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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3-02-26 05:23:22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锦集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劳动合同锦集五篇

劳动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_________。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_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_________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四十三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5%元。

  第四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_________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或户口所在地住址:

  委托代理人: 所属街道办事处:

  地址: 本人现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工作任务完成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试用期——个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终止。

  工作岗位和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专项职业健康监护体检。

  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岗位技能等级工资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其中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工资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依法安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加点工资。法定节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资。

  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及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根据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对违反者,甲方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挥和管理,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教育、培训、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参与和接受。

  第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技术业务培训,接受考核,达到标准。

  第十七条:甲方应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为乙方提供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条件和机会,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根据制度和规定以及本人表现,有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实行这方面的制度。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九条: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时,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经批准转产、整顿和调整生产任务以及分立、合并、改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适当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但能够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专业技能达不到规定标准和经常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规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变工作岗位(工种)的;

  5、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需改变乙方岗位(工种)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可即行终止劳动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甲方依法破产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时,本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死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经批准退休、退职时,本劳动合同终止;

  4、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二条:乙方调出用人单位,自人事、工资关系开出之日起本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本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依法应予辞退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他人致残、死亡的;不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后果严重的;

  3、乙方被劳动教养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中包括:违反本合同规定,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当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

  第二十七条: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资培训和招录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录费用。凡出资培训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甲方的规定,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须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特别重大的,影响特别严重的,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权利。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项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的新规定相悖,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劳动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日期——年——月——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甲方鞋店的导购员工作。

  三、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险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四、工作时间

  (特定内容)提前10分钟上班、吃饭一个半小时。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负责店内以下几项工作:

  1、各种货品的销售;

  2、贷品的清点和验贷;

  3、各项卫生的打扫、陈列和整理。

  4、其他店内需要的.工作。

  六、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元+全勤奖元+优秀卫生奖+优秀服务奖+优秀业绩奖+消售提成+年终奖。

  七、劳动纪律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员工应遵守本店各项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本店规定的工作程序。

  2、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解雇。

  3、员工如毁坏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给予以补偿。盘点以少贷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贷品的原价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原价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B、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C、员工工作态度怠慢不创造效益,没有工作积极性或业绩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解除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乙方若合同期满甲方将结算清所有工资和押金。b)乙方合同期未满,应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历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应当相应地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与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专卖店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签字乙方身份号:

  电话: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 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 方(用工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学 生):(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一、甲方因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聘用乙方在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处理。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地 址: 乙方监护人: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暑期工入职合同

  暑期工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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