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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

时间:2023-03-13 14:43:38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设计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设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设计合同15篇

工程设计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深圳__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

  1.1设计工作流程

  1.2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

  第二条设计内容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______张

  ②平面结构图______张

  ③天花平面图______张

  ④平面布置图______张

  ⑤地面材质图______张

  ⑥主要材料的确认

  2.1.2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设计周期:______天(日历天)。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

  2.2.1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______天。

  第三条设计费支付方式:

  3.1乙方按套内面积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3.2付款方式:

  3.2.1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____________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____________元的,则该订金为____________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

  3.2.2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甲方:

  4.1.1确定一名甲方代表,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____________元)

  4.1.3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参与竣工验收。

  4.2乙方:

  4.2.1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

  4.2.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参与施工交底;

  4.2.6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

  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

  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七条附则

  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7.4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2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

  │序号│文件│内容或名称│文件提交日期│备注│

  ├──┼──┼─────┼──────┼──┤

  │ │ │ │ │ │

  ├──┼──┼─────┼──────┼──┤

  │ │ │ │ │ │

  └──┴──┴─────┴──────┴──┘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

  │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

  ├──┼──────┼──┼────┼──┤

  │ │ │ │ │ │

  ├──┼──────┼──┼────┼──┤

  │ │ │ │ │ │

  └──┴──────┴──┴────┴──┘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着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工程设计合同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4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委托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设计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鉴证意见(盖章):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章规定,结合本建筑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安装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三)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双方共同约定的针对本工程的带资让利约定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国家现行的标准合同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技术标准及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它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三条质量:

  优良,执行国家最新验收标准,对于工程存在的任何质量缺陷,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四条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种、质量、型号等主要指标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采购、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和损失。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及调整

  1、本工程采用可调价合同,调整方式为按实结算。

  2、本工程结算执行20xx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具体约定如下:

  (1)工程类别:执行山东省规定

  (2)措施费:按实结算

  (3)税金:双方约定乙方应邀的.营业税及附加由建设代扣代缴。

  (4)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双方同意本工程由乙方让利甲方工程总价的2%,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单独签订的本工程结算方式协议作为本条款的一部分。

  2、主要工程验收完毕甲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资料,一个月内必须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甲方免责,甲方在结算完成一年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十日内一次付清。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拖欠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付给乙方。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同意由建设单位从甲方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国家有关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乙方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申请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6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XX道路建设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1.2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发包人对工程的要求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第二条承包范围:

  2.1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范围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筑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的所有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估算总序号1分项项目名称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方案初设施工图投资(万元)估算设计费(元)1、承包人承担的设计任务和工作:XX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说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方案报建。附属建筑工程等所有设计及项目概算资料全套等工作内容,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需承包人做出设计修改、变更或增加设计工作量,相应修改、变更增加设计的设计费其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设计费总额中。如上述设计的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双方根据本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根据成华府发【20xx】6号文件设计评审要求,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完成后,承包人需按照区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进行优化修改设计,发包人不再支付优化修改设计服务费。若承包人不对设计进行优化修改的,发包人有权结合市场设计收费行情,对设计费作一定扣减。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根据项目要求设定)

  序号1 2 3 4

  资料及文件名称立项文件地形图、红线图勘察资料本地块规划条件份数1 1 1 1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签订后3天内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有关事宜第四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数量及进度要求: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1 2 3 4 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8 8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提交有关事宜1、本项目因实际情况的限制,在方案批准后2方案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日内未提交地勘资料,提交工程工期顺延。自提交初步设计批准后10个工作日地勘资料的10个工作提交日,承包人提供全套初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5个步设计文件。工作日提交2、如不进行初步设计,设计资料及概算资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施工图设计时间自方案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12设计概算书6 5其他文件资料1若未按上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成果的,每延误1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设计费人民币1万元。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5.1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最终设计费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 5.2支付方式

  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 5. 3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第一次付费第二次付费占合同价设计费% 10% 20%付费基数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万元)(万元)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1.9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 3.8 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并提交成果资料后30日内支付。施工图审查合格并提交设计成果资付费额第三次付费30%签约合同价5.7料且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评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30% 10%签约合同价审计审定金额5.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项目结算审计完成30个日内支付。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但发包人不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除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因政策法规、用地条件、规划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更外,发包人不承担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变更设计费用。

  6.1.3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4发包人负责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违反设计规范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修改并完成设计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格审查批复意见。甲方修改要求均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

  6.1.6业主有权对承包人承担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合同)中的设计工作做出适当地调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设计费增加的,设计费不再进行调整,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接受。若因业主、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规模、投资额减小,引发的设计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具体缩减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 6.2.6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根据需要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6.2.7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6.2.8重大设计需要修改变更的,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主设计师须在48小时内到场,一般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修改设计,提交给发包人,复杂变更设计提交时间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6.2.9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设计工作,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小,则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费用;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大,发包人可根据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的多少给予承包人适当补偿,该补偿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6.3设计文件应得到发包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移交部门的认可。

  6.4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紧密配合,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合理意见承包人应予采纳。

  6.5人员保证与变更:

  (1)承包人应安排比选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承包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立即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3)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第七条违约责任7.1发包人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费用。

  (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时,在(1万元以下范围内)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7.2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发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发包人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承包人每延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承包

  人延迟履行超过30天,视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5)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5%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

  (7)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第八条其他

  8.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承包人按实际发生价格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伍份。 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约定事项:因设计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设计单位须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审核人: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审核人:签订日期:

工程设计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详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

  9.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付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

  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 签证意见:(盖章)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8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萤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xx%。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年月日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证意见:

  (盖章)

  经办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9

  建筑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总造价(大字)

  三、质量标准: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验收技术规范办理,施工中双方应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质量要求而发生返工费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四、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到场,并由乙方认可,由甲方支付材料总价,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好各项施工准备手续,做到施工现场路通、电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签发变更通知书。变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增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合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为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开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内开工

  五、工程工期:总工期25天,施工进度应与装修等专业施工进度相协调

  六、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三条工程方案设计及变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设计,甲方审核,乙方严格按照审核后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设计变更,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据施工条件具备情况分期实施、分期验收、分期决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协调方可安排工期顺延。

  1.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施工条件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2.不属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响进度。

  3.受在现场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响,本工程施工不能进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时间

  一、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定为人民币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额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本工程合同额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在工程未经验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启用或擅自运用系统。否则,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人员按上述标准进行验收。

  三、工程在通过验收一周内,乙方应将工程的.全套齐全的施工文档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洽商、变更、验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2、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时间。

  3、协调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关事宜。

  4、协助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乙方自备用水用电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统一安排,按统一规定办事。

  2、认真听取甲方施工图会审意见,并于三天内修改完后送甲方认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并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护。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应按成品进行赔偿。

  6、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或质检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

  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8、按有关规范、施工图及说明精心施工,保证质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迟工期。

  9、负责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保管,在甲方验收系统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负责,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或更换。

  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工具及其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应付款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须对工程质量负责,若工程一次验收通不过,复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工程二次验收不合格,该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承担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按工程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应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其它相关技术信息资料透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违约方应一次性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并赔偿非违约方因此所遭受之损失。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其它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非违约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它事项

  一、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合同中非争议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二、由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商定终止或继续执行合同。

  三、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除人为挖掘等具有破坏性的施工导致综合布线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内免费维修,维修时间依照现场破坏程度与甲方商议完成。

  四、有关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同意,可就商定内容签订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村庄整洁,甲方经研究决定进行河道疏浚。现根据最低标中标和同等价情况下,优先本村村民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上述工程由乙方中标施工。为使该工程能按时、保质顺利完成,现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施工合同,以此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______河道疏浚工程。计划疏浚长度 米。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历时 个历日。

  三、工程施工经费结算的方法:

  1.工程经费的单价按中标价 元/方结算,为综合单价承包。

  2.工程量按竣工验收实测的土方量结算。工程的筑坝、开坝、土方围堰费、清障费、排水费及堰体施工期维护费均列入土方单价。

  3.甲方负责施工中得调节,把好质量关,掌握竣工验收中第一手资料;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费用进行垫资,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凭甲方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结账(凭支塘税务所土方发票)。

  四、工程施工要求及验收方法:

  1.工程采用两栖式挖掘机施工的必须干河,绝不能带水夹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采用水力冲泥疏浚,尽量减少工作坝,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河底宽度、坡比等疏浚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将土方排至制定的排泥点,并做好排泥场的围堰及排水沟的开挖工作,避免泥水淹积农田。

  塌坝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河道内的'淤积土方全部清理。清理过程中的垃圾杂物应按村要求堆放到指定位置,驳岸边垃圾、杂草、杂树都要清理。放水后驳岸边保持30cm水层,无垃圾。河道内有沉船负责打捞。工程结束告知有关单位,经初步验收后才可开坝防水,否则乙方应负责任。

  3.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按建管所、水利站竣工验收实测断面土方计取上报,最终以市局验收竣工土方为结算工程量。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工地施工安全。杜绝和防范机电事故发生。排泥管道线路的定向应尽量避免与村级交通的矛盾,管线与交通道路交叉处应做夜光警示标志和减速保护设置,确保交通安全。

  5.乙方应做好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注意环境卫生。

  五、以上工程一旦确认,不得反悔,如违反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及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等。

  第三条设计内容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建筑面积、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注:设计计费方式:按精装修工程设计概算计费。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1甲方发包人将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包括:

  4.1.1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提交时间:

  4.1.2建筑施工图提交时间:

  4.1.3暖通施工图提交时间:

  4.1.4给排水施工图样提交时间:

  4.1.5其他资料:

  4.2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及时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适用性负责。甲方不能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5.1乙方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向甲方交付的设计图样及文件:

  5.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每半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的设计工作情况介绍,必要时,甲方将临时组织设计工作专题汇报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及配合工作。

  5.3乙方除提交第5.1条规定的设计文件外,必须同时提交文件的数字化产品1份。数字化产品(电子文本)的载体应是计算机光盘。

  第六条设计费

  6.1双方商定,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万元。

  6.2总费用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外,不因其他任何原因给予增加,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6.2.1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第三条中全部工作内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文件所需的费用。

  6.2.2设计人修改、完善图样,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及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的费用。

  6.2.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往现场设计代表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6.2.4如有必要,乙方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聘请专家、顾问公司所发生的费用。

  6.2.5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6.2.6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6.3以上费用均视为是包括所有应缴税费的费用。

  第七条设计费的'支付

  7.1设计费以发包人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基数,按照设计人的中标费率确定,分阶段进行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八条对乙方的管理、配合

  8.1由建筑主设计人提供基本设计条件(含电子文件)、设计参数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设计图样后交由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建筑主设计人的审图章给予确认,以确保精装修设计与其他设计成果不发生冲突,并保证项目总体设计目标(包括限额设计目标)的实现。

  8.2甲方委托建筑主设计人提供精装修设计技术协调工作和部分专业设计顾问服务。乙方应适时与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充分尊重和听取建筑主设计人的意见。必要时,乙方可提请甲方组织协调乙方与建筑主设计人的沟通。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设计。

  9.1.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图样及文件的时间。

  9.1.3甲方正式确认乙方提交的施工设计图样后,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很大修改(占5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要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费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增付设计费的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9.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9.1.5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乙方责任

  9.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9.2.2乙方的设计范围及责任不包括以下各项:

  9.2.3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如甲方需提前进行精装修施工招标,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扩初设计图样资料。

  9.2.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9.2.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样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所赔。

  9.2.6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精装修施工需要提供设计现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总设计费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为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对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核实后足额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

  10.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10.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同时,乙方还应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数超过X份,乙方另收工本费。

  11.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对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1.3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甲方可根据需要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设计人员参加。

  11.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本合同一式两份。

  11.8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设计方(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3

  建设单位: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XXXXXX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XXXXXXXXXX平方米,建设地点在XXXXXXXXXX。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XXXXXXXXXX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XXXXXXXXXX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XXXXXXXXXX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XXXXXXXXXX%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XXXXXXXXXX设计单位(乙方)(盖章):X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X

工程设计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具备资格的委托人,乙方是有一定资质的设计师,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设计一事进行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4、装修后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提交文件

  甲方最迟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文件资料:(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5)房屋结构照片;(6)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7)设计说明等。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三、设计收费

  1、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方式

  (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

  (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_______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_______元);

  (3)专业施工图设计_______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_______元)。

  四、设计流程与设计费支付

  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定金。

  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_______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第一阶段设计费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设计修改: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认为需要修改的,乙方不得拒绝,且不另行收费。

  6、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行收取设计费。

  2、甲方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带走。

  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如果甲方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另行协商确定相应报酬。

  3、因设计错误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扣除相应的设计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七、保密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泄露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2、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

  3、若双方协商确定提前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前期投入。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或者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_____‰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十、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在甲方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并交_____份至工程所在地建筑单位备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5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人:

  设计证书等级: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

  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价日期

  备注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价日期

  备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设计人:(签字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