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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合同

时间:2023-01-12 13:58:5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买卖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买卖合同15篇

土地买卖合同1

  承买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投资兴建_________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______地号土地_________笔,持分面积约______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约同文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土地买卖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 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 国用 字第 号),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 ,原土地出让年限为 年,建设年限为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_____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_____元(币种:_____)。总金额(大写)

  元(币种:_____)。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_____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_____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向_____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3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实际方位以面向凤小公路为准,左致建住房滴水外 40公分,右致小公路,前致地堪脚,后致地堪头。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永久使用权; 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2、 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1、该土地转让费共计180000元(大写:拾捌万元)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80000 元(大写:捌万元)人民币。

  2、其余款项在20xx 年 12 月30日前交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180000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甲方再向第三方转让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转让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甲方子女应该在本合同书签字并接受本合同条款。

  3、甲方有义务在本办事处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4、若甲方出售本土地外的土地,甲方有责任协调好道路问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以保证乙方道路通畅。道路要保持现有的宽度,保证大车能同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家庭成员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买卖合同4

  甲方:A县B镇C村

  乙方:李三

  为加快推进C村预留地的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C村预留地进行成片开发,整体打造,就该地块挂牌出让前合作开发事宜,在公平合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内容

  第一条项目名称:

  A县B镇C村预留地综合开发项目。

  第二条 项目地点及面积

  该地块位于A县B镇C村开发区六区用地总面积为23926平方米。

  第二章 甲、乙双方义务

  第三条 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将该地块的相关国土批文等材料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好土地的详细控规。

  第四条 乙方应承担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5个工作日内乙方汇入定金人民币30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

  2、项目地块土地挂牌出让公示后,乙方应报名参加并应价举牌,若竞得土地使用权,应严格履行项目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及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 该地块的出让

  第五条 地块出让价格

  该地块用地公开出让的起始价为350元/平方米

  第六条付款方式

  该地块挂牌出让,摘牌后,乙方在1个月内将地款分期付给甲方。

  第七条竞得者应根据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出资进行填土、土地平整的及建设。

  地块内道路、公共绿化,等基础设施。

  第四章 风险承担,超价分成

  第八条 甲乙双方承担的风险的该地块的.出让为界线

  1、甲方承担该项地块不能按约定期限挂牌出让的一切风险。

  2、该地块出让挂牌之日起,由乙方承担无人参与竞投出让不成功或出让成交价低于350元/平方米的底价的风险,即竞拍价不超过350元/平方米,则由乙方按该价摘牌付款给甲方。

  第九条 若该地块出让摘牌价超过350元/平方米,则甲乙双方对超出部分按1:9进行分成。即比350元/平方米每超100元/平方米,甲方得10元/平方米,乙方的90元/平方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如果本协议某一条款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应不要影响。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买卖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并由村名代表大会通过及公示无异议,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甲方集体所有的废弃闲置的石灰窑及周边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转让给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为50年,到期后乙方优先拥有使用权。

  二、转让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无经济条件修村内东三条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负责拉砂石料铺垫三条路的路面,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价款,今后路面在损坏与乙方无关,乙主并保证路边沟畅通,经甲乙双方确认此施工工程价款为五万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挡,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无效,视为乙方上述第二条约定履行完毕。

  四、此转让的标的物在转让给乙方使用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不了,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此标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条、第五条内容及价款赔付给乙方,但必须经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间,乙方在标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标的物应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甲方将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价赔偿给乙方,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六、此标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如甲方无法办理标的物的合法手续,按上述第二条、第五条的内容及价款赔付乙方。

  七、如此标的物被国家征用,所得的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及村民无关。

  八、乙方在使用期间内,对转让标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动,(沙石废土)乙方有权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将此标的物转让给第三方,则甲方将按价赔偿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资。

  十、乙方在使用期间内,有权合法转让标的物的使用权,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二0 年 月 日

土地买卖合同6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购买墓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墓地的基本情况甲方出卖的墓地位于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团结村12组李传国责任山上,占地面积30m2(贰座坟墓用地)。

  第二条、购买使用期限购买使用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购买资金及付款方式乙方购买甲方墓地(前期建墓及永久性维修和管理)款共计人民币壹万仟元(¥16000元)。

  付款方式:甲方将墓地修建好后,达到乙方要求,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交付清。

  第四条、双方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出卖的墓地产权清楚。

  2、甲方保证所出卖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与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墓地垒坟工程修建,所需一切材料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所提出的要求。

  4、乙方系替父母购买墓地。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

  第六条、终止合同规定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政策办理补偿金额。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签字生效):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土地宽度约米,土地长度约米,土地总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转让价格土地的转让单价为元立方米,转让总价约为人民币万元。(注:最终土地转让总价计算方式:土地转让单价215;实际面积。)

  XX、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土地总价分XX次付清

  (1)

  第一期,签约日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

  (2)

  第二期,该土地按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XX通一平时,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 。

  (3)

  第XX期,甲方把土地使用法人姓名通过有关部门更改成乙方法人姓名时,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后的`有效凭据,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剩余部分。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10%计算;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或将土地抵押给任何第XX方,则土地买卖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地款。

  四、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土地转让事项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中枢镇阳光小区背后环北路边土地一宗集体土地面积418.56平方米,证号:泸集用20xx字第006173号,转让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转让的土地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土地。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土地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捌佰元,¥4.18万元。

  三、集体土地的`一切过户事项及税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及提供过户所需相关材料。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把证交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先违约,将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1万元。

  六、过户前甲方所转让地块范围与四邻有争议,甲方负责调解好。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

  联合购买土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其附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甲方的名义依法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中,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 亩)系由乙方单独出资借用甲方名义购买,该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为乙方,乙方对该土地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2。

  该宗土地中其余部分系甲方出资购买,甲方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3。

  三、鉴于甲方已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该宗土地的价格为2.5万元/亩,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按2.5万元/亩的价格在本协议签署后当日内支付给甲方15万元(壹拾伍万元)。其余部份在土地划定后,按每亩2.5万元/亩的价格×乙方实际所得土地亩数,甲乙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无论甲方实际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的价格与

  本条约定的单价是否存在差价,双方均一致同意按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双方均自愿放弃主张结算、支付差价的权利。

  四、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亦不得干涉甲方的独立经营活动。

  五、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乙方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的独立经营活动。

  六、甲方自愿承诺:乙方有权在不破坏该宗土地整体规划的情形下,可自由开发、使用、利用其享有权利的土地使用权;甲方自愿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所属土地单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开发、利用、变性的相关事宜等。

  七、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5 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甲方全部股东自愿为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及担保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日

土地买卖合同10

  「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解决了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许多问题,但其自身适用范围的限制,并不能解决由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导致实践中的无序。无效论者从合同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合同标的履行不能出发,否定此类合同的效力;有效论者则从法解释学和取缔规范与效力规范的区别出发,认定合同效力。基于此类问题的复杂,笔者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出发,利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观点,指出有效论更能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对策,以期能对这一难题的解决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合同,集体土地,合同效力,利益衡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整体发展,物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渐趋富足,文化日益昌明,原本与寻常百姓毫不相干的买房置地也成了现今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但既然有买有卖,其间就难免产生纠纷,为了处理日益涌现的商品房买卖纠纷,20x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1].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但是,通过近一年来的实践,这一司法解释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从司法解释序言中所体现的立法意旨看,该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规定的[2],并未把占国土很大比例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纳入调整范围,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缺失。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处理,目前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界都尚无定论,但实践中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却日益增加,亟待解决。本文中,笔者试就此问题发表一下个人见解,希望能够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起到参考作用。 一、我国的土地制度与商品房种类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从所有制上讲,土地可以分为两类,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种土地归属上的公有制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国的土地问题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房屋问题,就不能不以此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所以,商品房也就可以区分为建筑于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和建筑于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两大类。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问题所在 商品者,依《高级汉语大词典》[3]之解释,意为“⑴为交换而生产的物品。⑵泛指市场上买卖的物品”。据此并参考《解释》第1条的规定,本文要讨论的商品房就是指出卖人(仅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用于向社会销售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房屋。究其根本,商品房与其他房屋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是作为一种商品用于交换,商品房在所有权的让渡过程中实现其交换价值。但是,法学不同于经济学,其着眼点在于所有权的移转及移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比较研究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与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就是要比较二者在所有权移转方面的差别。 通观世界各国,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1998年8月《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4]从而在立法意旨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成为一种病态的契约,从而直接影响到买卖

  合同的效力问题。 但是,在当前相当一部分地区出现了利用尚未收归国有的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规模建设新型人口聚集区的活动,较为时兴的说法叫作“旧村改造”。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但是,从深层次上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必然原因。随着城乡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土地的承载、养育等传统功能逐步萎缩,而财富储存功能、产业空间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兴功能不断加强,集体土地经历了从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变,此其一。其二,随着开放型经济与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大量外来资金与人口涌入,使村镇集体土地的价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农用地的收益率明显高于农用地。其三,国家征用集体土地是按产值补偿,而当前土地市场价格远远超出该标准,用地者到国家严格控制的土地一级市场受让土地成本过高。在土地补偿水平与用地成本比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转。其四,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旧村改造”的推进,相当一部分村成为实体化的经济组织,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自然将手中所掌握并能实际加以运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来进行“土地经营”。[6]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现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 除此以外,在中小城市出现的“旧村改造”也并不与国家开发小城镇的战略相背离。无论从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走城市化、现代化道路的发展途径上看,抑或从我国拉动内需、扩展经济增长点的需求上看,小城镇开发都是我国必将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的一项重要国策,而不是应付现状、一时之兴的临时过渡措施。与其相对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规定,仅源于原国家土地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推行的“转权让利”政策,其实质仍摆脱不了政府利用管理者职权剥夺集体土地所有者、与民争利的计划经济时代色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征为国有后才能进入市场,其收益只能由国家得到,这一传统做法明显是忽视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的表现,与我国正在推行的财产权体系改革相背离。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所有人必然要求能正常地使用、支配和处分土地,以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7] 三、病态契约与无效合同[8] 讨论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之前,有必要首先对病态契约和无效合同的概念作出说明。 何谓病态契约?各国法对契约的成立和生效均规定了一系列要件,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契约即为病态契约。例如,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1325~1352条的规定,契约生效的要件包括:⑴当事人的合意;⑵契约原因合法;⑶契约的标的可能、合法并确定或可确定;⑷契约的形式应符合法定或约定。如果将符合这些要件的契约定义为健康契约,那么违反这些法定要件的契约则为病态契约。[9]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54条的规定,契约的病因主要有: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⑵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⑸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⑹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因契约违反法律所规定的要件的不同,可以确定契约病态的严重性。一种是仅与当事人利益有关的要件的违反,如意思瑕疵等;另一种是对于与社会利益相关的要件的违反,如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或共序良俗等。前者因涉及当事人双方利益,故病态并不十分严重而尚可救治,各国法一般规定其为相对无效的契约,即将契约是否生效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本人;后者因涉及社会利益,故为病态严重的契约,当事人无权决定其命运,各国法一般规定其为绝对无效。[10] 虽然违反与社会利益相关的要件是确认绝对无效的契约的衡量标准,但这种表述仍失之抽象。笔者以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违反与社会利益相关的有效要件主要有两个方面,即: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⑵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称之为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对于第一方面,王利明教授在《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出了依据违法性确认合同无效的三个标准:⑴必须违反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能直接导致合同无效;⑵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⑶必须是违反了强行性

  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11]对于第二个方面,可以简称为违背公序良俗。所谓善良风俗,一般是指社会对某种行为所持的一般道德标准与习惯。[12]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同,它反映和保护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表现了国家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干预,其渊源大多来自公法,如宪法、行政法等;也有些规定来自私法。凡是违背上述条件的合同,都应当认定为绝对无效的合同。 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通说认为,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必然导致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成为一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合同。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在是有重新探讨的必要。

土地买卖合同11

  出让方姓名(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接受方姓名(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承包土地一块,四至界线分别为:东邻:、西邻:、南邻:、北邻:,共计亩土地转让给乙方经营(包括甲方在居民点的房屋和自留地)。

  二、转让费为每亩元,合计元(大写) 。乙方从_____年起分期付清转让费,每年应付转让费额如下:

  _____年-_____年每年元;

  _____年-_____年每年元;

  _____年元。

  乙方必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转让费,否则每月应承担当年应付转让费的1%作为利息。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

  三、在乙方付清转让费前,土地承包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所有围绕土地承包权发生的变更均使用甲方姓名,乙方隐瞒甲方擅自使用自己姓名作变更均视为违约,但甲方不得再将此宗土地质押或转卖于他人;当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将承包合同过户给乙方,过户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四、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土地生产经营由乙方进行,所有围绕此宗土地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营所得也有乙方所有,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本合同签署之日之前围绕土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付清。

  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政策以及甲方与承包合同之条款。

  六、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

  七、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抛荒。

  八、在乙方付清转让费进行过户手续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甲方垫付的上缴预收款元(大写)。

  九、其他: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十一、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管理区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人签名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买卖合同12

  出卖方:(简称:甲方)代表人:

  购买方: (简称:乙方) (简称:丙方)代表人:

  为了互惠、互利

  、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 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本社土地 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 元(大写:万元正)。

  二、付款办法: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卖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 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权。

  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果由甲、丙方 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本合同经甲、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买卖合同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 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20xx年农村土地买卖合同范本20xx年农村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

  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 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土地买卖合同1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____。(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这个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住址:____住址: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注:本合同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在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土地买卖合同15

  出卖方: (简称:甲方)

  代表人:

  购买方: (简称:乙方)

  村民委员会 (简称:丙方)

  代表人:

  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 亩一次性卖给乙方所有,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本社土地 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 元(大写: 万元正)。

  二、付款办法: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卖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 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权

  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果由甲、丙方 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本合同经甲、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

  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