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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时间:2023-02-07 14:48:1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买卖合同 篇1

  「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解决了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许多问题,但其自身适用范围的限制,并不能解决由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导致实践中的无序。无效论者从合同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合同标的履行不能出发,否定此类合同的效力;有效论者则从法解释学和取缔规范与效力规范的区别出发,认定合同效力。基于此类问题的复杂,笔者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出发,利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观点,指出有效论更能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对策,以期能对这一难题的解决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合同,集体土地,合同效力,利益衡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整体发展,物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渐趋富足,文化日益昌明,原本与寻常百姓毫不相干的买房置地也成了现今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但既然有买有卖,其间就难免产生纠纷,为了处理日益涌现的商品房买卖纠纷,20x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1].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但是,通过近一年来的实践,这一司法解释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从司法解释序言中所体现的立法意旨看,该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规定的[2],并未把占国土很大比例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纳入调整范围,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缺失。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处理,目前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界都尚无定论,但实践中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却日益增加,亟待解决。本文中,笔者试就此问题发表一下个人见解,希望能够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起到参考作用。 一、我国的土地制度与商品房种类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从所有制上讲,土地可以分为两类,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种土地归属上的公有制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国的土地问题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房屋问题,就不能不以此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所以,商品房也就可以区分为建筑于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和建筑于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两大类。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问题所在 商品者,依《高级汉语大词典》[3]之解释,意为“⑴为交换而生产的物品。⑵泛指市场上买卖的物品”。据此并参考《解释》第1条的规定,本文要讨论的商品房就是指出卖人(仅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用于向社会销售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房屋。究其根本,商品房与其他房屋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是作为一种商品用于交换,商品房在所有权的让渡过程中实现其交换价值。但是,法学不同于经济学,其着眼点在于所有权的移转及移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比较研究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与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就是要比较二者在所有权移转方面的差别。 通观世界各国,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1998年8月《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4]从而在立法意旨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成为一种病态的契约,从而直接影响到买卖

  合同的效力问题。 但是,在当前相当一部分地区出现了利用尚未收归国有的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规模建设新型人口聚集区的活动,较为时兴的说法叫作“旧村改造”。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但是,从深层次上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必然原因。随着城乡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土地的承载、养育等传统功能逐步萎缩,而财富储存功能、产业空间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兴功能不断加强,集体土地经历了从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变,此其一。其二,随着开放型经济与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大量外来资金与人口涌入,使村镇集体土地的价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农用地的收益率明显高于农用地。其三,国家征用集体土地是按产值补偿,而当前土地市场价格远远超出该标准,用地者到国家严格控制的土地一级市场受让土地成本过高。在土地补偿水平与用地成本比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转。其四,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旧村改造”的推进,相当一部分村成为实体化的经济组织,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自然将手中所掌握并能实际加以运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来进行“土地经营”。[6]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现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 除此以外,在中小城市出现的“旧村改造”也并不与国家开发小城镇的战略相背离。无论从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走城市化、现代化道路的发展途径上看,抑或从我国拉动内需、扩展经济增长点的需求上看,小城镇开发都是我国必将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的一项重要国策,而不是应付现状、一时之兴的临时过渡措施。与其相对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规定,仅源于原国家土地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推行的“转权让利”政策,其实质仍摆脱不了政府利用管理者职权剥夺集体土地所有者、与民争利的计划经济时代色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征为国有后才能进入市场,其收益只能由国家得到,这一传统做法明显是忽视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的表现,与我国正在推行的财产权体系改革相背离。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所有人必然要求能正常地使用、支配和处分土地,以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7] 三、病态契约与无效合同[8] 讨论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之前,有必要首先对病态契约和无效合同的概念作出说明。 何谓病态契约?各国法对契约的成立和生效均规定了一系列要件,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契约即为病态契约。例如,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1325~1352条的规定,契约生效的要件包括:⑴当事人的合意;⑵契约原因合法;⑶契约的标的可能、合法并确定或可确定;⑷契约的形式应符合法定或约定。如果将符合这些要件的契约定义为健康契约,那么违反这些法定要件的契约则为病态契约。[9]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54条的规定,契约的病因主要有: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⑵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⑸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⑹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因契约违反法律所规定的要件的不同,可以确定契约病态的严重性。一种是仅与当事人利益有关的要件的违反,如意思瑕疵等;另一种是对于与社会利益相关的要件的违反,如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或共序良俗等。前者因涉及当事人双方利益,故病态并不十分严重而尚可救治,各国法一般规定其为相对无效的契约,即将契约是否生效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本人;后者因涉及社会利益,故为病态严重的契约,当事人无权决定其命运,各国法一般规定其为绝对无效。[10] 虽然违反与社会利益相关的要件是确认绝对无效的契约的衡量标准,但这种表述仍失之抽象。笔者以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违反与社会利益相关的有效要件主要有两个方面,即: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⑵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称之为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对于第一方面,王利明教授在《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出了依据违法性确认合同无效的三个标准:⑴必须违反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能直接导致合同无效;⑵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⑶必须是违反了强行性

  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11]对于第二个方面,可以简称为违背公序良俗。所谓善良风俗,一般是指社会对某种行为所持的一般道德标准与习惯。[12]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同,它反映和保护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表现了国家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干预,其渊源大多来自公法,如宪法、行政法等;也有些规定来自私法。凡是违背上述条件的合同,都应当认定为绝对无效的合同。 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通说认为,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必然导致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成为一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合同。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在是有重新探讨的必要。

买卖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陕西省地方食品行业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食品买卖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和验收方法

  2.1 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履行:

  2.1 . 1按国家标准履行。

  2. 1.2按行业标准履行。

  2.1 .3 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1 .4卖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

  2.1 .5卖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 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2.2验收方法

  2.2. 1产品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买方应在收货后 天内书面通知卖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双方认可的经计量认证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2.2.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卖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三条 产品包装

  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第四条 产品货款结算与优惠办法

  4. 1货款的'支付办法分两部分

  4.1 . 1第一部分,买方在本合同签订的次日24点之前将所购产品总金额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汇入卖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卖方用于组织生产或者向生产商订货。 预付款比例如下:买方采购量在5000单位(包括本数)以上预付总金额的30%货款。 买方采购量在5000单位以下预付总金额的50%货款。

  4.1.2第二部分,在买方收到货物的次日起 日之内将余款汇入上述甲方指定账户。

  4.1 .2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4. 1.3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4.2优惠办法

  该优惠办法中所涉及的折扣金额,在买方支付此次买卖余款的时候相应扣除。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4. 1买方预付款后书面通知卖方做交货准备,卖方于收到通知的次日起 日内将货物交付之双方约定的地点。

  4.2货物交付在双方约定的 (你们自己填,比如买方指定地点某某地,要写的很清楚,便于区分责任)

  4.3交付货物采取 方式,费用由 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 1卖方责任

  5.1 .1 卖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买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5.1 .2卖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 元。

  5.2买方责任

  5.2. 1买方若未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买方实际付款日工商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卖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5.2.2买方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买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

  第二条行纪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行纪人(买入/卖出)具有市场定价的委托物,行纪人(是/否)可以作为(买受人/出卖人)。

  第五条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行纪人将买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_____承担。

  第八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___行纪人(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买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卖方所售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屋)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嘉园 幢 单元 号(室)。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以及被冻结,卖方(包括产权共有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未附着任何户口。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玖拾陆万元整(小写:960000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付款方式、步骤

  1.双方约定付款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付款

  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公积金贷款或银行贷款。

  2.双方约定付款步骤如下

  ①买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卖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 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此款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过户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② 买方于在双方办理该房屋过户当日支付卖方房款首付款人民币: 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③买方通过公积金贷款(或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卖方房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元)(如银行贷款额度少于此金额则由买方补足)。

  特别约定:上述①、②款项经买卖双方约定如过户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通过银行监管,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权属转移登记

  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获批准后三日内(具体以有关规定为准),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第八条 房屋的交付

  卖方应当于该房屋过户当天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卖方自行结清供暖、水、电、气及物管费用并办理交接手续;卖方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2.交付该房屋全部钥匙。

  3.原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以及已交维修基金票据等交付给买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卖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及证件合法、真实、有效且对此负全责;并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出售和签定本合同,依约配合买方办理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以及办理过户和交付该房屋;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共有权人和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卖方负担。 2.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买方对卖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3.卖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清单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4.卖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将买方所购房产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该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准备齐全,供买方办理相关手续之用。

  5.卖方须按约定时间到银行办理贷款按揭手续及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交接手续。

  6.买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步骤、时间方式付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卖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进行房地产过户,买方交给卖方的款项卖方须当即全额如数退还给买方;并双倍返还买方的购房定金,卖方逾期则以上述款项为基数按日千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然后合同解除。

  2.因买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进行房地产过户,买方交给卖方定金不予退还,其他款项卖方须当即全额如数退还给买方;卖方逾期则以上述款项为基数按日千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然后合同解除(买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算违约)。

  3.买卖双方房地产过户后卖方未按买方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千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后,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四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卖方一份;买方一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

  第十五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的住址(或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买卖人):

  乙方(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概况及买卖内容

  由乙方受让甲方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为工程顶账房地产(甲方顶账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有房屋所属权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现出售给乙方,房屋办理产权证时以乙方名义办理,在乙方结清购房款之前房屋仍属甲方所有,乙方有居住使用权。

  (二)房地产座落:xxxxx小区, xx#楼xx 户。

  (三)房屋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实际测量时房款由乙方多退少补。

  (四)交房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买卖。

  (六)该房屋的附属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电力、供水、电话、供暖、有线电视、网络线路等管线、计量表等一并买卖;为使该房屋达到合理、正常使用之目的的必要设施一并买卖;该房屋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权益一并买卖。

  二、合同价款

  双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元(小写元)¥xx元,成交价格已经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内容买卖之价格。自合同订立之日起,房屋市场价格的涨跌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税费及房屋修缮基金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xx%;乙方在甲方交钥匙并协助乙方办理完房屋所有权登记后,按甲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xx%。余款在乙方办完产权登记之日起两年内付清。

  四、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一房多售、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交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公共修缮基金缴纳等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手续便利;结清乙方房屋所有权登记前的与开发商、建筑公司之间的有关费用,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3.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达到正常、安全使用之状态。

  4.甲方应当及时交房并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五、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款。

  2.乙方应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物业移交手续。

  六、产权登记及入住

  甲乙双方应当在地产公司交钥匙及办理房产证时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按约支付相应税费。土地使用权证的屋所有权证后的两日内由双方共同前往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税费。

  甲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完毕之日起交予房屋房屋钥匙,办理完物业登记手续,结算所有有关费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协助的,乙方应当协助。

  甲乙双方在房屋登记后三日内共同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移转手续。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致使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时超过三个月未按约交接房屋产权,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在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按照合同总价日仟分之伍的比例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同时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或与开发商和建筑公司签订不合法合同的,存在一房多售情况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在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3)甲方由于开发商和建筑公司拖延未按约交接房屋产权超过三个月,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地产公司赔付的违约金,甲方超过约定一年仍未交付乙方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解除期间以合同总价日仟分之伍的比例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4)甲方应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买卖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的第一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房地产不能正常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因入住对于室内装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

  乙方未按约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支付期满三月之后按照约定支付未付金额的日仟分之伍支付违约金;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支付剩余价款逾期超过一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15%的总合同价款。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该协议未能达成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入住对于室内装修的费用。

  八、房屋风险

  房屋风险的转移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前由甲方承担,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移转至乙方。

  九、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买卖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_______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XXX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m碎石

  0.5-1 cm碎石

  0-0.3 cm碎石 1-1.5 cm碎石 0.3-0.5 cm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1-20xx进行检验。

  四、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1.45吨折方计算。

  六、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合同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