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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施工合同

时间:2022-10-13 09:04:1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施工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施工合同

房屋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建筑地址:白花镇第二市场。该建筑共二间四层半(约600平方米),

  该建筑为水泥混凝土半框架结构,一至三层为框空设计,每层设一个卫生间,一楼一条内隔墙,四层及上半层为住宅设计,卫生间共三个,具体施工认图纸设计为准。

  第二条:甲方提供水电及购买一切建筑材料到工地,乙方负责施工。

  第三条:乙方提供模板,顶棍及一切施工工具及器械。

  第四条:楼房基础的挖土回填由甲方负责,其余建筑施工由乙方负责,乙方具体负责如下内容:

  1、四层楼房主体的建造及装修,化粪池、排水、下水道和排污管道的安装。

  2、楼梯走道墙体贴1.2米高瓷砖,楼梯梯级贴梯级瓷砖。

  3、一至三层框空,地面贴地板砖,贴地脚线,其余内墙体及楼底面普通装修,(即校水沙白灰墙),卫生间地面贴瓷砖,墙体贴1.2米高瓷砖。

  4、四层住宅:大厅、房间、厨房、饭厅、阳台贴地板砖,贴地脚线,厨房、卫生间、饭厅贴墙体贴瓷砖到顶,其余墙体及楼面为粗底。(即水泥沙浆排荡)。

  5、上半层:房间贴地板砖、贴地脚线、卫生间地面贴瓷砖,墙体贴1.2米高瓷砖,其余墙体为普通装修。(即校水泥白灰墙)。

  6、顶层外飘0.2米,护拦高1米,护拦内墙及楼面装修水泥沙浆及水泥油滑面。

  第五条:建造三级化粪池二个(2.5米1.2米1.2米),外墙三面贴马赛克(包括上半层外墙)。另一面共墙装修水泥沙浆批荡及用水泥油滑面,滴水外门窗上方要求混凝土预制板及外飘0.08米。

  第六条:结算方式:

  合适的时间组织初验,检验合格后十天内付清余下尾数工程款。(注:如乙方施工中途退出,余下40%工程款不能结算,无异议)。

  第七条:乙方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建筑质量另要求,如出现技术质量问题导致需要返工,返工材料及工人工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有责任保管好甲方的建筑材料,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学杂费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现象,按所浪费材料价值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第九条:乙方保证施工安全,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务必做到每施工员都清楚安全问题,并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名确认,施工过程必须佩戴安全帽,外墙搭架需用安全网,在全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一切工作意外,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工期要求:由开工日起,乙方保证8个月内完成全部建筑工程,开工日期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施工的`日期为准,施工日期为甲方初验合格的日期。

  第十一条:初验合格后,乙方提供工艺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的服务。

  第十二条:如有一方违反合同,违反方罚款伍仟元正。

  本合同一式两份,共有十二条条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共同生效。

  注:甲方为发包方,乙方为承包方。

  甲方因屋内设计修改,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施工合同2

  业 主 方: (简称甲方),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 包 方: (简称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位于 省 市 区 镇 村 社拟建房

  屋一幢,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承揽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建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期、工程款支付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甲方提供建筑材料,乙方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工用具、脚手架、架板、模板、临时水电管线、安全防护用品等除建筑材料以外的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物资进行承包施工,既:包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

  二、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三、 承包范围: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室外抹灰及面砖粘贴,-外散水工程、给排水及强弱电安装工程等,既:除室内乳胶漆、门窗安装、楼梯扶手安装以外的全部施工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四、 承包单价: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 元整)进行造价计算,该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工用具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措施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等除甲方材料费以外的全部施工费用。

  五、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一楼主体完成后支付 元,全部主体完工屋面断水后支付 元,全部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按照实际竣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总价计算,本次支付至总价款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保修金不计息。

  六、 施工安全

  1、乙方在组织工人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和安全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乙方应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具有从事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七、 施工要求:

  1、甲方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

  2、甲方负责提供红砖、水泥、砂石、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3 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所有工人的`吃饭、住宿、抽烟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

  2、乙方施工时要按照施工图及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平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返工;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房屋建成后,因为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担修理返工或重建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所需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九、 工期延误:

  工期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日历)天。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延误工期。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因停电或停水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须由甲方签字同意的情况说明)。

  十、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返修;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在工程相应进度完成五天后,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 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 其他: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有变更补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 月 日

房屋施工合同3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房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因需要拆除房屋,根据双方协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安全协议如下:

  一、拆除现场乙方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并委派通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

  二、本工程主家补 元给承包方,大写 整人民币。

  三、地基基础土平路面下 公分。

  四、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五、乙方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进行教育,制定规章制度,提出有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六、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拆除工作安全进行,并根据要求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为确保施工安全。

  七、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八、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断水、停电等工作,在施工周围应做好隔音措施,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预防事故发生。

  工期为 天,不能拖延。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房屋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工程位于 ,土地面积: m2。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内容包括二层主房建筑面积 m2、一层主房建筑面积 m2。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元/m2(建筑面积)。双方确定按建筑面积为 m2结算工程款。

  2: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支付价款10%,全部完工后付清余款。

  五: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依工程的'需要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施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就涉及的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龙马片区饵季路以西房屋拆除施工工程

  二、工程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龙马片区饵季路以西

  三、工程内容:

  建(构)筑物拆除

  四、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拆除标定范围内的全部建(构)筑物,拆除后的所有成品、半成品由乙方处理,渣土、建筑垃圾等由乙方负责清理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五、拆除施工要求: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做好拆除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拆除工作,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对本次施工人员购置人身保险。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划定人员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要采取可靠地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水、电、煤气、通讯管网等部门,乙方按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拆除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围栏,防止物料、渣土外溢,并加强对噪音、粉尘、废渣的控制,努力降低噪音,减少粉尘污染,

  严格按章拆除,如乙方在拆除过程中损坏相邻四周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度的管理规定,提前提供拆除方案报甲方认可方能实施。

  六、结算方式:

  1、 此工程乙方按所拆除的建筑物面积民房(框架、砖混结构)及厂房(钢结构)每平米12元综合单价支付给甲方,总价按拆除的实际面积计算。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支付甲方工程量50%,约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待甲方测绘结束总工程量确定时,乙方付清余款。安全保障订金为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乙方签订合同一次支付,待工程全部完工以后由甲方无息反还。

  七、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7月30日

  完工日期:20xx年9月30日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房屋施工合同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和共同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单位:

  第二条:乙方责任

  1、工程,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建筑结构类型为: ,建筑层楼为四层,开工日期

  2、工程从基础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工序都由甲方负责组织安排。

  3、房屋施工办理各相关部门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全部 由乙方自己承担。

  4、房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意外事故均由方 负责处理,与甲方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的规范技术数据进行严格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生产安全责任制度,务必做到安全第一、安全施工。

  7、房屋建筑施工由乙方实行总承包制,每平方包工包料装修带门窗水、电、挂瓷、瓷砖,带拆除原建筑物,并确保建筑材料的使用质量,否则造成的房屋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返工损失的.材料,经济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事务的协调处理。

  2、甲方有权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的检验与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施工质量的保证

  1、乙方在施工中所匹配的材料必须货真价实,不许以 2次弃好,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实用建筑材料手册》的相关技术指执行操作,否则经国家质检部门的签定确认不符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任。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付款方式按国家合同法预付材料款为 ,一层板面浇筑完毕付: 二层板面浇筑完毕付: 三层板面浇筑完毕付: ,尾款到全部工程竣工后经国家相关质检部门检验验收后一次结算。其余尾款到房子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各种装修、水电、灯具、开头、门窗、瓷砖、内墙漆款项在本工程内。

  第六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识,提交国家相关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工程竣工交付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建筑质量验收合格。

  第八条:附属条款

  1、房屋建筑所需的部份建筑由乙方负责,如:灯具、电源线、电开关、各种门窗、室内外各种瓷砖、卫生间、各种防水所需配置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屋顶图纸内容不做,甲方以后建盖简易房,包括防水隔热层)

  本协议共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地 址: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承包人: 地 址: 电 话: 日 4

房屋施工合同8

  甲方:XXXXXXX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xx村旧礼堂,及二层砖木结构房一座大约面积15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拆除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结算方式:甲方以旧料折算乙方拆房工资。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在拆房期间,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如施工过程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赔偿。

  三、乙方应在20天内完成,乙方在拆房期间应做好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周围行人安全。

  四、乙方在开工前,甲方应把房内所有东西搬空,并负责协调周围村民工作,如遇村民阻碍致使乙方派出的工人无法正常施工,其延误工期及误工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房屋施工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现将河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作地点:

  工程内容及性质: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总价发包。合同价内含材料费、人工费、转运费、设备机具购置、租赁、使用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措施费及材料检验、试验费等所有费用在内包干,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次转、分包。

  2、承包范围:对所有经双方确认的渗漏区域进行防水堵漏修缮施工(明细如下:

  三、计价方式

  计价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合同价 ( )万元。

  四、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工期要求,编制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甲方确认,工期可按实顺延,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不予补偿。

  3、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要求达到滴水不漏的质量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六、付款方式

  1、对合同范围内乙方施工的工程,经甲方和监理按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进度款累计不超过总价的 %;

  2、对合同范围内乙方施工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 %;

  3、本工程合同总价余额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保修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承担的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电话通知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进行维修,或维修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外通知人员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从乙方的工程保修保证金中扣除。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由甲方支付的维修费用与乙方预留保修金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4、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㈠、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等。

  2、负责工程统一指挥和协调,安排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对工程技术内容进行交底。

  3、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做好工程施工各项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材料的检验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待工程竣工交验后移交甲方。

  2、乙方施工、生活的用水、用电和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的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运输、照明及水电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随时在施工现场例行管理工作。

  3、服从甲方的领导,并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工程质量要求等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

  4、及时处理劳资纠纷,杜绝投诉和上访,严禁将劳资纠纷推向社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违纪违法事件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八、安全生产

  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若乙方所属人员在承包期间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将酌情对乙方进行惩罚。

  九、其它事宜

  1、违约的处理: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赔偿数额按工程造价的10%。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施工合同10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单包工、部分承包)。

  4、总价款:¥______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中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否则由此带来的质量问题及相关损失乙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返工费另计,工期顺延。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属于乙方供应的材料,须通过甲方验收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___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调一致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工程费不计在预算内,应在变更单签订后一次性付清。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工程结算:工程保修期壹年终身维修。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卡》,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六、其它事项: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提供经牧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人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不可抗力(如停电停水等其他原因)工期顺延;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九、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相关票据,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目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款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一、其它约定:

  1、甲方房门钥匙由乙方保管,包括卧室门钥匙,待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全部交清相关手续,发放保修卡,乙方将钥匙交于甲方,未发放保修卡的,乙方不予保修。

  2、在油漆工、木工结束之前,甲方应将所有工程量交待清楚,工人搬走后,将不予返回,如有其它事宜,计予保修范围。

  3、施工工程量以预算为准,不以效果图和口头承诺为准,如有变更,另行计费,其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及时缴清。

  备注:

  (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

  (2)保修期为一年;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4)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5)本倮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施工合同11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武汉市汉阳区井岗村117号金星、陈莉家私房三楼加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需加盖的住房系合法拥有,且加盖手续合法。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改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三楼上,前面扩建面积38.00平方米,后面整改瓦面35.00平方米,一至三楼的铁楼梯。前房屋最高处3.00米,低处2.60米,后房屋瓦面整理。

  3、承包方式:以乙方承包施工的方式承包。

  4、工程总价款(人工费)为四千六百元整。¥:4600.00

  5、“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竣工后现金结算,先付四千三,剩余三百做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并结清。

  第三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5)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七时前及晚上七时后不得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

  (3)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自身施工安全,若因乙方不慎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施工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镇复兴村,基础由甲方已完成,±0.00以上由乙方负责包工包料施工。

  二、 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 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所有施工的材料包括(红砖、水泥、石粉、黄沙、石子、钢筋、支模顶柱、模板、砼、过梁、钉子、铁丝、薄膜等)机械(脚手架、吊车等),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从±0.00至三层主体现浇完工。

  四、 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以现有基础以上 (一至三层)包工包料78000元结算,层高 ,砖:机制红砖,砂:石粉,黄沙;钢筋:主筋直径8,间距15厘米,副筋直径8间距20厘米;水泥:卧虎山水泥(一至三层砌体砂浆水泥不少于5吨,如发现主体砂浆不达标,甲方发现一次扣除工程款1000元。)顶板砼:C20,8厘米厚,过梁:预制新过梁。

  2、人员进入工地施工后,付 元,每一层主体现浇完工付 元,如无质量问题 日内一次付清剩余款。

  五、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推迟一天罚款200元,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

  1、本工程所有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遇自然灾害,必须停工,确保人身安全。乙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可酒后进入施工场地,由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方人负责,与甲方无关。在施工过程中四周注意行人及车辆的安全,出现状况当事人负责。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概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以上合同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工式三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施工合同13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漏水修补承包给乙方修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修补xxxx,乙方以包干价的形式承包,包干费用xx元,大写xx,待乙方修补完工后,由甲方委派工作人员验收合格为准。付款方式:xxxx。

  二、施工责任:

  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所需材料费(注:主材为js防水材料)和人工费和运输费及转运费,并全权负责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并承担违规施工所产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三、工期及保质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需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工程施工期限为xx日。修补完工后在质保期以内有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补,并承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各种费用,质保期为xx年。

  四、人员管理: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小区内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小区进行管理,乙方人员不得损坏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若有损害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给甲方;

  五、施工垃圾:

  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并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堆放点,乙方在施工完工后负责清理运走。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若有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则视其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xxxx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签字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房屋施工合同1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路___弄(村)____号__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税金(3.41%):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年___月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略)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

房屋施工合同1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北京龙翔天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北京龙翔天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___墙面隔断、卫生间拆除、吊顶、墙地砖、防水、水电路敷设、木作产品、拆改项目等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1.5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内乙方包工包料

  1.6 工程结构: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310平方米(以此面积为准,不因实测变更作调整)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约定标准: 。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由乙方于开工__3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3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积压材料价值大于1000元,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双方以工程变更签证方式另行计价,原合同工程价款不调整。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人民币 ,¥ 元(详见附件清单)。采用的计价方式为:附件清单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5.2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支付时间为_ 合同签订后3天内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2013年7月10日前支付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

  全部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

  工程质量保证金5%,保修期满后无应扣除项目无息返还。

  5.4.2.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3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

  5.4.4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银川当地正式工程款发票;甲方付至合同价款90%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向甲方出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价款。

  5. 4. 5保修款为合同结算价款的5%,保修期满一年返还2.5%、保修期满二年后抵扣乙方未按约定进行维修的`费用,无息返还剩余部分,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保修合同》。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7.各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王尽业(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工程副总经理;谢全生(业主方银川供电局),职称:共同项目负责人__

  7.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宁夏恒安监理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___ 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向乙方项目负责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予执行,同时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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