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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时间:2023-02-02 14:44:4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友好协商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见报价清单项目

  承包范围:按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

  项目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在履行过程中,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二条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工程总造价约为:人民币: 。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按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装修施工方案

  按国家现行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规范施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建筑装修装饰验收标准;

  二、质量等级:合格。

  三、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材料由乙方按约定的品牌,质量要求提供样板经甲方核定后,由乙方采购,所购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

  二、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项目计算,工程开工前先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手续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所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3.施工期内,甲方协调解决乙方所需的水,电等事宜。

  4.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2.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签约等手续问题。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

  5.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验收后次日撤离施工现场。

  第八条 工程竣工

  工程竣工前2天,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7天验收完毕,逾期验收,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工程之一切施工内容及质量,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不按时验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视为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或逾期组织竣工验收,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末验付款的银行同期验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二、乙方逾期完工的,按逾期天数,乙方每天支付甲方工程款总额的2‰元违约金。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乙方总工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第十条 其他约定条款

  乙方应以甲方认可的方案施工,甲方如要求乙方对工程进行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变更工程,工程部位等,变更文件送达乙方后,即时停止受变更影响的部位或工序的购料和施工。已采购的材料等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变更要求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因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及施工日期,甲方收到预算后的三天内应作出答复。

  如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款调整幅度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5%时,甲乙方应在确定对工程进行调整前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争论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北海仲裁委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现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项目期限

  1、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________天(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付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______%的款,留____________%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的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第六条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新秒镇_____________等私人联建房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承包规模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砖体七层,建筑高度为____________m(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二、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

  主体工程:建筑内外墙、屋面工程、房顶工程、钢筋工程、木工置木模工程、外墙搓沙(不含贴砖)。

  机械安装、水电安装。

  乙方承担全部建筑所需的一切用具、机具、板材、跳材、甲方负责水、电通,用量费用。

  三、承包单价

  1、按建筑规划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 元,另______ 元安全劳保费在内。

  2、点工按_________ 元/天计算。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不得浪费材料。如有质量不符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乙方的承包施工款中扣除,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施工,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如在施工中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和本人伤、残、亡等事故,经济损失在_____ 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金额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

  2、在施工中必须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建筑物堆放成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工人必须经常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开安全质量会,并作好记录交工地负责人和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合理安排。

  六、工期和付款办法

  1、每做两层按完成的工程量________付款(约_____ 元),开工后不得无故停工,保证工地上技术工和小工要有_____人以上。如有雨天就干雨天的.活,总之必须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原则上提前完工,提前完工奖给乙方_____ 元整,延误工期五天扣除_____ 元整,依次计算。连续停工_____天以上,乙方的租金由甲方承担。

  2、开工时间于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工程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人工费,并留贰千 元保证金。如在一年内不出质量问题,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以上协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均不得违约,本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5

  发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5、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______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天内,结清尾款。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五条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按下列第(__)种方法处理: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附则

  1、就保修或保险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6

  定做人: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承揽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样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样、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作成果交付的期限、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作成果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人应在____年___月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 元。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省建设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2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贰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失,并承担所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申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

  3.1、指派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为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负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担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_________________

  (1)固定价格(2)固定价格(3)可调价格:_________________

  6.2、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付款。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8.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8.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有关安_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清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0条附则

  10.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10.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3、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会议纪要

  (5)设计变更

  (6)其他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8

  发包人: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建设公司(以下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教学、办公两用五层楼房一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大楼。

  工程地点:____市____路____号。

  施工面积:____m2

  工程造价:________万元。

  第二条工程按设计图纸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市建委有关施工验收的规定要求。.

  第三条工程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工程结算和付款办法为:自本合同生效之后五天内,甲方按工程造价的30%预付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作备用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给乙方付款应迭整个工程款的99%,即达________万伍仟元。其余l%,即____元,作为保修期一年的'预留款。保修期满后,甲方在十天内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验收:乙方工程竣工后,由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验收,签收合格即交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未按期完工,每逾一天处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由甲方迟付备用款而造成误工,则处甲方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其他条款: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十天将施工图纸交给乙方;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三通”(路通、电通、水通);乙方负责施工所需“三大材”(钢筋、木材、水泥)及其他施工所需材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送交监证处。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视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________公证所(公章)

  鉴(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大雄宝殿____㎡,____元天王殿____㎡,____元钟鼓楼____ ㎡,元住宿楼及食堂____㎡,____元

  二、合同价款(固定价格)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小写) ;

  三、工期: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的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五.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时工地现场应采用围护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进场付款____元;

  基础±0付款____元;

  完成主体一层付款____元;

  主体完工付款________元;

  工程竣工付款____元。

  如甲方未按以上进度付款,乙方可停工,因停工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七、质保期:____一年

  保修期限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从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时算起,保修期结束后产生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0

  发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____

  4、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所示65根桩基础挖掘,挖掘土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

  2、承包价格:包干价φ800桩130元/m、φ900桩135元/m、φ1000桩140元/m、φ1100桩145元/m、扩大头按60元m3计算工资,钙质胶结层厚度大于30cm时,按胶结层实际厚度另加25元/m(包

  括机械等费用),图示以外的.变更、签证及其它进零星工程以实际竣工计量计取工资。

  四、质量标准:必须达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工期:

  自_____________年10月28日开工,_____________年11月18日竣工,合同有效工期20天,图纸以外及签证增加及不可抗力发生时加行调整时限。

  六、付款方法

  1、工人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陆续借用生活费,但每人每天10元,全部柱基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付款。其中扣除已付生活费。

  2、打桩中途无故停工超过一天,甲方不予验收付款;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工人进驻工地后所有行政管理手续。

  2、开工前一日内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图纸一套,并按施工单位放线位置打桩。

  3、图纸发生变更或签证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配合,事后变更所造成的返工、误工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运土工具全部由打桩队自备。

  乙方责任:

  1、必须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开挖打桩,听从施工单位指挥。

  2、乙方必须依据图纸及设计签证施工,按照《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进行操作,因乙方操作原因返工、误工,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不顺延工期。

  3、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劳动安全防护措施,作好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违章作业,安全施工,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打桩队全部负责。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发包人: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保证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安装)进场,支付首期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

  二.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支付剩余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

  本补充合同只是对工程保证金支付时间节点的'补充说明,关于工程保证金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仍以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双方遵守执行。

  本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公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质量: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即“承包范围”)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如甲方因未能做到以上要求,而导致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

  第3条乙方工程

  开工前天,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与甲方进行现场交底。(或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A、固定价格B、可调价格(按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第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第10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

  第11条保修

  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

  第12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13条其他约定

  第13条附则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附件资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施工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自建房底层隔层

  2、工程地点:高村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钢筋、混凝土材料甲方自理)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

  模板工程、植筋、钢筋工程、混凝土浇捣工程、现场清理工作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按照楼板实际浇捣面积乘以_______ 元每平方进行最终结算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30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超负荷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五十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乙方:务必做好整个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反映;对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本协议是在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签订的,单方面不能终止合同,如不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赔会违约金(壹万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工程有植筋项目,在植筋过程中,要注意避开框架柱原来的主筋,如野蛮施工打断框架柱主筋,由乙方单方面负责加固柱子,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植筋作为本工程关键的项目,要按照国家规范,确保梁主筋植入深度,保证工程质量。

  4、乙方有权和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主材进行检查,如无异议,那甲方提供的主材质量是合格的。

  5、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工程款。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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