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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2-09-29 17:31:4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1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_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工作时间: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

  2、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全体职工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

  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______元。

  (二)乙方月工资为______元。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__%。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鉴证机关存档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2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现就双方在执行劳务派遣过程中相关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劳务派遣的工种、用工数量及用工期限

  甲方使用派遣人员的工种及用工数量:工种为 等,共人。

  二、劳务派遣过程中双方的职责及权限(详见附表)

  (一)甲方职责及权限

  1、负责对具体用工标准及条件提出要求,对上岗人员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对派遣人员有推荐权、最终使用权和分配建议权。

  2、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分配、统计、日常管理、考勤与考核,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评定。

  3、负责指导派遣人员按劳动安全规章进行工作。

  4、负责乙方委托甲方的其它事宜。

  5、负责向派遣人员发放劳保用品。

  6、对乙方向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建立养老、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关系等情况有监督权。

  (二)乙方职责及权限

  1、负责按甲方的需要派遣劳务人员,并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进行劳资、人事和社会保险管理。

  2、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并协助执行考勤考核结果,落实对派遣人员的收入分配。

  3、负责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的`协调处理。

  4、配合甲方回收和管理劳保用品和各项资质证书。

  派遣代理双方责任明细表

  责任方

  项目

  甲 方

  乙 方

  员工招聘

  协助招聘

  发布信息、用工手续申报、组织招聘

  录用、调配和辞退

  决定录用、辞退人员

  办理录用、辞退手续

  劳动合同

  签订

  岗位合同

  签订

  档案

  托管

  日常管理

  生活和事务管理、协助执行考勤考核结果

  奖惩

  落实奖惩

  协助

  福利待遇

  负责标准制定及发放

  协助

  代发

  个人所得税

  协助

  劳动纪律

  实施检查并负责执行

  协助

  劳动保护

  负责落实

  协助、监督执行

  用工年鉴

  负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事务

  协助

  负责处理

  培训

  岗位技能培训

  公共职业道德培训

  职业技能考试

  协助

  联系、报名、组织

  暂住证等

  协助

  负责办理

  协助

  宣传教育、证件审核

  证明材料(结婚、生育、升学等)

  协助

  出具证明材料

  工伤事故

  协助

  向劳动部门申报、负责处理

  三、派遣人员派遣费结算(按综合计算工作时制计算)

  1、派遣人员劳务费构成:基本工资+加(夜)班工资+奖金+其它

  2、派遣人员缺勤时,甲方按派遣人员缺勤时的当日拟发工资标准计算扣减工资。

  四、社会保险

  乙方为派遣至甲方的派遣人员从派遣之日起办理个体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养劳保险缴费档次为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7%。

  五、减少派遣人员一次性违约金费用结算标准

  在派遣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减少使用乙方派遣的派遣人员,甲方应在减少派遣人员的当月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费用,违约金费用标准按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提供劳务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费用,提供劳务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六、在次月25日前,由甲方将当月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服务费、社会保险费及一次性违约金费用等)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同时将发票及收据交付甲方。

  七、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劳务派遣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劳动合同3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关于劳动合同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呢?

  案例:

  小洋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定吸烟,遭到了辞退。对此,小洋觉得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怎么能因为一件小事就辞退人?

  我们的观点: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劳动合同5

  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

  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

  方或以七天的实行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 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

  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

  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 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条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

  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

  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 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讨论制定,报经_______批准,用______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通告》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关于劳动合同6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合法补偿?

  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为数最多,因此,完整地了解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制度,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补偿,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对用人单位来说非常重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面临双倍的赔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总体来说分成三种情况,分别是双方合意(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应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到期未再续签,不认为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双方合意解除及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强调的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可自行协商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确同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采用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书,用人单位予以同意的方式。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失性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就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比《劳动法》更为完善,逐项比较的话,可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去除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这可理解为《劳动合同法》更为强调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因为劳动纪律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还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使用欺诈等方式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如下事项:

  (1)、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首先证明对该员工的录用条件,其次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最后应在试用期内提出,不可在试用期满后再以试用期内不符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首先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请参见本指南第四部分),规章制度中最好明确何为“严重违反”,其次应保留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3)、认为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注意明确何为“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则应注意对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应及时提出。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指劳动者使用虚假的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欺诈手段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

  (6)、至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具体指:A、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B、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权利、没收财产)的.;C、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用人单位依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

  用人单位依上述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非过失性辞退及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可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3)、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得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含企业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

  在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及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严格遵照实行。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另外,因经济性原因裁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均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特别指出的是,职工在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在三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将顺延到医疗期或三期结束。 南京律师

关于劳动合同7

  合同,是招聘方与应聘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写进合同的内容应是相互协商的结果,应体现出双方的权利。 合同,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它约束的是双方的行为,而不仅仅只是一方的行为。当一方的行为违背了合同规定,另一方有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力。

  在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今天,合同已成为规范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但是,如果求职者与对方签订的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反过来,合同也许就会变成对自己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武器。

  在就业市场,因为不平等合同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一些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少不合法的条款,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合同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求职心切或盲目轻信设下合同陷阱,当经验欠缺的求职者掉进陷阱后大呼上当时,常常已身不由己,合同上白纸黑字签着自己的名字,许多人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任人宰割。

  不久前,笔者曾收到一封来信。写信的是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自述是一位掉进合同陷阱的受害者。在毕业前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他将自己的简历投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很满意,希望能当场签下合同。当时他满心高兴,因为对方许诺,去了后有住房,而且月薪3000元以上。他说他当时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当场签约,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想早早把这个好机会攥在手里。

  对方出具的是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他草草地浏览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规范,合同条文也都很专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似乎也规定得很清楚,合同范本《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他几乎是怀着一种兴奋的心情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职位是公司销售部销售员。进了公司他才知道,所谓的月工资3000元以上完全是一个子虚乌有的数字。因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实行的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与销售额直接挂钩。销售部有十几名销售员,只有一位业绩突出的销售员曾拿到过3000多元的月工资。对方许诺的住房其实是一间破旧的仓库,不到30平方米,挤住着8个人。

  这一切与对方的许诺相距甚远。他愤愤不平地找到了那位公司副总要跟他理论。对方阴沉着脸说:“那是口头上说的,并没有写进合同,再说,你如果好好干,月工资肯定不会低于3000元,至于住房嘛,不就是条件差点儿吗。”

  他找出当初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在工资条款里只写着“工资待遇高”,在住房条款里用词更是模糊———“由公司提供住处”。

  看到这里,他大呼上当,可是再往下看,却看出了一身冷汗。合同规定,聘用期为3年,应聘方如毁约,需按毁约时间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年5000元。也就是说,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向公司交纳1.5万元违约金。

  这种故意在合同里使用概念模糊的语言偷偷埋下炸弹的手段,侵害的是应聘者的权利。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斟字酌句进行推敲,谨防合同陷阱,更要谨防对方在合同中埋炸弹。

  这种不平等合同、陷阱合同最容易出现在就业市场僧多粥少的时候,这种时候,招聘方常常处于强势地位,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明知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也只好委屈求全违心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更多的人是合同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或求职心切,不小心掉进合同陷阱。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失去了这个武器,不但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签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

关于劳动合同8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续签、终止流程

  劳 动 合 同 书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年月日 姓 名 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门牌号)邮政编码家庭实际住址 邮政编码乙方(签字)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劳动和要求是

  3、因甲方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或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调整的工作,可以申请另行调整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调整后仍不愿意从事新岗位工作,或新岗位上岗前经培训后乙方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全职或兼职受雇于他人或自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近似的工作,或在甲方工作期间从事与本公司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果乙方擅自从事上述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 工时工作制。

  2、甲方执行法律规定休息休假办法。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协商,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4、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自主确定工资组成形式和工资水平。

  2、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乙方的工资标准按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

  3、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4、甲方对公司工资水平或者薪资系统进行调整时,可以根据公司业绩、市场行情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自主决定对乙方工资待遇进行调整。

  5、甲方按乙方日/小时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支付加班工资。

  6、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及国家规定休假期间,甲方依法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双方均有义务防止事故的`发生。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应依其过错和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并按公司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2、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有权依法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纪律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如员工奖惩、劳动纪律、商业秘密保守、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甲方建立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直至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八、劳动合同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主体资格消失;

  ②、乙方达到法定或提前退休年龄,或以个人名义出国、脱产读书、参军; 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④、甲方因资产重组、业务重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或连续两年完不成业务经营目标、连续两年亏损等原因裁员,乙方被纳入裁员范围;

  ⑤、劳动关系被依法解除或终止(含辞职、离职、辞退等);

  ⑥、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2、因前款第①、②、③项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从相应法律事实出现时自行终止。因前款第④、⑤、⑥项原因终止的,从相应法律文书生效时终止。

  3、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手续办理,执行本合同第九条第7款的规定。

  九、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劳动合同期满如需续签,乙方在期满前15日内办理。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续)订劳动合同的;

  ③、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关于劳动合同9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案情】

  陆某系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其于20xx年2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市内交通补贴 500元、国家各类补贴计200 元、职务津贴300元、服务费800元。陆某每月应得工资计6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税收,实际每月所得5000余元。此外,作为公司员工陆某还可以享受下面的津贴和福利:公司每年在12月和6月各发放的津贴1000元;技术部经理可享受季度奖金。陆某可享受的手机通讯费补贴每月 800元。公司还每月向他支付住房补贴1000元,由其自行在外借房住宿。20xx年8月,陆某向公司提出应引进最新的技术设备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料总经理认为陆某在公司面临困难时不但不努力工作,不带领技术部门攻克技术难题,却给自己找借口,当即要求人事部与陆某解除劳动合同。 20xx年9月11日,人事部向陆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称愿依法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事部坚持只有写进劳动合同的工资和津贴才作为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而陆某认为提成奖金、所有的津贴、住房补贴都是自己的收入来源,而且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的合计,而不应扣除税收和自己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双方各持己见终未达成一致意见。20xx年1月15日,陆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计算了陆某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中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每月固定收入(工资及各类补贴、津贴)5411.8元、提成奖金合计67,399.7元(已扣税)、防寒和高温津贴20xx元,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应当为11,195.11元。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公司实际向陆某支付了 11,200元。

  【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陆某要求以应发工资计算,并且住房补贴、手机通讯费报销款均应计算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律师提示】

  (1)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10

  甲方:唐汇派对量贩式KTV

  地址:临邑县迎宾路中段德州银行三楼

  乙方: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方(唐汇派对量贩式KTV

  )与乙方(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自至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至 止。

  2、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自起,至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至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担任 (职务或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岗位职责》。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除涉及合同变更外,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作相应变更。

  4、工作地点为:维也纳量贩式KTV。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日8小时(不含公司安排的就餐时间)的工作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2、甲方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二天。

  3、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执行。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以现金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提前支付),系支付上月1日至上月月底工资。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直接发放现金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3、甲方在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4、其他奖金、补贴等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1、甲、乙方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乙方因工伤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

  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按照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七条 规章制度

  1、甲方根据管理需要,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有权制定包括工资、奖惩、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以乙方签收或宣传公示栏、开会学习等形式予以公示的,均视为乙方知晓并同意遵守。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延续

  1、当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情形发生时,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2、本合同期满,乙方继续工作,甲方未在1个月内提出终止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期1年。

  第九条 劳动合同变更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2、《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A、迟到2次以上(不含2次)或早退一次;

  B、旷工1天以上;

  C、提供虚假个人资料;

  D、按照考核标准成绩低于70分的;

  E、其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有重大过失行为之一的。 3、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4、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合同期限未到,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作为甲方的重要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所列规定作为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的条约。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解除本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或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赔偿费用。

  3、乙方未经批准,无故2天(含2天)以上不上班,视为旷工,甲方有权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自动离职员工甲方有权扣发乙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其他损失按照第二条处理。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盖章):

  鉴证时间: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对

  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唐汇派对量贩式KTV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盖章):

  鉴证时间: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11

  甲方: 乙方(姓名)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二、本协议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三、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 , 工作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每月 日发放工资。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管理制度》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法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解聘。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协议的.终止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30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a、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善的;

  b、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任何乙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乙方必须等到甲方招到接手人员,方可离职。乙方如未满一周自行离职,公司不给予任何报酬。

  七、任何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照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由甲方决定并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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