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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4-21 07:52:54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总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汇总6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又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又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签约地址

  经过协商,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为 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小区 号楼 室;房型规格 ;居

  住面积约 平方米;间数 间,留用设施(附室内设施清单),房屋产权性质 自 有 。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到期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总租金 元。付款方式为 ,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出租方验收没有问题后,将押金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是 否 含押金);

  3.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通讯及网络、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均由承租方支付。支付形式:电视费和治安费、物业费、暖气费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其余的费用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收费方。

  4.租用之前,出租方应确保房屋内的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应在正式承租前,对房屋设施进行验收。如超过应该验收的时间达到 日,出现损坏,应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恢复至原样。

  5.租用期间,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并补偿相当于一个月房租金给对方,并同时要求结清房水电气等费用。

  6.承租方租用期间,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 天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者拒交,超过通知时间10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退房,并可扣留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并同时要求结清房水电气等费用。

  7.租用期内,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承租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8、房屋出租期间,承租方应保持房间内的一切设施完好无损、墙壁干净。如发生墙壁污损,应负责恢复至原样;如发生家具、电气等设施人为损坏,应予以赔偿。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燃气、暖气、通讯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缴费帐单交给甲方,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承租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出租方必须确保承租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承租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承租方应负全部责任;

  7. 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墙壁、地坪、内部装潢等用途设施,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需改变,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配合出租方及时给予修复;如属人为损坏的,承租方应给予赔偿。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承租方不承担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

  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约定的事项:

  房客在使用燃气、水、电、暖气等设施时应注意安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以及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当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的难点。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

  1、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2、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

  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

  ⑴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

  ⑵合同解除时,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一、出租之房屋座落于厦门市海沧区水云湾1#楼105室,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从20_年九月十五日至20_年九月十五日止,租期共五年,前五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第六年开始租金每年按市场价调整,调整幅度参考傍边店面。

  三、本房为毛坯房,乙方自行装修,五年内甲方若提出解除合同,应承担乙方装修费用六万元作为补尝。

  四、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 □水、电费 □煤气费 □有线电视费 □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五、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侧可视为废物,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八、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租方:身份证号: 中介方: 公司

  承租方:身份证号: , 经中介方介绍,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 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简介

  房屋地址号楼室,房屋结构 ,面积平方米,间数间,留用设施(附签署设施清单), 房屋产权性质 ,租赁许可证编号,治安准租证编号 。

  二、约定事项

  1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或通过中介方再统一办理续租手续。

  2、租金,每月租金为元,付款方式 ,出租方、承租方向中介方支付服务费 元,其中出租方支付 元,承租方支付 元。

  3、租住人员,共人,其中男人,女人,16周岁以下儿童 人,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留宿他人及搭客居住,一旦发现,由出租方或中介方告知公安部门查处。

  4、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有承租方自理。即:水费起吨,电费起度,煤气费起 度,电话费 月起,有线收视费- 月起,物业管理费 月起,支付形式在其他的约定事项中体现。

  5、租用期间, 出租方交房前应确保房屋设施能正常使用, 承租方应在年月 日之前对出租房屋设施进行验收,出租方的一切设施在签署设施清单并经承租方查核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 元押金。

  6、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墙壁、地坪、内部装潢等用途设施,如需改变,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的,承租方和中介方不承担责任。

  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或委托中介方将房屋收回并扣留其房屋组经余款的全额作为违约金处理。

  8、租用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补偿一个月房租金。

  9、承租方租用期间,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一个月前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拒交,吵过15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退房,还并可扣留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三、各方责任

  1、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苏州及昆山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的`,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积极接受、服务公安、工商、建委、卫生、计划生育、物价、地税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承租方应遵守社会公德,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遵守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四、关于委托管理

  在租用期间,出租方如委托中介方代为负责日常管理的,双方应签定委托管理协议书;出租方应向中介方支付一定的委托管理费;中介方应落实专职人员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委托管理责任和治安管理责任。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1、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承租双方、中介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单位或个人(盖章) 单位或个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手机(bp): 手机(bp):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代理人:北京海川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经纪人证:京房工 07-01-2468

  (出租人: 身份证号:房权证: ) 地 址: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905B 监督电话:13581527795 财务电话:63272567,15711096591 服务人: 服务电话: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为样本,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甲方声明

  北京海川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受该房屋所有权人 全权委托,并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房屋出租服务合同》获得的授权,行使代理出租、代理服务权。

  甲方提供给乙方承租,并仅限乙方用于居住目的的房屋。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房屋租赁交验清单》中加以说明。《房屋租赁交验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提供给乙方居住及在本合同承租期届满时乙方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乙方声明

  乙方确认北京海川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该房屋独家代理出租、代理服务权,并同意承租期内由北京海川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做全程服务。乙方保证承租房屋最多只住 人,并及时向甲方提供乙方(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乙方保证无扰民现象,如若超员及出现扰民现象,视为乙方违约,责任自负。

  (一) 承租约定

  1、租赁期限:乙方承租期限为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 租金为¥元/月,合同期租金总额为拾万仟佰拾 元。

  2、承租价格:

  3、保 证 金:为保证本合同完整执行,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时按 个月租金数额

  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证金。

  4、付款方式:房屋租金交付方式为 付,每期第一日提前一个月到甲方签约中心

  交付或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汇款后请与甲方财务确认)。

  具体付款日期、金额:

  第一次年___月___日前 元。第二次年___月___日前 元。 第三次年___月___日前 元。第四次年___月___日前 元。

  5、有线收视费:¥ 元;卫生费:¥元;公共照明费:¥ 元;

  由乙方一次性支付。

  6、电卡押金、水卡押金、燃气卡押金、机顶盒押金¥ 元,乙方一次性支付。

  7、中介费用:乙方一次性支付中介费¥_______元。

  8、使用杂费:乙方按期向相关部门缴纳水、电、燃气、公用电等相关使用费,甲方亦可行使代收代付权。

  9、任何钱款交付乙方时请保留银行票据或及时索要加盖北京海川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

  (二)甲方权责:

  1、甲方必须保证经该房屋所有人授权,拥有对该房屋进行代理出租的权利。

  2、甲方应保证在委托期内,该房屋可以正常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政府第194号令,执行《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代理乙方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甲方有代收代付权,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应租金、杂费,并出示加盖北京海川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5、甲方有权催缴乙方应承担的水、电、燃气、公用电等相关使用费。

  6、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行追究的权利。

  7、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附件二《房屋维修责任明细表》承担相应的维修、更换责任(含相关材料费用、维修费用)。

  8、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移交手续,乙方结清全部费用(在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房租、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等)后,乙方凭原始合同及各类已结算票据退还合同保证金,缺一不可。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在承担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甲方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2、乙方应保证承租目的仅限于居住,不得将该房转租、转让、抵押,不得利用该房屋

  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间,应保护该房屋内的相关设备,安全使用水、电、燃气,因使用不当产生的问题,责任自负。

  4、乙方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对承租房屋装修、不得对结构及附属设施(包括电话线路)进行改造。

  5、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费时间、交费金额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欠。不退,甲方保留进行追究的权利。

  6、 乙方应按期缴纳承租期间自身因使用而产生的各项杂费,不得拖欠。

  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合同保证金冲抵房租、使用杂费。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方式为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退还房屋、结清应承担的本合同约定之相关费用,并提供缴费的'相关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人本人到甲方财务领取,他人不得代领。

  8、在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水、电、燃气、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并在退租时自行结清。乙方应保留承租期内的所有交费单据,退租时提交给甲方进行结算。

  9、乙方需要适当延长承租期限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后,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另行签订承租延期合同,延期租金,乙方需一次性支付。

  10、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自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起,甲乙双方确定不再续租,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客户看房,不得推脱阻碍。

  11、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并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

  1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附件二《房屋维修责任明细表》承担相应的维修、更换责任(含相关材料费、维修费)。如乙方不承担其应支付的费用,则相关维修应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退租要求。

  13、租赁期内及租赁期终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产权人自行成交,否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一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赔偿。

  (四)其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按二个月租金数额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拖欠期间每日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3、乙方不按期结清各项使用杂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杂费两倍的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乙方拖欠房租超过5日,可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交割,并签订合同附件《房屋租赁交验清单》、《房屋维修责任明细表》,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之附件《房屋租赁交验清单》、《房屋维修责任明细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无新增条款,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

  甲方:北京海川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________年日________年日

  4、还应履行合同规定之单方解除合同的支付责任及支付其它应缴费用。

  可以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乙方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

  房屋租赁交验清单

  甲方签章 :北京海川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_________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______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内交纳。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______方承担。

  四、房屋装修及使用

  4.1 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4.2 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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