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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时间:2022-10-19 08:36:5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买卖合同汇总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买卖合同汇总6篇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双方:

  (1) 甲方(发包方) 联系电话:

  地址: 工作单位:

  (2) 乙方:(承包方)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地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 天。

  第二条, 工程施工图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程施工队各持一份,甲方在确定图纸后应在施工图纸上签字认可,施工队依照图纸严格施工。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更改变动设计图纸,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甲方指定工程监理,则须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如无特殊要求,则由乙方指定本公司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要求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工;

  2、严格执行本地区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严格遵守施工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条例;

  4、保护好施工现场的物品陈设,保证室内上下管道畅通;

  5、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现场。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物品,不易搬动的应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4、负责办理拆除原室内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管线变动审批手续;

  5、物业部门需办理施工手续的,应提前通知并协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和消防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做好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不计入预算费用内(详见工程预算书),甲方应在变更单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变更所需款项方可施工,参照合同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工程顺延。

  第七条, 工程顺延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定,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更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遭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预算外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工期顺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顺延;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土建及其它杂项完工;

  B.木工完工;

  C.油工完工;

  2、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单次日内进行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房屋及钥匙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保修期为壹年,并且终生维修,填写工程保修单,移交维修部。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工程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在签订装修合同当日内,即 年 月 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65%, 元,大写 作为前期主材款,第二次付款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工程总价款的.33% 元,大写 用于支付人工工资;第三次付款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三日内付清剩余2%款项 元,大写 。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超过三日,乙方有权停工,待款项付清后方可施工,且参照合同第七条第三款,工期顺延;

  3、工程款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保修收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处罚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有责任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如甲方应付工程款逾期付款超过七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工程款按期支付的情况下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延期交工的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

  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 元)。乙方在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款。

  三、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 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

  五、 甲方在乙方付款后,将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车库购买合同与收据交付乙方。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1)合同号码:____

  (2)日期:____

  (3)地点:____

  (4)买方:____

  (5)卖方: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9)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始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炉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炉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它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炉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10)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买方运输代理人中国租船公司(地址:北京,二里沟。电报挂号zhong zu peking)租订舱位。卖方负责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物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港的船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船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本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达班轮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台湾及/或台湾附近地区。

  (11)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净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13)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如重量短缺,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14)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15)延期交货及罚款:除本合同第(14)条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16)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7)附加条款:以上任何条款如与以下附加条款相抵触时,以以下附加条款为准。

  买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卖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买卖合同 篇4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宝柏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南头镇穗西工业二区。

  法定代表人潘银芯,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正熙,男,汉族,1974年5月16日出生,住中山市南头镇镇政府。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欣,女,汉族,1970年5月2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中区凤山东路6号德业大厦三座,系顺德市伦教区熹涌永宏制罐厂业主。

  委托代理人陈业方,广东海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山市宝柏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宝柏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XX)顺法民二初字第32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XX年8月至11月间,宝柏公司与李欣开办的个体企业顺德市伦教区熹涌永宏制罐厂(下称永宏厂)签订了多份销售合同及送货凭证,约定由宝柏公司向永宏厂购买包装罐。期间,宝柏公司共收到价值为174705.40元的包装罐。后经李欣追收未果,遂于XX年10月10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宝柏公司立即偿还拖欠的货款174705.40元,并承担诉讼费。

  案经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宝柏公司与李欣开办的个体企业永宏厂之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宝柏公司收取李欣的货物,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显属违约,应负向李欣支付尚欠货款174705.40元的责任。李欣起诉有理,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判决:宝柏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欣支付货款174705.40元。案件受理费5010元,由宝柏公司负担。

  上诉人宝柏公司不服原判,上诉称:一、一审以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抗辩权”为由认定了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及陈述的事实,这与证据审查原则相违背,是错误的。在本案中,被上诉人以上诉人为被告请求清还货款,须举证证实其与上诉人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上诉人欠货款的事实。但被上诉人提供的所有证据没有上诉人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没有委托签订合同和签收货物的委托手续,不能证实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事实上,证据上的签字人的行为与上诉人没有任何关系,上诉人没有委托他们签订合同及签收货物,此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上诉人欠被上诉人货款的定案依据。二、事实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也没有委托任何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买卖合同,且没有收取被上诉人的货物,上诉人没有委托被上诉人提供证据上的“花”、“桂花”、“婵”、“潘新和”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买卖合同及签收货物,这些人与被上诉人发生的民事行为,是个人行为,与上诉人无关。三、由于塞车原因,上诉人迟到10分钟到庭,却被一审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为由,变相剥夺了上诉人的`抗辩权,程序不合法。因此,请求二审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宝柏公司在本院审理期间未提供新证据。

  被上诉人李欣答辩称:一、送货凭证上的签收人员是上诉人的员工,是履行签收货物的行为,其中潘新和是上诉人法定代表人潘银芯的弟弟。二、对于送货凭证上的签收人员是上诉人的员工的事实,在上诉人欠其他人的案件中,已被佛山中级法院作出的(XX)佛中法民二终字第631号生效判决所确认。三、上诉人在一审确定的开庭时间内因迟到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抗辩权,责任完全由其自负,一审作出的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李欣在本院审理期间提供了本院(XX)佛中法民二终字第631号生效判决书。

  本院认为:从上诉和答辩的内容看,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从被上诉人李欣提交的销售合同书及送货凭证、入库单来看,上面注明送货单位是永宏厂,购货单位是宝柏公司,并有“潘新和”、“花”、“桂花”、“婵”等人签收。其中,“花”、“桂花”、“婵”签收的单据与另案即本院(XX)佛中法民二终字第631号生效判决的单据的格式一致,该终审判决已认定“花”、“桂花”、“婵”等人是宝柏公司的员工,故可适用于本案。对于 “潘新和”签名的销售合同书及送货凭证,宝柏公司虽予以否认,但没有提供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证据予以反驳,相反,“潘新和” 签名的销售合同书及送货凭证与“婵”等人签名的入库单是相对应的,而“婵”等人又是宝柏公司的员工。因此,可以认定“潘新和”也是宝柏公司的员工,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宝柏公司承担。至于宝柏公司上诉提出的程序问题,由于其不按时到庭,一审据此作出判决并无违反法定程序。综上所述,被上诉人李欣提交的上述证据可以证实永宏厂与宝柏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宝柏公司欠李欣货款174705.40元的事实清楚,应予清偿。宝柏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10元,由中山市宝柏化工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郑 振 康

  代理审判员 吴 行 政

  代理审判员 欧阳建辉

  二0xx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欧阳xx

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写字楼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写字楼______层,写字楼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写字楼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写字楼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写字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写字楼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写字楼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写字楼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写字楼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写字楼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写字楼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写字楼,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写字楼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三、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车辆类别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__等款项。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自_________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应将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_________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2、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风险承担

  1.二手车交易转让过程中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保管人承担。

  2.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风险、事故等,根据交易的时间作为分界,交易前发生的有卖方承担,交易后发生的有买方承担。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