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借款抵押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抵押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抵押合同1
甲方(抵押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元,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签于
借款抵押合同2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_________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借款抵押合同3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取出房屋他项权证)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百分之 )。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元;第一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具体付息时间依照借款借据,借款借据未注明的依照本条规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条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同意。提前全额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共同委托的'服务商,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4、向贷款人提供抵押人第二住所(第三人房产亦可)保证材料,并向贷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证人签字的《提供住所保证书》。
5、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
第八条 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及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如贷款人无故拒绝发放贷款,贷款人应承担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金。
第九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则本合同继续履行。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行使此项权力对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财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3、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起诉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时;
5、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贷款人的贷款能如期偿还,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青岛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合法房地产(权证字号: 号)抵押给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人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担保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房地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日顺延),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贷款人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四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五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六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抵债或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抵押物评估: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
第十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抵押人同意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贷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且逾期十天以上者,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因贷款人的过错,致使未能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办理登记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5%的违约金。
第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 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和抵押人确认,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生的与诉讼有关费用、贷款人律师费代理费、查询费等)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并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裁决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外,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 缔约人声明,缔约人对于本合同的规定清晰明白(特别是楷体字体的条款)无任何疑义和歧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 :
20xx年 月 日
订立于青岛市
借款抵押合同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小区)____栋____号____室。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
1、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
3、抵押物价值:__________
4、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房屋详情复印件附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市______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6.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3倍执行。
7.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8.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9.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10.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市______(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1.本合同经___________市______(县)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2.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5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1、甲方现将牌照为 车辆抵押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2、车辆品牌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车辆实际行驶公里,颜色 抵押价格为 元。
3、抵押期限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如到期不还款,违约金每天元整,违约超过24小时后,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使用权。
5、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名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6、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7、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8、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9、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10、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11、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12、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可逆转,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借款抵押合同6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称甲方)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货物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货物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当物
1.1乙方自愿将自有的________(以下简称货物),规格________ 数量 ________(该数量由双方点库确认)帐面价格 ________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货物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经甲方对典当货物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货物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条 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 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2.3.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 当金本金
第三条 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 利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 %、月利率为___ %,合计为___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办理登记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起 日内办理登记。
5.2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质物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 登记及保险
6.1需要办理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动产担保登记,申领登记证明,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
6.2属可燃物资或易损货物的,质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应甲方要求为质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优先支付给甲方。
6.3质押期间质押货物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七条 当物的处分及流动限制
7.1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赠与、迁移、变卖、抵偿债务、再抵(质)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销售质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销售所得款项提前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第八条 当金的发放
8.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8.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8.1.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决条件: 。
8.2在本合同8.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8.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九条 续当
9.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9.2 乙方在超过9.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9.3 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十条 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10.2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0.3 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10.4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5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6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10.7 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0.8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 赎当和提前赎当
11.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当物,甲方将当物及相关权利凭证返还乙方。
11.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1.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1.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 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2.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当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2.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2.3甲方有权就当物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3.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3.4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13.5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逾期违约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4.2 乙方违反14.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4.2.1 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2 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4.2.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4.2.4 本条违约责任与
14.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4.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16.1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借款抵押合同7
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包头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___元整,小写:.00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4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抵押共有人: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乙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今借到乙方现金(人民币)¥:万___元整。 (大写)人民币月利率%,用于资金周转。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一次性还清本金。利息按季支付。前个月利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甲方及抵押共有人自愿将坐落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作抵押担保。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评估、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费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清偿借款所需费用等。
第五条
抵押期间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1、甲方不得用此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甲方承诺能自行解决在抵押房产被执行后的居住的问题。
3、甲方保证所抵押房产并非其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以此为由抗辩乙方对该抵押房产的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且加收合同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按借款总额的10%收取(违约金按月计算,超过一天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借款方如逾期不全额归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借款总额的10%收取;逾期时间的利息甲方须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借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给乙方(利息按月计算,超过一天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例:执行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3、甲方承诺:若不按合同规定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八条
其它
1、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取书面形式通知一方,并达成书在面协议。
2、合同中末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公证部门,房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抵押人)乙方(抵押权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8
编号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收条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收条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百分之)。借款人同意以:
1、先息后本;
2、等额本息;
3、等额本金。 借款人以先息后本方式还款的,应于每月确定的还款日之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及最后一个月利息。借款人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的,应于每月还款日之前偿还本金和利息。双方确定每月____日为出借人还款日,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如果还款日为每月____日,则遇到天数不足30天的月份,还款日为还款当月的最后____日。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以一次性本息方式还款的,应当在合同到期日当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条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日再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五加付利息。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1、 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 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3、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4、 向出借人提供抵押人动产(包括车辆等)、不动产(包括房屋等)资料,并向出借人保证其真实性。
5、 借款人变更本合同约定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
第六条 出借人承诺:
1、
2、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按时足额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七条 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告知借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未经双方的服务商同意,不得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现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可宣告本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全部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承担任何损失:
1、借款人将本借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财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 承担还款义务;
3、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拘留、逮捕、起诉、判刑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 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时;
5、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出借 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八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的借款能如期偿还,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动产、不动产(抵押财产见附件一)抵押给出借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人承诺,抵押行为已经过抵押物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抵押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九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十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日顺延),抵押人应持其抵押财产的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出借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出借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未还本金百分之五每日)、超息(超过借款期天数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二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____日内向出借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抵债或设定其它负担。经出借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 抵押物评估:若出借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
第十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出借人与抵押人在____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处理所得应优先偿还借款;在前述约定的____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对抵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抵押人应当积极配合。 因发生本合同
第七条所述情形,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抵押人同意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 抵押注销:出借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协助抵押人到相关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 或责任即构成违约。
第十九条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且逾期十天以上者,应当向借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违约金。
第四部分 债权公证
第二十条 借款人与出借人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且双方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的,或者出现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公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借款人或抵押人承诺自愿放弃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关于履约和违约事实的核实程序
(1)出借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供其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证据和《强制执行申请书》;
(2)本合同双方同意公证机构采用“电话核实”的方式来核实借款人是否已经履行了对出借人的按期还款义务,公证机构向借款人核实的联系人姓名为: ,联系电话为:。借款人承诺上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公 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否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本条款约定的为准。
(3)借款人同意公证机构可以在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依据出借人单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法出具《执行公证书》:
①公证机构的承办公证员在拨打借款人提供的上述联系人的联系电话时无法接通、无人接听或出现其他无法与上述联系人通话的情形的;
②借款人对出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异议,但在接到承办公证员的核实电话后____日内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提供的相反证据不充分的;
③借款人对出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异议的。
第二十三条 本部分条款优先于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适用。
第五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四条 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裁决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各方声明,每方对于本合同的规定清晰明白无任何疑义和歧义。若出借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应当提前____日向双方服务商提出申请,未经同意,出借人不得行使本合同之权利,本合同所称的服务商即北京XX公司。另本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均以自然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约人各执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名按手印):
抵押人(签名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签名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抵押物清单
出借人同意 、 以上述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登记.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9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丙叁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借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给乙方。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时间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以转账方式将借款支付到乙方如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户:
第四条 乙方收到借款立即向甲方出具借据(收据)
第五条 借款归还时间及方式:乙方在借款到期(借款到期日为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三天,以转账方式将借款归还到甲方如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户:
第六条 丙方自愿为本《担保借款协议书》所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丙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支付利息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即按日支付本金的5%),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实现债仅费用由乙、丙两方全部承担。一经违约,乙、丙方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条 甲方因此收益所产生的各种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协议特别约定:无
第十条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协议签定时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叁方签字盖章(自签字并加捺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10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用地退还给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公司愿补偿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大厦愿为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
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大厦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11
甲方(企业):
乙方(银行):
为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乙方愿意在法律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向甲方提供钼精粉抵押贷款。
二、甲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钼精粉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钼精粉必须是经有国家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的合格产品。
四、甲方提供的抵押物钼精粉的价值必须是经第三方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
五、乙方以不超过抵押物钼精粉评估价值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贷款额度,并按照 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以一次或分次向甲方提供贷款。
六、贷款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七、抵押物钼精粉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保管,在抵押期间甲方若需出售抵押物,必须经乙方同意,方可出售,出售后所取得的货款,优先归还贷款。
八、甲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甲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
九、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甲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十、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十一、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甲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十二、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
十三、乙方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甲方须积极配合。
十四、本协议若需变更或解除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
十五、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十六、甲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签名):
乙方(公章):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借款抵押合同12
借款抵押人: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作为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借款利率:。
5.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明细
抵押期限:____年。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甲方的义务:
.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每月向乙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加收每月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13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利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__________个月综合费率共计____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__________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14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地址:
手机号码:
乙方:
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议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_台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车驾号码发动机号_______抵押給乙方,抵押车辆评估价值: _______元。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 _______元。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全部借款30%),行驶抵押权。如果此车逾期____日内仍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将车出售,并由乙方代为处理。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抵押借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物质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另应承担全部借款30%的违约金。
2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坏,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借款期满或续借期满后如果抵押人逾期还款的,抵押权人对逾期金额按每天2%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1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出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 (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各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8、担保人对本合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七条、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 方:
__年__月__日
乙 方:
__年__月__日
丙方: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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