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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2-09-04 17:03:5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xx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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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协议

  甲方(卖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新区______路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2)全额分期付清(3)首付款加贷款(4)部分款:______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分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帐号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_____日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_____日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市______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______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______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______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 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盖章):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合同范本《个人汽车买卖合同》。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买方:

  卖方: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四、验收方法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 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 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 %向卖方付违约金 元/辆,并付 %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 篇5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其他: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人(一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将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累计行使里程 公里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其他状况 □营运 □非营

  □其他

  二、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 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__%,计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 甲方应提供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票

  □养路费凭证 □路桥费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单 □营运车辆专用票、证 □其它证件 __________。证件总计______件

  4、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方承担。

  三、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政见,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 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姓名(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8

  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卖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乙方(买受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国产车 口 进口车 口)

  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 颜色:

  第二条 价款与数量:(本合同计价单位:人民币)

  车辆单价: 元,数 量: 台。

  车辆总价: 元,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元整。 车价为车身单价不包含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挂牌杂费等其他费用。

  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委托运输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 元,并在 日内付清车价款。(定金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2. 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

  3. 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余款计人民币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若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首付款以银行批准函为准),余款计人民币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未能在3.2条款规定时间内足额获得贷款,应在 日内自行补足余额。

  第四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

  1.交车时间:年 月日前。

  2.交车地点:

  3.交车方式: 乙方自提 口 甲方送车上门 口

  4. 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50 公里口 (2) 公里口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验收完毕,双方需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质量、维修、更换、退车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汽车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不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的,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

  2.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鉴定,其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乙方随车保修手册的约定执行。

  4.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负有及时通知并在10 日内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

  1.若甲方逾期交车,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车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别注意事项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乙方保证在合同中填写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内容真实有效,在此期间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附件:车辆交接书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电话: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9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交易汽车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

  第三条 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人民币),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应当将车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收款人 :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不得将车价款付给甲方销售人员。

  第五条 交付与验收

  1.交车方式:□甲方送车上门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提供:(1)销售发票;(2)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3)质量服务卡或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交付车辆后 日内,提供(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6.车辆交付时应当场验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对确属质量问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更换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和“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购车辆。

  4.乙方应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车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交车款并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3.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或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 所: 住 所(址): 邮 编: 邮 编: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 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 篇10

  出卖人:___________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型│发动│合格证号│车架号│海关单号│商检单号│颜色│价格│备注号┃机号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田(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畅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