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借款合同1
合同编号:___
出借人:___
借款人:___
借款人就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___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___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还款日为每月___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___
账___号:___
开户行:___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___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___名:___
账___号:___
开户行:______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陈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诈骗罪,出借人有权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向媒体、居委会、村委会、用人单位等通报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3)将违约借款人信息导入和提供给各类社会信用征信机构。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时所欠本金金额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27.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7.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27.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27.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市___区
个人借款合同2
借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贷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担 保 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以现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______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2实施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4.2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进行支付。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物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8.3.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提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但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有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货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金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____________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3
甲方(借款人):____
乙方(出借人):____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遵循自愿、平等、恪守信用得原则基础上,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主要用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期限为:____个月,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计息、支付方式:____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月利率为___%,即月息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元整),本合同项下的结息方式:____按月结息,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
3.2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为固定利息,合同期内不调整。
3.3甲方本金及利息的支付账户为:____,户名:____,账号:____开户行: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____
4.1.1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4.1.2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甲方提前还款,应经乙方同意,并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利息;
4.2乙方的权利义务:____
4.2.1依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2甲方到期不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有权限期清偿,同时对逾期未能支付或清偿的款项按借款总金额%/月按日计收延迟履行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根据法律、法规,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各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万元整的借款(小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借款用途限于资金周转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从甲方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规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实际借款金额、实际放款日期与本合同的规定不符,则以实际情况为准。(乙方要求将上述借款存入其指定的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如果款项已汇入上述账户,则意味着乙方已收到借款。)
第五条 还款方式:乙方须按月支付利息。即在每月的5日内,将利息转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借款到期日,乙方需还清本金,并将本金汇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还款指定账号:姓名: ;开户行: ;账号: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任何借款条款,或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收回本息的任何情形,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及利息,而且甲方无需对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保证借出的资金是自己的合法所得。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期向乙方提供借款,并将约定的资金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单方面结束本合同。
4、若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借款本息结清且没有违约行为,则甲方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和丙方共同办理结清手续。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其挪作他用或用于非法用途。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且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是真实和合法的。
第三条 申请借款
乙方申请借款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告知乙方为他人提供担保借款的情况。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未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他人提供担保借款。
第四条 偿还借款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第五条 信息变更通知
乙方如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法人、管理人员、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化,必须在变更后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在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符,或虚假资料证明。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正常监督。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或足额支付本息,并发生一次以上(含一次)。 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债务偿还能力的事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承担
如乙方违约未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或未完全清偿全部借款本息,乙方应承担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房产买卖费、执行费、交通费及其他所有费用。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因本借款合同引起的争议,须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个人借款合同5
抵 押 人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
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6
贷款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还款(在选项内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月/季)结息,分期还本,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内容不够,可另附页):____________
计划还款时间
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信用/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
担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定,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协议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_______个人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如遇中国XX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XX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6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6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7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8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借款人同意
8.1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8.2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9.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____________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请书
农村信用社
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与贵社签订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实借款合同约定的各项提款前提条件,特向贵社发出如下提款申请:____________
一、我方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贵社提取金额为_______万元的借款。
二、本笔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据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协议的约定,本笔借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权和委托贵社在将本笔借款直接支付给符合借款约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对象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本笔借款需同时支付给多个支付对象的,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见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请将本笔借款划入我方下列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谨向贵社确认:____________
1、该笔借款将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
2、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陈述、保证和承诺仍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我方的收入来源、生产经营和财务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在本通知发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项下或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违约或预期违约事件,我方进一步确认,在提款日也不会发生或存续任何违约事件。
5、本通知发出之后即为不可撤销。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社审核意见: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
支付对象1: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2: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3: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4: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协议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贷款人):____________农村信用社
鉴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借款资金支付或经借款人同意由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为明确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受托支付条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均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条授权和委托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在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后,将借款资金转入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受托支付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在每次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贷款人经审核发现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资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贷款人满意的资料前,贷款人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4、贷款人经审核,认为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将相应款项转入借款人支付对象账户。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信用状况下降,或发生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资金;
(4)借款人违反本协议和借款合同约定或相关监管规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
第四条账户冻结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账户或其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导致贷款人无法及时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交易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导致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应予赔偿。
2、贷款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放和支付借款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贷款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和支付相应款项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七条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7
质押人(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使用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质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
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
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质物及其权属证书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质押费用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四、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
质押人(甲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周转资金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就借款以及保证事宜,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上述款项已经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经收到。
二、借款期限:共计___个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利息按月结算,乙方应当于每月1日之前将上月利息支付给甲方,最后一期利随本清。
四、乙方逾期支付本金或者利息的,逾期支付部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的1.5倍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不履行债务时,丙方将无条件向甲方偿还乙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且本协议有关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效力。
六、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均应按照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以专人、邮寄等方式送达。
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签收视为送达;
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第五日视为送达
七、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协议三方均同意由见证人对本协议签署过程进行见证。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协议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签署地点: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
个人借款合同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因_______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要从事_____________,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_________,利息按_____________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____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________________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_____________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计算。
5.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________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届时合同终止。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两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三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三)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
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5)甲方每月_______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1
甲方:______(简称“借款人”)
乙方:______(简称“借款人”)
鉴于:
应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万美元的借款。
因此,鉴于本协议之前提以及各方的共同协定,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1. 借款
1.1 金额
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借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____万美元的借款,同时借款人同意从借款人借取该借款。
1.2 到期
借款人应当在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算【____个月】(简称“到期日”)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1.3 利息
借款人同意按照每年【____%】的利率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利息(简称“利息”),自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计算,至实际偿还日止。利息应当以在任何时间未偿还本金以及实际借款天数为基础进行计算,每年360天。利息应当在到期日支付。
1.4 还款
还款时间不迟于到期日,并应当贷记入借款人自行确定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根据本协议要求进行还款的任何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在其后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1.5 用途
本协议项下借款仅限用于【______】,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2. 担保
2.1 担保协议
作为借款人义务的担保,借款人同意以______设置质押(“______质押”)担保。
2.2 担保条件
本协议项下担保条件为:无条件担保。
3. 违约事件
3.1 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和情形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a) 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向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b) 借款人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c) 发生任何可能导致借款人无法遵守、履行或服从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承诺和义务的情形或事件。
3.2 违约后果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当立即通知借款人该违约事件,借款人有权(无论借款人是否收到该通知):
(a) 通知借款人,自借款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纠正该违约事件;
(b) 宣布全部债务立即到期并有权选择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此后所有借款均被视为已经到期并应付款,无须进一步提出要求、抗辩、通知或任何形势要求,也无需任何法庭或其他政府机构、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的同意、命令或授权,借款人特此对所有上述要求予以明确放弃,且
(c) 借款人有权就到期未清偿借款收取每日【 ______ 】的滞纳金。
4. 其他事项
4.1 全部协议、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通过经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
4.3 准据法和仲裁
(a) 本协议应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b)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争端或索赔,或者对本协议的违反、终止或无效,应当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本协议签署日有效之仲裁规则(在本条其他部分修改的范围内)在中国____通过仲裁解决。指定机构应当是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简称“CIETAC”)。
(c) 仲裁员为3人,借款人和借款人分别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各方指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
(d) 仲裁时用的语言为中文。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借款人
______
签字人:
借款人
______
签字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12
贷款人: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 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3
还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共欠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甲方保证按如下计划还清欠款:(还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_____年)。
一、还款内容
1、应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计划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
3、还款计划:以下选择_____方式还款。
(一)一次性还款: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全部欠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偿还则按_____%借款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偿还借款。
(二)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款本息为:
(1)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利息:______元。
(2)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利息:______元。
(3)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利息:______元。
(4)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利息:______元。
风险告知: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二、担保
1、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
2、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签订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三、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乙方的欠款及利率。
(2)甲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2、乙方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还款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本计划书规定支付欠款的,还款人负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因本计划书的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六、本计划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借款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______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
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期贷款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盖章):____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5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贷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借贷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借贷,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借贷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借贷内容
一、借贷金额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借贷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借贷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
三、借贷利率:月息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借贷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借贷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借贷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借贷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借贷手续费:抵押人应按借贷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借贷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借贷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借贷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借贷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 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________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借贷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臵。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借贷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 下借贷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借贷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借贷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借贷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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