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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时间:2023-01-22 19:44:5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施工合同三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施工合同三篇

施工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条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戍浦江支流垟心河、下坦河等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戍浦江支流垟心河、下坦河等河道整治工程

  二、 工程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

  三、 承包方式:

  劳务承包,按综合单价以图纸尺寸计算承包费用。

  四、 承包范围及内容:

  A型结构混凝土底板、C、D型结构挡土墙钢筋混凝土片石、混凝土垫层

  五、 承包单价及计量方式:

  1、 L挡土墙及A型结构底板采取综合单价方式,施工费单价135元/,单价中包含机械进出场费用、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小型耗材、钢筋制作及安装、自拌混凝土及浇筑等与施工相关的费用,合同期内单价不做调整。

  2、 片石及混凝土垫层采取单价承包,施工内容包括基础面清理、排水、片石垫层铺设、C15砼垫层施工;按照图纸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片石垫层(厚15cm)单价为4元/,混凝土垫层(厚10cm)单价以4元/。计量方式采用按月计量,与甲方同建设单位计量同步。 甲方:戍浦江支流垟心河、下坦河等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六、 工程工期:

  100日历天

  七、 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 负责提供营业执照、外出经商管理证明等必需的资质文件以及中标人员资格文件。提供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2、 协助乙方完成施工报审报批及备案手续。

  3、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必要时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4、 负责在温州设立工程账户便于乙方结算。

  5、 监督管理乙方开展各项施工生产活动。

  乙方职责:

  1、 负责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行施工生产,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等相关事宜。

  2、 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完善施工过程控制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

  3、 按流程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完工验收及结算事宜。

  4、 协调当地关系,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5、 在甲方领导下对本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八、 付款方式:

  工程款结算采取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月工程进度款后2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建设单位下拨进度款的96%,其余4%作为管理费用甲方收取。甲方总管理费用的`最高限额为中标金额的4%,若工程造价达不到中标金额,则按照实际完成造价的4% 计取。甲方收取的费用中,2%为甲方驻温州分公司的管理费用,另外2%为材料发票税金及外经证使用等费用,甲方收取此项费用后,材料发票由甲方开具,乙方不再提供材料发票等完税证明材料。

  九、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 此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总价

  1.1 工程名称:玻璃雨棚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玻璃雨棚面积: 18 m2,单价:900元/m2。

  工程总造价:壹万陆仟贰佰元整(16200.00元)。

  1.4 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钢材:选用国产优质钢材。

  2.2 玻璃;采用6+6mm钢化夹胶玻璃。

  2.3 爪件:采用国产优质304不锈钢爪件。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 包工包料,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捌仟元(8000.00 元)作为材料预付款。

  4.2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全部付清。

  4.3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付款拖延超过十天内仍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办理施工许可证;

  5.1.2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5.1.3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5.1.4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5.1.5提供施工用,水、电就位。

  5.1.6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玻璃雨棚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5.2 乙方责任:

  5.2.1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后果;

  5.2.3 编制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5.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5.2.5 严格遵守工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5.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第六条:工期

  6.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2 施工总工期:10天。

  6.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6.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6.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三小时;

  6.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6.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6.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6.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七条:工程质量

  7.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7.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第八条:设计变更

  8.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8.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三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9.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五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五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9.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2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十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0.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10.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1.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九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五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七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八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二十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三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四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九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四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五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六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七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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