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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合同

时间:2023-07-28 09:32:2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车位买卖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位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车位买卖合同15篇

车位买卖合同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XX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39;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

  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区_____大道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屋车库_____#车位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及租金

  1、本合同的租赁期为_____年_____年_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效力自动终止。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_____个月通知甲方,再行商议。

  2、本车位租金_____元/年(大写::_____元整)。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该车位租赁期间,产生的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车位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改变车位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小区内停车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小区停车场管理员的指挥,不得损坏小区道路(停车场)标志、消防、照明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2、乙方应当按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停车时应当保持与相邻车辆的安全距离,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通道上。

  3、乙方不得在本小区停车场内为车辆加油、试刹车、练车以及清洁、维修车辆。

  4、乙方不得在停车位内随意抛弃杂物,弄脏停车位、通道等。

  5、乙方不得在停放的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存放并造成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严谨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进入车库。

  6、乙方不得允许人员在停放车辆内睡觉过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停车位上的车辆安全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3

  出售人(卖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

  共有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诚信协商,就买卖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事宜达成合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安置房及配套车位情况

  1、双方买卖的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座落在西安市莲湖区【区】

  【小区】【幢】单元号(室)。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安置房编号为:,安置号为:。

  第二条卖方对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现状的声明

  1、卖方应在签约前向买方出示该安置房回迁安置房分配证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安置房买卖合同、购置发票(票据)、大修基金发票(票据)、车位买卖(租赁)合同及买卖(租赁)票据等与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相关的资料。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安置房、配套车位存在下列情况:

  ⑴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安置房、配套车位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⑵该安置房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3、该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同意出售。

  第三条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相关权属资料,了解产权信息,愿意购买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

  2、买方应在签约前向卖方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及履约能力证明,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转让款及付款方式

  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安置房及配套车位转让款为(大写):

  (¥),该转让款包含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转让款、交付前已缴纳及已发生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燃气管道初装费等。

  2、买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卖方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转让款。

  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内向卖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的转账款即(¥)。

  剩余转让款作为卖方履约保证金,待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成熟时配合买方办理且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内予以支付。

  若安置房买卖时允许更换新证且卖方配合买方更换新的安置房分配证明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保留。

  第五条税费承担

  该安置房产权变更【更换新证□或变更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买卖双方共同约定由【卖方缴纳□、买方缴纳□、分别负担缴纳□】。

  备注:按照相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有:

  (1)营业税及附加

  (2)印花税;

  (3)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

  (5)交易手续费。

  买方需付税费有:

  (6)印花税;

  (7)契税;

  (8)交易手续费;

  (9)房屋登记费。

  其它费用:如更换新证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交付给买方,交付同时履行如下手续:

  ⑴买卖双方共同对安置房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燃气表的读数并在物业交接单上签字。

  ⑵移交安置房的门禁卡、钥匙、水电气卡等物品。

  2、安置房交付日以前的物业费、采暖费、税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信守契约。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应当诚信履约,无论合同约定是否清晰明确应以有利合同目的落实的'方式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补充或者变更合同非主要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变动合同约定条款,否则构成违约。

  2、一般违约。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停止违约行为,依约继续履行并支付对方违约金(例如贰万元)元;守约方亦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改正。

  3、根本违约。因卖方将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二次转让或未配合办证或其他不诚信行为致买方不能取得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或丧失对安置房或配套车位的占有使用,买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例如转让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包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或者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若守约方采取诉讼途径维权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争议解决成本(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双方共同约定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他

  1、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里的地址、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是(司法)通知、送达相关材料和信息的联络方法;上述联络方法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依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通知及送达相关材料和信息视为通知、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车位买卖合同4

  甲方: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已购买魅力之城(二期) 号 单元室房屋,并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壹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魅力之城(二期)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20xx年xx月xx日。(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签订之后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以及宏观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等特殊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应延期交付而无须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恒茂国际都会恒兴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

  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6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7

  卖方(简称甲方):

  买房(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

  第二条抵押权情况

  甲方保证该车位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总价款,逾期以按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该车位的产权证预计也要___年___月___日后才能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

  1、自该合同签订起甲方的车位合同交给乙方,乙方有责任保管好该车位合同,到甲方办理车位产权证时交还给甲方,以便顺利办理该车位产权证。

  2、甲方取得车位产权证后应当通知乙方,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车位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税、费分担办理车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车位交付

  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将该车位腾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将车位卡交给乙方。甲方交付车位时,乙方请确认。

  第七条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该车位,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法律、规章造成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该车位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 。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自本合同签订后该车位物业费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公证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乙方为安全起见,乙方提出进行公证,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8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_____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_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

  第七条:其他

  1.车位平面图详见附件一: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所列地址,均为可送达地址;如乙方地址变动,应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否则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9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位产权和使用权的约定

  1、出卖人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其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出卖人自愿将该设备内的`车位使用权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卖给买受方使用。

  3、车位使用权年限为______年。

  4、买受人自愿购买该车位使用权。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该车位使用权不另外办理使用权证书。

  5、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车位损毁,使用权终止,双方互不赔偿;如政府行为将该车位征收或拆除,政府所给予的赔偿,归买受人,出卖人不另外赔偿。

  6、买受人在取得车位使用权后,如需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等与使用权有关的权能转移,必须向车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车位的基本情况

  1、车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内。

  2、所购车位情况登记:

  该机械式停车设备为钢架升降结构,共七层(地下两层、地上五层)。

  车位号

  层数容车高度

  (单位:米)车位最大承重

  (单位:T)

  备注

  该车位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第三条价格与付款方式

  1、该车位使用权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次性付款。

  第四条车位交付期限

  1、买受人交清购买车位款并与出卖人签订本合同后,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2、如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交付期予以顺延。除此之外,逾期不能交付买受人使用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3、车位交付使用前,如买受人放弃购买,出卖人半年内分三次退还所付车位款(不计利息)。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出卖人负责指定专人对买受人所购买的车位和车位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因设备需要定期检测维修、运行耗电、雇专人管理,买受人应保证按时交纳所需费用。所交费用额以实际产生金额由所有买受人均摊。

  3、车位启用前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签订后,方可交付使用。

  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10

  甲方(出卖方)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部分停车场地买卖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购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的部分停车场地,上述停车场地出售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方位见合同附件。乙方购买上述停车场地仅能作长途汽车上下客、停放车辆,售卖车票之用。

  二、上述停车场地售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大写),总售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上述成交价款不包含应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

  三、付款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月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实上述款项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甲方认可之付款计划(该认可之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称之付款计划基本内容为: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 个月内付总售价的______%(含定金),年月前付总售价的______%,交付使用时会总售价的______%。该计划一经乙方作出、甲方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四、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自甲方将该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时起,乙方对该停车场地享有50年使用权。

  五、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各自交纳自己应纳的税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之约定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停车场地转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如甲方反悔将停车场地售于乙方,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指之付款计划经甲方认可生效后,乙方如未能按计划付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付款计划里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必须按期将停车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愿按乙方已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金。

  七、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解决双方之争议。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到方人民币元定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车位买卖合同1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12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1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车位买卖合同14

  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 市 区 区 ),车位面积为 平米,( 号)。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1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钻石豪庭小区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钻石豪庭小区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 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车位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即300000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过户前管理费由甲方负责)。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付伍万元整,余款过户当天付清。

  3.办理好过户手续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建设维修基金、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4.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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