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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2-10-24 23:41:4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汇编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劳动合同汇编8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社会力量办学教师________年一聘,教学成绩名列全乡前三名者,下学年直接聘用。

  二.社会力量办学聘请的教师年下期月工资300元,年上期起执行等级工资。

  三.学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班级,教师月工资为310元。

  四.一学期内每流失一名学生,扣该班教师30元,每增加一名学生,当期奖励该班教师20元。

  五.各校每学期四周内收缴齐学费。如有特困生,由该校写具证明材料,上报完小审批减免学杂费。

  六.教师每学年扣押金200元,在第一学期第一、二学月每月扣除100元,被校方辞退或申请辞职批准后退还教师本人,工作未满________年,中途辞职的,不退还押金。

  七.各校组长经费补贴:编制在五个班以上(含五个班)的',每月补救80元,五个班以下的,每月补助60元,不再报销旅差、通讯费。

  八.从年下学期起,本学期成绩作为确定下学期工资等级的依据。

  九.学期奖金根据当期收费情况确定,按联教计奖方案核算。

  十.超工作量计酬,每月按公式(–45)215;1元发放超工作量奖(为班级人数),本学期人数不足不扣。

  十一.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核(考试),同意聘任聘用(下列聘用)_______先生/女士(下称乙方)为甲方员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

  及试用期

  聘用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含见习,下同)期个月。试用期满,甲方应及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期(延期不超过三个月);乙方不愿供职的,可辞职。若试用期满时,甲方不考核,则视为合格;乙方不申请辞职,则视为应聘,正式聘用生效。

  工作任务

  及职位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在部门担任职位(职务、岗位、工种,下同),履行所在职位工作大纲所列之职责任务和完成上级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如因特殊情况变化需要变换工种,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变更。

  劳

  动报酬岗位技能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其他工资合计等级工资额等级工资额

  1.乙方实发工资根据我市企业工资管理试行办法及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视其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劳动强度、工作(业务)性质以及贡献大小来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不能低于我市当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每月日为甲方发放工资时间。甲方不按上述日期发放工资的,从逾期的.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资数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停工应按我市企业工资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发放给乙方待工补助费。

  4.员工工资的其他问题,按市企业工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时间

  甲方应按以下规定安排乙方工作:

  (1)每周工作小时;

  (2)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每天班后加班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2.乙方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待遇

  甲方按政府规定须为乙方投保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妇女工生育等项保险金。 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待遇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

  劳动纪律

  甲方应按国家、省、市的劳动政策、法规制定厂规、劳动纪律、奖惩办法等规章投影度,并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送仲裁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劳动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乙方可申诉,由本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在有效时期限内向管辖的上级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方向对方合理赔偿。 乙方擅自解约,经甲方培训的要向甲方赔偿所付培训全部费用(附培训协议)。解

  约双方同意。 乙方违法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提出解约。 甲方不履行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乙方可提出解约。 其他符合解约条件的; 甲、乙双方要提前30日向对方提交书面解约申请或通知。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鉴证部门鉴证(盖章)

  续

  约

  由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合同鉴证部门

  鉴证(盖章)

  续

  约

  由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合同鉴证部门

  鉴证(盖章)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元。

  3.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 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 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1. 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3.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元,平日加班工资??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元。

  5. 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 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3.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 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 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 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 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 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进行补偿又下面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劳动合同 篇5

  所谓必备条款就是指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只有完全具备这种条款,劳动合同才可依法成立。这种法定必备条款又分为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和特殊法定必备条款。

  一般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各种劳动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就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合同期采取哪一种类型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针对劳动者而言的,是对劳动者设立的义务条款。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生产或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应完成的任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是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条款。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明确。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设备和防护措施等。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的成果返还和履行劳动义务后必须享受的劳动权利。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劳动纪律。劳动合同一般不详细列出劳动纪律的内容,只是表明劳动者同意接受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劳动纪律一般包括上下班纪律,工作时间纪律等。

  合同终止条件。即关于劳动合同在法定终止条件之外的哪些条件下可以或应当终止的条款。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里所说的`就是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而承担的行政、经济责任或司法制裁。

  特殊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某种或某几种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有的劳动合同由于自身的特殊性,立法中特别要求其除了规定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外,还必须规定一定的特有条款,例如,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工时和休假条款。

劳动合同 篇6

  一、明确谁是签约主体

  《劳动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规范缺乏法律规定,不利于维护这类单位的劳动者权益。

  二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并且没有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依照《劳动法》执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或者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确定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就是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标志性地位,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按照《劳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用人单位的类型方面,《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所谓民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实质上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形式。

  2、在上述规定中,之所以要强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被列入《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国情原因,仍然有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我国当前的国情是相符合的。

  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采用的事业单位概念,与《劳动法》所称的事业组织一词相比,也更为规范和准确。

  二、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内容

  首先,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则更加具体和明确:《劳动合同法》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方面,《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三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特意强调了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强制性地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________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这是对对用人单位较之未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言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笔者个人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就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在大力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仅指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在用人单位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双方劳动关系的持续期不一致的情形。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了规范劳动合同条款,使一些重要内容能够被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具备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在构成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一样,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应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且二者均表示,在此列举的条款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另行补充新的内容。只不过,在补充新内容方面,《劳动合同法》也通过列举的方式提示性表明了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另行约定的事项,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既有大幅增加也有少量删减。

  1、增加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原因是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原因,是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以上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条款的落实,《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必备条款。

  2、取消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的约定方面,如果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快速、便捷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劳动合同 篇7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同意聘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2、乙方作为学徒被聘用进厂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面的操作技术、操作理论、管理知识及安全方面的培训。

  3、乙方进厂后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天/月工作制, 包食宿,试用期满后视实际情况定薪。

  4、乙方需交付甲方培训费800元,从每月薪资中扣除(每月扣200元,扣满800元为止),该培训费在本协议期满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5、乙方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如800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满;在试用期满后六个月至本协议到期前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退还一半。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被甲方开除出厂的,工资结算时所交付的培训费概不退还,如800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除;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甲方辞退的,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

  7、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学工种适宜性,为其购买意外保险,每年投保费为156元,甲方承担60元,乙方承担96元,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8元。

  8、乙方进厂后应严格遵守甲方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属个人故意行为或违章作业造成之安全事故一律追究责任。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擅自涂改的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劳动合同 篇8

  员工号: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生产场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甲方承诺作为合法用人单位,有权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若因为用工主体不合格造成合同无效,甲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达到劳动法规定的订立合同的最低年龄,且无法律规定的禁止从业的限定,以及和原单位无竞业限制的约定。若乙方违背以上承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 )。

  A. 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录用条件依甲方岗位任职资格规定。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具体任务或职责依甲方岗位工作职责规定。

  (三)乙方工作地点为: 。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实行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工时制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试用期及转正后的薪资待遇按甲方《薪资管理办法》执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劳动后工资额为元/(月/日)(大写: 元人民币), 执行公司制度规定的绩效提存等,共计元。其中,试用期工资额为 元/(月/日)(大写:元人民币)。

  (三)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的调休货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定;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和续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经协商甲方同意时以一个月的工资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岗,否则甲方有权以旷工论处,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两次考核等第为不合格,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工作岗位,自甲方提出调动之日起三日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工

  作岗位及相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自动更改,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违反或解除合同的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日起不再负担上述有关费用。乙方应立即办理人事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按甲方《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当月工资和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培训: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专业培训,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双方有关培训的一切权利义务以该培训协议为准。

  (二)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不限于行销策略、客户资料、生产工艺流程、产品配方、财会资料等各方面,如有违反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乙方涉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时,应与甲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页的“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其他事项

  1)乙方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条件;工作期间,乙方非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指定的医院进行复诊,并以该复诊结果为请假依据。

  2)甲方依据政府规定为乙方投缴社会保险,因乙方原因(如再就业后仍在领失业保险金、身份证号码重复或原保险账户未停缴等)造成甲方不能为乙方投缴社会保险时,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对于身体健康状况无隐瞒,对于学历,培训,工作经验无虚假陈述。签署合同后若发现上述资料不真实,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在变更身份证、户籍、学历、住所等相关信息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因以上信息不正确,造成甲方解除或者终止合同证明不能送达等情况发生,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 。

  5)乙方属非农、非渔业户籍的,自到职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关系转入甲方指定的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并向甲方提供调转人事关系证明,逾期不能转入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1)乙方不得以自已或配偶或子女名义投资入股,成立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业务的公司或经济实体,乙方配偶或子女也不得在此类公司中就业,乙方自己不得与其它公司或经济实体形成劳动关系。如发生上述事项,乙方应在事项将会发生的三十日之前如实书面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乙方隐瞒上述事项,甲方得知后,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成就,无条件解除本劳动合同,并由乙方承担

  因此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2)甲方如果效益良好,年终发给乙方的各种奖励(物资或现金或期权),仅作为甲方对乙方的一种特殊福利,不作为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并限于当年有效。

  3)本企业合同期满停业、转让、注销时,乙方任何待遇不变,按劳动法规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或协商发社保补贴)均不变,应安排乙方其他工作,乙方十日内拒绝上岗的公司不付任何劳动补偿(包括从前连续工龄)。

  4)签订本合同前,存在的事实法律关系,双方自愿协商终止,没有其它任何争议。

  5)乙方离职时,应按规定交回公司的手册、钥匙、工作牌等, 直到离职手续完成为止,公司才发放当月工资,如离职时没有完成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而离开,甲方有权在不违反法规的原则下,扣除乙方的部份工资、其他报酬及报销费用,已抵充乙方付甲方的任何数额的财、物。

  6)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用工准备,如乙方未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方面解除协议的,将赔偿甲方岗前培训费 元及其对甲方用工造成的相应损失费用。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证机关(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