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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合同

时间:2023-07-30 08:21:55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借款的合同(精选14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借款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借款的合同(精选14篇)

借款的合同1

  甲方:(資金方)

  乙方:(項目方)

  甲、乙雙方就關於乙方項目建設所需資金事宜進行研究,甲方經審核同意借款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與甲方簽訂合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款框架意向條款:

  第一條:聲明

  甲方在此鄭重聲明:甲方借給乙方的項目資金是清楚、清潔和可自由移動的資金,無任何犯罪記錄來源,無任何幹擾中國金融秩序的用意;是依據中國政府相關金融法令、法規;合法參與中國經濟建設的清潔資金。 乙方在此鄭重聲明:乙方是經過中國政府批准的、合法經營的獨立法人。乙方的項目是經過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嚴格審核、認證批准的、合法、真實、有效的項目。乙方向甲方申請借貸金額是依據中國政府對乙方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文件。乙方保證做到對該項目借款專款專用,按期還本、付息。

  第二條:借款細則

  項目名稱:

  借款幣種:

  借款金額: (大寫: 元)

  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共五年期限)

  借款利息:8.5,每年結算一次。

  借款貼息:乙方按照借款總金額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貼息為5批到批結、

  現金、稅後)。

  借款擔保:乙方用项目全部權益作擔保。

  項目保險:乙方必頇對其項目投綜合意外險或者財產險,並將保險單據

  交由甲方存檔。

  第三條:借款計畫

  為保證乙方項目建設順利發展,按期投入經營,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框架協議書後,甲方负责安排在三個月內分三期將 元借款全部電子匯兌到乙方的銀行帳戶內。

  第四條:借款使用及資金管理

  1、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項目規模、管理能力和現有的經濟實力等,決定是否參與該項目的具體管理。如果甲方不參與對該項目的經驗管理,甲方將委託並授權乙方自行管理,必要時將委託代理銀行對項目資金實行監控管理。

  2、乙方必頇對本協議書下的借款資金設立單獨的會計帳目。

  3、當本協議書項下的首筆資金交付使用後,乙方頇嚴格監管項目收益,自覺組織或儲備用於支付財務結算年度的利息,自覺履行應盡的付息的義務和到期全額歸還本金的責任。

  4、在項目建設期內,乙方頇每三個月向甲方提供資金使用情況的財務報表,年終做出總的項目報告和財務年終結算報告。

  第五條:費用支付

  當甲方首筆資金劃撥到乙方項目地的銀行帳戶後,乙方頇按甲方要求支付8.5%的首年利息与一次性貼息5%。

  第六條:乙方應向甲方遞交的文件

  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書、國、地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法人代表身份證、公司章程、項目立項報告/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項目簡介、借款申請書、用/還款計畫書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所有資料。

  第七條:合作程式

  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經實地考核並同意接受乙方的借款申請後,安排律師到乙方項目所在地有關部門辦理借款的法律手續。(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立即辦理項目的保險手續,。

  3、乙方完備上述手續後,甲方即安排將資金匯入甲、乙雙方開設的銀行共同監管帳戶內。在貳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本協議書的相關規定將首批借款金額劃進乙方的銀行帳戶內。

  乙方頇向甲方交割的內容:

  1、辦理借款抵押手續及接款所需的必要法律文件。

  2、借款資金匯入乙方帳戶後,立即向甲方支付首年借款利息及貼息。 甲方頇向乙方交割的內容:

  當甲方對乙方所交割內容審核、查證無誤後,立即將首筆所借款項全額從共同監管帳戶上劃進乙方的帳戶內。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責任:甲、乙雙方簽約時,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代表證明文件、。按照本框架協議書規定的條件、條款和程式辦理過款手續。

  乙方責任:安排辦理抵押借款手續,向甲方支付上述規定的`應付款項。同甲方在律師樓簽訂借款協議書,並接受律師見證、驗證、支付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違約條款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書的責任、義務履約,延誤將借款資金匯入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戶內,屬於甲方違約;延誤時間按照月計算,不足一個月按照一個月計算,每月甲方頇向乙方賠償借款總額的3‰違約金,該項目違約罰金由律師樓監督支付賠償。如果發生如下情況,直接導致甲方的借款本、息不能全額收回,視為乙方違約:

  1、乙方股東或乙方主要行政人員捲入重大民事或刑事訴訟案件之中。

  2、乙方抵押的項目公司出現清盤、公司重整、債務官司、被收購或出現控制性的股權轉移。

  3、乙方公司發生連續七天不能平息的工潮。

  4、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全額歸還本金。

  在乙方出現上述規定的違約情況,雙方協商未果,甲方有權即時單方面終止本框架協議書,乙方必頇立即清算其所欠甲方的款項總額,否則甲方可按照乙方簽署的擔保文件接管其資產以及項目,直至所有欠款(本金、利息)全額清償為止,甲方所發生的費用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借款的合同2

  借款的合同条例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借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借款方)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城乡个人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契约),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借贷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国家政策、依据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信用合作社签订借款合同和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 借款方借款必须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法定代表或者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八、违约责任;

  九、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七条 借款方申请借款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并有适销适用的物资和财产作贷款的保证。借款方无力偿还贷款时,贷款方有权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

  借款方不完全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借款条件,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款时,可以提出申请,但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同意,并报经贷款方上级批准后,方可借款。

  第八条 按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需要保证人的,或者经当事人一方提出或双方协商需要保证人的,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财产。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

  第九条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必须按期还本付息。

  第十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一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允许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

  三、借款方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四章 违约责任和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停止发放新贷款。

  第十六条 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偿还贷款的,应按银行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七条 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例第十六条罚息的计算相同。

  第十八条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应追究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借款合同格式,由银行、信用合作社制定。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借款的合同3

  贷款人:xxx

  借款人:xxx

  抵押人:xxx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

  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借款的合同4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_______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3.3 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_______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___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__________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_________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________借款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序

  金额

  序数

  年

  季

  月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借款的合同5

  兹借款人唐XX(身份证号:430123XXXXXXXXXX36)向出借人刘XX(身份证号:430626XXXXXXXXXX93)借到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双方约定按照年(月)利率百分之(X%)计算利息;还款期限为XX年XX月XX日前。如到期未还清,自愿按年(月)利率百分之(X%)计付逾期利息。

  立此为据。

  借款人(签字、按印):唐XX

  身份证号:430123XXXXXXXXXX36

  住所: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证人(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XXXXXXX

  住所: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借款的合同6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五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在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六项的情况时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七、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注:

  1、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合同毋需担保,划去第七条。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金融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贷款人的开户单位,签订合同时划去第二条。

  三、第三条中的提款计划和第五条中的还款计划,分别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条中约定。

  八、第十四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借款的合同7

  贷款种类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保证方)

  借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单位为满足一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二、此项借款,期限____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

  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__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__帐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___中提取___%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占用的贷款加息___。

  八、借款方违反《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8

  借款人:华宁成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男/女,年 月日出生,住 址: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欲购买甲方将要建设位于华宁县宁康街中段宁康小区商住楼一幢(六层),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借款人民币:,(¥元)给甲方。

  二、此借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但甲方开发的上述商住楼房,乙方有权优先认购甲方出售的商铺/住宅(单元 楼 号),房屋属框架结构,六层。

  三、借款时间: 年 月日起至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止。

  四、乙方履行了约定的借款后,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主张收回借款。如乙方提供借款后又放弃认购房屋,则在甲方预售房屋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偿还借款,甲方须给予偿还,但不计利息。如乙方履行了约定的'借款,甲方改变乙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有权认购的房屋或房价时,视甲方违约,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支付乙方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五、乙方认购房屋时间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时间为准,乙方认购房屋时,按合同约定交纳房款,借款可抵作

  购房款。房价为每平方米,(¥元),最终房产面积以房产登记机构登记的面积为准,房款结算以房产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六、甲方出售的房屋属毛房,外墙涂料,室内沙浆初粉,水电通(用堵头堵好)、室内插座、开关安好,有线电视线,网线穿通。三至六层附属物有: 牌丁级入户防盗门一道,窗子为牌塑钢窗;一至二层商铺:临街面安装一般卷帘门,窗子为牌塑钢窗,普通蹲便器一个。

  七、交房日期: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九、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华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华宁成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借款的合同9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作为委托借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借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借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借款余额的‰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借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借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借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银行分理处开立的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负责人章

  乙方公章负责人章

  委托人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1]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借款的合同10

  甲方:乙方: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 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

  (2)、订购原材料:

  (3)、订购辅料 :

  (4)、其他如: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行: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 支付。不足1 月按1 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 异议。

  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 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附件:合同、乙方借款申请书、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件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借款合同范本2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 ,用于 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范本3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借款的合同11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借款的合同12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协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万元。

  供货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利息及偿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的合同13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

  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的合同14

  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公司地址: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丙方(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支付凭证为准。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若丙方违反上述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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