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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3-02-19 21:43:5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工程工程合同汇编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工程工程合同汇编5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方承建的工程中的防水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中防水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内容、使用材料品种、要求: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使用的防水材料品种、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现行的'国家标准

  第二条 承包单价及方式:

  1、 承包方式:

  2、 承包单价:

  第三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一次包死,材料价格市场风险自行承担),工程量按实结算。

  综合单价详见附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此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检验试验费、利润、规费等一切费用)工程总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按《屋面防水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7——20xx、《地下防水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8——20xx标准施工。

  本工程质量标准:省优。

  第五条 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施工图纸提供给乙方,图纸设计如有变化,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2、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材料临时贮存仓库、工人工地住宿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及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部门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

  2、配合甲方整体工程的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如果延误甲方工期,处以每天5000元罚款。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做好细部处理,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并对工程保修5年。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整理技术档案,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期限: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日期内完工,双方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验收,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及施工档案资料交接,最终以质检站验收达标为准。

  第八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款根据以下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面积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

  (3)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2、墙、地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地面防水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各分项工程竣工后支付进度款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已完工作量的60%,待全部工程完工验收达标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80%给乙方,工程审计结束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屋面防水验收一周内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约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按银行同期*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乙方如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工,影响甲方整体工程进度,每日应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如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期限5年。在保修期内,如发现漏水不管什么原因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3天内即派人无条件免费修理,如未按约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_%,5年期满后之日7天内退回保修款,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十二条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无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_两_份,甲乙双方各执_一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5 年保修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1、服务的地址为:

  2、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工地现场所有建筑装修装饰物品,按照卫生保洁规范要求做好清洁工作。

  3、质量要求:包工程卫生保洁验收合格。工程完工后,由双方代表、监理、总包单位共同验收。验收标准为:墙面无污迹(包括明显透迹、水渍、灰渍)、无因清洗产生的墙面明显褪色或颜色差异;玻璃应使用专用玻璃清洁剂和使用玻璃刮片施工工艺,玻璃面内外明亮、无污迹、水渍、灰渍;内外窗台与窗槽无残留污迹、水迹,现场及周围无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灰尘、水污等污损;另在施工结束后15日为质量观察期,此期间甲方观察无因乙方施工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则为合格。

  9、 如经双方验收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由乙方无条件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造成的延期甲方按约定扣罚乙方工程款。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3、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清洗工作。

  4、负责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2、负责提供清洁用的设备、工具、药剂及其它耗材。

  3、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但,甲方不对因本工程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 负任何责任。

  4、爱护甲方内、外各项设备设施,注意节水节电,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施工中乙方损坏的一切设施物品均需照价赔偿或复原。

  5、清洁后的结果要达到国家质量环境体系的相关标准,不得造成所清洁物品损坏及污染,如有造成,照价赔偿。

  6、乙方清洁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工程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8、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完工,但如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延误工期按每日2%扣除工程款。

  四: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时间

  1、单价:3.5元/m2 金额合计:85000元 ;

  2、付款方式及时间:现金;甲方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乙方工程款。

  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烟台市莱山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凯办公楼

  工程地点:贞丰县永丰大道

  承包范围:消防栓系统及管道安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开、竣工日期:本合同签订的3天内进场施工,竣工日期为进场施工后的15天内(即20xx年 月 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干包制,共计人民币:玖万肆仟元(94000.00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文件使用语言和选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语言:汉语选用标准、规范:建筑安装行业标准和消防工程施工规范。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三条:甲方工作

  甲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水、电给乙方施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1)严禁材料乱堆乱放;(2)严禁在工地上大小便;(3)严禁垃圾乱倒;(4)严禁违章操作;(5)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违反或经教育不改的人员进行处罚或开除。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要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设施,不准在施工中乱打洞和开槽,必须先作出可行的保护和防范措施。

  第五条:检查和返工

  若因材质、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原因不合格,乙方负全责。

  第六条:质量评定部门名称: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材料进场当天甲方支付乙方伍万元整,剩余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合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不含税金)。

  第八条:违约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违约的处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须共同遵守,若出现违约,受损方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实际受损程度向违约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和追讨违约金,若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直至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

  第九条: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全格止和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时,本合同终止。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施工内容:

  给甲方海河东二路建材园区内的两栋厂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钢瓦,包括焊砣,下预埋件,上彩钢瓦等相关彩钢的项目。

  二、甲方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地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报价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为准。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须把施工工地的卫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扫干净。

  4、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公司签订的.施工工期为准并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三、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总价为: 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为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乙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办理入场的各项管理手续。

  3、负责工程进展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合同的具体执行人,要对甲方负责。

  2、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3、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

  4、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乙方对各种事故负全责,乙方应承担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赔偿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甲方签〔签章〕: 乙方签〔签章〕: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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