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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3-02-27 09:46:1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劳动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月)。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 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 元,计件单价为 元或完成工作额的 %提成。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 元。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劳动合同 篇2

  劳动合同

  聘 用 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住所:

  受 聘 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规范甲方的管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约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时间从年月日起至 月

  3、本合同包含试用期,时间为: 起 至年月日止,教师类岗位由于入职后需要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就业培训,因此试用期时间与培训期一致;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在单位从事 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

  1、 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规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如果乙方从事教学或与学校有关岗位工作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8小时,但因个人原因或者没有履行加班手续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

  2、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续且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执行。加班手续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据并依此进行补休或者发放加班工资。因为乙方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范围;

  4、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工作目标的工作安排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工作时间不按照本条规定执行,超过本条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属于加班。

  第四条 劳动报酬与发放

  1、 甲方实行月工资制,并按以下第条的方式计算乙方的工资报酬;

  2、 固定工资制: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

  3、 活动工资制: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课时奖金组成,乙方的基本工资根据带班数量和类型为 至 元/月,课时奖金根据乙方教学质量等不同而按照相应标准计算,具体参照《教师工资制度》为准;

  4、 乙方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保密费用、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保密费用为固定部分,绩效工资根据业绩情况进行考核。5、 乙方试用期工资固定为 /月。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当月的工资在次月10日至中旬发放,如果甲方因为特殊原因需要缓

  发工资的,最迟不超过30天。

  7、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方出资输送乙方进行培训的,培训期间工资发放按照培训协议的规

  定执行;

  第五条 社会保险

  1、 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保机构规定为乙方购买保险;

  扣代缴;

  第六条 体检与审查

  1、 乙方入职时,必须提交甲方规定项目的体检报告原件;

  2、 乙方入职时,应如实在档案表上填写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况。如果乙方有传染病史的,必

  须提交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愈证明。如果乙方入职时正患病,必须如实告诉甲方。

  3、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证实乙方有违反以上规定没有履行告之义务的,甲方可以立刻终止

  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4、 如果因为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其损失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编制下达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育,对乙方进行岗位目标(工

  作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

  2、 制定甲方规范化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全体教职员工加强管理。凡违反规章制度的,必须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如经批评教育不改,甲方将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赔偿一切损失。

  3、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1) 乙方处于试用期的;

  (2) 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或因过失造成责任事故的;

  (3)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4) 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经批评教育仍不能够改正的;

  (5) 乙方违反《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的,经教育不改正的`。

  4、 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胜任目前岗位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按照相应岗位的标准调整工资福利。

  5、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施及办公用品,创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施及办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 乙方完成合同义务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 如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强行要求乙方违规工作,乙方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并可拒绝执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 在合同期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处于试用期的;

  (2) 甲方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存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等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 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 甲方不能履行劳务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服从甲方管理,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6、爱护学校的办公、教学设施、用品,不得丢失或损坏;在工作时间,如丢失或损坏学校物品,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予赔偿或修复。

  7、乙方在教学、工作时间内,应尽心尽责,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消除教学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如学生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乙方工作失职或者不作为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8、配合甲方宣传学校的优势,扩大对外影响,维护学校声誉。

  第八条 关于培训的协议

  教师类岗位入职后,由甲方垫资输送乙方到第三方进行培训,培训各项费用合计20xx元,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培训损失,培训损失总额为20xx元,但随着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时间而逐渐递减,具体递减标准为:从乙方培训合格上岗后开始计算,每工作满1个月,培训费损失减少100元。

  1、 乙方工作期间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其他有偿培训,相关规定以乙方签字确认的培训协议为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乙方工作时间没有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没有办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乙方工作时间没有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培训费用;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且不按规定离职,或不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

  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十条 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如果因为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还没有到期时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诺在解除合同后的24个月内不在与甲方性质相同的学校或培训机构里任职、或者自行举办(包括与他人合伙经营)业务与甲方相同的机构,如果乙方违反此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1。5————2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关于对乙方教学行为的约定

  甲方属于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甲方在本行业内也具有极高 的权威性,拥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修养,甲、乙双方就保证教学质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制定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教学制度,并组织乙方学习;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学服务制度和教学流程,组织乙方学习,乙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所制定的

  流程进行教学;(三)、经甲方调查核实,乙方有下列行为或者因下列行为而导致学生流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所

  带学生学费50—100%的标准支付甲方损失费。如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复甲方的声誉或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 乙方不按照教学流程进行教学工作的;

  2、 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学生(家长)送礼、请吃饭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 乙方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进行体罚的;

  4、 乙方冷落、鄙视、嘲笑学生的;

  5、 乙方进行错误教学、传授不适宜知识、错误引导学生的;

  6、 乙方散布学校的不实消息、诋毁学校声誉、误导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认识的;

  7、 乙方拒绝正常工作安排,无故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突然离职而使正常教学工作无法开展的;

  8、 乙方离职期间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条 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或因过失造成责任;被依法劳教,追究刑事责任;遇国家方针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原因外,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外,乙方必须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在规定的交接期内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暂时不进行离职结算。 第十三条 其他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经接受了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培训,乙方确认已经知晓各项内容, 愿意遵守管理制度里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第十五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公司发展及工作需要 , 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工作( 工种 ) 。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部门及岗位。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内月工资标准为 (人民币)。乙方试用期满被甲方聘用为正式员工后,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适当调整乙方工资。

  2、甲方确定每月 日为发薪日。

  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一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二 )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 二 ) 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 , 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 三 ) 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

  (一)试用期内,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安排的入职培训。

  ( 二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三 )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证安全生产。

  ( 四 )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 五 ) 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 六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 一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3 、乙方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 七 ) 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 九 )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责任

  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 , 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 , 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 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 , 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 同时 , 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 1% 补偿员工。

  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 ( 一 ) 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a 、由甲方提出 ,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1 、 2 、 3 、 4 项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2 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项解除劳动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 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 1 、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

  2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三 ) 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

  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需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 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小组 ) 申请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 , 双方必须履行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

  1、甲、乙双方签订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书》,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2、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签订的其他与劳务合同有关的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3、如乙方因违约或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从乙方未支付的工资及其他款项中予以扣除违约金或罚款,不足部分依法进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 , 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书》

  ( 二 ) 《毕业证代管协议》

  ( 三 ) 《担保书》

  说明 :

  1、根据〈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 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

  或深圳户籍的员工 , 男职工连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十年 , 且本单位连续工龄满五年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明试用期 , 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 对技术、业务有特别要求的 , 试用期可以延长 , 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续订劳动合同 , 工作岗位未变更的 , 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 , 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 , 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违约责任分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种形式。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约定违约责任。若约定违约金 , 不能只约定一方承担违约金 , 应体现公平原则 ,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法一定要明确具体且切实可行。

  6、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 每满一年 , 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 ;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发 ; 不满半年的 , 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3项、第九条第 ( 一 ) 款第 4项a 解除劳动合同 , 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 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 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期满不起诉的 , 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否则无效。

  9、未经书面授权 , 代签劳动合同一律无效。过错方将依《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聘用方):广州沃巴赫汽车会所

  乙方(受聘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时间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

  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

  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加个人提成%,团队提成 %。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

  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七、乙方如在报到后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保险费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八、在试用期内,乙方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甲方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

  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九、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

  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

  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一、 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

  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见公司用工制度)。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二、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三、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广州沃巴赫汽车会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就甲方和乙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劳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以及试用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自20xx 年1月1日起至 20xx年1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0个月。

  第二条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公司设备科以及生在车间所在地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业务范围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2、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之需要安排乙方到生产部设备科部门,从事设备科科长工作,乙方须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分配的工作任务;

  3、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依据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健康〕和工作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动)。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 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2、甲方可视乙方岗位之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对乙方的职位实行8小时工时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应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加班费用。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30日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1100圆。

  2、试用期内,乙方基本工资按上述全额基本工资的 80%计发;

  3、甲方如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但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税后)工资,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

  5、甲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甲方可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甲方制定的工资规则审定并调整乙方的工资;

  6、甲方还可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经济效益、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社会保险 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国家以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乙方个人依法应该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依法在乙方工资中进行扣缴;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北京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在国家规定有效时间以及医疗期内按16圆/日的标准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七条 劳动纪律 奖惩办法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

  3、甲方可以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按规定予以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按规定予以处罚。

  4、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本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其履行。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如下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调整服务内容或变更经营目的;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或解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教育培训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甲方将与乙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该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此需延长合同期限的,由甲乙双方另签订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在培训期间及规定的服务期内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或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甲方规定或培训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执行甲方分配的任务或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所进行的与业务有关的发明、发现及改进等,无论其是否是个人单独进行的,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的,都必须立即向甲方作出报告,无论其是否申请专利、进行登记,其发明或发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是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不得主张自己为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并且乙方有保守该项秘密的义务;

  2、如果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示放弃对乙方所作出的发明、发现及改进的专利权或所有权,乙方可以提出专利申请保护这种发明,并可自由处置该项专利权,但甲方仍保留其业务中永远无偿使用该项发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 保守秘密

  1、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泄露甲方或甲方关联商业实体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或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信息),乙方亦不得将其用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任

  何其他用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得的、与甲方业务和工作有关的记录及获得的有关资料或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取得的图纸、蓝图、生产计划、技术资料、备忘录、客户名单、配方、财务报表、销售资料等)。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离职前必须将上述属于甲方的资料及文件交还甲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若泄露甲方秘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与甲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兼职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本行业类似的有偿或无偿之兼职工作,如经查实有所违反,则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之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且乙方应将其因此所得的全部收入交给甲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之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收录用员工的支出、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的,都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发生违反培训、提供住房、保密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而另行签订的协议的,甲方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3、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的违约情况、争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仲裁机构仲裁、法院判决等情况)告知乙方新的单位,并有权利在相关媒体上依法披露。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悖时,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一致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更新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果合同期

  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之规定,办理好包括工作交接、费用清缴

  在内的各项离职前手续;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字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右手大拇指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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