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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3-02-01 00:49:0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集合七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劳动合同集合七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在试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后,需将客户转交于公司,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薪资结算;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有追偿权利;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80%.双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详见附件保密与竞业限制)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劳动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下列第 款。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月。

   试用期 个月,其中试岗7 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完成之日为止。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或岗位),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确定乙方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工种或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但《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三)甲方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并保证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月工资确定为 元(实行计件、计天工资的,月工资按计件、计天单价结算)。

   (四)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乙方在试岗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同时也不支付工资报酬。待试岗期满后,从乙方上班之日统一进行结算。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由于甲方的工作性质导致人员流动较大,故在第一年内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给员工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在工资中,由乙方自行办理,从第二年起,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病、伤残(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本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劳动者):

  家 庭 住 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长沙xxxxxx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承担 (岗位或职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员工个人工作情况和公司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遵守和服从甲方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本合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同的岗位按各部门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六条 乙方上班时间按公司规定的各部门上班时间执行。

  第七条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加班按甲方公司有关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定制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需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的薪酬标准及福利待遇。

  乙方的保底工资为850元,超出部分另行计算,福利待遇详见员工手册。

  第十一条 规定薪酬发放方式:以货币形式发放。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住宿及饮食。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假日待遇和福利待遇,并随企业发展和国

  家有关规定合理提高福利水平。

  第十六条 乙方在当班期间因公负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承担责任并迅速妥善处理。在公司外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而承办各类证件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按实扣除,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支付各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该费用已包含在双方约定的工资内(保底工资850元外),由乙方自行缴纳,自费部分由乙方承担。

  八、保密约定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合同期内熟知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外单位从事任何兼职工作。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同时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改变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将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通知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申请入职的有关文件、资料中隐瞒或虚报有关事项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合法裁员。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须提前15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转正员工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可以向对方表示续签

  意向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程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离职,或者乙方在递交辞职报告书30天内未经甲方批准而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及其各项待遇。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面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第三十五条 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加国家劳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中乙方所填写的如下地址就是甲方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乙方住址一旦发生变化,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公司,逾期通知或错误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担。

  通讯地址: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有制性质:

  文化程度: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乙方月工资为 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

  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 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 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单位或下岗单位:__________ 退休证号或下岗证书号:_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卡号: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项条款,违约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简称乙方)为_______部门计划外用工。聘用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试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门、_______岗位为计划外用工。其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益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律,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罚;

  3、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4、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

  币 元(含单位承担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经费来源甲方或甲方所属用工部门。

  ①以出勤天数计发聘用期间月酬金,病假期间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单位负责考核,并于次月1日将上月考勤报人事处,计财处每月 5 日(节假日顺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月酬金与奖金相结合,奖金根据对乙方的用工考核情况由用工单位发放。

  5、乙方在聘用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突发病导致死亡,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为月酬金乘以10个月。(聘用的离退休职工或有下岗生活费的人员除外)

  (二)乙方权益和义务:

  1、遵守甲方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

  2、享受甲方根据乙方自身条件和岗位情况支付的工作报酬;

  3、劳动合同期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可继续签订计划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所聘用的岗位要求;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履行聘用岗位合同规定的义务;

  5、患病医疗终结后且不能继续从事聘用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致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又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五条 任何一方解除协议,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条 担保人推荐聘用人员的承诺:

  1、聘用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财产。

  2、在工作中如出现由本原因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害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财产的赔偿,担保人同时承担财产的赔偿。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聘用单位、人事处),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

  1、本人愿意参加社会统筹,交纳养老保险。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愿意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要求发给本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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