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工程工程合同合集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形式
2.1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本项目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甲方以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说明
3.1 承包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和甲方景观部确认的招标图纸(绿化景观、土方购买及回填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3.2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均应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文件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本工程按人民币(大写)元 (即:¥元)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含苗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与总包的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购买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费、种植费、养护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建安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含税包干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
4.2 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调整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
4.3 因设计变更或者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对于设计变更及调整部分工程的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计价:(下浮率= 1-合同包干总价÷最后一次投标工程预算书中预算总价= %)
4.3.1工程预算书中已体现的项目,按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2工程预算书中有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的,按照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调整,同比下浮。
4.3.3更换主材的项目单价只调整工程预算书中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他费用不变,同比下浮。
4.3.4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双方根据施工当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按工程预算书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5工程预算书中注明为暂定价的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定价签证,结算时按实调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4.4涉及本工程造价的经济签证必须由甲方的造价管理部门和景观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后生效。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5.1 付款方式:
⑴乔灌木进场并种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该部分工程款的70%;
⑵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款;
⑶甲方对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85%;
⑷预留结算总价的15%作为保修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内已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 甲方应在保活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苗木在保活期内如出现死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清理死亡苗木,7个日历天内种植新苗木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金。
5.2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的建安发票,双方结算完毕后,在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修金在内的建安发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
5.3结算办法:
5.3.1 苗木种植完成并竣工验收后15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照第5.3.3条之约定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定后结算完成。
5.3.2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才纳入工程结算,乙方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
5.3.3 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按附:2:《结算资料送审标准》执行。
5.3.4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任务所发生的水电费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为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安装的独立水表、电表体现的实际用水、用电量及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水电费开支,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3.5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或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要求。
第六条 工期要求及调整约定
6.1 工期要求:
6.1.1 合同工期:共 天,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日期不迟于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本合同项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6.1.2 乔木应在 年 月 日前种植到位,地被及草皮应结合硬景铺装工程穿插进行,并应于 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6.1.3 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与整个项目工程范围内其他分项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节点,乙方必须在开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或者按照乙方与相关专业承包人协商确定的具体衔接标准及时间内完成,但均不得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开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或其他专业承包人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与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完成时间超出本条款第⑴、⑵项约定的工期要求,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工期要求,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
7.1 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及经审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全面实现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当有多种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时,以甲方确定使用的施工验收标准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无条件、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报验程序。
7.2 材料要求:
7.2.1 为保证工程品质及景观效果,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规格大小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进行更换。
7.2.2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须满足环保标准,每批次苗木进场前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检验,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
7.2.3 如乙方所进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7.2.1及7.2.2条规定之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违约责任。
7.2.4 苗木种植后须一次成形并达到即时外观效果,所有乔灌木要求树冠匀称、造型美观且保持全冠进场,2CM以上树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以及生长衰弱枝等不良枝条,其余均不做修剪,在苗木运输时也不可折断。假植苗断根时间最少在1年以上,土球直径至少是胸径的7倍以上。乙方应自行考虑苗木特征加强管养和采取必要保活措施,确保苗木成活。
7.2.5 甲方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苗木的品种及大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于苗木的变化带来的总价的变动,按照本合同第4.3条约定计价。
7.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选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种植在场地内的苗木,一旦发现其品种、规格(高度、胸径/头径、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一律无条件退场并重新补种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7.4 绿化部分的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种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以及工程验收等,应满足设计要求、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种栽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全程监督。
7.5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不含杂草籽、草根,并适宜园林植物生长的土
壤。种植土基层必须清除至所要求的标高后再填种植土。若基层有建筑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分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施工种植前必须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施足基肥,弥补绿化地瘦瘠对植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以使绿化尽快见效。
7.6 为确保草坪平整美观和生长,施工前在种植土表面覆盖4cm混合土(河沙:种植土:营养土=8:1:1拌匀,混合土分两次覆完酒水,第二次作为找平层),然后再铺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约1个月后修剪一次再补1cm河沙找平。
7.7 为达到进场苗木种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图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种植位置需事先放样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查确认,甲方代表可对现场堆坡效果及种植苗木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效果为止,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7.8 乙方应在申报验收前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核验。若经甲方核验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8.1 乙方须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人员及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所有法律责任及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为抢救伤员所发生任何紧急开支,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2 乙方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施工人员一切安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破坏现象,甲方有权按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处罚,若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作面及小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和建筑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8.5乙方必须在人员进场或人员变动前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工伤保险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及时向甲方办理交接备案手续。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
9.2 乙方施工中本工种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9.3 甲方检查中若发现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驻地有乙方人员家属、随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每发现一人次对乙方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4 施工班组人员禁止在工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有发生,除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外,每发生一起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工地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作职责
10.1甲方责任
10.1.1 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协调、联系、安排等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负责配合苗木采购及苗木质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效力从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10.1.2 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2份。
10.1.3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现场必要的水源、电源,并向乙方提供水电驳口各一处。
10.1.4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0.1.5 负责将工程建筑物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10.1.6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需设计变更等事项,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施工。
10.1.7 负责及时对乙方进场的材料组织验收工作。
10.1.8 组织工程验收,按合同约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10.1.9 严格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控制,合同履约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督促乙方在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乙方购入的苗木的品种、规格及成活率进行监督,对乙方投入本工程作业班组数量和素质、施工设备、设施、材料的性能进行评价,作好现场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申报并配合。
10.1.10 需要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才能生效的情形:
⑴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调换苗木的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变更以及涉及工期顺延的事项;
⑵涉及本工程造价增加、工程延期的签证必须经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的签证程序确认后生效。 10.2 乙方责任
10.2.1 乙方在本工程必须体现公司、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且以企业的实力、技术管理能力、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管理优势,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并按照工程实际进展调整好本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充分体现公司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踪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全过程的品质监控,并实现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等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并如期竣工,通过验收交付给甲方。
10.2.2 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报苗木进场计划,由甲方代表根据现场施工节点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严格执行,以避免与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扰施工。
10.2.3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协调,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合同确定的乙方施工现场管理及签证所有事宜,乙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后生效。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节电工程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节电系统工程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用电情况向甲方提供节电系统工程服务为甲方达到节电的目的。
2、所需安装设备及价格如下: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
节能改造费5%1批
异地安装费2%1批
总计人民币(元)¥
二、工程总价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节电设备及节电改造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以上报价为深圳提货价(含普通销售发票),可代办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试机的安装及相关约定
通过对甲方用电情况的综合分析,为确保甲方经过节电改造后能够达到≥%的节电目标,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节电设备进行节电改造测试: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
节能改造费5%1批
异地安装费2%1批
总计人民币(元)¥
1、试装设备的所有权约定
本协议书的所有试装设备在试装期间为乙方所有。
2、试装验收测试程序
试装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和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起运行节电设备七天进行性能测试,并书面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3、试装验收测试方法
节电效果:
双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进行验收测试,节电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在负载不变的情况下,记录电表读数p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p2,p2-p1=w1,w1是没有装节电设备时的小时耗电量,双方将此数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在相同的负载条件下,把节电设备接通,记录电表读数q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q2,q2-q1=w2,w2是安装节电设备后小时的耗电量,双方将此数值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稳定性测试:
在保证测试设备正常运作的基础上,进行节电设备七天的试运行,若测试期中(1)稳定;(2)不影响甲方正常用电;(3)安全;则视为合格。
4、试装验收测试标准
双方同意把本协议第六条中的w1和w2两个值作为测试计算的'基准值,节电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w1-w2)÷w1]×100=节电率
上述计算所得之百分比数值为节电效果。
5、试装验收测试合格后有相关约定
经双方验收测试后,若经乙方安装兴发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在双方测试验收3日内甲方则需履行本协议之第四款。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节电改造试装设备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甲方对乙方损失的补偿。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装前甲方需先支付总工程款5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取预付款后45天内进行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并完工,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再付工程款45%,余款5%于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六、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工程要求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用电历史数据;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和机器安装环境(防高温、防雨水、防破坏);
3、在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电负载应以签约时之用电负载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电负载(设备),需事先知会乙方,甲方擅自增加节电设备负载而超过节电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制定节电改造工程施工计划,提交甲方确认;
2、按约向甲方交付节电设备,并按计划进行安装;
3、节电改造完毕,乙方保证甲方经乙方安装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节电效果;
4、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节电设备主件提供保修年的服务承诺。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给予甲方验收,若发现设备规格、质量不符时,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三天内应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并予以书面签字确认;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三天内未验收或无异议,应视为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节电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当使用或其它人为因素而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方必须负责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于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由乙负责修复。保修期之外的设备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相应的维修费。
八、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设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款30%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凡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甲方原将 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交乙方来完成,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共识条款:
一、结算编制内容: 工程的合同约定甲方所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 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采用按总价承包形式包干,总价款为 , (大写: 元整)。
三、结算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编制完成的结算与建设单位(甲方)核对认定结算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结算书电子文件(EXCEL格式)并交付全套纸质资料。移交结算书时甲方应付清全部款项 。
四、甲方责任:
1、 按时准确地提供乙方完整的结算备查复印件资料:合同及补充条款、竣工图、材料价格核定单、工程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2、 原件在上报建设单位时自备查、交乙方整理装订完善,并负责所发生的资料费用。
3、 按约定时间付给乙方费用报酬。
五、乙方责任:
1、 必须保证编制结算的`准确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整个工程结算的编制、核对工作。
2、 负责结算备查资料的收集装订。
3、 保证在甲方与审计单位约定时间内进行认真核对工程量及工程计价完成审定报告。
六、其他:
乙方领到甲方支付的费用报酬,以出据收条为准;若甲方要求开正规发票,所缴的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执行;双方帐款结清后,本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________劳动就业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________县人力资源市场改扩建工程由中标企业__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施工,双方就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改扩建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县人力资源市场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县_______镇。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中概算书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工程承包形式。
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按中标价__________元为合同价款(具体以招标文件中B栋概算书工程量清单内容的工程项目和数量为准)。
2、本合同采用可调价合同,遇有下列情况在中标合同价款中按相关定额和材料市场信息价格作相应增减:
(1)设计方案发生变更。
(2)在工程中新增工程项目和减少工程项目,计价、计费同招标文件口径一致。
(3)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数量超出实际发生工程量的10%,综合单价应按市场价予以调整。
五、材料及质量标准。
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购买,材料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材料必须具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监理人员和甲方代表认定后方可使用。
六、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验评标准组织施工和自检,并接受质检站对工程的监督。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等级,力争优良。
2、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整理工程资料,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质检部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及质检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经监理人员确认验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增减工程项目以及工程量的确认,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监理工程师以及甲方施工管理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4、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申请,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七、工程决算。
本工程决算依据《xx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xx省装饰装修工程补充定额》;主体及结构工程采用《x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工程取费按《xx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三类工程进行。材料价格按20xx年同期恩施市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执行,其中定额中工日单价按xx市20xx年市场价格调整,工程量实做实收据实结算。
八、付款方式。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工程开工后,甲方预付合同价款30%的材料备料款;室内、外基层工程施工完毕后再付合同价款的30%;室内、外工程施工完毕后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决算留取1%的质量保修金后一年内付清全部余款。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质量保修金。
九、设计变更及安全生产。
1、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如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变更工程量采用实做实收方法计取,单价的计取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2、建设单位要求发生的设计变更,并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单价的计取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责办理本工程所有开、竣工手续及相应费用。并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如本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使用后视为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施工现场,并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4)提供拟建建筑物的'地形、地貌情况以及地下管网、光缆等的埋设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5)负责对隐蔽工程签证和验收,并办理签证手续。
(6)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
(7)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乙方有权向甲方计取该款项利息,直至停工,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由乙方负责的相关手续及相应费用。
(3)负责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工程决算资料。
(4)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5)负责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防止噪音污染,做到文明施工。
(6)严格按照合同所约束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组织施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由此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7)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8)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清理所有建筑垃圾及杂物。
十一、工程保修范围及时间。
1、工程保修期为一周年。
2、保修金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计提,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内无质量问题一周年内一次性返回。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乙方负责该工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所有款项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发包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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