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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11-28 07:42:55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汇编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汇编8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天津市宝坻区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计租面积共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产别。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佰拾元整,小写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3、该物业押金为个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仟佰元整,小写。押金于合同期满后,如数无息退还乙方。房屋租赁押金可抵扣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四、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煤气费、数字电视费等费用应自行承担,并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缴纳。

  五、房屋修缮和装饰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欲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前,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饰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六、转租的规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后 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八、甲方违约规定

  1、在租赁期内,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乙方违约规定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1.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1.4拖欠房租累计七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3、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备注(本备注条款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这里所讲的主要是城镇私房租赁。

  (l)关于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订立。为了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因此,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为了防止单位挤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仅限于公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能租赁私有房屋。这些单位只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赁私房,否则私房租赁合同无效。

  (2)关于城镇私房租赁的租金。当事人应当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标准协商确定私房租赁的租金。当地没有规定标准的,当事人按照当地实际水平协商确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随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承租人必须按时交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补交所欠租金,还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4)关于房屋的修缮义务。出租人应承担房屋的修缮义务,如果出租人怠于修缮给承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如果出租人无力修缮的,承租人可以予以修缮,费用从租金中扣除,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5)关于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除依约定终止外,出租人还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为终止房屋租赁:第一,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第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付租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释义】本条是关于房屋承租人死亡时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为重要的不动产,它既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又可以作为生活资料。作为生活资料,房屋是满足公民“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从而住房租赁也就成为解决公民居住条件的重要法律手段。“住”一般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也会有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因此在调整租赁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利益。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原则上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死亡后,生前未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确需继续租用住房的,享有优先承租权,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在租赁期间,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有在租赁的房屋内居住的权利,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死亡后,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但应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后无共同居住之人的,租赁关系终止。原共同居住之人另有住房的,也可以终止租赁关系。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释义】本条是关于房屋租赁的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优先购买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第二,它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对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因此,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必须及时通知承租人。这种请求权是一种请求债权,不是直接对物享有权利

  ,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第三,它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转移至他人。第四,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

  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就要求出租人在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该房屋的时间。只要承租人未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表示,出租人不得在这个期限内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如果出租人违反了该项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不能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带阳台的.单间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计3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420元,按季度结算。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同时支付一个月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负担三分之一。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七、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妥须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八、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XXX__ 其他条件:XXX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XXX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XXX__年____月____日至XXX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XXX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XXX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XXX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XX编码;

  XX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栋 单元 号,房屋面积 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人民币:每月 仟元整( );

  3.付款方式:按三个月支付,另付押金贰仟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且乙方已全部结完水、电、气等费用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费用等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0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5)乙方不爱护房屋及屋内设施。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

  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于

  二、租赁期限: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验收无误后,将 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2、水、电、气、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用于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考虑继续租赁。

  4、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租赁范围

  1、房屋为楼房 室厅 卫;合租房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乙双方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 人,仅限人居住, 证件号:2、双方商定租赁期自日起,至 年月日止。该房屋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租赁房屋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及设施。乙方需要继续租住,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1仟 佰拾的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各项费用保证金退还,在合同期内保证金不能充抵房租。

  2支付,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3、房屋租金支付日期为:

  第二次 第四次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房屋在乙方入住时,屋内基本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在乙方按时交付租金并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安全使用房屋,甲方查看房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例外。

  3、乙方应要求房屋业主出示相关合法证件,如因房屋产权等纠纷问题影响乙方在租赁期内居住,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承租人的责任

  1、租房屋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至租赁期满之日都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惜房屋及设施、如需改善、须经甲方同。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喧哗扰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无条件退房。乙方应将自己的物品搬迁清楚,乙方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一切权利,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将房屋设施点清以良好的状态交付甲方,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的使用性,不得擅自转租和转借他人,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物品,如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签约之日起,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在三十天内配合甲方出租房屋。赔偿甲方一月租金为违约金。 第五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租方须安全使用房屋配套设备,因承租方不注意安全而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执行本合同而发生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提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自动履行,仲裁费由仲裁庭批定方承担。

  2、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若本合同任一条款于某一法律条款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附加及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规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工作地址:签约时间:

  附件一

  出租房屋物业交割清单

  1、房屋地址:重庆市2、室内设备清单:

  3、数据清单

  4、温馨提示:出租房内由出租方或丙方提供的设施在租期的第20天内,如不能使用由甲方免费维修或更换,过期后维修或更换按计次收费。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原出租方):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南路xx年11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 原合同租赁期计至xx年9月30日,从xx年11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 自xx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 xx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 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 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 其他内容:

  关于租房押金:

  七、 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