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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3-03-03 09:30:00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范文合集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范文合集6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雅筑小区的门窗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工期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五、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

  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经方案比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夜景亮化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方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的资料。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范围及内容:夜景亮化设计

  第三条本合同设计项目工作阶段及成果

  乙方按照本工程的工程进度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阶段

  2.1考察现有道路环境条件,包括地面条件、边界以及道路内外的视觉效果。

  2.2 收集及整理有关图片及其它相关资料,设计阶段与甲方相互协调及开会讨论目前所有的图纸和资料,使之与设计主旨一致。

  2.3方案设计阶段的工作成果如下:

  (1)反映总体设计的效果图;

  (2)说明设计构思的有关分析图、设计效果图;

  (3)表达主要设计构思及设计特色的方案一份。

  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2.4提供详细的施工设计图纸。

  2.5协助甲方编制工程进度安排。

  2.6制备及编制材料表有关的工程规范。协助甲方审理工程量清单,以便于甲方制订招标及合约文件。

  2.7与甲方一起,为投标单位提供招标答疑。

  2.8出席有关的工程协调会议。

  2.9其他;

  第三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

  2.10乙方在施工图完成后,需与甲方代表、工程承包商一同出席设计交底会议。

  2.11协助甲方招标、定标,审核厂家提供的照明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在工程定标以后,施工前根据设计要求确认物料品种规格及质量;

  2.12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应根据现场需要前往工地现场监督,以确保所有工程按图施工,制备初步验收接受建议书,其上注明需待修改更正的项目;

  2.13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应根据现场需要前往工地现场监督,以确保所有工程按图施工,最后的工程验收;

  2.14甲方或施工方在工程过程中要改动设计或物料,必须先书面通知乙方;

  2.15对甲方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乙方必须予以及时的.技术支持,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设计效果的前提下提出解决方案。

  3、设计费用支付安排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确定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如甲方需

  提供设计灯型样品,样品费用另行计算);

  3.1设计费结算与支付方式:

  本合同设计费用按照以下二个阶段支付:

  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设计图纸交付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交付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照明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设计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

  人转让或用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付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设计图纸的安全性负责。若因为设计缺陷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伤害及损失,乙方有相应的赔偿义务。

  4.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 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政策、法规、技术规程和规范。

  4.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0年。

  4.2.4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4.2.5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最高额为全额设计费。

  5.2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3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4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

  6.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6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项目智能化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项目智能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简介: 智能化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包括 。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的形式按综合包干单价承包本工程。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

  (一)承包范围:为 项目智能化中的各系统,各系统包括以下:智能对讲系统(包括门禁系统、家庭安防报警系统)、电梯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公共广播音乐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防范系统、防雷系统、电子公告系统(只预埋线管)。

  具体见甲方提供的总规划图的示意。

  (二)承包内容:以上承包范围内的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系统所需之一切调试及验收达到合格、培训甲方日常设备维护及操作人员、工程保修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智能对讲系统:包括管理机、围墙机、光端机、单元门口机、地下室门口从机、楼层内的中间设备、室内分机、复式的室内从分机(彩色可视不带安防功能)、室内安防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的电锁、门禁道闸、户内智能弱电箱、以上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但不包括主体施工单位已施工的各层弱电井至户内可视对讲分机及户内已预埋的线管、门禁系统的门体、弱电井及地下室的弱电主干线槽。

  (2)电梯对讲系统:包括由监控中心敷设至各栋天面电梯机房的线缆、各主、分机的安装(各主、分机由电梯公司提供)、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乙方所敷设的线缆须符合甲方采用的电梯公司的要求。不含电梯桥箱至天面电梯机房的电梯对讲系统随行电缆的安装。

  (3)闭路监视系统:包括每栋住宅楼的电梯轿厢、首层住户大堂、地下室车库、车库出入口、地下室前厅、小区主要道路、公共区域、广场的摄像机前端设备、监控中心设备、传输设备、线缆(含电梯轿厢内摄像机的随行线缆)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4)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包括入口设备、出口设备、彩色图像对比系统、车场系统、服务中心设备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不含岗亭。

  (5)公共广播音乐系统:住宅小区楼层大门口、公共场所、主要干道、周边及出入口的紧急广播和背景音乐的设备、小区园林背景音乐的安装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小区园林背景音乐的安装工程须配合园建工程的施工(预埋线管)。

  (6)电子巡更系统;指小区的巡更检查,主要包括巡更棒、控制器、软件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7)周界防范系统:包括甲方提供的图纸界限内进行安装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8)防雷系统:指小区的智能化工程的防雷系统。主要包括防雷器及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9)电子公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暂定只预留线管。

  以上工作内容包含对主体施工单位完成的相关预留预埋的查验、局部修整、对零星漏留漏埋的补做、对零星错留错埋的纠正等工作及预埋不到位的线管线槽安装。(其中预留预埋线管、线槽的位置以甲方提供的主体工程的弱电预埋图、室外主管网图为准)。乙方负责当地政府部门(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本工程的备案、检测、验收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

  第四条:验收

  甲方于乙方材料设备到达现场三日内完成报审报验手续后乙方开始安装,全部材料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乙方确保本工程验收合格。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以分系统计算质量保证期,各期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均为二年,自该期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签发的开工令所示开工时间为准。

  2、工期要求:本工程(除室内可视对讲部分)要求配合主体工程施工,并于主体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前1个月完工。室内可视对讲部分工程要求配合装修单位施工,并要求于装修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前10天完工。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要求在装修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完成。

  3、合同绝对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

  第七条:材料供应与计价

  1、本工程所需各系统产品由乙方采购,但所选品牌必须是甲方指定的品牌。

  2、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设备材料,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材料质量合格。本合同附件作了明确规定的设备材料,乙方必须按附件要求采购供应,如需更改,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附件没有作明确规定的设备材料,乙方必须按附件备注的要求采购供应,如需更改,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附件没有作明确规定的设备材料,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采购供应。合同附件规定的生产厂家供货有困难的,乙方应提供产品档次、质量不低于合同附件规定的档次品牌的新的生产厂家,同时提供材料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和报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调整的材料设备价格经双方审核后,价款减少时,综合包干单价相应调减;价款增加时, 综合包干单价不予以调整。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的,乙方除应及时按合同要求予以更换外,还须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和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保证本工程所选用的线缆满足设备及环境屏蔽需要,保证系统设备使用效果良好。当选用的线缆不能满足设备及环境屏蔽需要时,乙方须免费更换直到合格为止。

  4、乙方每批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及当地相关部门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乙方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甲方。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退场,并安排符合要求材料重新进场,所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5、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与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相符,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其品牌、规格、型号须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6、乙方不能使用国家或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材料,如有发生,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时间4小时、非工作时间10小时)到场验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8、甲方有权对乙方货品质量随机取样,将样品密封并经双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认后,由甲方保存。必要时,承、发包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经检验,乙方货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9、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要求。如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合同价

  (一)合同总价:

  1、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二)计价方法: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小区智能化工程项目价格清单(具体详见附件)计算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Σ各单项工程量*相对应的综合包干单价)。

  2、按以上计价方式计取的`工程总造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程所须的各种检测费(不包括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另行收取的检测费用)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费、设计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系统调试费、管理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施工区域围蔽等)、临时设施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点堆放的费用及其它措施费、售后服务、质量保修、免费培训3-5人(直至甲方学会独立操作)、税金、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但不含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综合包干单价=主材费+其它费用。其中:

  (1)主材单价:是指工地交货价,不含卸车费。

  (2)其它费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材料卸车费、材料损耗费、设计费、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现场经费、质量保修、免费培训费3-5人(直至甲方学会独立操作)、系统调试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但不含施工配合费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另行收取的检测费用。施工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

  3、根据甲方的设计图纸计算得到本工程预算,预算不能超设计最高限额(具体详见附件1)。结算金额不超设计最高限额则按实计算,若超设计最高限额,则按设计最高限额进行结算。

  (三)调价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2备注中的价格调整方法。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每月底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款,经甲方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所对应工程款的 %作为工程进度款。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办理结算,结算书双方确认后30天内,甲方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3、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两年质保期满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4、水电费由甲方在结算款中一次性扣除。

  5、乙方超额申报进度款并超出10%(不含10%)的,甲方在支付当期进度款项时,应将超出10%(不含10%)部分的费用从最终双方认可的款项中扣除,暂不支付,扣除的费用在结算时支付。

  乙方超额申报费用结算款并超出10%(不含10%)的,对超出10%(不含10%)部分,乙方按其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要求;移交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部位、移交时间、移交条件,经承发包双方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适时向乙方提供相关 “技术规范(详见附件3)”、“小区规划图”、“小区弱电主干管网总平面图(蓝图)”、“主体弱电预埋图”。

  2、委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协调工地相关配合事宜,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给甲方,甲方必须在10个日历天内给出审核意见,乙方按甲方的意见必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修改后给甲方确认。

  2、乙方按确认后的图纸在3天内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蓝图(不含施工单位自用图和竣工用图纸)给甲方。

  3、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2、本合同文本壹式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履约银行保函,若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凭履约保函向银行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1)施工过程中,乙方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2)乙方破产,倒闭。

  履约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移交证明文件后28天内解除。

  履约保函必须为不可撤消银行保函的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取得和提交履约保函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2、甲方只负责提供距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3、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配合内容

  1、提供施工工作面;

  2、提供现有脚手架及提升设备供乙方免费使用;

  3、室外提供水源、供电源各一个点,室内每三层提供水电源各一个点;

  4、负责线路和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收口收边工作;

  5、提供正确的标高线和轴线;

  6、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需将垃圾及余泥归堆至施工现场范围内工程师指定的地点;

  7、提供场地,便于搭设临时仓库。

  第十五条:附件

  附件1:设计限额价格表。

  附件2:《小区智能化工程项目价格清单》。

  附件3:技术规范。

  附件4: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以上为正文,无签署页。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市 :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司湖北金美地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山东泰安钻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及其它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保健防护,乙方负责承担费用。生产中发生的任务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湖北金美地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乙方: 山东泰安钻机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项目空调销售、安装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该项目 “”品牌中央空调设备供应和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二、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含税),大写:元整。 a、其中设备部分为 主机、末端风管机、鲜风及抽气机_/元,

  b、工程部分为__风管、水管及电控部份等__/ 元(详见报价清单)。

  三、付款方式

  1、甲方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甲方即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确认收齐定金后,乙方才安排现场设备定位及安装材料风管及管道进场布设施工,如果甲方工期较紧,请采取支付现金方式或其他快捷的支付方式确保定金及时到乙方帐户)。

  2、设备(室内末端盘管机、鲜风柜及排风柜等)送抵工地验收后即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对于乙方货到无法兑现当天付款造成乙方二次送货的,甲方应负担乙方装卸运输费1000元,并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

  3、设备(主机)送抵工地验收后即时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对于乙方货到无法兑现当天付款造成乙方二次送货的,甲方应负担乙方装卸运输费20xx元,并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

  4、所有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大

  写 元整。

  5、所有工程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即:人民币 元,大

  写 元整。

  6、余款3%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总价,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付款提示

  (1)合同所有款项均需乙方财务人员出示“东莞市永诚空调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专用收据”收取,业务人员均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款项,否则,产生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2)款项给付地点如不在乙方办公场所进行的,则通过银行办理以保证资金安全。

  四、工程工期

  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安排工程进场, 个工作日内安排设备进场(以乙方收到甲

  方定金的全额支付之日起方可计算工期,转帐支付的则以乙方到帐的银行确认日期为依据。)

  2、总工期按照装修方的工程正常进度为准,乙方的工期工量都很少,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停工

  超过40日的应在未满40日前向乙方结清款项以免无限期拖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或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24小时以上造成工程延期,工期相应顺延。

  五、甲方责任

  1、审核设计方案和图纸,现场确定室内外机摆放位置及各种管道走向,再签定施工图纸。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负责配置空调室内机、室外机的电源,室内机电源线放置设备余留1米,室外机电源放置设备余留2米,需要控制开关的需控制开关。如主机需吊装和特别要求的材料,按实际工程量费用另付(具体见《空调安装增改工程收费明细表》)。

  3、负责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土建工程。关于管道穿梁影响结构问题的打孔,甲方经物业公司协调后

  指定位置画圈大小安排乙方施工。甲方负责铜管、线管、水管因安装需要而开凿的墙槽、地槽回填工程。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图中室内机的大小尺寸,装饰天花吊顶的高低造型应至少保证比室内机厚度(H)≥5厘米的空间,同时预留检修口的尺寸至少为W300×L400(mm),便于足够容纳室内机的检修,及时告知装饰设计人员或现场装饰负责人必须服从乙方的技术要求。

  4、如空调安装施工因环境需要搭置棚架,其搭置、拆运棚架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由甲方与棚架提供方自行协商。

  5、有权监督工程质量,审核乙方施工方案,要求乙方现场答疑。特殊要求使用效果超出国家规范的,必须另以书面协议为据并要求乙方体现在设计方案中。

  6、甲方在乙方按施工图纸所指定的方案施工后,如需更改方案的应与乙方另行商定,并承担更改施工费用(具体见《空调安装增改工程收费明细表》)。

  7、甲方指派人员到现场配合协调和监管,以及办理乙方进场所需的一切管理手续。

  8、甲方对乙方到货的设备负保管责任。工程未验收或验收合格后未付清款项,甲方无权使用设备,甲方擅自开机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9、为保障甲方权益,甲方不与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私下交易,否则乙方对此不承担售后维保责任,因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负。

  10、由装修和其它工种施工时造成乙方的设备及配件损坏,甲方应负责追究责任,并在责任方出资的情况下,乙方将其修复。

  11、室内机的风咀配置,根据室内机回风口、出风口的尺寸配置。如超出此风口尺寸的,材料另计(具体见《空调安装增改工程收费明细表》)。

  12、甲方或甲方委托之装修代理方在已确认其空调安装设计图纸且乙方已具体实施安装工程后,甲方要求改位追加的材料按实际改位次数追加材料的成本由甲方负责支付(具体见《空调安装增改工程收费明细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合同附件和技术要求规范进行施工,并进行质量自检记录,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损坏甲方设施需负赔偿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服从有关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业务人员应知会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沟通及投诉程序,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4、收齐定金及现场定位后,方可安排设备订货及物流配送工作,以避免因现场的机型调整而造成不必要的退换手续。

  5、告知甲方因管道穿梁穿墙所需的打孔尺寸和位置,得到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

  6、货到收款时不接受甲方转帐支票的期票付款或不完全付款的方式,并有权将设备撤回仓库,在收到甲方的重复装卸运输费后,乙方承诺三天后再次送货上门,逢法定节假日的则顺延,不承担因此影响工期的责任。

  7、以享誉业内的高度诚信,保证送达设备为原厂配送未经拆卸包装的全新设备。

  8、承担本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责任;按照报价清单上的规定品牌采购材料,质量标准足以保证该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转。

  9、工程未正式验收或验收合格后未收清款项前,有权不给甲方或第三方开机使用,不装毕最后的线控或遥控器件 。甲方擅自开机使用视同验收合格,如发生损坏,应由擅自开机方承担责任,并在责任方出资的情况下,乙方将其修复。

  10、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款项当天,向甲方移交所有资料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1、施工中甲方有权检查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负责解释,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三日内安排人员验收,否则视同工程质量合格。

  3、验收方法:按设计负荷不同时开机的,应按室外主机功率的大小开启相应部分的室内机状态下试机验收 。按设计满负荷开机的,应在全开机状态下进行试机验收。

  4、双方有争议的,在使用效果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以该品牌厂方的检测报告为准。

  八、维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将按 售后服务程序及承诺对所供设备提供 非人为因素故障的免费维修服务。设备出现故障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24小时内到使用现场处理(节假日除外)。超出免费维修期,将按成本价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实行终身服务。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厂家规定期限免费保修。期满后实行有偿维保,按厂家有关规定收取零配件费人工费。验收合格后甲方拖欠款项的`,乙方暂不提供售后、维保服务,结清款项后乙方可上门维保。免费保修期间,凡属乙方设备及施工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故障或损坏装修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上门维修或修复。

  九、违约责任

  1、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项给乙方之日起正式转移给甲方。如超过合同规的付款期限,甲方仍未付清全部合同款项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处理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设备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设备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乙方所装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向甲方退回设备定金及偿付设备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5、乙方设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时间交付到位时,乙方至少应在约定交货时间的前三天告知甲方,并向甲方具体报告并解释延期交货原因及跟进延期交货日期。

  6、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设备且未作解释说明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合同附件

  《设计平面图》、《报价清单》、《销售安装合同》各一份。

  十三、甲方款项汇入如下任一帐户并通知乙方及时查收,保留票据以便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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