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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

时间:2022-11-19 14:07:02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购房合同模板锦集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房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购房合同模板锦集5篇

购房合同 篇1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转让。

  二、本合同的条款解释权属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三、本合同未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龙岗)房现买字( )第 号

  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区路(项目名称)幢/座号房,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港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交易前办妥上述房地产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港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价款超过日即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上述房地产售予他人。

  第五条 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适用于通过经纪行为达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监证单位:深圳市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章)

购房合同 篇2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一、甲方位于地皮,土地编号为

  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编号为 ,该地皮面积为平方米,现甲方将建成房屋一空三层出让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同时还获得土地使用证上所规划面积的使用权。

  二、其中房屋 平方米,共计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签订协议时)需一次交付

  房款 元,待乙方取得两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付清余 额房款 元。

  四、因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甲方应确保无房屋结构问题,无危及乙方生命及财产

  安全,否则,乙方可向甲方获得购房款200%的索赔。

  五、为避免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居住后,不会出现因居住环境而产生心理影响;针

  对房屋建成到至今的状况,乙方应有知情权,甲方应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生活的'情况(包括居住期间生、老、病、死等情况)。如证实甲方确有隐瞒事实,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50000.00元以上的索赔。

  六、办证方式

  1、在乙方办理该套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提供三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办理房产证及过户费用按以下协商内容进行支付,如有罚款部分,应由甲方承担。

  2、办理房产证及过户费用支付方式

  1>双方各付办证及过户费用50%并由甲方负责办理;

  2>乙双方各付办证及过户费用50%并由乙方负责办理;

  3>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不需支付任何办证及过户费用;

  4>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不需支付任何办证及过户费用;

  5>双方各付办证及过户费用50%并委托代办机构负责办理,代办费用由

  甲、乙各支付50%。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采取以上第种方式办理;办理过程中双方均需积极配合,如有怠慢视违约处理,违约方须一次性支付办证及过户费用100%的违约金。

  七、甲方责任与权利

  1、须具备该房屋的相关法律认可文件;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3、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债务纠纷。

  2、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好房产过户及取得两证,如果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怠慢,否则,乙方可以扣留余额房款而且甲方还需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50000.00元。

  八、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获得房屋使用权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影响乙方正常生活,

  如证实甲方存在违约现象,甲方须一次性全额归还乙方购房款。

  2、乙方如有必要对房屋重建、重新装修,遇到房屋结构及材料等相关问题

  需向甲方咨询时,甲方应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如因甲方隐瞒事实而带来的严重后果,由甲方全部负责。

  九、如甲方的土地使用证是由多人名字共有,合同签订时需按土地使用证上所有人员均需签字,如因为土地使用证中的其它人没有签字而产生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推卸。

  十、如因甲方的因素造成房产证不能过户,甲方须一次性归还所有购房款并一次

  性支付乙方违约金50000.00元。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乙方(签字): 年月日

购房合同 篇3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 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 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 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 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 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 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购房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首先支付甲方定金元(大写)。余款元(大写)于年月日支付完毕。

  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同时甲方将其原始收款收据及购房合同到原购房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原始收据及原始购房合同转交乙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项当日,将房屋清理完毕并交付乙方。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甲方所售房屋的'所有权即归属乙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购房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翠华镇,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27平方米(含公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1948元,总金额大写:贰拾肆万柒仟叁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47396.00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五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才能进场装修。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行装修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乙方所预交的购房款的20%,抵作甲方损失。

  第五条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质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甲方须支付乙方预交购房款的20%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在5天内一次性退还乙方预交的购房款。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

  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15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5%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分别交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方、乙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