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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书

时间:2024-06-21 07:23:3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书【精选】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书【精选】

工程合同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1、工区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是施工(生产)现场的直接指挥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检查和督促责任。

  2、接受总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在布置安排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针对即将进行的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履行签认手续,督促自己管辖的人员执行相关安全措施和安全交底要求。

  3、经常对自己负责管理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性大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贯标5.5.4要求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检查操作人员的施工工具、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到施工日志的人员情况或备注栏中。

  4、每天按相关的安全交底单,对自己的管辖范围逐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纠正,并将结果反馈给项目安全员。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工区和项目领导、项目安全员,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

  6、对自身违章负个人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对乙方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正常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名称:

  办公楼内墙面装修

  2、施工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

  2499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行政办公楼内墙粉刷。

  第三条、工程要求:符合吉林省的有关规定及国家验收标准。

  第四条、合同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工期)4 天。(2 013 年 9月 日—20xx年 9 月 日)

  第五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及使用的法律

  1、合同使用的'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王永军

  第七条、工程量、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1、工程量:粉刷面积为

  。

  2、合同造价:甲方以

  固定总价 的标准计算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 ) 元整。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支付至总价的95%,剩余5%做保修金,保持期满一年验收无缺陷后一次支付完毕。

  3、结算方式:

  结算审核后,由施工方出具四平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工程类发票,甲方于七日内将工程款的95%,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工人的就餐场所,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2、甲方负责定位基准点、技术交底等技术要求及相关问题,并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3、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电主干管和接驳口,并提供一个二级主配电匣供乙方接驳使用,工程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另行缴纳。

  4、组织甲、乙双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现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6、协助乙方接洽政府、地方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

  7、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如办公室、食堂等。

  第九条、乙方工作

  1、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手头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

  2、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及工程质量的监督。

  3、确保安全施工并达到甲方的要求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如发生质量问题,根据损失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工程逾期,每日历天由工程款内扣除工期违约金

  1000元。

  第十条 安全及防护要求

  1、施工方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作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管理,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各项进行施工,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3、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派驻

  1名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对施工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施工,每道工序须按照建筑装饰施工规范操作。

  3、施工中的材料如大白浆、乳胶漆等必须使用国标正品原料,不得出现脱落、发霉等现象。

  第十二条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吉林省建筑装修行业及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乱建设单位正常秩序。

  2、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应有礼貌,不得顶撞甲方。

  3、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卫生,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在厂区内吸烟,由此引起的罚款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3、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合同管理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书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金鹿泊乐城住宅楼的室内腻子,外墙保温及涂料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更好的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概况:

  1涂料分项工程

  2、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检测合格

  二、承包范围

  金鹿泊乐城住宅楼的室内腻子,外墙保温及涂料等分项工程。

  三、承包单价:

  1、室内腻子:水泥石膏打底扫毛,水泥石膏砂浆抹面压实抹光,交接处挂铁丝网,刮耐水柔韧腻子二道;单价为30元/m2。(每平米叁拾元整)按建筑面积计算。

  2、外墙保温:90厚聚苯板保温,容重20kg/m3,耐火等级为B1级,20厚聚合物抗裂砂浆(压入耐碱玻纤维网格布);单价为68元/m2。(每平米陆拾捌元整)按实际面积计算。

  3、外墙涂料:一底二涂高弹丙烯酸涂料;单价为18元/ m2。(每平米壹拾捌元整)按实际面积计算。

  四、付款方式:

  付款按施工进度支付,以房顶工程款,房屋为所在施工小区多层住宅楼二层到五层房屋3900元——4200元/m2。

  五、工期要求:

  工期:工程完工日期为9月15日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注:若遇以下情况,工期可顺延:A、露天施工,遇雨顺延;B、土建方不能及时提交符合防水要求的基面;C、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D、工程设计变更;E、交叉施工作业影响;F、合同中约定或土建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六、质量要求:

  1、工程应按图纸要求及设计、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必须达到规范规定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经当地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现行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修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最终检查不合格的不给予结算。

  2、工程实行质量奖惩制度,每发现一处质量问题,对乙方进行罚款100元。

  七、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 免费提供乙方现场材料堆放场所、水电供应等;

  2、负责本工程各班组协调工作;

  3、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监督权、协助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如图纸或现场的'尺寸进行更改及增减项目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职责:

  1、乙方施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1)乙方人员要严格按照防水施工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配备专职技术员

  (2)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乙方应服从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乙方应编制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5)乙方应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6)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2、严格按设计图纸及项目部要求精心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必须将质量通病和质量问题消灭在操作过程,由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其经济损失。

  3、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及复试报告。

  4、负责对本班组上岗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进行质量、安全验收质量标准交底;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有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做好本专业成品保护的同时,应采取有准备措施防火污染或破坏其他专业的成品和半成品,并负责及时清理承包范围内施工项目所造成的污染。

  7、乙方不得将本分项工程自行转包,如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另行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监督和各种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若乙方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工、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有关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无安全防护措施,每人此按50元对班组进行处罚。

  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接电。严禁私自乱拉乱搭,严禁住宿人员在室内使用:三炉及工地所规定的其他不能使用的电器,如发现烧煮、烧水等,使用电器一律没收并给予每人次200元罚款。

  4、施工中,乙方应同班组与各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安排,严禁在工地内打架赌博,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每次罚款壹千元,由工资中扣回,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5、安全责任根据有关精神,贯彻以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资,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7、对各种机器设备、安全管理、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8、为了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到落手清,严禁向下扔杂物,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9、乙方应负责各工序完工后的各层清理,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及验收之前各楼层卫生清理。

  10、自觉服从甲方管理,同时加强自身队伍管理,密切配合甲方抓好文明施工的管理。

  九、保修办法:

  施工结束后,乙方免费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保修。甲方凭本合同通知乙方,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十、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仲裁结果是终局,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工程竣工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书4

  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

  电话:

  电话:

  工程地址: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总造价(大字)

  三、质量标准: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验收技术规范办理,施工中双方应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质量要求而发生返工费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四、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到场,并由乙方认可,由甲方支付材料总价,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安全文明施工。五、其它事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好各项施工准备手续,做到施工现场路通、电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签发变更通知书。变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增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合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言: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

  施工单位(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书5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福安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富春社区路灯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的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按设计图纸范围。收规范标准执行。

  二、工程结算依据:合同价格本工程款控制价为人民币结算方式:以财政实际控制价结算,漏项部分按实际所签证的工程量为准。

  三、工程质量要求:按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版(-407-20__);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乙方提交竣工资料齐全,并开具相应税务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五、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一概无关。

  七、材料供应: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设计的方案采购。

  八、工程施工计划工期: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更变计划等导致无法继续施工。

  2.施工现场无法按计划停电。

  3.施工现场受到外部干扰,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九、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首先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自检,并在一周内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各工程明细表等竣工资料。

  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以作为工程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

  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经甲方验收不符合标准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安排整改。

  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乙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上签字盖章。

  工程竣工报告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作为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

  十、双方职责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施工电源和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施工条件。

  2.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3.选派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审核后五天内,甲方须向乙方结清工程款。

  乙方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计划等各项准备工作。

  2.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材料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3.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本合同的约定项及本工程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派出的代表的监督。

  4.在施工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需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乙方不得施工。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法人代表:

工程合同书6

  甲方:

  乙方:

  丙方:

  (丙方可委托物业公司作为履行本保修书的丙方代表) 业主:指向丙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时间,从工程实际投用之日算起。具体时间为 年。

  二、保修范围:本合同结算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双方会议纪要约定等全部内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因此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属设计或使用、非乙供材料不合格等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保修的时间性:

  1、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或丙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查看情况,无须重新施工的',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作到工完场清。须重新施工的,又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施工,其余不变。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项目经理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四、维修的质量:

  1、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或甲方项目经理验收签字方可;

  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一个项目保修期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一个保修期满后支付。

  2、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维修的,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3、如经历壹次(含壹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及丙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4、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五、乙方维修安排:

  1、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必修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

  2、乙方保修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维修负责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六、保修款:

  1、三方同意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丙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监理、甲方签字认可),丙方在二十天内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及丙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其它: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三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代表:

  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

工程合同书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外门脸底商平开门、旋转门、铁艺装饰门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5、此工程于

  11月15日—20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6。

  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

  30%。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70%以上,付款30%。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90%,付款20%。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17%。

  第五次付款尾款3%质保金一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

  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

  1%的日违约金。由于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1%日滞纳金

  9。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它

  第13条附则

  12。

  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2。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书8

  合 同 编 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预算书内容进行承包,甲方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协议

  2、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条款)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南宁市安吉大道13号怡和园小区14-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安吉路支行

  帐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4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行业标准或施工企业标准

  2.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

  4.发包人工作

  4.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无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完成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3天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无 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3天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4.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开工后7日内完成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地上高压线、电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文明卫生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交工前免费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洁,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5.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6.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

  6.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6.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6.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三、质量与验收

  7. 工程质量

  7.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7.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8.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待定。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9.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承包方式确定。承包人让利10%,工程款按扣除让利10%后支付。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浮动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采用甲方编制的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单价,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本工程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砖、碎石、商品砼、铝合金制品、给排水管材及电缆、电线等在施工期间,如果《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发包方所公布的预算控制价采用的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价格的±15%的,则超过部分按施工过程中《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甲方审定方可施工。

  (2)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10.工程量确认:

  10.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

  10.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0.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0.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计价依据:(GB50500-20_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__]61号),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无风险系数。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计取。

  10.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1.1工程进度款原则上随进度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工程变更部份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其余3%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在保证期限届满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

  承包人应在每个月的2日前将上个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同意付款的金额答复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答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同意的金额开具足额的税票,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开具的税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承包人不按要求开具税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五、材料设备供应

  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2.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7)甲供材料:施工用水、电。

  1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4、竣工验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14.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_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5、违约

  1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1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不退场的,每天向发包人赔偿损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维修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发包人发出两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经两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得以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等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只要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否则对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包人应严格依照发包人已同意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换。承包人擅自调换设备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被调换材料设备价格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这些材料设备。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导致终止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审核的单价或投标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以合同价的5%为限赔偿承包人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双方另行协商

  16、争议

  1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其他

  17.工程分包

  17.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7.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7.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18. 不可抗力

  1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19. 保险

  29.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0. 担保

  2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20.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1 合同份数

  21.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陆份。

  22、补充条款

  (1)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3个月,自竣工并通过验收时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精心养护,及时清理更换死苗,使本工程随时保持最佳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5、装修工程为 2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6个月,在保质期内保证苗木的成活率为100%。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 3%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无息)。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书9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随着建筑业务不断扩大。保持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使公司更好的向前发展,确保公司、项目部、班组、职工之间的利益公正、公平、合理使用和分配。增加职工、班组与企业的凝聚力,共同参加管理,增加透明度。兹有甲方将美景东方商业楼车库的'内墙刮腻子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承包方法

  本工程所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形式,包括机械和工程所使用零星工具、小型电机具等由乙方提供。

  二、承包范围

  1、乙方分项承包本工程所有需要刮腻子的部位(包括内梁、柱、墙面、顶棚需刮腻子的部位。)

  2、乙方各分项承包内所有职工劳保用品由乙方自理,包括夜间施工夜餐费。

  3、每次验收前必须清理干净,不清者每次发现罚款500元。

  三、工程质量要求

  建精品工程,树诚信形象,向社会提供高质量、高品位的建筑产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以质检部门核定等级为准。

  2、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现场,不得同时兼任非本工地工程其它工作。

  3、施工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规定的《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细则》。乙方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和技术规程进行操作。每道工序必须做好自检、自查、自评工作。

  4、乙方发现工程施工质量有疑问时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同时同有关人员协商后形成书面意见交于乙方执行。乙方每道工序施工中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现行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5、如乙方擅自更改或错误施工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施工质量无保证的班组成员或职工提出处罚意见,额度为100元至1000元,严重者清退出场。

  6、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浪费一切材料,如有发现按规定处罚。

  四、工程工期

  1、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期要求决定,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刮腻子,但因甲方粉刷延迟,则乙方工期同时顺延。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实施工。在施工中定期进行工期结算。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经济处罚。额度按1000元/天计算,严重者清退换班。

  五、承包价格

  按实际刮白面积计算工程量,以每平方米_____元计算,以上价格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增减,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违约金伍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1个月后付到总款的90%;

  2、剩余10%待交付使用12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施工

  1、对于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违章行为,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有关条款处罚。

  2、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和每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机具必须指定专人专职操作,不得进行违章操作,其它意外造成成人伤害或机械电气和其它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发生,其余全部经济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4、施工人员进场住宿一律由甲方统一安排,所有人员不得在宿舍内外用各种餐具电器烧饭菜。不得以各种电器具烧开水。如有发现,甲方应对其罚款和没收,并按《项目部规章制度》处罚。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文明,场地道路必须通畅,每天下班做好每道工序、落手清工作,不得影响下一道工序或其他工程的正常施工。不及时处理或不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甲方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单方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证一份,公司工程科执一份。望共同遵守,完工账清后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书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10 / 0.4 KV变配电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二、双方责任范围:

  2.1甲方责任范围:

  2.1.1甲方负责本工程有关的土建、接地网等项目的施工和安装,负责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工具及25吨吊车的行驶及操作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以保证乙方设备的顺利进场。

  2.1.2 如土建、接地网等部分工程确需乙方设计及施工的,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必须完成红线图以外"三通"(通水、通电、通路)及红线图以内场地平整等,以保证设计和正常施工的需要;并在开工前办妥建设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1.3 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把施工图纸交给乙方,所有图纸一式 五 份,并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1.4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2.1.5 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前期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及按核定的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等工作。

  2.1.6 协助乙方办理进场施工的有关手续;乙方在电气安装过程中如出现需要土建配合时,由甲方负责协调配合。

  2.1.7 合同签订后 天内向乙方提供报装资料。

  2.2 乙方责任范围:

  2.2.1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使用,并于 年 月 日前暂提供甲方 份施工图,乙方设计应满足供电部门的报装要求。合同执行期间,在系统设计符合甲方要求和馈电回路不变的情况下,为使系统设置和开关布置更为合理、紧凑,乙方可以调整开关回路的排列。工程竣工后提供三份竣工图(供电部门的图纸由乙方另行提供),甲方承担设计费用。

  2.2.2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开工前送甲方审定,作为甲方对工程施工监督的依据。

  2.2.3 负责本工程安装、调试的质量与安全,按期、保质、保量、按国家规定标准文明施工。

  2.2.4 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2.2.5 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与验收。

  2.2.6 负责向甲方报送施工实际进度表。

  2.2.7 及时编制、移交有关工程竣工资料。

  2.2.8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工程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三、工期:

  3.1甲方负责的配电房土建工程须在20 年 月 日前完工,在确认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交付乙方安装。乙方于 20 年 月 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投运条件。

  3.2 如配电房土建工程不能按时交付乙方安装, 乙方则按配电房土建工程所延误的时间顺延施工工期。

  3.3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甲方未能按合同书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3.2 甲方提供的设备到货延迟, 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3.3.3 甲方未能按合同书约定拨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3.4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

  3.3.5 甲方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装资料造成报装不能如期审批;

  3.3.6 遇到不可抗力及驻工地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四、工程承包价款:

  4.1 甲、乙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预算, 经审核后商定该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4.2 因甲方要求的设计方案修改、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乙方以签证单形式经甲方确认后,合同价款可以调整。

  4.3 乙方应当在发生第"4.2"条款情况下 天内,将调整原因和金额以签证单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以供乙方采购设备及材料(工程施工中预付款抵作工程款),预付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共计人民币: ¥ 元(大写):元。

  5.2 主要设备(变压器、高低压柜)进场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5.3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交接证明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5.4 甲方不按约定付款,并在乙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后3天内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5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项数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不予通电。

  5.7 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暂停施工、延期开工等情况,则按下述方式执行:

  5.7.1工程已开工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停工时间超过甲方通知暂停施工日期30天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损失,且工期相应顺延。

  5.7.2工程未开工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的,延期开工时间超过合同签订时间30天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六、质量检验与安全检查:

  6.1 质量检验

  6.1.1 工程质量应符合甲方已确认的设计要求,执行国家电力行业规定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6.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设计说明进行施工,配备质检人员。甲方需要检查工程质量时,必须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进行。

  6.1.3 隐蔽工程,乙方须在隐蔽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通知后如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如乙方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得不到甲方回应,视为甲方放弃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隐蔽。验收时,乙方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

  6.1.4 如甲方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验收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并在检验后重新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6.2 安全检查

  6.2.1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6.2.2 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七、设备、材料的供应:

  7.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7.1.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下表格式填写,作为合同条款的附件。

  工程甲方供应设备材料一览表

  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7.1.2 甲方按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清点数量、检查包装箱外观,并做好记录。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约定的内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单价等)不一致或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7.1.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材料、设备丢失、损坏的,由甲方负责重新采购提供,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

  7.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7.2.1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清点,并做好记录。

  7.2.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设备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重新采购提供,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设计变更:

  8.1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的,须经有关供电部门和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8.2 设计变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预算费用,乙方须将变更的相应图纸、工程签证单一齐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收到变更的相应图纸、工程签证单后3天内给予确认,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8.3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确认为止,并顺延与之相应工期。

  九、竣工验收:

  9.1 竣工验收

  9.1.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由乙方向市供电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再由市供电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所在镇(区)供电公司和甲乙双方共同按国家《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业已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9.1.2 市供电管理部门确定竣工验收日期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对竣工验收有意见,需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如乙方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得不到甲方回应,视为甲方已认可竣工验收日期。如甲方不按期参加,则视为甲方放弃竣工验收。

  9.1.3 在验收中,乙方应做好竣工验收报告记录并提供给甲方。在验收后5天内甲方须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验收后5天内,甲方既不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从验收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风险。

  9.1.4 乙方须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一式 份。

  9.1.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供电部门、甲方、乙方验收要求进行整改后才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的日期。

  9.1.6 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合格的, 甲方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10.1 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 (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正式报告之日起壹年)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0.2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或乙方购置的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保修;非乙方施工或非乙方购置的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处理,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2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11.2.1 六级以上地震。

  11.2.2 八级以上持续两天的台风。

  11.2.3 100毫米以上持续5小时的暴雨。

  11.2.4 战争、动乱。

  11.2.5核燃料或核废料、放射性有毒炸药或任何爆炸的核装置引起的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11.3 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2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3.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

  13.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修改: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十五、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二 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

  15.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书11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景观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二、工程范围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含 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人民 币)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佰 拾 元 角 分)。

  四、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提供方便。

  . 甲方委派 许XX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 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a) 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 该工程养护期为________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XX正式开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_______年__ 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秀雅楼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综合大楼1栋,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范围

  1、甲方承揽的综合大楼1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建筑面积约㎡,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范围有关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标准约:室外外墙装饰为墙面瓷砖,线子为真石漆,室内墙面天棚为现浇板面,地面为现浇板面。

  3、梯间为不锈钢扶手、不贴瓷砖、不刮三零八;内外墙不做内外保温、不做门窗。地下车库不负责挡土墙,如需做按《99建筑工程定额》计算。

  4、水电工程为:现浇板设置暗管底盒,梯间预留穿线管道,户外排水及给水按图纸施工,户外污水沟井、排水沟、管构从常规至化粪池出口打止。

  (三)承包方式

  按平方米造价包工包料费用包税金的方式包干承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______ 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______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工程合同书13

  甲方(发包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 (单价或总价)承包方式. 承包价是乙方为本合同工程达到验交成品的所有工序作业费及材料费用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及税金,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总和。

  采用单价承包的,单价的计价范围同甲方与业主所订合同中的计价范围相同,即:乙方所承包工程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附件1中有关工程细目的单价中,不再另行单独支付。本工程单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采用总价承包的,合同价格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工作量变更、设计变更以外,各种自然、人为潜在风险、市场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乙方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额外支付要求。

  1.6 质量标准: 按照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设计规范、施工图纸、监理要求、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及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一次验交合格,达到优良工程。

  1.7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年 ____月____日

  完工日期: ____年 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____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与结算

  2.1 工程价款的确定: 本合同实行单价(单价或总价)承包。合同价款 万 元(暂定)。

  实行单价承包的,工程价款的确定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并经甲方、监理工程师认可计量的工程量与工程细目单价乘积以及发包人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工程价款。

  实行总价承包的,即合同价包干工程,则合同价款在经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后,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发包人不再进行其它任何形式的支付(设计变更、工作量变更除外)。

  第三条 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3.2 工程进度款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的成品工程量逐月付款至实际进度的百分之八十(特殊情况下可付至百分之九十)。

  第四条 设备材料供应

  4.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水泥,其费用由甲方逐月扣回或在最终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次性扣回。

  4.2 乙方为本工程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钢筋、片石、碎石、砂等,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3 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经过国家认证检测机构的检验,乙方应当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后才能进场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

  5.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为保证本工程质量等级的实现,乙方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部门监督,同时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壹份,并组织现场技术交底。

  6.1.2 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拨付有关工程款。

  6.1.3 组织审查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并审定承包方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

  6.1.4 委托 同志为甲方工地代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现场施工协调并办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和有关签证手续。

  6.1.5 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1.6 负责组织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 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甲方及监理指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已完工程量,乙方无条件返工,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所有损失。

  6.2.2 乙方在开工前三日内向甲方送交开工报告,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防卫、环境保护、防火、综合治理措施、工地出入管理制度、工程安全措施各壹份并自行组织实施,并承担因上述措施不力造成的全部后果。

  6.2.3 每七日向甲方报送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表壹份并经甲方审查认可后作为施工进度控制依据。同时,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进度报表和下月工作安排计划。所承担分项工程完工验交七天内,按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由甲方负责统一装订。乙方应当使用甲方统一资料表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6.2.4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在取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与实际不符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同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方案后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6.2.5 对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必须在具备条件后,乙方自检合格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现场验收,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6.2.6 运输中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6.2.7 施工中不能破坏甲方上道工序成型的工程内容,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2.8 施工中材料堆放场地、预制场地、水源、电、材料、取土土源、石料开采及一切附属设施条件、施工便道、施工及施工场地中的地方关系协调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负。

  6.2.9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现场两头设立安全标志,施工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和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挂牌及安全标志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0 搞好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施工噪音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地方关系和群众纠纷,乙方自行调解处理。

  6.2.11 工地食宿、工具、灶具和工程用的材料,施工机具、车辆等,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6.2.12 施工中严禁中断交通,要确保道路通畅。

  6.2.13 明确工地常住负责人一人 为乙方工地代表,代表乙方履行合同规定有关事宜,负责授权外重要问题的请示汇报,必须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未经甲方许可,不能离开工地。按时参加甲方的生产会,如缺席,按每次支付1000 元违约金处理。

  6.2.14 施工垃圾乙方自行选择合适场地弃运并掩埋,不能乱弃,破坏环境,或引起其它纠纷,否则引起的后果乙方自负。

  6.2.15 乙方不能有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否则,在事实存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2.16 施工中乙方注意保护好地下及地上一切公用设施(如地下管网、光缆、电视线等)、民房、构筑物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6.2.17 施工中发现有地下文物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国家有关部门接收,否则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文物流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施工中注意保护附近文物,造成文物损坏或灭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18 施工中注意不能破坏公路沿线植被、草场、林场、耕地、水土保持,否则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2.1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地方群众的生活风俗,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民族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政治及其他后果。

  6.2.20 在竣工验交前,负责对已完工工程进行保管,完成场地清理工作,在此期间已完工程发生损坏或丢失现象,负责无偿修理。

  6.2.21 负责甲方提供设备的工地安全看护,并承担费用。

  6.2.22 凡是施工范围内与已建铁路、公路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乙方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工程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和水流,其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款中。

  6.2.23 施工段落内与农田交界处,注意保护农田,不能损坏农田,在征地范围施工,否则,引起的纠纷乙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有关费用。

  6.2.24 乙方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后搞好和相临施工项目或后续施工项目的协调交接工作,保证不影响后续施工单位或相临施工单位施工。

  第七条 工程进度

  乙方施工能力及进度不能满足甲方工期及进度要求时,甲方在向乙方提出警告后,乙方七日内仍不能达到甲方工期、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施工队伍。为保证甲方工程工期的需要,另行指定施工队伍的施工费用由甲方与指定队伍直接协商,所完工作量直接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无需乙方同意。对此,乙方应当谅解并同意。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有关责任。

  第八条 暂时停工

  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防护等措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甲方或监理人员或业主有权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同时,当乙方的施工影响到甲方的正常施工或整体施工的合理部署时,甲方也有权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当妥善保护停工工程,并保障其安全。暂时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竣工验收

  9.1乙方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前10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届时验收,并向甲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

  9.2 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资料后,应按业主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如因业主原因而不能按时组织验收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

  9.3 本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10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工程,应由乙方负责看护。在此期间若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坏,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9.4 工程最终结算待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扣除工程总价款5%的保修金后,及时付清。

  第十条 变更及违约责任

  10.1 本工程在施工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顺延,双方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后的最终工期: A: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工。

  B:因建设单位重大设计方案变更。

  10.2 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执行有关条款,按照公平的原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法处理:

  A:因发包方原因,没有及时拨付进度款,致使工程停工的,在得到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

  B: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优良率达不到8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减工程款的1%,不能达到建设单位(业主)的验收标准,乙方负责按照建设单位(业主)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如无法整改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的所有损失。

  C:无正当理由竣工日期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D:因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变更造成工程量减少或增加,合同价款相应减少或增加。

  E: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F:在本工程完工前,除非乙方违约甲方进行清退,否则乙方的设备、人员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现场,否则即视为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两年。保修期自双方验收移交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与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视乙方维修费用来源予以全额返还或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对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维修或拒绝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指定施工队伍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保修金中支付,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其它

  12.1 本工程所适用的各种规范以甲方或业主明示的为准。

  12.2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不与认可所完全工程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按国家及建设单位(业主)有关规定与要求购买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国家规定的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费用自负。

  12.4 本工程乙方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所有直接与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2.5 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12.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12.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关的纪要、变更文件、补充文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生效。

  12.8 本合同一式八份,由双方根据情况决定各自持有份数。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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