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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

时间:2023-02-27 22:14:52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销售代理合同四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销售代理合同四篇

销售代理合同 篇1

  乙方名称:

  英文名称: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的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述:

  甲乙双方各自作为独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器(服务器配置应在PIII1G、512M、40G以上),从事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在线推广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从甲方代理相应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并支付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费用。

  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甲乙双方可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保证甲乙双方利益,负责确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果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客户违反合约或违法,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服务。

  二、甲方权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单台服务器带宽不低于100M接入标准,机房的主干网接入带宽不低于2G接入标准,甲方需确保服务器的高速及安全的运行。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国际及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3、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客户提供有偿技术支持与培训,其中包括信息管理员培训,网页制作设计员培训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甲方无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报价。

  6、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7、甲方应在帐户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发出帐单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参照乙方提供网络应用软件的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双方商议后定价。

  三、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可参照甲方的市场建议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价、

  4、对客户空间的内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如有纠纷可由甲方来协调。

  5、乙方的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业务从市场价与代理报价差额,直接取得合理利润。

  6、乙方应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付款及续费,乙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损失,皆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的租用费用,如对所需支付费用有疑问,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查实要求。

  8、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作业务内容(合作价格见附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1000元人民币,乙方在向甲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1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到甲方的银行账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乙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3、乙方向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等用户出据发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给甲方实际服务费向乙方出据发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200元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所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上的条例执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原价的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内容及价格发生改变,双方应将提前15天通知并协商。否则在没被通知期间的业务按原制定价格和内容执行。

  3、乙方按虚拟主机合作报价交付给甲方服务费后,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在当日内开通此项服务。如果违约按照1天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4、甲方在解决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新浪邮箱除外)的问题时没有按时完成,或遭到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客户投诉并造成客户损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七、非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不担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业目地的服务,如客户有任何文件丢失,传输错误,数据丢失及时间延误的情况,甲乙双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电信网络问题、非法攻击等等。

  八、协议终止

  本协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有关本协议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20xx日至20xx日。

  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本协议高于其它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同等效力。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______(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_________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____供货价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_________公斤,甲方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_________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______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______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

  期间的所有产品在 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

  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

  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 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 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

  一致的价格。

  2.3 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

  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

  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 【 】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 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 (降价

  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 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

  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 因产品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 (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

  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 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 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2.11.4 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

  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 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

  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 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 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

  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 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 1 日内进行确认

  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 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 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

  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 (验收以甲方

  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 【 】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 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所有交付的产品

  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

  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它影响产品正常

  销售的问题。

  3.6 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 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 【 】天进行结算。

  4.2 货款结算方式为 【 】(在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1、支票;2、汇兑。

  4.3 乙方于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

  相关票据。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甲方对乙方提

  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替甲方对此做出表述与承诺。

  4.4 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

  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 【 】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 【 】日内退还货款,

  如果需要账扣 (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 【 】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 3 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

  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 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

  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残款以及其它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

  的余额为准。

  4.6 货款结算采取 “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

  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 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

  料或拍摄产品。

  5.3 甲方支持乙方在 进行促销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

  种促销活动,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 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 (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

  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

  5.5 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6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 (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新品正品行货,不

  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7 乙方保证提供给的产品的说明、介绍、图片等其他资料,不存在虚假宣传、不

  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甲方对上述资料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

  益。如上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

  5.8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会出现已拆封的产品或 “空盒”产品 (缺少配件、说

  明书等随机附件,甚至没有主件)。

  5.9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其承诺承担售后服务。

  6.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6.2 甲方先行付款的订单 (违反本合同第 3.4条),如乙方迟延送货,每延迟一天,

  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 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

  消订单,乙方在退回甲方所支付货款的同时并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 5%的违约金。

  6.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6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同

  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 20 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

  人民币违约金,二者以高者为准。

  6.4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7 条、5.8 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

  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9条,导致甲方对客户进行赔偿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6.6若乙方未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甲方有权自行折价处理该类产品,

  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差价款,差价款从乙方货款中进行账扣。

  6.7 若乙方提供无效的、虚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的处罚,无法抵扣的税款等。

  6.8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违约金等,乙方应在该等赔

  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 5 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

  除。

销售代理合同 篇4

  本协议当事人

  (一) (以下简称“甲方”)

  (二)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百丽集团自有品牌与代理品牌商标的使用权人及拥有附带该等商标产品的网上销售权,现甲方拟开拓网上销售业务。

  2、乙方为从事网上零售的销售服务商,拟自甲方取得销售甲方授权产品的网上销售代理权。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用语释义

  (一)网上销售代理权,或称网上分销权,指乙方在取得甲方授权后,利用其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根据消费者的网上购买指令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销售行为或者分销行为。

  (二)授权,或称许可,指甲方将其依据商标专用权而拥有的网上销售含有该等商标的产品的权利授予乙方,由乙方代理销售的行为。甲方仅就乙方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分别授权,且乙方并非甲方的独家网上销售代理商。乙方在开设任一网络销售平台之前,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三)网上分销,或称网上代理销售,指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在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从事网上代理销售的行为。

  (四)经营保证金, 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中有关网络销售平台的授权、管理和正当使用的义务(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所售的甲方授权产品必须从甲方处下单由甲方发货,不得从其它的渠道进货销售;2.乙方的销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规则来销售,不得擅违反规则;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为规范市场管理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背。),甲方要求乙方交纳的费用。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并无违反该等义务,则本协议到期后的两个月内,甲方将经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果在协议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经营保证金按照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标准收取。

  (五)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授权乙方销售的产品的商标及表示该等商标的、或与该等商标有关的标记、记号、样式、标签、招牌或其他商业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推广促销材料以及各类零售服务标识。

  (六)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订单而向乙方提供的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鞋类产品。

  (七)网络销售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页面、网址或者链接等,指乙方为进行网上销售而建立或注册的、任何消费者可以访问或知悉的网页、网站及其链接等。

  (八)不可抗力,指为不在一方控制范围内,且不能预防和避免的任何未能预见和类似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天灾、交通失误、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罢工、劳工运动、战争、爆炸、风暴、意外、骚乱及禁运。

  第二条 授权内容及方式

  (一)甲方同意将与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有关的网上销售权授予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自营网络销售平台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在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内所陈列的产品品牌、产品品类、数量及零售价格均由甲方确定,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增加或减少乙方被授权网络销售平台之品牌与陈列货品的状况。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非自营网络销售平台从事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不得通过除甲方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以外的`其他任何渠道销售甲方产品或使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甲方授予乙方的产品销售权为一般授权,即乙方仅仅被授权于甲方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进行销售。此外,乙方不得将该项网上分销权再授予任何第三人。

  第三条代理销售模式描述

  (一)各自分工

  1.甲方负责提供确定产品品牌、产品品类、数量及零售标价,负责提供网络销售平台展示所需要的产品图片与产品信息等资料,乙方负责网上产品推广、客户沟通及销售。

  2.乙方一旦确定实现销售,将及时以邮件、传真或者在线下单的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客户的货品递送地址和联系方式,甲方在确认订单后将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缺货商品除外。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

  3.1乙方将相当于网上产品标价销售总额 %的款项通过支付宝、网银、快钱等在线支付方式及时支付给甲方,如付款超过结算时间则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二)产品价格

  网上产品销售价格与销售折扣由甲方确定,以甲方指定的网络平台公布价格或甲方签字盖章书面确认的价格表与折扣通知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商品互联网渠道零售指导价格范围进行销售,实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以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可降低产品销售价格与折扣,若乙方没有按照规定价格执行,甲方可视其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经营保证金。甲方可根据乙方支付货款额向乙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三)市场促销管理

  根据双方合作的网上具体销售情况,双方共同策划市场促销活动和计划

  1、促销管理:乙方在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促销原则基础上制定促销计划;乙方在保证甲方品牌形象与价格体系稳定前提下可以进行加价不超过+5%的商品变价、免邮、买赠、奖励、联合销售等促销活动。

  2、市场推广: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下推广方式。

  a)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b)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c)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d)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推广内容需经甲方审核,乙方推广行为不得超越合同授权范围,不得影响甲方品牌形象与甲方正常经营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市场推广行为。

  (四) 最低销售与销售奖励

  1、乙方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如连续五个月销售额低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网上代理销售资格。

  2、如乙方月销售额达到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以上,超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以上部分给予额外1%的销售奖励,该奖励在扣减销售货品的结算额后在下月销售下单时予以支付。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经甲方鉴定未经穿着,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协助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客户亦可通过甲方4008 878 668客服热线处理售后服务问题。

  2、甲方支持网络销售产品在全国同品牌自营店铺享受相关售后维修服务。

  3、客户退换货由乙方发出指令,货品直接退回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进行验收。

  (1)关于调换货,客户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退回甲方后,甲方收货检验后,根据乙方指令为客户调换货,差价先由乙方与客户协调退差或补差,再与甲方退差或补差。

  (2)关于退货:客户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退回甲方后,甲方收货后进行检验,如可退货,乙方先退货款给客户,甲方退相应货款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住所地 深圳市南山区 ,法定代表人 张学军 ,该等资料在本协议签署日期均为真实有效。

  2、甲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或自然人),其与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负担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不因本协议的签署及存续而在甲乙双方之间形成除网上代理销售关系以外的任何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等关系。

  4、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信息均应真实,不得隐瞒、遗漏或存在误导。

  5、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和货品保证金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置。

  6、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款,在乙方迟延付款的情况下,并可以要求支付银行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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