约束乙方。

  2.3 进度目标:进度目标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的工期要求。

  2.4 安全目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及安全相关协议约定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约束乙方。

  2.4.1乙方施工时自行组织交通维护,确保施工安全,承担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负责。

  2.4.2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向业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管理方案,向路政部门递交书面施工申请和安全组织方案,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到高速公路交警和路政部门为施工车辆办理相关手续。

  2.4.3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现场施工作业均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中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臵示例要求设臵施工标志,服从路政管理人员的道路安全管理。严格按规程摆放标志牌、锥形筒,不许使用残缺标志牌,标志牌版面要全贴高强级反光膜。

  2.4.4乙方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着规范的橙色养护服装,施工车辆必须悬挂明显的施工作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牌必须24小时开启。

  2.5 管理目标:

  2.5.1 人员管理:

  2.5.1.1 甲派人员管理、职责及薪酬:

  a.甲派人员管理:挂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1人,财务负责人(会计)1名。如乙方不能严格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增加人员加强监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b.甲派人员职责及薪酬:

  挂名项目经理:甲方指派一名挂名项目经理。此项目经理为象征意义的挂名,职责仅为配合乙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到场,项目经理的权限、职责由乙方履行,挂名项目经理的薪酬为2500元/月,不计考勤。

  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是甲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代表,负责监督乙方履约行为,负责行政印章管理、资金拨付管理,监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工程直接成本真实性,审查备案各作业队、供应商的计量、结算、支付情况,保持与甲方本部的联络沟通等事务。本岗位常驻工地,薪酬为 元/月。

  财务负责人(会计):掌管项目部财务专用章,依据本合同及甲方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资金流向,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终端制,保证乙方利润的合理、及时拨付,以及从事与其职责不冲突的项目财务工作,本岗位常驻工地,薪酬为 元/月。

  甲方暂派现场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2名。如乙方不能严格按本合同履约,甲方即增加1名现场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按本合同约定。

  甲派人员日常办公所需交通工具、通讯、劳保费用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意外伤害等安全费用均由乙方提供。其中,通讯费按400元/月.人包干,其余费用乙方按实给予报销(或执行项目部同等人员标准)。甲派人员探亲费两个月一次,由乙方按实给予报销往返火车卧铺票或汽车票。

  乙方必须为甲派人员提供办公及食宿条件,包括电脑等办公设备。甲派人员因工作原因回公司的往返车旅费由乙方按实报销。

  甲派人员仅限于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劳务及财务支付至终端等进行监管,不具体负责组织与指挥施工,超出以上工作职责范围外的行为属当事人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若由此引发矛盾或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甲方人员仅按照业主和合同要求履行监管职能,甲方人员的任何行为不能因此而免除乙方在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和经济纠纷等方面的全部责任。

  以上岗位人员工资按业主下达的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每月从乙方计量款中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

  工程完工后,乙方自行到甲方公司盖章,甲方监控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约定由乙方承担。

  c.甲派人员无权变更本合同任何内容,无权签署或承诺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签证、结算书及法律经济文件,如有由个人自行负责。甲乙双方任何经济关系均由双方公司出具书面文件为准。

  2.5.1.2 除甲派人员之外的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负责组织,报甲方批准。甲方如认为乙方有关人员的工作行为可能影响或已实际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组织,乙方必须即时安排。

  2.5.1.3 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在本项目现场的实际工作天数不得少于26日历天/月,必须常驻守工地指挥施工。甲方将严格考勤,乙方离开项目必须向甲方书面请假。乙方每缺勤一天甲方将处以乙方3000元/天的违约金。

  2.5.1.4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为从事本标段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包括民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5.2 财务管理:

  a.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核算和管理,确保项目管理数据的真实准确,乙方应确保项目人工、机械、材料和管理费用的真实性,并由双方共同在项目部的帐户直接支付到终端。

  b.乙方必须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无合同和超合同结算与支付。 c.在项目当地设立专门帐户,由甲方控制财务专用章,乙方控制财务私章。

  2.5.3 合约管理:

  a.本项目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b.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合同、结算文件只能以乙方名义与分承包商签定,乙方不能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签定任何经济合同或办理任何结算;

  c.乙方签定与分承包商的经济合同、结算书,在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备案。如合同或结算书不符合正常、实际情况或虚假甲方有权停止一切支付。

  2.5.4 信息管理:乙方必须按照业主、监理及甲方的信息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项目的所有信息收集、整理、归档、更新工作,每半个月更新一次并报项目部及甲方分别存档;

  2.5.5 台账管理:乙方必须按华路要求建立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台账、计量台账、结算支付台账、设备材料台账、测量台账、试验台账、纠纷处理台账、民工管理台帐等,并明确专人管理。

  2.5.6 印鉴管理:项目部公章不用于本项目任何经济合同签署,只用于项目部上报监理、业主资料盖章,任何以项目部公章签署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并由乙方承担重大违约责任,乙方如私刻项目部公章将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条 责任、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有权对项目工程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并享有因此而产生的各种权利,如检查监督权、奖罚权等。

  3.1.2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及计划规定,对乙方提出违反规定的有关事务行使否决权;

  3.1.3 乙方选任施工队伍,甲方有权对所选定的施工队进行考核,对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队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需甲方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上级部门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因协调发生的`费用列入乙方成本。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为了使乙方履行好本合同,乙方组织本项目管理班子;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相关个人资料附后。

  3.2.2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办妥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3.2.3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3.2.3.1项目实施成本及相关费用 。

  3.2.3.2甲方的管理费(含市场开发及垫付费用等)。

  3.2.3.3 甲方委派人员费用,详见本合同2.5条款。

  3.2.3.4 甲方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项目迎检、工地检查及现场问题的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a、往返交通费用

  b、车辆费用: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驾驶员行车补助(0.15元/km) c、食宿费:乙方安排或参照甲方标准支付.

  d、出差工地补助:一般员工按200元/天支付,部长按300元/天支付,副总以上按500元/天支付。

  e、甲方垫付的各种费用等。

  3.2.4 乙方应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甲方批准的计划组织工程实施,并保证服从其安排,保证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施工队伍满足项目要求;

  3.2.5 乙方对甲方与业主为是项工程所签的一切合同均予以认可,并按照甲方的要求继承甲方在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3.2.6 乙方应于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所施工项目的阶段施工实施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下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工料机计划,同时上报本月资金使用情况和下月资金使用计划;

  3.2.7 乙方负责对是项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资料编写及报送、协调关系等。

  3.2.8 乙方须文明施工,及时清扫工程垃圾并清运出场,严禁将垃圾堆放路上或倒在边坡上。

  3.2.9 乙方必须及时收集项目信用评价资料,并将原件及时交给甲方。

  第四条 计量(变更)、结算与支付

  4.1 工程的计量(变更)与签认

  4.1.1 计量与签认

  4.1.2 计量(变更)文件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

  (1) 格式施工日志(见附件一);(2)格式工程签证单(见附件二);(3)工程量测量计算报告(见附件三);(4)质检验收报告(见附件四);(5)计量(变更)批准文件;

  (6)期中交工证书;(7)完工交工证书。

  4.1.3 计量与签认

  4.1.3.1 文件的签认按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经业主、监理全部签认后作为计量的依据,否则为无效签认。

  4.1.3.2 乙方对作业队或供应商的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文件必须附原始证明资料(格式见附件),且不能超过业主批复相应项目的计量,超出部分为无效计量。

  4.1.3.3 零星工程的计量与签认手续同上。

  4.1.3.4 乙方必须每月按合同要求,对业主、作业队及时计量。

  4.2 工程结算、支付:

  4.2.1 结算应当提交的资料

  除按计量应提交的资料之外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 合同依据;

  2) 结算依据;

  3) 各支付终端应扣各种款项、分摊费用

  4.2.2 结算程序及批准

  业主对是项工程款付款到帐后,乙方必须按计量程序、结算程序、支付程序办理各终端工程款。在完成各终端结算后,可按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业主支付给是项工程的工程款,须保证支付给非乙方终端的剩余部分及时支付给乙方。

  最终的支付:在满足支付条件的情况下,最终支付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后28天内支付给乙方或其它终端;质量保修金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签发解除缺陷责任期证书后42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给乙方或其它终端。

  4.2.3 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加快与各终端的结算,及时办理清算手续,应加快与业主的清算进程,待与业主清算完毕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尾款、保修金的清收。

  4.3 对乙方所有支付必须按程序到终端:

  a. 属乙方自有设备的自建工程款;

  b. 乙方外购材料、租赁设备的供应商及作业队民工工资等款项;

  c. 上缴管理费用、甲派人员工资等款项;

  d.支付终端后乙方剩余工程款自行处理。

  4.4 甲方管理费的收取:在第一次计量款(或实际支付款)到位后,暂按合同金额计算管理费且一次性全额交清。最终结算金额如超过合同金额,管理费按相同比例计算并在业主最后一次支付款到位时一次性交清。在扣除甲方管理费、税金及项目经理和监管人员包干费用后剩余资金全部支付到终端,支付时乙方需提供资料见本合同第五条财务与劳务管理。如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不真实,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财务与劳务管理

  5.1 财务管理:

  a.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凭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清册、购物凭据、租赁合同与支付租金票据、采购合同与发票等),由甲方派驻工地财务组织统一建账。乙方应由专人负责办理资金使用手续,防范人为风险,乙方要加强项目财务和资金的安全管理,确保资金提取、保管的安全,使用流向合理,报销凭据完整有效。

  乙方必须就本工程项目建立完整的财务账簿、账册、按照会计准则归集所有凭证交由甲方派驻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处理,乙方的有关的帐目和凭证,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且在业主要求时,应交给指定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5.2 甲方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成本费用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5.3 乙方必须按国家及是项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支付人工费(包括乙方所属的农民工工资、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等费用)、材料费、设备租赁 费、生活用品采买费等,并由甲方监督检查其支付情况。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次进款后的支付情况报表,如乙方不按时提供或不按实际情况提供,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盖章,由此引发此类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须要求作业队在逐期支付所雇佣的人员的工资(包括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建立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在全部人员签字手续完备后交一份给甲方备查。对于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均应该由本人进行签收,保障工资发放落实到劳动者手中。

  5.4 劳务管理

  5.4.1 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劳务管理法规办理;

  第六条 工期与进度管理

  6.1本合同工期:以业主要求工期为准。 如遇业主对是项工期有新的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保证按期完成。

  6.2 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包括是项工程总工期和合同工程内的分阶段节点工期)内完成合同项目,按期开工,合理组织施工。

  6.3 与是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时间要求的工作,乙方都应当按指定的日期完成,如未能按指定日期完成,则可认定为乙方工期延误。

  第七条 风险与担保管理

  7.1风险预防

  7.1.1乙方为是项工程所订立的全部合同须向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7.1.2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开展任何经济活动。

  7.2担保管理

  业主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并在与业主签定合同前将保证金足额一次性交甲方,由甲方交业主。

  如乙方未及时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3如乙方因项目劳务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导致甲方经济、名誉损失,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冻结乙方资金、资产,弥补甲方所有损失,并无限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检查与考核管理

  8.1业主、监理、甲方对乙方进行日常和专项的检查与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理。

  8.2甲方依据项目部岗位职责标准对乙方人员进行考核、检查,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或直接派人。

  第九条 奖罚与其他

  9.1本项目需达到以下要求:

  a.a)项目被评为合格工程;

  b)进度满足工期要求;

  c)劳务、材料、设备等纠纷率为零

  d) 项目信誉评价为A以上。

  如上述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条件不能满足,则甲方按 %收取管理费用。

  b.项目受业主、上级部门书面批评一次,甲方处罚乙方0.5万元/次;业主、上级部门给予经济处罚的,甲方按同等额度加倍处罚;业主、上级部门给予奖励的归乙方所有。

  c.若由于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等原因造成业主约见甲方企业负责人所引起的费用归乙方承担,并罚款1万元/次。

  9.2乙方一旦出现严重违约事项,甲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担下述违约责任:

  9.2.1终止本合同,由甲方自行组织施工;

  9.2.2未完工程甲方按中标价的120%向乙方追加赶工损失;

  9.2.3之前所完工程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9.2.4没收乙方所交保函保证金或没收乙方直接交业主的现金保证金。

  9.2.5严重违约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B) 乙方不按程序报备合同、计量、结算、人员、设备资料,或报备资料弄虚造假;

  C) 重大安全事故;

  D) 重大质量事故;

  E) 被业主或监理驱逐出场;

  F) 进度严重滞后;

  G) 挪用资金、套取项目资金、虚报发票、虚列成本、费用严重超支;

  H) 项目评比进入最后一档、致使甲方进入黑名单;

  I) 乙方在计量支付中对作业队超额支付的。

  J) 未按要求办理各项保险的。

  K) 致使甲方卷入项目劳务纠纷

  9.3其他特别约定:

  a.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为 ,乙方应负责与业主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挂名费用按 元/月。

  b.在该项目一切正常的情况下,甲方暂不委派现场管理人员,其日常监管工作由甲方工程部、财务部履行,因此乙方承担工程部1000元/月、财务部1000元/月共计20xx元/月的包干兼职工资及费用,该费用在上缴管理费时一并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到工程部、财务部。计算时间为与业主签订合同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该费用在上缴管理费时一并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到工程部、财务部。如需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时,乙方负责甲方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c、如发生本合同中9.2条款中的情况,甲方将按照本合同2.5.1条款增加监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d.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 b.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c.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签字) 乙 方 :(签字)

  单 位:(盖章) 单 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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