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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买卖合同

时间:2022-11-26 08:04:3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商铺买卖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铺买卖合同(汇编15篇)

商铺买卖合同1

  出卖方:__________(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买卖的有关内容,在自愿、平等、有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商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壹(套)(间)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售于乙方,商铺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公摊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商铺交付时,商铺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0。5%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0。5%(包括±0。5%)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商铺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商铺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总房款金额为(币)______元(大写)拾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甲方支付定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_拾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商铺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商铺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该商铺没有发生过贷款、担保等方式的抵押。

  且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它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之日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因甲方售予乙方的产权属暂未办理,双方有好约定:如甲方经办理已获得该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以赠予的形式过户到乙方名下。

  2、签定本合同后,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楼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反之,若乙方违约,则所交纳的楼款不予退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可以将该物业出售于第三方。

  3、在交房之日甲方应保证商铺设施(门窗墙)完好无损坏,需将一切手续(包括商铺)一并移交给乙方,并于交易之日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一切费用清理完毕(如施工费、装修费、安装费、施工所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数字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并保证乙方购买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购买前所产生的.相关物业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理商铺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本商铺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商铺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5、双方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自房款交付之日起,除与甲方外,不与任何人发生购房纠纷,如有发生,甲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为无效,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买卖合同2

  根据伊宁市市委、政府相关决定,为妥善安臵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与再就业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商铺建筑面积为41.3平方米的商铺出售给乙方。该商铺土地使用年限自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3月9日止。

  二、双方约定,该商铺出售价格按照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臵换标准确定。乙方按照土地出让合同,限于购臵套两商铺。按成本价暂定为每平方米元计算,该建筑出售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壹仟柒百贰拾元。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差异部分双方约定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商铺成本价按照最终决算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获得该商铺所有权后,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如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五、乙方自行承担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相关手续费用(包括契税、维修基金等)。

  六、甲方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之日起,该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房手续及日期以乙方签字或甲方在伊犁晚报公告日为准。

  七、甲方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再通知乙方办理产权登记。

  八、乙方购买的商铺需统一委托甲方经营管理,甲方按实际租赁情况扣除管理费用后,向乙方支付租金。

  九、乙方购买商铺自行经营的,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经营。但经营范围必须服从甲方整体市场的经营规划,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封门处理,商铺内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处理,同时取消乙方自行经营权。该商铺乙方不可撤销的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1、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及项目。

  2、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管理,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3、向第三人转租的`。

  4、营业期间无故连续停业xx天或xx天停业xx次。

  十、该商铺的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市场命名权属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伊宁市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商铺买卖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店铺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店铺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店铺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店铺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店铺售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并应于双方办好房产过户手续之日将该店铺全部剩余价款付给出卖方。

  第四条交付事项

  出卖方应于收到该店铺定金之日,将该店铺交给买受方使用并将该店铺有关房产登记证交予买受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买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出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方所预交的定金不予以退还,抵作出卖方损失。双方任何一方中途毁约,则向对方支付与定金数量等额的赔偿金。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买卖双方约定在出卖方原房产登记满5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起_____天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在买受双方上述约定时间内,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店铺所有权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方承担。

  第七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店铺没有产权纠纷

  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出卖方、买受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铺买卖合同3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 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不动产证号为 ,

  (2)商铺座落在 ;

  (3)商铺产权面积 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方式获得;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延迟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成交价价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年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元一并付清。

  第三条

  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

  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过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买卖合同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____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属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____省存量房买卖合同。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情况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_________出让划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第三条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甲、乙双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_________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并于_________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结清。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义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合同范本《____省存量房买卖合同》。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详见附件

  二)一并交付。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不得超过____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____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已付款______%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第十条房屋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房屋交易应纳税费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在上述房屋___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在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附件房屋平面图、房屋四至范围、房屋附属设施状况、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_______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屋四至范围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1)附属设施

  (2)室内装饰

  (3)其他设备附件三租赁、抵押和其他所有权被限制等相关情况房屋共有人意见:同意出售上述房屋(签章):________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所有权被限制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除下列应由甲、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签于______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签于___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085XXXX271

  7)咨询。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由买卖双方协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商铺买卖合同5

  供方(甲方):新世XX石材经营部

  需方(乙方):____市食品化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及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2—3天通知甲方并提供要货清单,甲方应遵守乙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交货,可提前共同协商。

  二、收货方式: 甲方收到货后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不含发票)。

  三、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销货清单上注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供应完,货款结清后自行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定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供方(章):

  需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买卖合同6

  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卖人,将坐落在华藏寺镇华干东路(2)号原民族印刷厂一楼东头砖混结构商铺一间,建筑面积为50平米,以买卖方式出售给买受人,该商铺成交价商定为人民币 8万元整(大写:拾捌万元整。)

  二、买受人将商铺出卖款付清后,由出卖人将商铺所有产权交付买受人,并协助办理该商铺过户手续。

  三、买受人取得商铺所有产权而发生的.登记费、过户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损失费,按照该商铺房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出卖人:(签字)

  买受人:(签字)

商铺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____市XX公司(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门市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在 的门市(以下简称“门市”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门市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门市,对该门市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门市。

  2、该门市的基本情况如下: 门市产权面积: ;土地证号: ; 产权证号: ; 门市用途: ;

  3、门市所有人为甲方,甲方经门市共有人同意并授权签订本合同,如甲方及共有人不能到场,受托方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声明书。

  第二条:成交价格 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

  第三条:税、费负担方式:

  第五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门市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给甲方,合同生效后该定金动转为门市款。

  (2)一次性付款:

  (4)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到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或办理委托公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定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门市价或无故不出售该门市否则甲方按定金双倍退还违约金。

  (2)、甲方必须保证出售的'上述门市权属真实无争议,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该门市权属或债务经济纠纷以及甲方中途变更合同内容均属甲方违约,如因发生纠纷产生的39;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门市,每逾期____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门市款的0.3%作为滞纳金,逾期三天以上的属违约。

  第七条:门市交付时间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如需办理银行由乙方向银行提供本合同原件,乙方保留本合同复印件。各种手续交接清楚后,本合同中止。

  第九条:其它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地 址: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签约地址

商铺买卖合同8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 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砖混 ;

  (3) 商铺产权面积 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小写(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给定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上述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万元+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商铺的抵押解除后 日内将此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上述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 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上述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元一并付清。

  第三条 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 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年 月日

商铺买卖合同9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甲方出售房屋属__________房,用途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总层数__________层,间数__________

  间,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祥见附件1:房产证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未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未有任何债务纠纷。乙方有权在交易前查档,验证该房屋权属。

  第三条房屋固定装修应保持原状,房屋内附属设备等祥见屋内设备清单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取得该房屋时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该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由甲方负担,契税、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担一半。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第八条操作程序办理该房屋买卖事宜。

  第七条付款和权属转移具体程序

  1、为了确保交易资金安全,除少量尾款可以直接现金方式支付外,购房款应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接受房款的: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房屋交易进度分三期支付房款。

  2、本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甲方的房产证查档验证。查档验证通过之日,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总额_______%首付款,即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办理权属转移所需的`买卖合同、税票、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4、乙方取得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权属证书之日起_______工作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总额_______%,即_______元人民币。

  5、房屋尾款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据付款进度将售房款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条。

  第八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房屋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贷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门。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铺买卖合同10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购买甲方位于 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 ,结构为 结构;

  (3)商铺产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

  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乙方的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 万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

  甲方应在商铺的抵押解除后 日内将此商铺在当地国土所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 元一并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赔偿乙方双倍定金的法律责任。如因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定金。

  第三条、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由 方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 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地: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商铺买卖合同1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上列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买商铺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商铺概况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x号商铺,商铺地址位于xx,面积xx平方米。该商铺单价为每平方米xx万元,房屋总金额为xx,小写。该商铺销售合同备案号:xxx。

  2.本协议在合伙商铺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出资比例

  乙方出资xx元占商铺总出资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xx年之内。

  2.同时双方约定如因该商铺产生其他未预计到的费用,该费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双方依照各自的商铺产权份额分配该商铺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商铺贷款按揭未付清期间,该商铺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按揭,之后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三、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

  1.商铺投资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场增值部分)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共享。

  2.商铺投资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分摊。

  3.商铺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或损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损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承担。

  四、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须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商铺出租的价格、时限等有关事项。

  (2)合伙商铺的转让。

  (3)合伙商铺的抵押事项。

  (4)其他有关合伙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五、投资的转让、出租及经营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另一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3.商铺必须整体出租,不允许分开出租。

  4.若商铺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各种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5.本商铺经营事宜需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协议(租凭协议需双方签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签但必须有书面证明)。

  六、产权证的办理

  所购商铺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产权各占50%,房产证登记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义向银行贷款,房产证户主需是甲方银行才放贷,故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因为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2.如甲、乙双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内无法支付清与产权份额相应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则示为该方(违约方)放弃合伙所购商铺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向违约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见第二大条款),则拥有该商铺房屋全部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份额。

  3.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内容,均应赔偿给对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由于双方均为已婚人士,本商铺甲乙双方各占的50%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变更产权,则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2.因此商铺使用年限为70年,所以在此期间如果一方想把产权份额留给后代,需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公证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买卖合同12

  【裁判摘要】

  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

  二、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同于独立商铺。为保证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冯玉梅。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因与被告冯玉梅发生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与原告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一份,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时代广场第二层一间商铺。被告付清了购房款,原告也已将该商铺交付被告使用。1999年6月 18日,在时代广场租房的江苏嘉和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遭到哄抢后倒闭,各小业主经营的商铺也随之关门停业。当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开业。由于经营成本过高,各小业主不服从物业管理,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购物中心也于20xx年1月停业。时代广场的两度停业,引起大部分业主不满,纷纷要求退掉购买的商铺,还与原嘉和公司的债权人一起到处集体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出面协调,要求原告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其间,原告的股权经历二次调整。新的股东认为,前两次停业,是经营者选择的经营方向与方式不对造成的,因此决定将原经营衣帽箱包等项目,改变为经营高档消闲娱乐等综合性项目;将原来的市场铺位式经营,改变为统一经营。为此,原告开始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对时代广场重新布局。目前时代广场中150余家商铺,回收得只剩下被告和另一户邵姓业主,时代广场开始按重新布局施工,原小业主经营的精品商铺区不复存在,今后也不可能恢复。由于这两家业主不退商铺,时代广场不能全面竣工。上述情形构成情势变更。请求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被告将所购商铺返还给原告,以便原告能够完成对时代广场的重新调整。原告除向被告退还购房款外,愿意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原告提交以下证据:

  1.商铺买卖合同,用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商铺买卖关系;

  2.物业交接记录,用以证明原告已将商铺交付给被告;

  3.新街口公安派出所告示,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前两次开业后秩序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4.新宇公司会议纪要,用以证明原告始终在努力处理各位业主反映的问题;

  5.情况说明及统计,用以证明大部分业主因不满时代广场的混乱经营状况,提出退商铺的要求;

  6.玄武区会议纪要,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当地政府重视,政府部门参与协调;

  7.关于商铺商业氛围的改善意见和建议,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内商铺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以及进行重新调整的必要性;

  8.南京市外经委通知,用以证明原告的股东已作过调整;

  9.原告致被告的函件,用以证明原告向被告提出过解除合同的请求及理由;

  10.时代广场现状照片,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已全面停业,原分割各商铺的幕墙均已拆除,正在对全面布局重新调整;

  11.物品清单及公证书,用以证明原告将被告商铺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后,拆除了该商铺的玻璃幕墙。

  被告辩称: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应当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约交清全部购商铺款,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商铺。原告的股东变更,不应影响被告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代广场经营不善,也不能成为原告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原告请求解除商铺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该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被告未提交证据。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新街口地区是南京市最繁华、最集中的商业区域。位于新街口东北角中山路18号以南的时代广场,是原告新宇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用房。该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总面积6万余平方米。地上第一、二、三层约6000平方米的部分区域,被分割成商铺对外销售给150余家业主,其他建筑面积归新宇公司自有。1998年10月 19日,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了一份商铺买卖合同,约定:新宇公司向冯玉梅出。售时代广场第二层编号为2B050的商铺,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 16 363.73元,总价款368 184元,10月22日前交付,交付后三个月内双方共同办理商铺权属过户手续。1998年10月26日,上述合同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登记。合同签订后,冯玉梅按约支付了全部价款。1998年11月3日,新宇公司将2B050号商铺交付冯玉梅使用,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8年,原告新宇公司将时代广场内的自有建筑面积租赁给嘉和公司经营。 1999年6月,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同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原址开业。20xx年1月,购物中心也停业。这两次停业,使购买商铺的小业主无法在时代广场内正常经营,部分小业主以及嘉和公司的债权人集体上访,要求退房及偿还债务。在此期间,新宇公司也两次变更出资股东。新宇公司的新股东为盘活资产、重新开业,拟对时代广场的全部经营面积进行调整,重新规划布局,为此陆续与大部分小业主解除了商铺买卖合同,并开始在时代广场内施工。20xx年3月17日,新宇公司致函被告冯玉梅,通知其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3月27日,新宇公司拆除了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6月30日,新宇公司再次向冯玉梅致函,冯玉梅不同意解除合同。由于冯玉梅与另一户购买商铺的邵姓业主坚持不退商铺,新宇公司不能继续施工,6万平方米建筑闲置,同时冯、邵两家业主也不能在他们约70平方米的'商铺内经营。新宇公司为此提起诉讼。

  根据原告新宇公司的申请,法院委托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确认,该商铺在20xx年3月3日的价值为531 700元。

  审理中,法院主持了调解。原告新宇公司认为,为使时代广场真正发挥效益,经营方向和方式必须改变,不可能保留商铺式经营。如果被告冯玉梅与案外人邵家再在时代广场内经营商铺,将影响时代广场内新格局下的整体经营。为此,新宇公司不仅愿意给冯玉梅退还全

  额购商铺款,还愿意以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违约金的名义,给冯玉梅补款48万元,用于补偿冯玉梅的经济损失。冯玉梅认为,时代广场走到今天这一步,责任全在新宇公司,与己无关;新宇公司愿意给付的款项,不够弥补自己的损失;新宇公司如果真愿意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应当按每平方米30万元的价格给予赔偿。新宇公司认为,全南京市任何一处房产均无30万元一平方米的价格,冯玉梅提出难以令新宇公司接受的赔偿价格,表明其根本不想解决纠纷;这个纠纷不解决,时代广场固然不能竣工,冯玉梅也别想经营。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调解未果。

  本案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商铺买卖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还是应当解除如果解除,应当在什么条件下解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合同签订后,冯玉梅履行了给付价款的义务,新宇公司也将商铺交付给冯玉梅使用。后由于他人经营不善,致使时代广场两次停业,该广场内的整体经营秩序一直不能建立,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想达到的营利目的无法实现,这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预料也不希望出现的结局。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新宇公司在回收了大部分业主的商铺后,拟对时代广场重新进行规划布局,争取再次开业。被告冯玉梅坚持新宇公司必须按每平方米30万元的高价回收其商铺,否则就要求继续履行商铺买卖合同。虽经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以至新宇公司的6万平方米建筑和冯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铺均处于闲置状态。考虑到冯玉梅所购商铺,只是新宇公司在时代广场里分割出售的150余间商铺中的一间。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能等同于独立商铺。为有利于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权利必须符合其他商铺业主的整体意志。现在时代广场的大部分业主已经退回商铺,支持新宇公司对时代广场重新规划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时代广场内不再具有商铺经营的氛围条件。冯玉梅以其在时代广场中只占很小比例的商铺,要求新宇公司继续履行本案合同,不仅违背大多数商铺业主的意愿,影响时代广场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且由于时代广场内失去了精品商铺的经营条件,再难以通过经营商铺营利,继续履行实非其本意。考虑到时代广场位于闹市区,现在仅因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互不信任而被闲置,这种状况不仅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损,且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衡平双方当事人目前利益受损状况和今后长远利益出发,依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尽管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商铺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尽管冯玉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本案的商铺买卖合同也应当解除。

  鉴于被告冯玉梅在履行商铺买卖合同中没有任何过错,在商铺买卖合同解除后,其因商铺买卖合同而获得的利益必须得到合理充分的补偿,补偿标准是

  保证冯玉梅能在与时代广场同类的地区购得面积相同的类似商铺。原告新宇公司同意在商铺买卖合同解除后,除返还冯玉梅原付的购房价款、赔偿该商铺的增值款外,还给冯玉梅补款48万元,这一数额足以使冯玉梅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应予确认。

  据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0日判决:

  一、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予以解除;

  二、被告冯玉梅给原告新宇公司返还时代广场内编号2B050的商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

  三、原告新宇公司返还被告冯玉梅的商铺价款368 184元,赔偿冯玉梅商铺的增值额163

  516元,合计531 7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四、原告新宇公司赔偿被告冯玉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4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7867元、评估费 2650元,由原告新宇公司负担。

  一审宣判后,冯玉梅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一、一审已经认定双方之间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却在既不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也不存在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仅凭被上诉人提出的履行合同会对其重新规划布局造成影响为由,就判决解除合法有效的合同,于法无据。二、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况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或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本案不存在这种情况。首先,时代广场整体长期歇业、巨额资金闲置,是被上诉人经营、管理不善,经营策略错误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其次,在开发、销售和出租商铺时,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资产闲置的风险,被上诉人应当预见,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指的情势。如果将这种商业风险归类于变更的情势,那么购房后房价下跌,上诉人也就可以以房价下跌、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被上诉人退房,那么契约的稳定性及合同的诚实信用则无从谈起。再次,即使继续履行合同会给被上诉人带来不利,这也是经济交往中的正常损失,是被上诉人在订约时应当预见的、且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继续履行合同,不会出现显失公平的后果。因此,本案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三、因被上诉人经营不善造成的后果,与上诉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为了维护被上诉人的利益,使其避免损失,也应当由被上诉人与上诉人自愿协商,通过公平买卖的办法来解决,不能借助国家强制力来实现。一审为维护被上诉人的商业利益、公司利益,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解除合同,是错误的。四、商铺是上诉人的私有财产,不经上诉人许可,被上诉人无权对上诉人的私有财产进行估价。一审根据被上诉人的申请,委托估价师事务所对上诉人的商铺进行估价,估价的结果令上诉人无法接受。被上诉人的48万元,不能补偿上诉人因此蒙受的损失。况且上诉人并未对一审法院提出退还房款、赔偿增值款、追究违约责任等请求,一审法院在没有当事人请求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违背了法律规定。综上,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实际履行合同,为上诉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新宇公司答辩称:一审依照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作出解除双方合同的判决是正确的。本案讼争房屋已被拆除,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一审并未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也未维护被上诉人的商业风险和公司利益。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足以保证上诉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二审应当维持原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属实。另查明,被上诉人新宇公司已取得本市中山路1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正在对时代广场进行整体布局调整的施工。

  二审审理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表示,可以在本市同类地区为上诉人冯玉梅购买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冯玉梅要求,新宇公司应当在原地点给其安置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并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在本市同类地区给其补偿80平方米的门面房。因双方各执己见,致调解不成。后新宇公司表示,愿意在一审基础上再给冯玉梅补偿各种经济损失20万元。

  二审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1.一审判决解除合同是否正确2.在权利人没有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一审在解除合同的判决中一并判决义务人给权利人赔偿,是否符合程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上诉人冯玉梅与被上诉人新宇公司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新宇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又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将2B050商

  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拆除,亦属不当。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这条规定看,当违约情况发生时,继续履行是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此条规定了不适用继续履行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履行费用过高”,可以根据履约成本是否超过各方所获利益来进行判断。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时,应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用赔偿损失来代替继续履行。在本案中,如果让新宇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则新宇公司必须以其6万余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来为冯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铺提供服务,支付的履行费用过高;而在6万余平方米已失去经商环境和氛围的建筑中经营 22.50平方米的商铺,事实上也达不到冯玉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目的。一审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判决解除商铺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冯玉梅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考虑到上诉人冯玉梅在商铺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一审在判决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后,一并判决被上诉人新宇公司向冯玉梅返还商铺价款、赔偿商铺增值款,并向冯玉梅给付违约金及赔偿其他经济损失。这虽然不是应冯玉梅请求作出的判决,但此举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也使当事人避免了讼累,并无不当。在二审中,新宇公司表示其愿给冯玉梅增加20万元赔偿款,应当允许。

  据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xx年9月6日判决:

  一、维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

  二、变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第四项为: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赔偿上诉人冯玉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6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审案件诉讼费7867元,由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商铺买卖合同13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一个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的一个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 砖混 ;

  (3) 商铺产权面积 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 ,租金为 ,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乙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以乙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乙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商铺的产权证交由甲方处理,并到拆迁指挥部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上述行为后 日内付清余款 元

  第三条 乙方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不再享有商铺的增值收益。若遇政府拆迁安置补偿等情况,其补偿安置及增值收益为甲方所有。

  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买卖合同14

  甲方:江西建工xxx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____市XXXX公司(盖章)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定购窗帘产品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技术交底,资料提供及甲、乙双方协作。

  1、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窗帘工程的平面图及要求,并向乙方技术人员进行交底、指导。

  2、乙方在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作出答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3、工作期间,甲方经常派人前往工地,对乙方所提供产品工艺、质量等进行及时监督及指导,视作初验。

  4、乙方派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测量,以避免其规格有误。

  第二条交货(完工)时间及地点

  1、施工期限为

  2、交货地点:

  第三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负责将产品安装到位后,(拾伍)日内由甲乙双方各派代表,对产品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

  2、验收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封存样品或成品样板作为标准。

  3、甲乙双方如在对产品的质量检验过程中发生争议,以法定质量检测机构提供的证明为准。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1、单价明细如下表:

  2、施工结束,甲方验收合格以后,以现金支付乙方总货款,剩余等甲方被使用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暂无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采用,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甲方不同意采用,乙方应负责修整及调换。

  2、乙方同时将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和调换,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作物或原材料损毁、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在甲方延迟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内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七条 纠纷的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或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壹式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江西XX公司 乙方:____市XXXX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____日期:____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商铺买卖合同15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价格:具体见产品报价单

  二.技术资料提供:甲方向乙方提供经批准有效的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甲方受控的39;电子文档),图纸编号为:

  三、样品交期: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 自合同签订天之内 向甲方提供首样,并附检测报告,包括图纸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指标。

  四、产品验收及交付:

  1)产品验收的依据:以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相关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标准为依据;

  2)验收规范:乙方模具制作完成后,产品经送样,符合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每个零件均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封样,双方各执一份,以作为合格标准;

  五、产品费用支付条件:

  1)产品模具费用总额 元(含17%增值税);合同签定 7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产品模具费用总额的 40% ,当乙方提供首样后7天内支付产品模具费用总额的 40%;样品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模具经由甲方批准合格,乙方开具产品模具费用总额元的含17%增值税发票后, 天内甲方支付完尾款;

  六.变更管理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出合同内容修改或产品零件图纸修改时,乙方有义务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七.知识产权及商业保密承诺:

  1) 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并有责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 本合同所涉的产品技术图纸和相关技术、质量文件(包括2D和3D),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提供,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所有权

  1)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技术文件、著作权及模具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模具的处置权。乙方负责保管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甲方付清模具款后,甲方需要将模具从乙方转出,乙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保证模具完好,并配合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首样,按延期天数乘以货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按延期天数乘以货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

  1)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厂内,费用由乙方支付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附产品报价单及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